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苦恋:路遥的乡村空间建构

2024-12-20 作者:杨艺村 来源:《中国文学批评》2024年第3期P40—P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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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路遥的写作,根植于他的故乡陕北农村。他的创作受到地域文化的深刻影响,“乡土苦恋”是他作品主要的底色。在叙述故事的同时,他通过对乡村风景、人物、天气的书写,甚至于整体叙事框架的建构,描绘出心中完整的农村样态。陕北的乡村空间在路遥的笔下,被赋予了新的生命。

关键词:恋地情结;路遥;乡村;空间

作者杨艺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102488)。

  出生于陕北的路遥,在陕北农村度过了他的童年和少年时光。陕北黄土地上的无限风光和困苦生活,在他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路遥在陕北的人生经历是复杂的,年少时家境的贫寒,摆脱不掉的农民身份,都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创伤,使他养成了敏感和自卑的性格。在激荡的岁月里,他时而被送到荣耀的巅峰,时而掉落耻辱的谷底。因此,路遥对陕北的情感也是复杂的。陕北的土地与风物将路遥塑造成一个特征明显的陕北人,而他的创作也具有显著的高原文化气质。 

   路遥的写作始终没有离开他所熟悉的陕北乡村。他对这片土地的感情矛盾且复杂,他深切地热爱着这个生他和养育他的地方,在创作中对故土充满眷恋的深情。但同时,农村艰苦的生存环境和匮乏的生活资源,又时时刻刻逼迫着他,使他要努力逃离乡村。离开农村才有未来,才能实现他远大的抱负。在路遥心中,对乡村的热爱和乡村带给他的痛苦融合在一起,而这二者又时常让他感到撕裂。这样的心理结构与生命体验,让他的创作成为一种“乡土苦恋”式的表达。在写作中,路遥不断地呈现着乡村风物的美好、乡村生活的和睦,但是在表层叙述之下,又有着一股叙事潜流,隐隐约约对乡村表达出否定的态度。这样的双重情感结构彰显着路遥对乡村特有的矛盾感情,在怀恋乡村时充满愁苦,在痛苦中又一遍一遍追忆乡村。乡土苦恋的表达模式,成为他在建构乡村空间时所依赖的底层逻辑。他笔下的乡村空间,也因此更加活泼灵动、层次多样、细致入微,有着独特的艺术震撼力与审美感染力。 

  一、审美视域下的乡村景观 

  路遥对乡村的体验是完整的。从乡村地理事物以及乡村人际关系的图式中,路遥绘制了乡村空间的整体性,并将这样一个世界呈现给读者,让读者体验到了个体与集体、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在路遥对农村近乎全景式的展现中,自然风物占据了举足轻重的位置,而在面对乡村景观时,路遥总是流露出爱的态度和喜悦的感情,以一种审美式的经验,来描摹陕北农村的自然景物。 

  对某地风物的审美式评价,在段义孚看来,往往更多来源于外来者。相较于我们熟悉的场域,人对于陌生环境的体验是从审美开始的,所以就外来者而言,他们往往采用一种“置身于世外的视角”,通过视觉构筑图景,欣赏新颖的风光,与此同时,体验陌生景致的新鲜感也促使他们抒发自己的情感。与之相反,本地人由于长期浸润在自己所处的环境整体中,他们对环境的理解更加深刻,态度也更加复杂,导致他们鲜有需求去表达自己的环境价值观,或对家园作出评论。 

   路遥作为地道的陕北人,对陕北风物的刻画却更多居于“外来者”的审美视角,极尽铺陈乡村的美好景致。相形之下,同样作为乡土作家的莫言,对故土的感情则是截然不同的。他曾说,“我在那里生活了整整二十年,那里留给我的颜色是灰黯的,留给我的情绪是凄凉的——灰黯而凄凉,是高密留给我的印象”。相较于路遥,莫言更多是站在一个现代知识分子的角度反观乡土,形成了对故乡“爱恨交织”的情愫。陈忠实对乡土的风景书写则较为隐晦,让人难以分清他的态度,《白鹿原》中的风景描写显得简省而节制。他将风景描写和故事讲述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得小说中的景物描写跟随叙述的需要,而不妨碍讲述的进程。路遥的文学教父——柳青,则是长于运用白描的手法,对景物的书写往往是寥寥数笔。路遥的这种长段的风景描写,与苏联作家更为切近,如肖洛霍夫《静静的顿河》中的描写。但肖洛霍夫的写作是基于战争和革命的叙述话语,因此在景色描绘时,态度也是复杂难明的。路遥的写作虽然也表现了特殊时代个人命运的摇荡,但对景物的书写往往持有正面、积极的情感。 

