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国家安全话语体系中,“全局性主动”是一个具有原创性的独特概念。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在强调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4年来取得的成绩时,指出“国家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牢牢掌握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这一重要论述首次把“全局性主动”和“维护国家安全”连接起来,内涵丰富、意蕴深邃,深刻反映出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家安全形势,以及复杂程度、艰巨程度明显加大的国家安全问题,只有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强化运用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法治思维,着力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才能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以战略思维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
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战略全局中,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又到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强调“国家安全工作是党治国理政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保障国泰民安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再到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国家安全定位为“民族复兴的根基”,并将其与作为“国家强盛的前提”的社会稳定连接起来,从中可以看到,党中央在不同场合、从不同角度对国家安全作出的清晰定位,尽管在表述上有所不同,但毫无疑问,国家安全是事关国家安危和民族存亡的“国之大者”。也正是如此,国家安全在新时代呈现出鲜明的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国家安全问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战略问题”,必须以战略思维认知新形势下的国家安全,把战略思维贯穿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各方面全过程。
对于战略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强化战略思维,保持战略定力,把谋事和谋势、谋当下和谋未来统一起来,牢牢掌握战略主动权”,“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可见,战略思维与能否掌握治国理政的主动权息息相关,其内蕴着“事”与“势”、“当下”与“未来”这两对重要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思维方法,集中表现为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的决策,强调着眼全局看问题、着眼长远想问题,增强战略定力、赢得战略主动。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加速展开,我国面临的外部环境更趋严峻复杂,国家安全的压力挑战和风险因素日益增多,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也显著增加,这些无不要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着眼战略全局、把握发展大势,不断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而绝不能在国家安全这一战略问题上迷失方向,甚至出现颠覆性错误。
以系统思维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
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加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家安全概念的范围亦随之不断扩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深刻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这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安全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判断。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国家安全从传统安全走向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相互交织,安全风险挑战不仅有我国单独面临的,还有越来越多国际社会所共同面临的,国家安全已经成为一个包含多领域、多类型、多层次的复杂的“巨系统”。总体国家安全观所涵盖的重点安全领域也不断拓展延伸,逐步形成集政治、军事、国土、经济、金融、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粮食、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生物、太空、深海、极地、人工智能、数据等多个安全领域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这无疑需要在系统思维下统筹推进各领域安全,统筹应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
系统思维的运用与国家安全形势严峻复杂紧密相关、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相辅相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同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这是对安全和发展的系统性考虑;针对生物安全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系统治理和全链条防控,坚持系统思维,科学施策,统筹谋划,抓好全链条治理”。系统思维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原理的深度运用,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高度统一,其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关联性和结构性,强调把事物作为一个系统,在系统与要素、要素与要素、系统与环境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整体把握认识对象。显然,由于国家安全领域的多样性、国家安全问题的复杂性,要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就需要坚持和运用系统思维,切实将国家安全问题视作一个系统,通过细致分析其中各要素间的关系及相互作用,找到问题的根源和矛盾,从而制定相应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方案。总体国家安全观关键在“总体”,突出的是“大安全”理念,其本身已包含清晰的系统观念,而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义来看,其本身也是一个系统完备的理论体系,构成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以底线思维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
“底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下线”“红线”,其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临界值,一旦事物发生量变突破了底线,也就意味着达到了质变的关节点,事物的性质便会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因此从唯物辩证法角度来看,底线思维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质量互变规律在思维方式中的具体呈现。在新时代国家安全话语体系中,底线思维常常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紧密联系在一起。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对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面临的重大风险作出深刻分析、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正是由于我们面临的矛盾风险挑战来自方方面面,既有“黑天鹅”又有“灰犀牛”,而且这些风险往往不是孤立、静态的,完全有可能交织叠加形成一个“风险综合体”,因此必须见微知著、未雨绸缪,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力争把风险化解在源头,防止各类风险传导、叠加、演变、升级,牢牢掌握应对风险的战略主动。至此,坚持和运用底线思维与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之间的关系可见一斑。
对于底线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最坏处着眼,做最充分的准备,朝好的方向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这一重要论述可以说精辟揭示了底线思维的精髓要义。首先,坚持底线思维必须“从最坏处着眼”,深刻认识到前进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实现目标,因而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和居安思危的忧患。其次,坚持底线思维必须预判和管控风险,做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充分准备,并全力以赴“朝好的方向努力”,这样才能牢牢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主动权。第三,坚持底线思维必须明确底线、守住底线,在防止最坏结果出现的同时,积极“争取最好的结果”,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这条底线就是要防范可能迟滞或中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全局性风险,而结果就是实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以法治思维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进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法治成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思维则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之一,在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上同样如此。对于法治思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从中不难看到,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之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作为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全面依法治国关系到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只有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才能在良法善治中把握主动,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正因如此,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十一个坚持”中包括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等内容,而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核心要义“十个坚持”中又有“加强法治思维,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的重要论述,两者可谓相互契合、一脉相通,成为全面依法治国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指针,深刻反映法治思维在顶层谋划上的运用。
实际上,在新时代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进程中,我们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和政策体系,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取得显著进步,开创了新时代国家安全依法之治新局面。时至今日,以2015年《国家安全法》出台为引领,此后20余部国家安全专门立法接连出台,上百部含有国家安全条款的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完善,《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等国家安全党内法规先后颁布。2023年11月,中央政治局又就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强调“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升涉外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这些都说明,在法治思维下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建设正系统推进、加速形成。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国家安全专章中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这之中必然包含着科学管用的思维方法的深度贯穿运用。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法治思维都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所蕴含的科学思维方法,只有深刻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方法论意义,在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的基础上,将这些思维方法充分运用到维护国家安全各方面全过程,才能更好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牢牢掌握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
【本文系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编号:LSYZD21009〕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副教授、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