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数字法学具有双重面相:法治世界的数字化和数字世界的法治化。法治世界数字化转型正重塑司法、执法及法律服务体系,如电子法院、智能裁决和区块链技术提升司法效率与透明度;智能合同、在线咨询平台优化法律服务体验;大数据分析、数字取证强化执法精准性;虚拟法庭、数字资源库革新法学教育。数字世界法治化通过法律与技术协同保障网络秩序,例如网络安全法规范数据跨境流动,确立网络主权;隐私立法、数字版权机制保护公民权益;电商、反垄断规则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AI、物联网等新兴技术需要法律规制以平衡创新与公共利益。尽管面临法律适应性和数据隐私等挑战,跨学科研究和全球合作为数字法学带来发展机遇,推动科技与法治深度融合,构建更高效、透明的法治体系。
关键词:数字法学;法治数字化;数字世界法治化;跨学科研究
作者熊明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杭州310008)。

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正推动全球法治体系经历前所未有的范式革新。从司法系统的智能化转型到数字空间的法治化重构,法治与技术的深度融合催生出“法治世界数字化”与“数字世界法治化”的双向演进逻辑。在物理世界,电子法院通过区块链存证确保司法透明,智能裁决系统以大数据分析辅助裁判决策,法律服务依托智能合同实现流程自动化,执法体系借力数字取证与电子监控提升精准度,法学教育借助虚拟法庭与云端资源库突破时空限制——数字化转型正在重塑法治运行的效率与公信力。与此同时,数字空间的法治化构建起网络主权、数据权利与算法治理的新维度: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平衡安全与开放,隐私立法回应技术对个人权利的冲击,反垄断机制规制平台经济权力扩张,人工智能伦理框架引导技术向善。这一进程中,技术赋能法治提质增效,法治则为数字文明划定价值边界。然而,法律滞后性、算法黑箱、跨境协同等挑战亦需通过动态平衡与全球协作破解。数字法学的勃兴,标志着人类正以法治智慧驾驭技术洪流,在虚实交融中构建安全、公平、可持续的数字文明新秩序。
一、法治世界数字化
法治世界正经历数字化革新,涵盖司法、法律服务、执法、法学教育等诸多领域。电子法院简化流程,人工智能辅助裁判提质增效,区块链保障司法透明。在线平台、智能合同等推动法律服务智能化。大数据分析预防犯罪,电子监控与数字取证增强执法力。在线法律教育与虚拟法庭促进知识普及与实践提升。数字化转型旨在提高法治质量、透明度及可访问性。
(一)司法系统的数字化
司法系统的数字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显著提升了司法的质效、透明度、公正性和可及性。主要变革包括电子法院、智能裁决系统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首先,电子法院是现代信息技术与法律领域的深度融合。在理论层面,电子法院的引入全面革新了传统法院工作模式,为法学研究开辟了新视角。智能化案件管理提效并助推司法理念更新;司法服务便民化增强便利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注重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努力消除数字鸿沟。在现实层面,当事人可通过网络平台高效完成案件相关操作,显著提升司法质效,颠覆传统管理方式,减轻司法人员负担,提高处理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当事人带来极大便利,确保司法公正透明。在技术层面,电子法院在线诉讼平台打破地理限制,提供便捷诉讼体验;远程庭审技术实现高效远程庭审,降低诉讼成本,提升司法资源利用效率。
其次,智能裁决系统冲击传统司法理论。在理论层面,预测性司法利用大数据与机器学习技术,挖掘历史案例规律,为法官提供决策支持,丰富了司法决策基础,但面临数据质量与算法偏见问题。智能裁决系统则优化司法流程,提升裁判逻辑严谨性,提高司法效率,然而对复杂案件处理、法律解释灵活性及裁决责任归属提出新挑战。在现实层面,这些技术为法官提供有效辅助,加快案件处理速度,提高准确性,提升司法质效。同时,数据隐私保护确保数据安全,维护当事人权益,但数据隐私、技术应用合法性与合理性等挑战仍需持续优化解决。
最后,区块链技术助力司法公正与质效提升。从理论上讲,区块链技术以其去中心化、数据不可篡改的特性,为证据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供新的理论支持。其透明性和共识机制促进判决过程公开透明,增强司法公正性,并推动跨机构、跨领域证据共享,构建更协同的司法体系。从现实角度看,区块链为每份证据赋予独特数字指纹,确保真实性和原始性,降低篡改风险。追溯能力和时间戳技术保障司法程序严谨性,判决书永久不变可验证,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众信任。隐私保护与智能合约则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公众满意度。