  路遥在书写乡村自然风貌时,叙述中充斥着对美好景致的审美式表达,赞颂着陕北农村的田园风光和四季景色。这一方面凸显了路遥对陕北农村的满腔热忱,另一方面也呈现了路遥极佳的艺术感受力和语言表现力。他兼具外来者的审美视角和本地人与自然环境长期交流互动的经验,所以他对陕北风景的刻画更加鲜活生动,经常能捕捉到常人难以关注到的细微变化。 

  在《人生》中,因为“卖蒸馍”高加林与刘巧珍在路途中邂逅。他们一起相约回家时,正是夕阳西下时分。路遥描绘了一幅优美的田园风光图: 

  太阳刚刚落山,西边的天上飞起了一大片红色的霞朵。除过山尖上染着一抹淡淡的桔黄色的光芒,川两边大山浓重的阴影已经笼罩了川道,空气也显得凉森森的了。大马河两岸所有的高秆作物现在都在出穗吐缨。玉米、高粱、谷子,长得齐楚楚的,都已冒过了人头。各种豆类作物都在开花,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清淡芬芳的香味。远处的山坡上,羊群正在下沟,绿草丛中滚动着点点白色。富丽的夏日的大地,在傍晚显得格外宁静而庄严。 

  在这段景物描写中,显示着由远及近,再由近到远的结构布局。从夕阳时分晚霞的绮丽,写到更近处山尖上落日投下的光芒,暖色调的视觉效果,带给人温暖柔和的感觉。在描写川道时,他又着重勾勒了大山“浓重的阴影”,加上凉森森的空气带来的触觉感受,与前文的暖色调叙事既相衬又调和,在温暖的基调下又添了几分舒适凉爽的意味。接着,路遥描绘了近处庄稼出穗开花的盛景,清淡芬芳的嗅觉感受,引人进入如诗如画的意境。最后,他笔锋一转,又写到远处山坡上的羊群,以大地“宁静而庄严”的审美判断,结束了这一长段的景物描写。 

  路遥在建构乡村的景物空间时,从远处的视觉到近处的触觉、嗅觉,形成了立体综合的写景效果。段义孚认为,“眼睛会观察可视区域,从中抽象出一些特定的目标、焦点和视角。”因此,从眼中看到的世界是更加抽象的,去“看”的人仅仅是旁观者和目击者。而“柠檬的味道、皮肤上的暖意,还有树叶的沙沙响声,给予我们的却是感觉本身”。路遥在写景时综合运用多种感受系统,景物也从抽象转变到具体。这在制造氛围、推动故事发展的同时,也完成了对陕北农村风貌的深度把握,带给读者完整而优美的体验。 

  值得注意的是,路遥在写作中选择使用一种肯定性的风景修辞,即无论人物的情绪是高涨还是低落,无论情节的发展是顺利还是波折,他坚持“单一地描写那些明媚的,充满诗意的风景”。这是路遥最为突出的写作特色之一,在他构筑乡村图景时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赵学勇认为,路遥的乡恋并不是对故乡自然景观的简单赞颂,“而是由故乡景物和童年记忆凝结而成的精神氛围”。这种“精神氛围”包含着他对乡村的整体感受。尽管路遥的童年是在饥饿与穷困中度过,但是他对乡村的感情依然深厚而真挚,在他眼中,乡村永远是一片熠熠生辉的土地,因此他所刻画的乡村风物也永远是优美动人的。 

  如高加林刚刚经历了民办教师资格被剥夺的痛苦之后,他在院子里刷牙,就看到了一幅美好的乡村风景: 

