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走什么路的问题,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道路。这条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它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保证了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的政治方向,决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成败得失,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全面依法治国
必须走对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管总的方向,沿着这条路走,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决策部署,实际都围绕一条一以贯之的红线,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这条道路引领全面依法治国的前进方向,规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
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中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人口庞大、民族众多、国情复杂,新中国成立70多年尤其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行了漫长而艰辛的实践探索,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功地开拓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法治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实践,制度的建构及贯彻往往与其“嵌入”的社会背景有关,这一社会背景即是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它是包含历史文化、社会风俗、观念传统和根本制度等一系列因素相互作用形成的综合体。不同社会背景会塑造不同的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在我国历史文化传统、法治实践传承、经济社会状况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革、内生性演化的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植根于中国社会实际,在不断探索中形成的一条立足自身治理经验、适应自身社会需求、符合自身具体国情、解决自身实际问题的自主型法治道路。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当代中国发展进步之路,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强调,“这条道路来之不易,它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这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因此,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事实上,每个国家的法治建构背后都需要政党发挥作用。法治不是在真空中运转的,它需要政治权威的支持。缺乏权威,要么整个社会可能动荡不安,从根本上缺乏法治国家建构的社会基础;要么即使试图推行法治,也会缺乏有效手段保证法律实施。现实中很多法治失败的国家,其法治脆弱而偏私,法律无法得到有效执行,或被资本、军事甚至宗教势力所操控,法律无法成为刚性、公正的社会行为标准。因此,法治建设需要公正、权威的政治保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办好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最关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
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
当今世界,法治逐渐成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共同选择,但其具体模式千差万别。这也表明,法治没有永恒不变的标准,实行法治只能是根据本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传统的实际情况,加以借鉴参考,而不能照搬照套。中国有其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历史传统、文化观念、社会习俗和发展状况,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中国的具体实际和传统文化出发。
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国有着5000多年的悠久历史,创造了灿烂辉煌的古代文明,为人类发展和世界文明作出过巨大贡献。在法治领域,自古以来我国就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比如,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许多仁人志士也曾试图通过法制变革改变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很多人试图照搬西方法治模式,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才逐渐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把法治作为开展斗争、团结民众、争取权利的有力武器。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再度蓬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和秩序基础。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作出一系列法治重大决策、部署一系列法治重要举措,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变革和历史性成就。
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不搞“全盘西化”,不搞“全面移植”,不搞照搬照抄。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必须正确处理好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和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的关系,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我国是一个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短短几十年时间在一个十多亿人口的大国建设法治没有先例,没有可以奉为金科玉律的教科书。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道路决定命运,找到一条正确的道路多么不容易,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走下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来之不易,它引领中国法治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推动中国法治进步开拓了广阔前景。我们必须在这个根本问题上树立自信、保持定力、毫不动摇。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道路,具有显著优越性。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治理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