(二)法律服务的数字化
法律服务数字化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显著提升质效与客户体验。主要变革包括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智能合同和法律文件自动生成系统。
首先,智能与虚拟重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的新生态。在理论层面,智能法律助手通过全天候即时响应、精准的自然语言交互和动态知识库更新等功能,显著提升了法律服务的效率和准确性,为法律服务模式的智能化转型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持;虚拟律师事务所利用沉浸式在线会晤环境、无缝的文档协作、智能日程安排和文件管理等功能,重新定义了法律服务模式,拓展了法律服务的边界和形式,适应现代社会需求。在现实层面,智能法律助手和虚拟律师事务所的双重驱动,不仅提高了在线法律咨询平台的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质效,还满足了用户多元化的法律需求,降低了获取法律服务的门槛和成本,增强了用户信任和满意度。
其次,智能合同引领法学理论与商业实践的新变革。在理论层面,智能合同将法律与算法深度融合,实现合同执行自动化、智能化,对传统合同法提出新挑战与机遇。其执行机制、数据集成能力及跨司法体系适应性,彰显技术创新对法律制度的深刻影响。智能合同在法律效力、证据保全等方面的应用,丰富了现代法律体系。在现实层面,智能合同缩短执行周期,减少人为错误,增强商业活动确定性。在供应链、跨境交易等场景中,提供全面自动化管理和定制化解决方案,支持企业全球化。同时,有效降低法律风险和纠纷成本,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最后,法律文件自动生成系统的潜力与价值显著。在理论层面,合同生成智能化依托庞大合同模板库,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生成,满足多样化需求。智能识别、自动填充等技术推动合同法理论创新。文书处理智能化应用多项技术,提升处理水平,为法律文书学研究开辟新路径。在现实层面,该系统简化合同起草和文书处理流程,提高效率、准确性,减少错误、风险,节省法律从业者时间。其协作功能和自动报告生成能力促进团队协作和高效决策。系统高度可扩展,可与其他法律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法律行业向智能化、高效化发展。
(三)执法过程的数字化
执法过程数字化利用数字技术和信息系统,旨在提升执法质效、准确性和透明度。主要变革包括大数据分析、电子监控系统和数字取证技术的应用。
首先,大数据分析在犯罪预防中的跨平台应用与效能优化。大数据分析是对海量、复杂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和分析的过程,旨在揭示隐藏模式、关联等有用信息。从理论层面看,它深化了犯罪现象理解,为犯罪学研究提供新视角;同时,数据驱动决策优化推动警务科学发展,标志警务工作向数据驱动转型。从现实层面讲,大数据分析系统整合跨平台实时数据,实现警力精准高效部署,优化资源分配;风险评估模块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潜在威胁;智能巡逻路径规划提升巡逻质效,有助于减少犯罪、提升公众安全感。
其次,电子监控系统革新安全防护理念和提升执法效率。电子监控系统作为现代安全管理和执法体系的关键,其价值在理论与现实中均得到体现。理论上,它结合智能监控设备与实时数据传输、深度分析技术,革新安全防护理念,构建全面智能化监控体系,提升安全管理精细化水平,为犯罪预防和应急响应提供新方法论。边缘计算与人工智能算法的应用,为安全管理理论开辟新方向,推动技术创新。现实中,高清与智能识别摄像机的广泛应用,提升监控智能化水平和画面清晰度,及时发现并预警潜在威胁,有效维护公共安全,显著增强执法效率,减少犯罪发生,提供有力保障。
最后,数字取证技术为现代司法体系提供强有力支持。从理论上讲,便携式取证设备、远程云取证技术突破时空限制,使证据收集更全面及时;联网加密技术拓宽取证边界,保障数据安全完整;人工智能与自动化技术提升数据分析智能化水平。从现实角度看,大容量存储与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构建证据堡垒,确保长期保存有效利用;数据恢复与网络取证技术使隐匿信息无所遁形,有力打击网络犯罪;移动设备内存实时取证技术填补传统盲区,提升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四)法律教育的数字化
法律教育的数字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数字工具,有利于显著提升教学效果、学生参与度和教育资源的可访问性。主要变革包括在线法律教育平台、虚拟模拟法庭和数字化法律资料库的应用。