  外面的阳光多刺眼啊!他好像一下子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天蓝得像水洗过一般。雪白的云朵静静地飘浮在空中。大川道里,连片的玉米绿毡似的一直铺到西面的老牛山下。川道两边的大山挡住了视线,更远的天边弥漫着一层淡蓝色的雾霭。向阳的山坡大部分是麦田,有的已经翻过,土是深棕色的;有的没有翻过,被太阳晒得白花花的,像刚熟过的羊皮。所有麦田里复种的糜子和荞麦都已经出齐,泛出一层淡淡的浅绿。川道上下的几个村庄,全都罩在枣树的绿荫中,很少看得见房屋;只看见每个村前的打麦场上,都立着密集的麦秸垛,远远望去像黄色的蘑菇一般。 

  路遥在描绘高加林眼中的景物时,一改在环境描写时层次分明、有条有理的方式。这里的景物描写,表面上看似乎显得有些凌乱,远景与近景的跳跃性较强。然而,这种描写方式也正好契合了人物内心的焦虑与波动,外在表现为视觉上的跳跃不定,上一刻还在看湛蓝天空上的白云,下一刻就看到了川道里的玉米,接着又张望起了更远天边的雾霭。但人物眼中隽美如画的景象,又降低了情节的悲伤色调,在某种程度上对作品的感受系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路遥在描绘“明媚的,充满诗意的”风景时,通常都喜欢描写远景,这一方面构建了人物与风景的疏离,削弱了风景与人物的互动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作品的悲剧感;另一方面密集的视觉描写是对景物最好的刻画方式,集中了主人公的感受系统,完成了对陕北风物的审美式书写。段义孚认为,视觉所能穷尽的空间更加广阔,“‘远’的东西只能被看见,所以我们说能看见的东西离我们有多‘远’,即使它们可能离我们很近,这也就无法唤起强烈的情感体验。”路遥对远景的刻画,唤起的是对陕北风物的爱怜之情。他仅仅使用视觉描写,在视觉空间上建构农村的景象,弱化了情感体验,因此尽管这种描写冲淡了故事本身的感伤色彩,但并没有影响到整体的叙事结构。 

  后来,高加林下定决心要和刘巧珍分手。他们诀别之后,高加林在草地上痛哭了一场,在水沟了洗了脸,又重新上路,“现在他感觉到自己稍微轻松了一些。眼前,阳光下的青山绿水,一片鲜明;天蓝得像水洗过一般,没有一丝云彩。一只鹰在头顶上盘旋了一会,便像箭似地飞向了遥远的天边……”同样的,路遥通过远景描摹,描画了陕北农村的隽美风光,也稀释了分别的忧伤。阳光、蓝天、青山绿水,还有天空中飞过的鹰,这些审美式的景物描写,形成了自足的体系,削弱了叙述中的悲剧性力量。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风景本身就是具有象征意味的特殊符号,而风景描写则是体现着自觉目的的修辞行为。路遥在审美视角下对陕北风貌的描述,自然有着独特的风格与效果,李建军认为,路遥笔下的风景描写和风景修辞“不是与情节和人物的心情相一致,而是与之相分离”。在这里,“不是相一致,而是相分离”可谓一语中的。仔细阅读后会发现,路遥对农村景物的描写,在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为了故事情节的需要,甚至于和情节发展、人物状态都没有直接的联系。笔者认为,这一点正是路遥写作的独到之处,即对乡村风景、天气、事物的描写,并不是为了故事结构的完整性而服务,而是独立自足的审美式书写。 

   由此,路遥的小说形成了两层平行的结构:第一层是故事发展的线索,第二层是乡村自然空间的建构。故事的发展按照普遍的叙述逻辑运行,而乡村自然景物的描绘则是零散的,在零散中逐渐形成整体,由量变走向质变。这二层结构相互交叠、相互影响,对乡村风物的刻画,固然会影响到整体叙述进程的完满性,但总体而言,自然景物的描绘还是被控制在合适的范围之中,并没有突破叙事的界限。这样的写作范式,使得读者在阅读路遥的作品之后,心中会自然地形成陕北农村的基本样态。基于此,路遥笔下的环境描写脱离了作为故事背景和叙述氛围的作用。也就是说,乡村的环境并不是故事的配角,而是它们自己的主角。当意识到这一点后,我们再来看路遥的农村景物描写,就会发现,路遥坚持使用暖色调的肯定性修辞,并不是他的失误。相反,陕北故土在他的心里,就是暖色调的、优美的、动人的景致。他只是刻画出了自己心目中的故土。无论故事是怎样的,无论人物是悲伤的还是欢喜的,故乡的颜色、味道不会改变。从这样的风景修辞里,人们看见了他对故土的整体把握和深情怀恋。 

