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学术话语体系,尽快把我国法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立起来”。法学是政治性和实践性鲜明的学科。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包含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教材体系和话语体系这四个相互支撑、一体建设的方面。具体来看,法学学科体系决定了法学知识生产与传承的基本领域和架构;法学学术体系蕴含于学科体系之中,是由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构成的知识内核;法学教材体系是系统化、规范化传承自主知识体系的主要媒介;法学话语体系将自主知识体系进行学理化阐释、国际化传播,是提升中国法治影响力和话语权的关键渠道。
加快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为源头活水,将上述四个方面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协同推进。这一过程本质上是对西方法学理论的反思与超越,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的理论自觉与体系化表达,是文化自信、理论自信在法学领域的集中体现。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学科建设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进程同频共振,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对标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现有法学学科体系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之处。比如,法学学科划分相对固化,对新兴领域反应不够灵敏;学科知识容量有待拓展,对科技革命、全球治理等带来的全新法治议题吸纳不足;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生长机制和支持体系尚不健全;学科专业设置和布局未能完全适应法治实践的快速发展;等等。这些问题凸显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的紧迫性与重要性。
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是一项严谨的科学工程,必须遵循法治文明演进规律、法学知识生产规律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发展规律。要健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积极回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大力发展数字法学、人工智能法学、国家安全法学等新兴学科和前沿领域,推进学科专业优化。打破法学内部及法学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学科之间的壁垒,推动法学与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信息科学、环境科学的交叉融合。优化学术评价生态,引导学者深耕中国问题,产出对学科体系有实质性贡献的原创成果,避免简单追逐学术热点。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
学术体系是知识体系的核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需要通过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形成具有充分自主性的学术体系。过去一个时期,我国法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西方法学理论和分析框架的依赖,有时出现“削中国实践之足,适西方理论之履”的尴尬,对一些中国特色的法治现象和重大创新缺乏有效的理论解读和概念建构。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繁荣中国法学学术,可从三个维度协同发力。一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法系绵延数千年,是可以通过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进行科学辨析与时代化再造的宝贵资源。例如,新时代“枫桥经验”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就实现了传统“无讼”思想与现代法治社会建设的有机结合。我们必须坚持“两个结合”,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超越时空的文化价值和治理经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当代法学学术体系中焕发新的生命力。二是吸收借鉴外来法学学术资源。构建自主知识体系不等于闭门造车,新的材料和资源的引入是形成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的重要条件。对于外来法学中有益的学术资源,我们应当秉持开放态度,在审慎甄别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并进行本土化的改造。需要注意,这种吸收借鉴不是简单照搬,而是使其与中国国情、中国文化、中国实践相结合。三是强化对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的学理提炼与理论建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创造了大量独一无二的法治经验。例如,“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理阐释;“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大理念;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战略布局;信用监管、数字政府建设等具体领域的制度创新;等等。这些鲜活的实践为理论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富矿。要坚持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加强对当前法治实践中复杂疑难问题的深入研究,从我国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用中国理论解读中国实践,用中国实践升华中国理论,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教材体系
教材体现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念体系,是教育教学的关键要素,是知识体系传承发展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近年来,我国高等院校法学教材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编写和使用有力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融入法学专业教学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作为全国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教材的推出,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系统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同时,一大批反映中国法治实践成果、体现中国特色的原创性教材不断涌现。
面向未来,完善中国特色法学教材体系依然任重道远。要巩固和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在法学教材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及时将党的创新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有机融入其中。鼓励和支持编写中国原创性教材,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及其最新实践成果,改变部分领域教材内容陈旧、过度依赖外国学说和案例的局面。高度重视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建设,组织力量面向数字法学、科技法学、生态环境法学等前沿领域编写一批高质量教材,引领学科发展。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
法学话语体系是法学知识体系的外在表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等的集中表达,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掌握国际法治话语权的战略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领域提出了许多具有原创意义的新概念,需要进行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建构、大众化传播。既要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的经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又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的法治理念和主张,为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提供中国智慧。
为此,必须加强统筹协调,构建协同推进格局。要深化学理化阐释,鼓励法学研究者从学术角度对中国法治实践进行深度解读和理论建构,形成有说服力的学术话语。推进体系化建构,将零散的法治表述整合成逻辑严密、层次分明的理论体系,避免碎片化。拓展国际化传播,借助高端国际学术平台、数字化传播手段,积极宣介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与经验,参与和引领国际法治议题讨论,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提出中国方案、注入中国理念、贡献中国智慧,使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成为世界法学知识百花园中独具特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为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