首先,在线法律教育平台革新法律知识传播和学习模式。从理论上讲,平台整合了丰富的网络课程和资源,涵盖了从基础到专业的全面课程体系,融入了新兴法律议题,丰富了法学理论的内涵和外延;引入了互动式学习模块和个性化学习系统,挑战并超越了传统的教学模式,为法学教育理论的创新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案例。从现实上讲,在线平台突破了传统法律教育的界限,通过开放免费课程和终身学习支持,显著降低了法律教育的门槛,提升了社会的法律素养;平台提供法律职业指导和社区互动功能,增强了学习的实用性和互动性,为学习者提供了更全面、更立体的学习体验;在教育质量和理论与实践平衡方面,平台展现出的创新和优化能力,进一步证明了其在实际应用中的强大生命力和广阔前景。
  
  
鉴于此,法治世界的数字化是不可逆转的趋势。这一趋势不仅革新了法律信息的获取方式,还促进了法律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面对新兴挑战,我们需不断完善法律框架与技术规范,以确保数字化法律资料库能够持续、健康地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通过持续优化技术与管理机制,数字化法律资料库将继续发挥其在法律信息管理和服务中的核心作用,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数字世界法治化
数字世界法治化,或者说数字法治,是通过法律、制度和技术手段保障数字空间的秩序、公平和安全,涉及网络治理、数字权利保护、数字经济法律规制及新兴技术法律应对等,方便起见,可以称之为数字世界的“四个法治化”。当然这并不是法治世界数字化的全部,只是几个重点领域。网络治理强调安全框架、数据流动规制;权利保护关注隐私、言论自由等;经济规制涵盖电商等;技术应对聚焦人工智能等法律伦理问题。
(一)网络空间的法治化
网络空间治理是数字世界法治化的首要问题。网络空间治理即通过综合措施管理互联网,确保其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核心在于网络安全法律框架、跨境数据流动规制和网络主权概念。对此,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这些措施不仅保护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还确保数据的合法流通,体现了国家的管理权。各国须合作推动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
首先,作为数字时代安全秩序基石的网络安全法律框架。从理论上讲,该框架填补了网络空间安全理论空白,提供数据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等指导,强调国际协作和跨境数据流动规则统一,助力构建公平、安全的网络空间秩序。现实中,通过加密技术、访问控制等措施降低数据泄露风险,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规范第三方和云服务,提升供应链安全,减少企业经济损失;明确法律责任和通报制度,增强防范意识,促进网络安全文化形成;框架具有动态适应性,国际合作机制助力各国共同应对新兴网络威胁,维护网络空间和平与繁荣。
其次,跨境数据流动面临的数据主权与安全挑战。从理论上讲,网络空间国际法探讨填补了空白,为数字时代各国维护利益提供指导;国际数据保护协议推动法律体系完善。现实中,数据本地化要求和跨境传输审查机制降低敏感信息外流风险,保护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国际合作机制增强打击跨国网络犯罪和促进数据合规流动能力;国际数据保护协议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促进数据自由流动和全球经济发展。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为数据跨境流动提供新方案,但法律规制需适应技术环境,确保数据流动安全合规。对此,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最后,网络主权驱动的全球治理多元化变革。从理论上讲,网络主权扩展了主权观念,提供数字时代新视角;自由与管控的平衡引发广泛讨论,推动理论深化。从现实看,全球互联网治理转向多利益相关方模式,网络主权成为各国维护利益的工具;面对数字经济全球化,各国探索国家安全与互联网自由平衡点,努力建立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区域性合作加强,形成多层次治理格局。数字人权保护成为重要考量,确保技术进步与人权保障并进。
(二)数字权利的法治化
数字权利保护在数字时代至关重要,涵盖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和言论自由等方面。主要包括隐私权立法、网络言论自由应对策略和数字版权保护机制的建设。