  二、心理意义上的乡村空间 

  路遥对陕北农村风景土地的直接描写,完整地寄托了他对故土的眷恋与热爱。但路遥对农村的真实态度,却是复杂的。路遥作为一个知识青年,一生都在试图逃离乡村,但是内心深处对故土的眷恋,却又始终在精神上将他拉回陕北农村。 

   在这样矛盾和复杂感情的影响下,路遥作品中的人物,也在心理意义上建构了他们感知到的乡村空间。与路遥描写客观的乡村风貌时的空间定义不同,人物在心理层面都将乡村定义为物质条件匮乏、缺乏个人实现的机会、脱离于现代社会体系的空间样态。石天强认为,路遥的文学世界是一个二元对立的世界:都市文明和乡村文明的对立,作为一个卑贱的农民和作为一个高贵的知识分子的对立。他认为,从根本上说,路遥是轻视农民身份的。相较于对农民和农民身份的轻视与鄙薄,笔者认为路遥的写作更多凸显的是一种空间焦虑。尽管路遥真真切切刻画出了知识青年殚精竭虑想要逃离乡村的愿望,以及他们从根子上作为底层人的自卑,但是这一切无关道德判断,只是源于一种空间的分隔和建构。路遥生活的时代,其主要特征是空间界定与身份限制,城市空间和乡村空间被人为划分,不同地区的人的活动场域被严格限制,导致人们生活质量产生了巨大差异。因此,他笔下的人物所迫切需要的,是打破空间壁障,实现个人抱负和追求美好生活。这种宏大的激情和理想成为压倒一切的力量。在这个层面上来说,乡村毫无疑问成为要被遗弃的场所。 

  《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平有了这样的思考:“谁让你读了那么些书,又知道了双水村以外还有一个大世界……如果你从小就在这个天地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你现在就会和众乡亲抱同一理想:经过几年的辛劳,像大哥一样娶个满意的媳妇,生个胖儿子,加上你的体魄,会成为一名相当出色的庄稼人。不幸的是,你知道得太多了,思考得太多了,因此才有了这种不能为周围人所理解的苦恼……”在接受教育的农村青年心中,乡村是缺乏意义、缺乏价值的,他们的思想已与父辈迥异,在他们的心理层面建构起的乡村空间,是缺乏工作机会和生活资源,却有着社会无形的束缚和复杂的人际关系的地方。这与路遥笔下美好的、风景如画的乡村自然风物形成了矛盾和张力。人物在乡村体验的是极致优美的环境,但他们的人生价值只有离开乡村、在远方,才有可能实现。 

  在《人生》的开头,高加林的民办教师身份被顶替之后,他想到的是,“他虽然没有认真地在土地上劳动过,但他是农民的儿子,知道在这贫瘠的山区当个农民意味着什么。农民啊,他们那全部伟大的艰辛他都一清二楚!他虽然从来也没鄙视过任何一个农民,但他自己从来都没有当农民的精神准备!不必隐瞒,他十几年拼命读书,就是为了不像他父亲一样一辈子当土地的主人(或者按他的另一种说法是奴隶)。”曾经在路遥笔下熠熠生辉的乡村美景,在这一刻变成了“贫瘠的山区”,主人公高加林拼命读书十几年,也终究是为了不当农民,不成为土地的奴隶。乡村的青年受过教育,在县城里读完了高中,接触到了另一种生活的样态,他们在心灵深处都会对城市里的生活充满向往,而变得对农村日复一日的劳作和艰难的生存条件满腹厌弃。 

