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以下简称《对外关系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对外关系法》是新中国首部对中国发展对外关系作出总体规定的基础性法律。《对外关系法》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深化涉外法治体系建设
《对外关系法》是对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践行,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是我国对外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依据。
加强涉外立法工作任重道远。涉外领域法律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明确提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领域立法,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到2023年6月底,现行有效297部法律中,专门涉外法律52部,含涉外条款的法律150余部。尽管我国的涉外立法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尤其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方面还有待加强。
出台对外关系法具有里程碑意义。《对外关系法》分为总则、对外关系的职权、发展对外关系的目标任务、对外关系的制度、发展对外关系的保障及附则等六章四十五条。该法适用于我国“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发展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关系”,重在阐述中国对外大政方针、原则立场和制度体系。该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缔结或者参加的条约和协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以及“条约和协定的实施和适用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外关系法》丰富和发展了宪法关于我国对外关系规定的制度内涵,对维护宪法权威,贯彻宪法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对外关系法》立足于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实践需要,聚焦对外工作的核心部门、重点领域与前沿问题,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提供了法律指引与制度保障。
加强对外部门协作。《对外关系法》强调了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并对国家涉外部门的职权进行了法律界定。《对外关系法》规定,中央外事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外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负责对外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外交部、驻外使领馆及其他驻外外交机构、地方人民政府在对外工作中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明确对外工作要求。《对外关系法》着眼于我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和全球化发展的时代要求,全面阐述了我国发展对外关系的目标任务。为实现经济领域的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发展对外贸易,积极促进和依法保护外商投资,鼓励开展对外投资等对外经济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既要不断完善对外工作制度,又要加强对外工作保障。《对外关系法》规定,要健全对外工作综合保障体系,保障对外工作所需经费,加强对外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促进社会公众理解和支持对外工作,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对外关系法》直面我国对外交往中的风险挑战,旨在以法律手段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权利。
捍卫国家主权红线。对外关系法明确规定,对于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我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和限制措施。我国一贯遵守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不断加强涉外领域法律法规的实施和适用。这与美西方国家动辄以“长臂管辖”为由、以国内法为依据,侵犯别国主权、干涉别国内政的霸权行径形成鲜明对比。对于挑战我国主权红线的干涉行为,我国坚持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反制。
推动人权事业发展。对外关系法规定,我国坚持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本国实际相结合,促进人权全面协调发展,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人权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对外关系法关于加强海外利益保护、开展对外援助等人权问题的阐述,充分体现了我国对人权的尊重与保障,有利于我国在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中提升国际话语权。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对外关系法全面阐释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总目标、总方向和总任务,以法律形式向世界展现了我国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优化对外工作布局。《对外关系法》旨在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的对外工作布局,促进大国协调和良性互动,按照亲诚惠容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方针发展同周边国家关系,秉持真实亲诚理念和正确义利观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维护和践行多边主义,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系统阐述中国价值。《对外关系法》首次将“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写入法律。该法规定,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坚持公平普惠、开放合作、全面协调、创新联动的全球发展观,坚持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
《对外关系法》集中阐述了我国发展对外关系的立场主张,完善了我国对外关系领域的制度体系,为世界理解中国和平发展道路提供了权威的法律文本,为我国发展新时代大国外交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