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问题意识、勇于自我革命,以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推动解决党内突出的问题和矛盾。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从国情、党情的客观实际出发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使党内法规建设具有鲜明特征。
政治建设与思想建设深度融合
党内法规建设,是规范和约束党内生活的思想政治工作,事关党的政治建设与思想建设。推进党内法规建设任务艰巨、内容庞杂,最根本的是坚定政治立场和人民立场,要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要求党员干部敢于破除阻碍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体制机制障碍,敢于纠正影响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的不良作风,敢于与任何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言论和行为作斗争。党内法规建设的推进、成效与深化,都要把人民群众的认可度、满意度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党内法规建设关乎党的思想引领和思想统一。一方面,要坚定维护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要求党员干部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对各种不良思潮保持高度警惕,防止诋毁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思想渗透到党内,维护党的思想健康。另一方面,要注重从“两个结合”中汲取治国理政、追求理想、自我修养等思想资源,提升党员干部的文化素养和思想觉悟,筑牢党内法规建设的思想堤坝。
制度治党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是,依据党的执政规律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增强党内生活和党内法规的科学性与严密性,确保科学的制度体系和严格的党内法规体系对管党治党发挥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的作用。在党内法规建设中,制度建设是关键一环,而制度建设又贯穿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各个领域,制度建设与党的各项建设相互配合、协调联动,为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全面保障。同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管党治党的根本之策,要求把依规治党作为党的建设与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式。具体来看,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就要使党的各项工作都遵循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党内法规的具体要求。推动党的组织法规不断完善,明确各级各类组织的职责,夯实管党治党的组织制度基础;推动党的领导法规不断完善,为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党的领导活动在制度框架中运行;推动党的自身建设法规不断完善,增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升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监督保障法规不断完善,严明党的纪律,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法治思维与德治思维相辅相成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鲜明特点。法治思维与德治思维在党内法规建设中的运用,是由法律与道德的优势与局限所决定的。法律以明确的规范要求、强制的惩治措施对党组织与党员干部进行约束,其作用显而易见,并具有威慑性。而党内法规条款与细则的立改废释具有迟滞性和高成本性,其制定与实施可能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限制了法律惩治功能的发挥。道德以自律向善的价值观念,引导党员干部注重道德教化、提升道德情操、加强自身修养,其效果是潜在的、长期的。但是道德的弱强制性和评价标准的多元性,弱化了其教化功能和塑造作用。因此,党内法规建设需要内嵌价值观念和道德信念,推动法律与道德在功能上互相补充、取长补短。加强党内法规建设,要坚持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培养人们的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又要引导人们明辨是非、分清美丑和抑恶扬善,使得法治思维与德治思维在党内法规建设中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关键少数”与“绝大多数”齐抓共管
党内法规的建设与执行,既离不开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又需要“绝大多数”的党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领导干部在党内法规建设与执行中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党内法规制度的建设、执行、管理与监督,都需要领导干部的参与和推动。中国共产党进行党内法规建设,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重要主体,在党内产生“头雁效应”。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在遵规守纪方面作出表率,能够为广大党员增强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提供示范;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能够增强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严肃性的认识,维护党内法规的权威性;领导干部秉公处理利益纠纷与党内法规的矛盾关系,能够为广大党员敬畏和尊崇党内法规塑造标杆;领导干部在生活中自觉把党内法规作为衡量行为规范的价值标尺,能够为广大党员加强自身修养提供典范。同时,党内法规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一样,要突出全面性,即党内法规的建设与执行要面向广大党员,加强对“绝大多数”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一方面,要发挥广大党员的聪明才智关注和解决党内突出问题,最大范围凝聚力量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另一方面,要使党内法规的实施面向广大党员,使广大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心存敬畏、遵守规矩。
依规治党与自我革命相互促进
党的自我革命,不是抽象的理论革命,而是具体的实践活动,需要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才能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把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举措。依规治党与自我革命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健全的党内法规体系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方向指引与评价标准,为处理和纠正党员干部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客观依据,也推动党的自我革命朝着法治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反腐败斗争等自我革命实践活动的推进与深化,提升了党内法规体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内法规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了现实依据和良好生态。依规治党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需要继续健全党纪党规,强化党纪党规落实;要加强党的监督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的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建设,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建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斗争制度,继续以高压态势推进反腐败斗争工作,强化党对腐败行为的防范与惩治能力。
理论研究与具体执行协调互动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注重党内法规的学术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转化为党内法规建设的重要动力。推动党内法规理论创新,注重党内法规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的融通联动,是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基本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密切关注党内思想统一、组织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把应对和化解“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回应人民群众期盼与服务党和国家治理全局,作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重要使命。要依托高校和研究机构,加强党内法规研究队伍和后备人才的建设,培养一批对党忠诚、专业过硬、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党内法规理论研究队伍和学术团体。该研究队伍和学术团体要充分利用其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结合法学、政治学、党史党建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理论,以历史的、实证的、解释的、比较的、辩证的思维方法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党内法规理论、党内法规实践等研究。要总结、提炼党内法规建设经验,形成囊括基本概念、重要范畴、核心命题、重要功能、具体实施、内外监督、效果评估、修订完善等要素的党内法规研究体系。当前,党内法规的理论研究正朝着精细化、学科化方向发展,也推动着党内法规的具体执行朝着常态化、实效性方向转化。
(作者系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