   农民与土地的互动,始终是痛苦的。在几千年“看天吃饭”的环境下,饥馑与磨难早已司空见惯。梁惠王在询问孟子治国之策时提到:“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孟子·梁惠王上》)在梁惠王眼里,民众遇到荒年似乎与睡觉做梦一般习以为常,我们就足以了解中国古代人民的普遍生活水平了。段义孚把农民和自然的关系看作一种“审美”的体现,认为自然与人类的互动是一种具有美感的融入。这无疑是一种知识分子的想象。如果认真考察农民的真实生活,在陕北土地上“刨食吃”的农民们拥有的只能是劳作的辛苦和痛苦麻木,而绝没有与大地交融的审美式的表达。农民对大地的依赖,这种痛苦的关系,是让高加林感到绝望的,是他终其一生都想要逃离的,正因为他是农民的儿子,了解农民全部“伟大的艰辛”。 

  当高加林因为叔父的升职,终于又被马占胜安排到县上做一名通讯干事的时候,他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对生活的希望,一下子就喷发出来了。在做第一次关于暴雨的报道时,他晚上冒雨赶去,渴了伏在路边水坑里喝水,脚也被碰破了。但他无所畏惧,一到地方立刻展开工作,帮助大家抢险救灾,晚上还彻夜赶通讯稿。知识青年进入城市,他们心中的激情和力量就被激发出来了。尽管工作的环境和条件可能更加艰苦,但是一方面他们感受到自己的才华有了用武之地,可以从事知识性的工作,另一方面褪去农民的身份,成为吃“公家饭”的人,这种转变是他们内心深处的一种执念。只有这种执念获得了满足,他们才会觉得生命有了向往。 

   在《你怎么也想不到》中,薛峰也遇到了和高加林类似的境遇。他和省委常委的儿子结交,听过交响乐,看过芭蕾舞剧,加入了高干子女的小圈子,经历了省城的富丽堂皇。经过了城市空间的洗礼之后,再回想起和郑小芳相约毕业后去工作的山区和沙漠,他想到的是“我和小芳所热烈眷恋过的那个地方——那片神奇的土地,现在在我眼前已经是一片荒凉了;我看见那里只有一弯孤寂的残月照耀着的无边的沙丘和被遒劲的蒙古风所吹乱的零星的沙蒿丛……”曾经理想的圣地,在他的意识中彻底改头换面,原因也只不过是他窥到了省城优渥生活的一隅罢了。坚定的理想和现实中优渥的生活比较起来,前者的崇高感被无情地解构了,正如薛峰尝试说服郑小芳时说的,“沙漠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不,可能几万或几十万年了,现在仍然是沙漠。我们,或者说我们这代人就能把它建成花园?我们两个是救世主吗?”薛峰已经完全“成熟”了。他看到了他自己作为“人”的意义和价值,而不是某种宏大理想的工具。他在内心中对乡村空间的理解,由最开始的无限热爱,最终抵达了一种超越和抛弃。 

   薛峰在心理层面上对故土的爱并没有改变。他在《北方》编辑部任职,偶然回到家乡,县里派了县委书记、县长专用的吉普车来接他讲课。他想,“如果我大学毕业回到这里,当个普通的中学教师,我能有这么荣耀吗?我的家乡能这样抬举我吗?”他在心里说,“家乡,我是爱你的,但我还是不能留在你身边……”人的需求无非物质上的丰衣足食,精神上的受人尊重,这两个目标薛峰在城市空间中都实现了。他完全摆脱了农民的身份,就连本地话也说得“极不纯正了”,会时不时冒出几句“‘咬京腔’的醋溜普通话”。而这一切,却又重新构筑了他的新身份,一个在大地方干事人的样子。这种身份的转变,给人带来的冲击是巨大的。当薛峰站在省城的空间里,每天出入高档的圈子和场所,他的人生观就被重塑了。他对家乡的爱,由“饮水思源”的爱,变成了“居高临下”的爱,城市空间是他施展抱负的战场,而乡村空间只是他衣锦而归的临时住所。 