首先,隐私权立法成为数字化时代的核心议题。在理论层面,数字隐私权保护涉及数据流动、信息安全等多方面法律构建,推动隐私保护理论深化,适应技术变革新挑战。其发展促使传统法律理论更新,丰富国际法和国内法内涵。在现实层面,法律框架需不断完善,应对“同意疲劳”等实际操作问题。实施数据最小化原则、安全保护技术、用户权利赋予等措施,提升个人数据保护水平。推行隐私设计理念和问责制,强化执法责任。加强隐私保护教育与宣传,提升公众意识,培养企业合规文化。展望未来,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律框架、先进的技术和更好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安全、透明、可信的数字生态系统,实现数字时代隐私权保护目标。
其次,网络言论自由与不实信息的应对策略。在理论层面,言论自由与网络监管、不实信息与言论审查等多维度问题凸显。言论自由在网络环境下拓展,平衡其与维护公共利益成为研究重点。不实信息传播威胁言论环境,重新审视审查界限与透明度。在现实层面,网络监管为应对网络犯罪、保护弱势群体所必需。各国制定法律法规,建立国际公约为基础的法律框架。政府、平台、用户共治模式渐成,营造良好网络环境。采取技术手段、第三方核查、提升媒体素养应对不实信息。加强国际合作应对跨境言论问题,推广媒体素养教育,提升公众信息辨别能力。
最后,数字版权的技术防护与法律适用。理论上,传统知识产权法正经历数字化转型考验,各国修订著作权法,国际公约推动跨境版权保护,新型权利确立及合理使用原则重新诠释丰富了理论内涵。现实中,数字水印、数字权利管理、区块链等技术构建版权保护防线,提升保护质效。但面临技术进步超越法律框架、跨境侵权频发等挑战。法律框架将更新适应技术,技术措施发挥核心作用。需加强国际合作,构建跨境保护网络,关注新型许可模式及人工智能在版权创作与保护中的双重角色。
(三)数字经济的法治化
数字经济的法律规制体系全面覆盖电商、数据安全、反垄断、个人信息保护及金融监管,旨在规范市场、保障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电商法保障电子交易合法,保护消费者权益;金融科技监管平衡创新与风险,明确法律框架以保护数据安全;反垄断规制促进公平竞争,防止数据垄断与算法滥用。该体系需前瞻灵活,应对技术革新与新业态挑战。
首先,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规范与安全保障。电子商务交易法律规范与安全保障深刻拓展与重塑了传统法律框架。在理论层面,电子商务法律体系丰富合同法内涵,纳入电子合同,引入电子签名认证,规范电子要约与承诺,明确电子证据地位,填补理论空白,支撑电子商务合法性与有效性。现实应用中,该体系促进商业交易秩序规范化,保障电子商务合法、公平、透明,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奠基。通过强化身份认证、支付安全、数据保护和隐私保护,提升交易安全性和可信度,创造安心购物环境。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严格规范个人信息收集,增强消费者信任与满意度,推动市场繁荣。面对未来挑战,持续完善与创新将为全球电子商务治理提供支持。
其次,金融科技发展中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金融科技发展中,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凸显。在理论层面,数字货币与金融科技重塑金融业格局,带来法律监管理论挑战与机遇。明确数字货币法律地位,探讨跨境交易框架、税收与反洗钱政策,丰富国际金融监管理论。构建风险评估体系,平衡创新与风险监管策略,推动监管理论创新,为金融科技可持续增长提供支撑。在现实层面,法律监管及时跟进对金融市场稳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至关重要。确立数字货币发行、流通规则,促进金融体系有序发展。监管实践中,强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确保算法公平透明,是维护公众信任的关键。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应对跨国挑战,构建开放、包容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
最后,平台经济中的并购审查与市场竞争维护。在理论层面,规制深化了对多边市场、网络效应、数据垄断等新型经济现象的理解,推动反垄断理论体系创新。平台经济特点要求重新审视市场界定和支配地位,融入数字特性,为反垄断法发展奠基。理论研究强调算法透明度、数据行为规范,填补法律空白,提供新视角。在现实层面,科学规制对维护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至关重要。适应数字特性的市场规则遏制数据垄断、算法滥用,保障市场开放性。加强并购、跨界扩张审查,防止垄断,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平台互联互通,降低用户转换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明确平台监管责任,鼓励行业自律,形成良性互动。在国际层面,加强反垄断合作,应对跨国平台挑战,对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意义重大。
