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版A刊评价集刊名单公示的补充说明及常见问题答疑

2026-04-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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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集刊(学术辑刊)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发表的重要载体,在促进学科纵深与交叉融合、扶持新兴学术领域、凝聚学术共同体、推动特色专题研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自4月27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集刊拟评价名单(2026)》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集刊收录标准(2026版)》(分别简称《集刊名单》《集刊收录标准》)公示以来(https://mp.weixin.qq.com/s/vH66GX2ptFRK4twIxVKSFA),我院收到了来自集刊主办单位、编辑部及专家学者的广泛咨询。为高效回应各方关切,进一步明确公示期间的工作安排与后续流程,现就常见问题统一解答如下。
  一、关于称谓的说明
  1. 为何使用“集刊”而不是“辑刊”?两者有何区别?
  根据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名词》(2019)收录“集刊”,定义为“学术机构刊行的成套的、定期或不定期出版的论文集”;《编辑与出版学名词》(2022)收录“辑刊”,定义为“学术机构出版刊行的成套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论文集”。两者定义完全一致,并无实质性区别。
  为统一表述、避免混淆,我院在AMI集刊评价中统一使用“集刊”一词。
  二、收录范围与基本准则
  2. 2026版A刊评价收录集刊的范围是什么?哪些明确不纳入?
  根据《集刊收录标准》,本次评价的收录要求如下:
  (1)内容性质:以原创性学术论文为主要内容。
  (2)主办单位:原则上为高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学术机构。
  (3)出版机构:须由内地具有合法出版资质的出版社出版。
  (4)出版语言: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要刊载语言。
  (5)出版连续性:创刊时间满2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近2年内出版不少于4期;年刊及两年刊需连续出版不少于4期。
  (6)明确不纳入的情形包括:论文集、编译文集、皮书、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年鉴等;主办单位资质不明或无法核实的集刊;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出版机构出版的集刊;以民族语言文字或外国语言文字为主的集刊;出版期数不足、中断出版、三年及以上出版周期的集刊。
  3. 什么是“观察名单”?哪些集刊会进入观察名单?
  观察名单是对暂未达到收录标准、但具备一定办刊基础的集刊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的机制。
  进入观察名单的情形包括:
  (1)创刊时间未满2年的新创办集刊;
  (2)办刊时间已满2年,但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近2年内出版期数不足4期的集刊;
  (3)年刊及两年刊,连续出版期数不足4期的集刊。
  观察名单内的集刊,我院将持续跟踪其办刊情况。待满足收录标准后,可申请加入下一轮集刊评价。
  4. 主办单位为非法人机构,或版权页未标注主办单位,应如何处理?
  请相关集刊在问卷中如实填写实际负责的学术机构。若版权页未标注主办单位,需提交由该学术机构(法人单位,如所属大学或研究院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主办单位证明文件,作为资质核查的凭证。
  5. 上一轮(2022版)收录的集刊,本次是否自动进入?
  不自动进入。
  所有集刊均需重新对照《集刊收录标准》进行审核。上一轮收录的集刊已作为重要数据来源纳入本次774种拟评价名单,但仍需通过问卷完成信息确认,最终名单以复核结果为准。
  三、名单形成与数据来源
  6. 本次公示的774种集刊名单是如何形成的?数据来源有哪些?
  本次公示的《集刊名单》是初步确定的拟评价对象。数据来源主要包括:《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集刊AMI综合评价报告(2022)》、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与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集刊、中国集刊网数据库、中国知网(CNKI),并广泛采集了专家推荐与编辑部自荐信息。依据《集刊收录标准》,经核查整理,形成《集刊名单》中的774种集刊。
  四、名单内集刊:信息确认与调整
  7. 集刊已在《集刊名单》中,是否需要填写反馈问卷?
  需要填写。
  由于集刊办刊情况复杂,近年来许多集刊存在刊名、主办单位、出版机构、出版周期等信息变更。为准确掌握集刊最新运营状况、完善备案信息,所有列入《集刊名单》的集刊,均须通过公示公告中的链接或二维码填写问卷,如实填写该刊在2022-2025年间的实际主办、出版情况。所填信息将作为本轮集刊评价的依据。
  8. 集刊在《集刊名单》中,但希望调整公示的学科分类,如何操作?
  可直接通过问卷反馈。在问卷“贵刊所属学科”一题中,选择正确的学科分类即可。我院会将调整意见纳入复核。
  五、名单外集刊:补充申请
  9. 集刊未被收录在《集刊名单》的主要原因可能有哪些?
  可能包括以下两类情况:
  (1)不符合《集刊收录标准》;
  (2)信息采集存在客观遗漏:因集刊无统一数据库收录,也无固定报送渠道,主要依靠我院主动采集,客观上存在遗漏可能,可补充申报。
  10. 集刊不在《集刊名单》中,是否还有机会纳入?如何申请?
  可以申请。
  若该刊符合《集刊收录标准》,但不在《集刊名单》中,请于公示期内通过问卷链接或二维码填写完整信息进行补充申报。我院将对照标准综合研判。
  六、评价流程与结果
  11. 进入《集刊名单》,是否等同于被认定为“A刊核心集刊”?
  不等同。
  本次公示的774种集刊名单仅为拟评价对象,不是最终评价结果。后续我院将结合反馈意见进行整理复核,对不符合《集刊收录标准》的集刊予以剔除。最终作为评价对象的集刊名单,以后续正式公示为准。
  12. 提交反馈后,如何查询处理结果?何时需要提供样刊?
  我院将对所有反馈意见及补充申报的集刊信息进行统一梳理与核查。最终确定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集刊名单(2026)》将在“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后,我院将通知名单内集刊填写自评表,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样刊,用于后续审读及评价工作。
  13. 集刊评价结果预计何时公布?
  根据我院工作安排,本轮集刊评价结果——《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集刊AMI综合评价报告(2026)》——预计于2026年年底公布。敬请关注我院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
  反馈问卷填写渠道:
  链接:https://casses.wjx.cn/vm/wD29Y3J.aspx
  电话:010-85195245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
  2026年4月30日
【编辑:王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