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艺文化在丝绸之路上的传播与交流

2024-11-0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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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的交流总是双向的,既有潜移默化的相互传递,又有多维度的渗透融合。在人类文化交流史上,最能够展现这一特质的,莫过于丝绸之路。丝绸之路作为一个商贸通道而出现,却把位于亚洲、欧洲、非洲在内的古中国文明、古罗马文明、古伊斯兰文明和古印度文明等联系在了一起,建构起了世界文明网络体系,为东西方不同文化之间的对话搭建了历史通道,带动了众多区域、民族和宗教之间的交流碰撞,直接推动了人类文明的深度融合与多元共生。有鉴于此,丝绸之路无论从内涵或是外延上来讲,都远远超过了其本体意义,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东西方文明交流的代名词。也正是通过丝绸之路,中亚粟特人、南亚印支人、西亚波斯人和阿拉伯人与中国人一起完成了对世界的认知。在这条漫长的道路上,物品的流转使不同地区的人们感到新鲜和新奇,宗教的传播使不同信仰的人们相互理解、彼此接纳,游艺文化的交流则能使得不同背景的人们共享愉悦、增进认同。 

  游艺之路:丝绸之路上的精神愉悦和技艺交流 

  正是由于丝绸之路在东西方文化交流中所起的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其被冠以更多称谓,以更为鲜活和多元的形象展现出来。有学者称其为“宗教之路”,因为各种宗教在丝绸之路上得以传播;有学者称其为“艺术之路”,乐舞、雕塑等艺术在丝绸之路上交相辉映;学者们根据丝绸之路的其他功用特征,还将其称为“玉石之路”“白银之路”“香料之路”“珠宝之路”“彩陶之路”“书籍之路”等。丝绸之路的这些别称或者代称,足以说明其经济文化交流的广度和深度。除这些称谓之外,丝绸之路上各种游艺项目开展与交流频繁,东西方的游艺项目在丝绸之路均能够寻觅到踪迹,故而丝绸之路亦应该可以被称为东西方交流的“游艺之路”。 

  在现代人的认知领域和视野中,丝绸之路无疑是昌荣繁盛、一片欣欣向荣之景,甚至带有些许神秘和浪漫的色彩。但是,在漫长的丝路古道上,风雪灾害、旱涝灾害、强盗匪徒,乃至各种疾病,都严重影响着来往商旅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想象的是,往来于丝路上的商人、僧侣、使者等各色人等的行旅生活必定是充满了艰辛和苦难,如何去释放压抑的心情从而获得精神的愉快,如何在驿站休息或停歇时打发单调乏味的时光,成为摆在他们面前所必须去应对和解决的问题。毫无疑问,游艺活动便成为了解决这一难题的一剂良方,对于调节和舒缓奔波于丝绸之路上的人们的精神和心理状态能够起到积极作用,有着减压和润滑的功效。也正因为如此,同民族、区域的人们在丝绸之路上相互参加、相互学习各自的游艺项目,促进了游艺文化在丝绸之路上的交流和传播,使得游艺文化成为中西文化交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丝绸之路上的游艺文化丰富多彩,体现了多民族游艺文化精神的结晶,传播了各民族游艺文化成就,这其中既有统治阶层的高雅游艺,亦有普通百姓的大众游艺,更多时候两者夹杂在一起,并行不悖。因此,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一方面是丝绸之路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游艺文化的交流,另一方面亦是古代所谓的高雅游艺和民间游艺文化的融合。丝绸之路上这种带有双重属性的游艺文化交流,使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价值观念、不同阶级阶层、不同身份地位和不同年龄性别的丝绸之路沿线民族,在种类繁多的游艺项目中相互认识、共同娱乐、加深友谊、升华情感。 

  空间、时间、物质: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的先决条件 

  丝绸之路游艺文化的产生和发展也必然与丝绸之路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更进一步讲,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游艺文化交流最早的动机可能并不是游艺活动本身,其可能是贸易往来的附属品,亦可能是外交朝贡的衍生物,其发展与演变必然受到丝绸之路沿线的交通环境、地理地貌、政治经济、社会风俗、宗教信仰等各个方面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因素正是丝绸之路游艺文化得以传播和交流的基础,对其发展演变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促成了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丰富多彩的特征,使其呈现出独一无二的交流景象。 