   对路遥笔下的农村知识青年们来说,逃离农村的信念已经深深刻进了他们的生命里,至于逃离之后应该怎么样、要去做什么、目标在哪里,有时却无暇顾及。就像《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他不甘心在农村度过自己的一生,“即就是外面的世界充满了风险,也愿意出去闯荡一番——这动机也许根本不是为了金钱或荣誉,而纯粹出于青春的激情……”在这激情的指引下,他最终却只是在“城乡交叉带”上做了一个煤矿工人,没有真正去过远方,离真正进入城市也有万里之遥。雷达在《诗与史的恢宏画卷》里谈到,路遥并不想制造一个小生产者们牵肠挂肚的温情世界,也不满足于将作品变成歌颂传统美德的舞台。他始终有一种超越农民精神藩篱、冲破陈旧生产方式的冲动,并向往着现代文明之光普照黄土高原。然而,这种冲动最终仍没有在《平凡的世界》中变成现实。人物往往被抑制在城市的边缘,现代化的世界成为他们可望不可即的梦幻。离开农村去做一个随时面临生命危险的煤矿工人,这样的选择又该如何评判?恐怕只有当事人能说出个所以然了。 

  无论是高加林和薛峰,还是同时代的许许多多青年人,都把留在城市当作生活的唯一目标。他们不愿意回到乡村,不愿意成为被户籍制度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他们承认乡村美好的一面,但是乡村的匮乏和封闭,却是他们难以忍受的。路遥在构筑乡村自然风物时采用的肯定性修辞,与人物在心理层面接受的真实的乡村空间样态,有着极大的矛盾,形成了巨大的张力。在这样的描写中,乡村空间在多个层次上同时延展开来,对乡村的描摹更加深刻全面。 

  三、返乡的叙述模型 

  在城市与乡村之间徘徊,路遥最终选择了“返乡”。在认可城市空间的基础上,又重新返回、重新定义了乡村空间的价值,在这样的叙述结构中,路遥把握了乡村在他生命中真实的意义。路遥一方面认同乡村的价值观,崇敬赞扬乡村的美景风物;另一方面又在内心深处理解乡村的苦难,有急切地想要逃离乡村的渴望。当这两种意识相争斗时,还是对故土的眷恋热爱占据了上风,在小说中的体现就是一种“返乡”的叙述模式。这样的叙述模式,为乡村空间的最终确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乡村不再仅仅关乎物质的条件,也囊括了一种情感的牵连。这是路遥对自身逃离故乡的人生奋斗历程的反叛,也是对童年经历与生活境遇的回归。他在描写城市优渥生活之余,往往充满深情地展现对乡村的惆怅苦恋,也使得作品建构的乡村空间具有了更加复杂深刻的内蕴。 

   路遥作品中的主人公最后都未能完全脱离乡村,踏入真正的“远方”,这体现了路遥对农村极度复杂的情思。《人生》中,高加林最后回到了家乡。他听到孩子们唱给他听的信天游,心中不禁想到孩子们和村子里的大人们可能对他产生的厌恶。可是当他真正来到村里,村里人都先后围在他身边,他们的话语、表情、眼神中只有真诚。大伙一起安慰他,让他不要灰心,给他讲农村的好处,告诉他以后还有机会……最后经过德顺老汉的教诲,他扑倒在地,两手紧紧抓着黄土,喊出了一声:“我的亲人哪……”先有孩子们戏谑的话语,后有乡亲们的诚恳和关心。讽刺的意味被彻底消解了,只剩下温暖和善意。路遥在这里表达了这样一种感受:人总是不愿意回到农村,但是真正在人生遇到了困境、遇到了难以跨越的沟壑时,却是农村的黄土、农村的亲人给予关切和帮助。在这里对农村人的圣徒化书写,特意突出了他们的淳朴和善良。路遥作为长久生活在农村的青年,极力渲染农村人的宽厚和仁爱,这也是“返乡”的情思对他的深重影响。 

  在《你怎么也想不到》中,路遥塑造了一个极具理想主义色彩的女性形象——郑小芳。她大学报考水土保持专业,就是为了回到家乡,为了把那里的山山水水变得更加美好。她认为,人活着就要追求崇高的生活,永远要有一种献身和牺牲的精神。因此她也身体力行,自愿回到了比家乡更北的地区。那里一半是山区、一半是毛乌素大沙漠。她选择到沙漠农场种植固沙花棒。她忍受着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和卫生条件。毫无疑问,这一形象是路遥依据自己的理想主义精神创造出来的,是他由“乡土苦恋”而生发出来的人物形象。这样的信念,不是一般人所能够具有的。在这部小说中,她的出场一方面调和了薛峰过于“物质”和“圆滑”的行径,另一方面也向读者展示了另一种生命的选择。 

