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明确指出,到二〇三五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安全作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将成为衡量与判断改革绩效的重要依据。
新时代国家安全治理的情境
自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十年以来,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
就治理效能而言,一是形成了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领导体制,建立了运转高效、统筹协调的管理机制。纵向上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覆盖省、市、区县等地方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现了从分散到集中、从迟缓到高效、从被动到主动的历史性变革;横向上建立了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协调机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决策咨询机制和跨部门会商机制。二是促进了国家安全观念的革新,安全领域不断拓展、“安全发展”统筹性大幅提升。三是完善了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加速形成。四是促进了国家安全的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推动了中国自主的国家安全知识体系的建构。最后,树立了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立场,推广了国家安全教育,建立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就治理风险而言,一是全球经济低迷、地区冲突持续、产业链供应链重塑,国际社会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处于上升周期。传统因素与非传统因素交织,风险渗透与风险演化交互,致使我们面临系列风险挑战,既有不安全造成的不发展,也有不发展引起的不安全问题。二是技术迭代带来的风险隐患。数字技术的迭代发展,大数据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迅猛,与之相随的技术创新、人才竞争、产业布局与市场开发均面临新的挑战与威胁。三是国家安全全民意识的养成与引导仍面临挑战。部分民众对总体国家安全的理解过于宽泛,容易形成一切皆国家安全的议题。凡事不论缘起何处,也不论焦点为何,均上升为国家安全问题,存在提升国家安全工作成本,降低行政效率的风险。
风险的复杂性与协同性意识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国家安全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数智时代的到来,对工业时代标准化社会大生产形成日益严峻的系统性挑战,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议题的界限开始被高频打破,安全事务间的交互转化成为常态,对传统治理体系与治理方式提出新的要求。同时,现代社会系统的内生型与外源型风险因素也日益呈现高度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特征。这不仅源自社会结构和功能的多样化,也来自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经济全球化以及文化和价值观多元化的助推。现代社会非线性的运行机制使其每个层面互相关联且彼此影响,从个人行为到全球性事件,所有因素共同构成了错综复杂、动态变化的社会系统。经济、政治、科技、教育和环境等不同领域间的相互作用,塑造了社会的复杂性质,并影响着社会的稳定性和发展趋势。
另外,风险之所以是风险,恰在于它的难以预测、危机事件频发及风险感知上的群体差异。传统上一般认为,财富在分配时是不平等的,而风险在分配时是平等的。姑且毋论风险是否可以分配,但在风险感知上,存在着明显不平等。风险感知会因个体安全保障或风险处置能力的差异而有显著区别,风险分配往往也会反映出权力与地位的分配。尽管人们的风险感知是不平等的,但在面对风险社会时,每一个人都需要确立起风险意识却是必要的。只有当我们拥有了风险意识,才能直面风险,从而捍卫我们应有的安全。经历了工业社会几百年的凯歌行进,社会发展的历史进步意味着我们拥有了更多的财富和更多的科学技术成果,建构起了更强更大的征服和驾驭自然以及社会的能力。但是,如果我们无视风险时代到来的现实,陶醉于人类已经取得的成绩,甚至盲目地自以为有了充分的安全保障,就有可能在风险社会中陷得更深,就会在任何一次由风险和危机事件构成的威胁面前变得手足无措。由此,国家安全风险日益严峻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需要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治理,通过多元化的主体协同,凭借多样化的方式方法实现有效治理。
与之相应,新时代以来,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全球治理赤字不断加剧,国家安全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连锁联动,防范与化解重大风险成为国家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所幸的是,我们对国家安全的讨论始终未曾离开安全的整体性、系统性与协同性,其既是理论回应实践的自然之果,也是治理理论发展的题中之义。特别是国家安全的“全体系”构建、“全领域”防控、“全方位”统筹、“全手段”应用、“全社会”动员,逐步促成了国家安全治理的战略选择。由此可见,从国家安全的总体性特征出发,其治理实践具有“协同”需求的偏好,将“协同性”引入国家安全领域,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发展中具有必然性。
协同性改革的现代化图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其中,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有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安全发展。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着力提升改革的协同性,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在现代化的进程中,社会组成群体和思想价值观念愈发多元,国家所面临的安全事务愈发复杂。随着新产业、新业态的迅速发展,仅靠政府治理会出现监管难、保障难等问题。随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催生了“安全治理”的话题。从一开始人们踊跃发表意见来看,喻示着传统的由国家承担的安全职能正在演化成一个专业性的领域。安全治理越来越多地呈现出参与治理的色彩,不仅是国家、政府有着提供安全、护卫安全的职责,而且每一个享受安全保障的人也都是这一公共产品的供给者。为什么安全产品供给者从国家、政府扩大到全体社会成员,是缘于新的安全问题已远远超出传统安全概念所能涵括的内容。想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乃至推进国家安全风险治理的现代化,协同性成为治理实践的灵魂。
具体到改革维度,协同性意味着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自主合作,意味着不断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预示着风险防控协同机制与防范化解风险合力的形成。特别是,新征程中,国家安全工作不再只是国安、公安等安全保障机关的事务,也涉及到其他政府各部门。深化政府部门间的合作,有助于形成科学的治理体系,从而能够更合理地调配人力和财力资源,并创造有效的合作文化,继而重塑政府部门间关系,助力政府各部门形成体系性合力和战斗力,使国家安全治理得以协调有序运行。
综合而言,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坚持系统观念等原则,通过政策目标与改革方略的协同性提升,进而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的关系,不断优化提升改革效能,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作者系国际关系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