(四)新兴技术的法治化
数字世界法治化旨在平衡科技发展与公众利益,主要涉及人工智能、物联网和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兴技术的法律规制。这些技术的发展不仅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与伦理问题。
首先,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中的法律与伦理问题。在理论层面,人工智能迅速发展促使法律伦理学界重新审视传统框架,探讨其法律主体地位及责任归属。构建责任界定模型,融入伦理原则,丰富法学伦理学理论,促进跨学科对话,为人工智能时代治理奠基。在现实层面,明确责任划分与伦理框架回应社会需求,强化算法透明度、监督,建立举证责任、责任保险机制,分散风险,保障公众利益。伦理审查、教育培训、国际合作共同促进健康生态构建。面对技术迭代与法律滞后挑战,持续动态调整法律法规与伦理准则,确保适应性与前瞻性,为人工智能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助力技术健康发展,符合社会期望。
其次,物联网产业中的用户权益与市场公平。在理论层面,物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促使法学研究向数字化、网络化转型,探索数据安全、隐私保护、设备互联等法律规制,丰富传统法律理论,催生新兴法律分支,深化法律与技术融合,为构建数字时代法律框架提供理论支持,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在现实层面,物联网技术法律规制意义重大,规范数据收集、强化隐私保护、明确互联标准,保障用户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奠定产业健康发展基础。加强国际合作,构建全球治理体系,应对跨国数据流动、网络安全挑战,维护国际秩序。法律规制动态调整,确保灵活性、适应性,紧跟技术发展,管控潜在风险,为物联网广泛应用提供法律保障。
最后,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下的用户权益与财产权保护。在理论层面,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崛起促使法学界探讨其对传统法律体系的冲击与融合,扩展财产权、隐私权等法律理论边界,催生虚拟经济、跨境数字治理等新型法律领域,丰富法学研究,为构建未来科技法律框架奠基。在现实层面,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规范对保障用户权益、促进技术产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明确虚拟财产法律属性、建立交易规则、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虚拟经济有序运行提供法律保障。提升隐私保护、设立安全标准、实施内容监管,维护用户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面对技术挑战,制定适应性法律法规、鼓励行业自律、加强国际合作,构建激发技术潜能、防控风险的法律环境,促进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可持续发展,实现科技与社会和谐共生。
三、数字法学的挑战与机遇
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社会正步入一个全面数字化的新时代。针对数字法学的两个面相,一方面,我们积极拥抱数字技术带来的便利和创新;另一方面,我们也面临着对这些技术进行有效治理的迫切需求。这场变革不仅深刻重塑了人们的生活、工作和社会结构,也为法学研究与实践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
(一)数字法学的挑战
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对法律体系提出了严峻的适应性挑战,影响了证据规则、法律服务及法律概念的定义。