  郑小芳所代表的是一种固化的精神气质,无畏、无私、勇于奉献,有牺牲精神。她对自己的理想主义信念有一种崇高的使命感。当意识到薛峰想要留在省城时,她自觉地认为一定是一种有害的东西渗入了他的意识。她还想到,“那天在水渠边,我发现他的眼睛都有点混混浊浊的样子。这多么叫人害怕,叫人难过。我知道,这样下去,他说不定将来会变成一个投机钻营、玩世不恭的市侩!”薛峰希望留在省城,有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可在郑小芳看来他的眼睛已经“混混浊浊”了,还有可能变成投机钻营的市侩。这种对比强烈的描写表露了路遥自身的道德立场和他对于还乡的坚决信念。在小说中,路遥描写了薛峰内心的纠结和沉重,但郑小芳一直是坚定的,对自己的选择和人生道路毫不怀疑。小说以薛峰在火车站的矛盾和痛苦结尾,最终是理性暂时性地败给了信念和激情。 

  李建军认为,“对故土的过于浓烈的情感,严重干扰了路遥的小说叙事,让他把小说变成了一种浪漫的精神还乡仪式”。同时,这也反映了“‘恋地情结’与‘现代意识’在路遥内心的尖锐冲突。当‘恋地情结’压倒了‘现代意识’的时候,路遥就会选择高调的道德浪漫主义叙事模式”。路遥的这种“精神还乡”的情结,饱含着他的人生态度和道德选择。城市和乡村作为生活的两极,往往使人物的生活和生命有一种撕裂感,而路遥选择农村作为故事的归处,将小说叙事的根脉扎在了乡村的土壤之中。人物或主动或被动,都回到了养育他们的故土,人与乡村的互动也形成了首尾相应的环形结构。这样,乡村空间就真正被完整、深刻地建构起来了。 

  对乡村的执念,不仅仅体现在路遥这里。贾平凹《浮躁》的结尾,金狗娶了小水,带着福运的儿子,在州河上做起了正当的水上运输生意,回到了他年少时的起点。与路遥的创作不同的是,《浮躁》中的乡村空间没有与作者形成精神上的联系,小说中无论何种场域,都只是为了提供主人公活动的轨迹,也就无所谓情感的羁绊了。 

  在写作《平凡的世界》时,路遥才暂时性地跳出了精神还乡的冲动。孙少平希望追求一种“抱负”和“梦想”,他不甘心在双水村静悄悄地生活一辈子。通过和田晓霞的交流、阅读各种书籍,他摆脱了小农意识,他的精神得以在更大的天地里遨游。后来他也逃离了农村,但他还是被抑制在了城市边缘的煤矿,成为一名工人,最终也未曾到达过远方。这其实与《人生》中的高加林类似,一直在县城和乡村之间徘徊,跟随黄亚萍去南京,去往更广阔天地的愿望永远地落空了。这表明从路遥自身的精神而言,他一直没有脱离农村,也一直没能走进城市。他的精神和生命,永恒地停留在乡村之中,短暂的超越也只是抵达了“城乡交叉带”。 

   事实上,路遥对城市寄予了厚望,他将对中国未来的希望投射到了城市空间中。在《人生》和《你怎么也想不到》里,城市是作为能够使主人公获得极大发展,充分满足他们的才华和性格需要的场所而出现的。在城市中,生活是优渥的、待遇是优厚的、对个人发展是有利的,同时也能激起主人公的热情和拼劲。然而,相比于建构农村空间时采用的全景式的、细节的、整体性的叙述,在构筑城市空间时,路遥将许多内容保留下来,隐藏于幕后,而仅仅关注那些被认为是叙述目的的必要元素。就如同奥尔巴赫在《摹仿论》中,探讨《奥德赛》和《旧约·创世纪》的风格时所关注的,荷马用了较长的篇幅来解释奥德修斯腿上疤痕的来源,通过倒叙来为原本可能存在的空白填补细节。而在《旧约·创世纪》中,上帝召唤亚伯拉罕牺牲他儿子以撒时,实际的位置并没有给出,被隐在了幕布背后。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学绘图模式。而路遥将它们统一在了《平凡的世界》中。虽然在作品中有一部分对城市的描写,且往往是美好的,但却是不全面的,城市空间被悬置在了幻想之中,完成了从真实地图上的空间到乌托邦的转变。 