  道路、驿站与城市为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提供了空间基础。文化的传播与交流离不开人的迁徙与流动,对于丝绸之路游艺文化而言,其交流的前提条件和制约因素无疑是丝绸之路交通路线的开凿与通畅。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因为有了丝绸之路上的道路交通、驿馆驿站、节点城市等较为完善的交通系统作为基础设施,才使得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构建起了系统的空间框架,为其传播与交流提供了可靠保障。 

  游艺活动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要有充足的时间基础,在中国古代以农业为主的社会生活中,为了生存和生计,绝大多数普通百姓必须参加繁重的劳动,根本无暇从事游艺活动。当然,随着不同历史时期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进步,劳动生产率也日渐提高,满足生活必需品的劳动时间有所减少,可以相对自由支配的非劳动时间不断延长,岁时节日、休沐假日以及闲暇时光等成为游艺活动进行的主要时间节点,有力地促进了游艺活动的开展,这一点在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中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 

  丝绸之路游艺文化在不同区域间有不同的表现样态,但是伴随着丝绸之路的开通与运营,各区域间游艺文化发生沟通与交流,他们的影响范围逐渐扩大。从某种程度而言,游艺文化的扩散是对其他地区的娱乐方式、社会文化生活的丰富与更新。作为文化传播的物质基础,文化通过不同的媒介载体得以传播流动。游艺文化传播的主要方式有经济层面的商品贸易、政治意味浓厚的朝贡、军事层面的武力角逐。通过不同的载体与传播途径,“传播路径随时间不断更替,表现出显著的时空演变特征。”因此,丝绸之路上各地的游艺文化得以往来沟通。 

  项目、人物、场地: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的核心要素 

  丝绸之路游艺项目是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的载体,也正是种类繁多的游艺项目的盛行,才构成了丝绸之路上色彩斑斓的游艺生活。丝绸之路游艺项目可以分为技艺类、百戏类、博弈类和杂艺类四种主要形态,其中马球、蹴鞠、射艺和拔河等技艺类游艺对技术有一定要求,又兼具对抗性和竞技性,因而在统治阶层、军队中开展较多;杂技、兽戏、幻术等百戏类游艺在丝绸之路上广受欢迎,无论帝王将相还是普通百姓都有机会观赏此类游艺表演,丰富了古人的娱乐生活;博弈类游艺既是智慧型游艺的代表,同时也包含有一定的赌博成分,弹棋、樗蒲、双陆、围棋和藏钩游艺为丝绸之路上枯燥的生活提供了绝佳的缓解方式,丝绸之路僧俗各界人士都有参与此类游艺的记载,可见其流行程度之广;杂艺类游艺突出一个杂字,岁时节日的燃灯观灯游艺、各种儿童游艺、投壶、斗戏等都在此类游艺中进行了讨论,它们是丝绸之路受众最多的游艺项目,跨越了性别和年龄的界限,同样也是丝绸之路上普通民众参与最广泛的游艺项目。 

  丝绸之路因人的需要而开通,也因人的活动而拓展演变,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更是离不开人的推动作用。根据在交流中发挥作用形式和内容的不同,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的人物有主动倡导者、功利驱动者和游艺参与者三种类型。君主帝王、军事将领以及文官士人占有社会资源较多,他们因为个人喜好、对外交流等原因在一定程度积极推动丝绸之路上不同区域之间游艺的交流,唐王朝和吐蕃的马球竞赛即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往来于丝绸之路的商人从主动倡导者对游艺的喜好中寻觅到了商机,以粟特商人为主的胡商以及各区域政权的贡使们把游艺商品化,通过贩卖游艺的表演者、游艺的器具等进行牟利,他们是丝绸之路游艺交流的功利驱动者;广大的游艺参与者则是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最直接的推动力量,中原移民与艺人、粟特胡儿、吐蕃骑手、天竺僧人各色人等都参与其中,最大程度地扩大了游艺文化交流的融合半径,促使游艺文化在丝绸之路上的交流达到最大公约数。 

