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王广禄)11月24日,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主办,扬州大学人文社科处、扬州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扬州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江苏省社科界第十七届学术大会政治学与法学专场在扬州举行。
江苏省社科界第十七届学术大会政法专场在扬州举行 本网记者王广禄/摄
以学理研究助力法治现代化研究
扬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赵文明、江苏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刘西忠等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扬州大学人文社科处王金铨主持会议开幕式。
扬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赵文明介绍了扬州大学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十三五”以来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情况。他表示,扬州大学秉承文科底蕴深厚优势,准确把握新文科建设的本质内涵和时代特征,以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为驱动,切实推进文科教学科研改革创新,迈向更高水平。此次会议的核心议题是法治现代化与江苏高质量发展。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和坚实保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方面,江苏省积累了很多好的实践经验,值得研究阐释、总结推广。专家学者要积极投身于江苏省法治现代化研究与建设的宏大伟业,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
江苏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刘西忠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江苏省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深化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擦亮法治江苏建设金字招牌,全力描绘可观可感的中国式现代化法治篇章。要充分理解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关系,持续深化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的研究,不断推进政治学与法学学科的交叉融合,奋力推进江苏省在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为助推江苏法治现代化建设贡献“最强大脑”。
获奖论文颁奖仪式 本网记者王广禄/摄
江苏省社科联组联中心主任王淑芬宣读了获奖论文表彰决定。本次会议共征集到论文117篇,经专场学术委员会评审,共评出获奖论文36篇,其中一等奖12篇,二等奖24篇。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在主旨报告环节,江苏省社科院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守文,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封丽霞,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周建超,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雪阳,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周义程先后发表演讲。
会议现场 本网记者王广禄/摄
深入研究和系统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的原创性贡献。夏锦文在主旨报告中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原创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他从法治中国论、法治体系论、法治功能论、法治思维论、法治与现代化论等方面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所蕴含的一系列原创性重要法治概念、法治论断和法治命题。他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推进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经济发展。张守文提出,没有法治化就没有现代化,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要全面融入经济,使一切经济活动都在法治框架下展开。程雪阳表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就要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的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在农村宅基地改革中,要通过制度改革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周建超认为,要从科学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中深刻把握党的理论创新的智慧。举旗定向,坚持“两个结合”,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践行初心使命,在治国理政实践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持与时俱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准确把握三大时代课题。封丽霞提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以及法治秩序建构整个过程中,党始终处于核心领导地位。坚持法治建设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有机结合,决定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政治逻辑。周义程分析说,有效民主是指能够充分实现民主的预设目标的民主;资本主义民主是被资本力量、政客表演、政党斗争、选民短视裹挟的民主,对是否实现了民主的实质功能缺少基本的现实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