  由于路遥的创作与中国特殊时代的经验结合相对紧密,在路遥研究中会有一种倾向,就是将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叙述话语强加在路遥作品的叙事中,如石天强曾提到,他认为在路遥小说的三种空间——乡土空间、都市空间以及城乡结合部中,乡土空间意味着一种过去,一种记忆。同时,路遥的乡土空间是始终处于都市空间的压力下的。而事实上,我们考察路遥的文本结构会发现,在路遥的创作中,他最熟悉的、养育他培养他的乡村,才是作品中永恒的主体。都市对路遥来说,仍旧是处于陌生的他者的位置。 

  作家所坚持的叙述方式,都是作家自身生活、思想和态度的反映。路遥对于农村的真实感受评价,隐含在小说人物的内心世界和自然的语言流露中,隐藏在他对农村热忱的感情表达的更深处。他深切地认识到农村空间对个人发展的限制,因此他常常在农村与城市、故土和远方之间举棋不定。在几部中篇小说中,路遥都坚定地选择了乡村作为故事的终点和归宿,一直到《平凡的世界》,他才暂时性地跳出了这种精神还乡的冲动。路遥的作品隐喻着特殊的空间感和空间焦虑,他对乡村深情的牵挂始终萦绕在作品的叙事氛围中,因此,在乡村空间的剖判上,除了自然风貌和物质条件的坐标轴之外,又加入了情感的坐标轴,使得乡村空间被完整地界定出来。 

  结语 

  路遥在陕北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年岁,与这片土地和土地上的人们有着深厚的情谊。陕北塑造了路遥的精神气质,他在创作中也不断抒发着对陕北的一往情深。 

  路遥的“乡土苦恋”,表现在他对农村风貌的肯定性书写中,也表现在他深刻理解农村生活的艰辛后依然选择精神还乡的叙事策略中。路遥对故乡的热爱,不仅仅是对故乡风景的赞美,也包含着故土的人群、景物、味道以及留在故乡的记忆构建的整体氛围,是与故乡离别之后的郁郁苦恋。从单纯的景物描写到整体的叙述策略,路遥的写作无一不呈现着对陕北农村的深切情感。他的乡土叙事,自然而又真实,有着美好的情感和温暖的生活体验。 

   路遥对陕北农村,始终充满着同情与关切。他曾说:“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我对中国农村的状况和农民命运的关注尤为深切。不用说,这是一种带着强烈感情色彩的关注。”自“五四”以来,文人对乡村的书写,大致分为两种迥异的模式。第一种以鲁迅、王鲁彦、蹇先艾等为代表,将乡村视为封闭保守、落后愚昧的对象而加以严厉的批判和辛辣的讽刺;第二种以沈从文、汪曾祺、废名等为代表,将乡村作为田园牧歌般的理想生活空间加以无限歌颂。他们认为城市代表了堕落、拜金、物欲横流,而乡村则是朴实、单纯、善良、风景如画的美好场域。而路遥的写作,超越了这两种体系的影响,他对乡村并不持有赞颂的态度,作品中也找不到对乡村缺陷的控诉和指摘。他如实地呈现自己心中丰茂优美的乡村景致,以细密的笔触,绘制出乡村风物的方方面面。他关注着农村的人物和事项,对一切都充满了关怀和理解。作品在某些侧面体现了农村人的愚昧和固化,这其中有批评的态度,却没有怨怼和讽刺。在描写知识青年面对物质诱惑的选择时,他的笔触饱含了同情和疼痛。从始至终,他都和农村,和农村的风物、农村的人站在一起,他从心里认同他是他们的一分子,他们是一样的。他站得并不比他们高,也不比他们低。在这样的意义上,路遥完成了自我“乡土苦恋”的书写。 

  路遥对陕北农村的刻画,影响了很多陕西作家。在海波的《高原落日》和高建群的《最后一个匈奴》中,都流淌着对黄土高原的热爱,也充满着与路遥相似的“肯定性的风景修辞”。路遥对乡村的绘制,让无数读者为之动容,他所建构的乡村空间,也以其完整性、丰富性和多样性,成为文学史上的丰碑。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马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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