技术要素市场是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场所,数字技术的交易和流通关乎传统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是数实产业技术融合的重要形式。广泛开展数字技术交易、拓宽数字技术交易网络的覆盖范围和密度是提升我国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本文以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2011—2023年中国企业专利转让和许可数据与上市公司数据相匹配,构建上市公司整体数字技术交易网络,实证检验了制造业上市公司在数字技术交易网络中的嵌入程度对其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影响及作用机制。
研究结果表明,数字技术交易网络嵌入程度高能够显著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融资约束程度对其具有调节作用。这一提升效果可以通过创新实力增长机制实现,具体表现为提升数字技术自主创新和联合创新能力,增强商业模式创新水平;或者通过竞争能力提升机制、信息传递对齐机制来实现。网络拓扑结构辅助说明了联合创新和信息传递对齐的机制效应:平均聚类系数的波动上升说明数字技术交易网络中“三角”聚类的数量有所增多,企业利用同类聚集的便利联合创新,以提升生产效率;网络直径和平均路径长度的波动上升证实数字技术交易网络的连通性有所增强,企业利用便捷的网络通道提高信息传播速率,进而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异质性分析表明,技术需求方和供给方嵌入数字技术交易网络中均可提升其生产率,相较于技术需求方,技术供给方获益更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较高地区的制造业企业能够从数字技术交易网络深度嵌入中获得更大的生产率提升;采取防御型战略的企业嵌入数字技术交易网络的生产率提升效应更大。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重视技术要素市场中的数字技术交易,着力构筑公平有序、信息畅通的数字技术交易网络。充分发挥网络的信息传递和多主体协同合作优势,推进数字前沿技术惠及更多实体制造业企业。研究发现,当前的数字技术交易网络结构较为分散,平均度、网络直径、平均聚类系数等指标出现波动,数字技术交易网络连接大多集中在深度嵌入的优势企业之间,数字技术交易行为的普及和聚类程度较低,中小制造业企业难以接触到核心数字技术。为此,一方面,政府需要持续深化技术要素市场建设,将建设目标从单一的交易转变到提高技术交易普及程度上,拓宽数字技术交易信息渠道,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强聚类合作,促进数字技术协同互助。另一方面,政府应当着力搭建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提供数字技术交易信息,缩小数字技术信息差异,通过政策、数字技术、数字人才、数字基础设施等多方面因素的协同配合,增强数字技术交易网络的密度和宽度,畅通数字技术转让和许可供需双方的交易渠道。
第二,以开放式创新思维,调动数字技术交易网络中各类主体的交易积极性,增强数字技术要素市场的活力。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数字技术交易网络嵌入程度能够显著提升制造业生产率,同时在数字技术交易网络中的优势地位有助于提升企业数字技术联合创新能力,进而促进生产率提升。但从当前的数字技术交易网络结构看,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在数字技术交易网络中的参与度较低,阻碍了优质数字技术进入市场。基于此,各类创新主体应当摆脱封闭式创新的思维定式,以开放的态度接纳更多类型主体进入数字技术交易网络中。研究结论发现,技术供给方在数字技术交易网络中更能提升其生产率,说明各类主体要充分研判自身在数字技术交易网络中所处的交易位置,结合自身发展状况和优势,制定科学合理的战略以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交易网络的资源。同时,融资约束程度越高的企业嵌入数字技术交易网络能够发挥更大的生产率提升效应,说明制造业企业可以充分发挥能动性,利用数字技术交易网络缓解融资约束,增进生产效率,促进数字技术要素市场的和谐发展。
第三,营造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数字技术交易环境,健全知识产权交易保障体系。市场竞争环境方面,研究结果表明市场竞争能力对数字技术交易网络的制造业生产率提升效应产生积极作用。因而,政府应当不断增强技术要素市场监管力度,运用数字化手段完善交易行为跟踪和垄断竞争处罚程序,增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意识,有序开展数字技术交易。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研究结果显示地方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嵌入数字技术交易网络的制造业企业生产率提升。因此,地方政府应当着力提升数字技术研发、应用和市场化多个环节的保护力度,在制定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时要注重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特征相契合,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数字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一事一策”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
原文标题:《技术交易的“数实融合”:数字技术交易网络与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