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德胜: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共同推进

2023-04-1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强调要建设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相适应的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研究体系。作为国家和社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校法治工作是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同样需要强化全局思维、系统思维和辩证思维,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共同推进,实现法治教育、法治学校、法治校园一体建设。

  一、坚持依法治教,建设法治教育

  依法治教,是指依据法律来治理教育行为,其主体包括负责教育立法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教育管理权限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实施检察监督的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进行学校管理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有关机构,以及开展社会监督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

  依法治教基本上涵盖了教育立法、教育普法、教育执法、教育司法、教育守法、教育法律监督、教育法律救济等方面内容,涉及所有教育法律关系及相关主体,在进行各种教育活动时均须具备法律精神、遵守法律规范,其中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核心体现。

  依法治教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制度,用法律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当具有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符合教育规律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做到严格依法行政,教育司法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会成员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坚决反对人治化教育、全面建立法治化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依法治教、建设法治教育,要坚持科学立法,在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基础上,全面构筑完备的教育法治环境。坚持严格执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当中的禁止性规定、义务性规定和责任条款来进行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坚持公正司法,国家机关或其他有关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处理教育违法案件或裁决教育纠纷,维护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全民守法,制定教育系统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加快教育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坚持依法办学,建设法治学校

  依法办学,是依据法律来开展办学活动,是依法治教的具体化,其主体包括国家、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其中,国家政府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各级各类学校坚持依法管理、切实强化内部自主治理,教师坚持依法执教、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社会坚持依法支持、统筹社会资源开展协同育人,使法治成为各主体参与办学的基本方式。

  依法办学的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政务公开,坚持依法举办学校、招收学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颁发学位证书或者学历证书等,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法办学的目标在于建设法治学校,即强化政府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实践,防范法律风险、提高治理能力;小学、中学、大学等各种办学行为坚持以法律为依据、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一切办学活动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符合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坚持依法办学、建设法治学校,要严格遵纪守法,全面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加强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各个层次办学坚持以法律手段解决办学中的各类问题,包括认可学校作为独立法人的主体资格、独立行使自主办学权、指导和规制学校行为、使学校活动都能够贴上法律或者法治的标签。

  三、坚持依法治校,建设法治校园

  依法治校,是依据法律来加强校园治理,是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落脚点和载体,是对教学、科研、管理活动的法治总要求。依法治校的主体主要是学校,所依之“法”不仅仅是国家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同时包含着法治精神、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内的各种“软法”。所施之“治”不是单纯的规章制度,也不是制约、管制,而是治理、善治,即通过对权力的规范保障,实现学校各种利益主体的权利平衡。

  依法治校的内容比较丰富,主要表现为“六个之治”,即制度之治,形成以章程为核心、重在执行的制度体系;民主之治,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结构;自主之治,形成自由平等、公平竞争、相互监督的教育环境;程序之治,完善师生纠纷解决机制和师生权利保护救济机制;防范之治,构建校园行政、刑事、民事等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法律之治,通过提升诉讼、仲裁等案件办理水平妥善化解矛盾风险。

  依法治校的目标在于建设法治校园,这里的校园不是物理意义上的校园,而是指以校园为依托开展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建设法治校园不是强权治理模式或经济手段治理模式下“以罚带管”,而是体现法治要求对校园内工作全局、管理全程的统摄与指导,把法律作为治理校园内所有工作的依据和最高权威,处理好法治工作与党的领导、学校全局、立德树人、改革创新的关系,将“依法治校”与“德润人心”更有机地在实践中融合起来,将法治理念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建立崇尚法治、遵循法治、践行法治的现代治理体系。

  坚持依法治校、建设法治校园,要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师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通过建立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体系、规章制度体系、现代治理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权益保护体系、工作队伍体系等六大体系,全面加强校内法治工作,引导师生培养法律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培育法治精神,在校园所有工作中能动地开展依法育人、依法管理,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全面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研究项目(22CFZJ1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系青岛科技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副教授)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依法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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