  场地场所是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的必备条件,主要分为统治阶层、社会公共组织和非正式三类游艺文化交流的场所。君主帝王和王权贵族开展游艺活动的场所必定要和他们的身份相匹配,故而宫廷、苑林类的是他们进行游艺的重点领域,这类游艺场所大多数规模宏大、富丽堂皇,所举行的既有百戏类表演游艺,又有马球这类的技艺类游艺,尤其是马球场更是奢侈至极,甚至出现了用浇灌蜡烛油的方式来照明的灯光球场;社会公共组织类游艺场所介于统治阶层和非正式类游艺场所之间,其既带有一定的官方性质,又允许普通民众参与,寺院和衙署是此类游艺场地的代表,寺院在庙会等特定时间节点经常会举办一些活动,这其中就有游艺文化的踪影,这也为游艺文化的僧俗交流提供了机会,衙署场所亦是如此,在诸如上元节、乞巧节等岁时节日中,官府和组织一些游艺活动与民同乐,实现了官方和民间的游艺文化交流;游艺场地中影响最大、范围最广的当属丝绸之路沿途的各类非正式场所,其可以是瓦舍酒肆,也可以是荒郊野外、街头巷尾和田间地头,这类游艺场所参与的人群最多,受到的限制条件最少,几乎是随时随地即可进行,像樗蒲、双陆等博弈类游艺,骑竹马、放风筝等儿童类游艺,踏青郊游和斗花草等休闲类游艺都可以在此类游艺场所尽情开展。 

  交融、娱乐与社交: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的多元特征 

  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过程中,中原和西域的游艺项目在漫长的时期内持续地碰撞、借鉴和融合,形成了形成了本体特征、属性特征和社交特征等三个主要特征。 

  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的本体特征是由交流而直接催生出来的,涉及游艺项目的外来化与本土化、参与者的专业化与大众化、场地的专门化与简易化等,此特征较为清晰地反映了游艺文化在丝绸之路上的交往交流交融。丝绸之路上的游艺文化交流,其本身即为一个动静结合的发展过程,意即随着丝绸之路东西两端不同文化、不同游艺项目的双向交流,游艺项目在内容与形式上呈现出了动态的变化过程,当这一变化过程结束,形成了新的具有双方特色的相对稳定的游艺项目。属性特征则更多与游艺项目本身直接关联,丝绸之路上游艺的开展是娱乐至上与忘忧清乐、宗教信仰与世俗娱乐、地域特色与民族融合的多重属性体现,是游艺文化得以在丝绸之路上交流的内在动力,决定着交流的频度和频率。 

  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的属性特征与游艺项目本身息息相关,也是游艺文化交流最直接的动因。娱乐至上与忘情忧乐、宗教信仰与世俗娱乐、地域特色与民族融合是属性特征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相互交织、相辅相成。这些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民族商旅、不同娱乐活动形式都揭示了丝绸之路游艺文化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不同属性特征,最终促成了丝绸之路不同历史时期多民族多元游艺文化的交往交流交融。在长期的互1动交流下,人们忘却忧愁与旅途疲惫,愉悦了身心充实了自我,在不同宗教文化信仰和民间世俗娱乐中谋求精神放松,共享运动和欢乐的过程中,促进了中外多民族文化的碰撞与交融。在游艺活动强有力的亲和力与影响力下,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文化认同进一步加强,各民族文化包容多样、交互作用,和谐共存,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鲜活的丝绸之路史实和史证。 

  社交特征是在本体和属性特征的基础之上而衍生出来的,包括了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的偶发性与功利性、社会化与生活化、程式化与等级化等方面的内容,这种社交性特征是伴随着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自然而生的,上至统治阶层之间的外交需要,下至基层百姓之间的朋友交往,都把游艺作为一种重要且有效的社交手段,这一点在马球、蹴鞠、灯戏等游艺中有明显体现,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受到中国古代礼乐制度和儒家思想的影响,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的社交特征中还表现出鲜明的程式化和等级化,这点在写本时代的世家大族中尤为突出,在开展游艺活动中,要遵守规定的范式,包括游艺时的伴奏音乐、游艺时的先后顺序等都有明确规定,这也侧面反映出儒家文化和游艺文化在丝绸之路上的传播相互交融、相伴而行。 

  对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史的探讨,为丝绸之路研究提供了新命题和研究视角,同时丰富了中国传统游艺文化内容。丝绸之路沿线的岩画、砖画、壁画等图像资料以及诸多出土文献中,保留有大量的游艺资料,为探知中华民族多元娱乐和文化认同提供了绝佳材料。丝绸之路游艺在沿线不同地区和民族中的碰撞与交融,对解读丝绸之路各民族乃至中华民族多元娱乐文化的形成,以及增强丝绸之路各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可以为当代丝绸之路经济文化交流提供有力的历史借鉴。文化的交流和传承是未来丝路遗产开发的主题,古代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中蕴含极强的交流因子和创新融合,对其研究可总结历史经验,为丝绸之路各国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提供借鉴。 

  (摘自丛振著《丝绸之路游艺文化交流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4年版) 

  (作者系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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