首先,法律实践与技术的融合挑战。数字法学正经历变革,核心挑战是法律实践与现代技术的深度融合。电子取证、数字法院等技术提升了法律服务效率,但也暴露出法律界与技术界的认知鸿沟。挑战包括信息不对称、技能不匹配。为应对挑战,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法律从业者培训,提升其技术素养;增强技术人员法律意识,确保技术合规;开展跨学科研究与教育,培养复合型人才;高校开设相关课程,为数字法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这些举措有助于弥合鸿沟,促进法律与技术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
其次,法律体系适应性挑战。数字技术引入电子文档、自动化审核、在线法庭等新型实践,对传统法律体系提出挑战。具体挑战包括:电子证据真实性、完整性、可溯及性问题;在线法律咨询、智能合同审查等新型法律服务模式需重新定义和监管;隐私权、知识产权在数字化环境中面临新困境。应对措施为:更新法律规则,确保电子证据效力;完善法律程序,提高自动化、在线服务效率和透明度;调整法律制度,应对新法律问题和服务模式,确保法律公平、公正、有效。这些措施助力构建适应数字时代的法律环境,促进技术与社会和谐发展。
再次,数据保护与隐私权的挑战。数字化浪潮下,数据保护与隐私权成为数字法学发展的核心动力与挑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使个人数据处理速度与规模前所未有,也带来隐私泄露风险。具体挑战包括网络电信诈骗、数据滥用与非法交易。应对措施有:深化法律法规研究,明确数据收集、存储、使用标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健全泄露响应和追究制度;在保护隐私前提下推动数据共享与开放,鼓励技术创新;加强国际合作,建立统一数据保护标准与框架,加强跨境执法协作。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应对挑战,推动数字法学健康发展,构建开放、安全、可信的全球数字生态环境。
最后,法律责任与监管的挑战。数字技术迅猛发展,既促进经济社会进步,也重塑法律责任与监管机制。新型法律问题如网络侵权、网络犯罪、智能合约争议层出不穷,对现有法律体系提出严峻挑战:包括法律责任归属、损害后果评估、智能合约争议解决。应对措施有:研究制定符合时代需求的责任规则;创新监管手段,利用大数据预测风险,区块链增强透明度,构建智能监管系统;加强跨部门、跨行业监管合作;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强跨境执法协作,共享最佳实践,构建协调一致的国际法律责任与监管体系。
(二)数字法学的机遇
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为数字法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技术创新、跨学科研究、全球化合作与社会需求共同驱动了数字法学的发展,使其在法律实践与理论研究中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应用前景。
  
  
  
最后,社会需求推动数字法学应用。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各界的数字化进程不断加速,对数字法学的需求变得日益迫切且多元化。在企业层面,一方面,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需要依赖数字法学构建合规的数字业务模式,确保稳健发展;另一方面,数字法学帮助企业有效保护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维护合法权益。在政府层面,一方面,政府通过数字法学加强数字治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强化监管能力,保障数字基础设施安全,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公众层面,数字法学在捍卫公民基本权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立法明确个人数据的权利边界,建立高效的数据侵权救济机制,让每个人在数字世界中享有安全感和尊严;数字法学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等方面,为公众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数字法学在应对数字技术带来的多重挑战中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应用前景。通过技术创新、跨学科研究、全球化合作与社会需求的共同驱动,数字法学不仅提升了法律服务的效率与质量,拓宽了法学理论的研究视野,更为法律体系的现代化转型与法治社会的深化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撑。随着数字技术的持续进步与应用深化,数字法学将继续发挥其独特优势,推动全球法治事业迈向更加智慧、高效、公平的新阶段。
结语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