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代,加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大时代命题,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践的重大理论和现实课题。理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从范围上看,它是“市域”的。即一般是以设区的城市区域为空间范围或治理单元,贯通城乡、衔接“市—县区—街镇”。二是从内容上讲,它是“社会治理”的。即围绕市域民众社会生存发展和保障权益需要而开展的社会现代化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从方式上论,它是“现代化”的。即以符合现代社会权益需求的制度化协作治理方式来实现的,具有现代性的特征。四是从性质而言,它是整体性社会发展的进步过程。即是以治理方式的现代化推进市域社会不断实现现代化的过程和在现代化过程中累积的成果,是过程、方式和结果的有机统一,本质上是新时期党领导下走好新时期群众路线的市域实践。
重视社会治理创新 打造面向特大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深度治理“苏州模式”
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苏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种基于根植性和共生性,面向特大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深度治理“苏州模式”。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的要求,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美窗口”目标,适应苏州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的大趋势,以苏州“十大板块”市域范围为基本治理单元,以治理理念、治理体系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基础,按照市域社会运行规律,以全覆盖、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管理为重点,构筑纵向善治指挥链和横向共治同心圆,完善三级联动融合、跨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体制和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该模式重在解决作为全国第二大移民城市在人口众多、社会流动性加速、经济快速发展中权益交互性日趋复杂化、民众对美好生活需求越发多元化背景下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以普遍提高市域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苏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社会治理创新摆在重要位置,坚持社会治理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一体规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以构建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三位一体”法治建设先导区为龙头,坚持标本兼治、城乡统筹,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专项治理、源头治理协同运作。通过整合资源、有机协同以建设“强大城市、美好社会”的持续努力,苏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成绩斐然。譬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品牌持续擦亮。扎实推进了网格党建“红色驿站”“海棠花红”先锋阵地、“红色物业”党群融合共建等品牌建设,全市网格党组织、海棠管家联系服务村(居)民均实现全覆盖。又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有效。苏州市建立健全了“促发联动、风险清零、双专班、大事牵引、责任考评”五项风险防范机制,有效处置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平安苏州建设水平大大提升,2021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达99%,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位居全省第一。再如,发挥“六治融合”共治作用,初步形成了以政治强引领、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强教化、以自治强基础、以智治强支撑、以心治强自律的“苏州经验”。苏州市启动“政社互动4.0版”,创新“社区综合网格+社会组织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了网格化管理服务,网格规范达标率稳居全省前列。近年来,苏州连续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称号,多次被中央综治委授予“长安杯”,持续被江苏省委省政府评为“社会治安安全市”,尤其是创造了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苏城码+网格化+铁脚板”社会治理“苏州模式”,以及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政法跨部门业务协同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等全国知名的特色工作品牌。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积极探索中,形成了高质量加载苏城城市能级提升的“加速器”和“润滑剂”。据统计,近年苏州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满堂红”、双拥模范城“七连冠”,连续四届入围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十强,入选国家智能社会治理综合实验基地,获评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现代化的城市品质和城市气质更加饱满、动人。
把握特殊战略定位 推进苏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更优发展
进入新发展阶段,作为“最强地级市”的苏州在巩固小康社会建设成果、率先加快推进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社会治理方面的新形势、新挑战,也有着宝贵的新机遇、新愿景。那么,如何更加深入地把握世情、党情、国情、市情的变化特征,更加准确把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特殊战略定位,实现苏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更优发展、努力走出一条特大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子,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优化党建引领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深度嵌入。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将党的领导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龙头工程”。苏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需要在品牌化建设成绩基础上,以全市域为思考单元,调适治理尺度,整合治理资源,切实解决党建引领与社会治理中的某些梗阻和堵点,进一步深化抓党建、抓发展、抓治理、抓服务,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激活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公民等多元主体,坚持党建带群建、带团建、带社建,以党建、法律、道德、心理、科技、民规民约为社会治理手段,推动组织联建、队伍联育、项目联办、成效联考,形成治理活力和建设优势。
二是深化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战略实施的制度建设。作为承上启下、贯通左右的枢纽型治理,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建设是整个国家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需要将之纳入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制度建设框架之中,形成以人民意愿引导下的制度之治。譬如,社会治理中的公共安全体系、治安防控体系、心理服务体系和社区治理体系等“四体系”建设,如何在尊重人民意愿和特大城市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更加持续有效地纳入到满足于苏州特大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四化”构建之中,需要有更加深入的制度机制衔接工作,并处理好现代化与法治化、维权与维稳、常态与应急、规范性与示范性、阶段性与长期性等诸关系。
三是细化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关键领域的扎根工作。目前,苏州已颁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建设的工作指引、“十四五”规划、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等一揽子文件方案,明确了主要原则、三阶段目标和主要任务,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新阶段,需要以更大耐心、更持久的毅力和更务实的行动,将规划中创造性的思路转变成为扎根实践,让党建引领凝心工程、风险防范安心工程、矛盾化解顺心工程、公共服务舒心工程、网格治理聚心工程、社会参与同心工程和科技赋能慧心工程等“八心工程”,让开出的“苏城善治”“天堂经纬”“夯基垒土”“智慧赋能”和“格群共治”“五朵金花”更加璀璨,更好地福泽苏城民生。
四是拓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城乡一体化的治理探索。苏州已然在城乡一体化治理方面成绩显著,但社会治理中仍客观上较为普遍地存在着城市治理与乡村治理的分治。缓释甚至消解区隔化的社会治理二元结构,持续降低城乡经济社会结构的对立性,强化城市、乡村韧性建设以及城乡互动之中的秩序安顿和认同建构,并在发展要素自由流动以及权益保障方面形成治理制度的一体化和高质量,为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治理体制贡献智慧,是苏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五是导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治理绩效的考评运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眼中既要有城、又要有乡,更要有城乡融合视野和这种视野中的“人”。系统化地构建以人为起点、以人的现代化发展和需求满足为起点的社会治理,治理方式的现代化至关重要。社会治理的核心是党领导下的复合治理。苏州的探索,较充分地体现了党领导下人民之治的本质,它以自治为基、法治为本、智治为用,德安天下、法润人心,温婉而又浸润无边。为此,需要将其治理绩效尤其是人的发展绩效的评估考核纳入到常态化的考评运用中去,以增强其规范性和引导力。
苏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义是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元统属、三共耦合、六治融合、七位一体、八心和合”,以及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高质量枢纽型社会治理,是一种新需求持续强化背景下面向特大城市社会实践新结构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苏州之路、苏州之治与苏州之理循序展开,宜居宜业宜创宜游的“人间新天堂”正呈现出别样的“姑苏繁华新盛景”——即城市安全、社会安定、市民安宁、民生幸福。未来可期,让我们共同期待。
【本文系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农转居社区治理效能生成机制与提升路径研究”(编号22ZZB004)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苏南治理现代化研究基地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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