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四个维度

2024-07-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法的思想内核,是法律价值的体现,是法治实践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追求。培养大学生法治精神是一项系统的教育工程,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法治素养为目标,从认知、意识、情感、行动四个精神维度开展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教育。

  培养科学的法治认知

  法治认知是培养法治精神的基础,可以为法治意识培养奠定根基,为法治情感的产生提供依据,为法治行为的确立定向功能。法治认知是人们对法律知识和法治意义的认识,是认识和了解法律条文、体系、常识、制度等法治知识,以及把握和领悟法治性质、目标、原则、价值等功能属性的基础环节。法治知识是法治精神实践的基础,是法治认识形成的起源。培养大学生法治精神,最重要的是让大学生了解法治知识,科学认知社会主义法治。普及大学生法治知识,针对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要充分利用思想政治教育的素质教育功能,借助“思想道德与法治”等思想政治课程,在专业课程中融入法治元素,构建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的法治知识体系,强化法治精神引领,深化法律学理支撑,增强法治认知能力,把养成法治意识作为法治知识教育的落脚点。法学教育是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的专业教育,针对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要开展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他们构建完善的法治知识体系,形成完备的法治知识结构、深厚的法治知识储备、扎实的法治知识功底等法治理论素养,为形成法治意识奠定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培养理性的法治意识

  法治意识是法治主体在法治认知基础上形成的对整体法治现象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是对现实法治实践所持的态度、感觉和价值看法。提升法治意识是培养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关键步骤。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的主要内容有:一是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国家认同感,奠定公民素养基础,把大学生培养成合格的法治社会公民。二是培养平等与公正意识,使大学生意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都应平等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尊崇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准则,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三是培养正义与程序意识。作为社会的基本准则,法律本身就具有体现正义、维护秩序、保障权益的功能,是国家治理与公民生活之间的纽带。“程序是法律的生命”,社会权力运行和秩序维护、公民权利保障和责任履行都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办理和执行。四是培养权利和义务意识。权利是法治的基石,义务体现着公民的责任,每位公民都应依法行使权利、尊重权利、保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主动承担责任,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五是培养规则与契约意识。法律作为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基本准则,既是国家规定的行事规则,要求公民尊重规则、遵守规则、以法律规范自身行为,也是国家、社会与公民签订的契约,要求公民弘扬契约精神,履行契约责任。通过法治意识的培养,可以让大学生对法治意识具有更加清晰的认知和判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内核,进而对法治形成积极的情感和坚定的信仰。

  培养积极的法治情感

  法治情感是法治主体基于法治意识在法治实践过程中所产生的情感体验,它是法治意识内化出的情感力量,是法治信仰形成的心理基础,也是法治行为产生的内驱动力。伟大的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曾经说过,人类研究一件事情的道理,最先发生思想,“思想贯通了以后,便起了信仰;有了信仰,就生出力量”。法治信仰,是人们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法律和捍卫法律,体现着人们对法律自觉自愿的尊重、坚守、保护等心理状态。法治情感催生法治信仰,法治信仰升华法治情感,只有对法治产生信任、热爱、期盼等积极的情感,才能形成坚定的法治信仰。培养大学生法治精神,孕育大学生法治情感,重点在于培育大学生的法治信仰,而法治实践是培育法治信仰的根本所在。推动大学生积极参加法治教育课堂实践、生活实践、社会实践活动,采用探究式、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以及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演讲比赛、情境演绎、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法治辩论、案例研讨等形象直观的教学方法;结合大学生的实际生活,贴近学生生活场景,讲解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让学生在生活中感知法律温度;组织参观、访问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司法机关办公场所,增强大学生真实的法治情感体验,引导大学生树立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同、信任和信仰情感。

  涵养正确的法治行为

  法治行为是法治主体在法治认识、法治意识和法治情感的支配下所采取的各种行动,它是把内在的法治知识、意识和情感进行外化的产物,是法治认知、意识和情感的外部标志和外在表现,也是法治精神的原始目的和最终落脚点。法治精神的认知、意识、情感、行为四种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法治精神的内容体系。法治认知、意识与情感的相互交融,产生了一种内部驱动力——法治动机,驱使着人们做出法治行为。而法治行为的实施,又反过来加深法治认知,增强法治意识,孕育法治情感。人的法治行为由行为方式和行为习惯构成,行为方式是由实践或训练塑造形成,行为习惯不需要外在监督,通过自身意志努力即可养成,塑造行为方式和养成行为习惯,是把人们的法治行为转化为法治素养的关键因素。大学生法治行为主要体现在日常的个人生活、恋爱生活、校园生活和公共生活之中,培养大学生正确的法治行为,就是要促进大学生掌握科学的法治行为方式,养成良好的法治行为习惯。要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全员、全程、全方位的法治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知识体系,增强法治意识的理性说服能力,强化法治情感的信仰熏陶力,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温馨的法治文化环境,使大学生掌握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行为方式,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从而把大学生培养成为拥有强烈法治精神和较高法治素养的社会主义建设后备力量。

  (作者单位: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文化与法律学院)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蔡毅强(报纸) 张黎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