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筑牢教育强国安全防线

2024-01-30 来源:《光明日报》( 2024年01月30日 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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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防范化解教育安全风险,筑牢教育系统安全稳定防线,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必须关注和回应的现实问题。我们必须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严密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只有这样,才能为建设教育强国提供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强化教育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风险与人类社会发展始终形影相随,并随着社会发展而体现出不同的特性。从人类现代性历程看,现代性变革越激烈,风险的不确定性特征越明显,在推进现代化过程中,越往纵深发展、越接近现代化实现阶段,越要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我国正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变化前所未有,提出了大量亟待回答的理论和实践课题。面对新的矛盾变化和新的风险挑战,更加需要树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主动防范化解风险,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
  众所周知,教育是进步的源泉、良知的底线,是人类精神的家园,是人类文化、文明的传承者和守护者。教育的社会功能属性和社会组织属性紧密相连,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教育承载着更加重大更加紧迫的历史使命,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需要经受的考验与其他社会领域一样复杂而艰巨,防范化解教育安全风险是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一环。因此,筑牢教育系统安全稳定防线,提高教育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是第一道防线,尤其是要防范轻视或忽视教育安全风险所带来的偏差。
  提高教育安全风险预警水平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面对教育体制深刻变革、教育理念深刻变化、教育格局深刻调整、教育利益深度交织,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需要进行更加科学的设计,既要破又要立,既要疏又要堵,既要防又要治。近年来,我国教育质量、教育公平、教育廉政等方面时有问题发生,说明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在改革路径、发展目标、体制机制、法律决策等领域均隐含着不同程度的风险,需要及时防范化解、定点清除。同时,经济、政治、科技、文化、意识形态等领域的风险因素也会传导至教育领域,教育领域的风险也会投射到社会中,对社会稳定甚至国家安全可能产生严重影响。在这样的治理格局中,全面提升教育安全风险预警水平,加强对教育安全风险的前置性防范化解尤为重要。
  因此,各级教育部门一定要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等方面下功夫,做好教育安全风险发生概率的研判、评估,抓实教育安全风险的监测和应急方案等的前置准备,要把教育安全风险评估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基本程序、规定动作和必选项目,把制定教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应急预案等文件、方案作为基本的、必需的、托底的制度要求。
  加强教育安全风险识别能力
  提升教育安全风险的识别能力是有效防范化解教育安全风险的重要前提和基础。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和社会联系交织得越来越紧密,要实现更精准、更快捷的风险识别,一定要置身于全社会风险治理的大系统、大格局之中。从社会领域看,社会风险涵盖广泛,既有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社会风险、文化风险、生态风险等国内发展风险,也有国际外交和安全风险;既有显性风险,也有隐性风险;既有传统的个人所面临的社会风险,如工业化中的疾病、失业等,也有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造成的新的社会风险,如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病、恐怖主义、环境变化等,以及我们在转型期遇到的各种社会矛盾。
  防范化解教育安全风险对于防范和治理其他社会风险具有重要作用,要把对教育安全风险的识别放置于整个社会风险治理和国家安全体系建设的高度来识别,加强监控识别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建立信息资料、符号标识、行为事件等的实时跟踪收集和综合分析机制,实现对风险因素、风险隐患的动态监控和风险符号、风险信号的实时识别,重点要关注以下领域。
  一是校园安全与稳定类风险。重点聚焦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包括校园自然灾害类、校园事故灾难类、校园公共卫生类、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教育考试安全事件等。二是制度安排类风险。如教育权力腐败性风险,包括教育系统党建、干部选任、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关系失衡性风险等。三是政府失灵类风险。主要是政策出台不科学、决策不当导致的教育安全风险。四是社会风险传导类风险。重点是由社会风险如意识形态、国际政治等因素传导的风险。五是师资队伍建设类风险。如科研道德失范、学术不端、师德师风不合格等问题导致的风险。
  增强教育安全风险处置本领
  教育安全风险具有鲜明的特殊性。正如荷兰著名学者格特·比斯塔在《教育的美丽风险》一书中所指出的,“教育总会包含风险。这种风险不是由于教师不够资格而可能导致他们在工作中失败。这种风险不是由于学生学习不够努力或缺乏主动性而可能导致他们不及格。这种风险总会存在……是因为教育不是填充一个空水桶,而是生起一团火焰。风险总会存在,是因为教育不是机器与人之间的互动,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相遇。风险总是存在,是因为不能把学生看成被塑造和规训的客体,而是看成发起行动和担当责任的主体。”一句话,我们开展教育活动,是因为我们想要结果,我们想让学生好好学习并取得成就,把我们的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增强教育安全风险的处置本领除了提高基本的社会风险处置能力外,还需要充分结合教育安全风险的特殊性,既要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又要提高确保高水平安全的风险治理能力,着力增强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能力,着力在处置可能面临和遭遇的系列风险及相关安全、突发事件等方面全面提高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水平,重点增强七种能力,即事态判断能力、指挥决策能力、局面控制能力、现场保护能力、媒体沟通能力、谈判协商能力、事后恢复能力。
  (作者:胡锐军,系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教育风险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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