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知识论信念度教条之批判

2021-09-24 作者:郑伟平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1年第1期

摘  要:对于一个具体命题,人们通常持有三种信念态度,即相信、不相信与悬置(withhold)。

关键词:

  摘要:人们对于不同的命题有着不同的信心,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当代知识论的信念度概念,即信念是有程度的。信念度的论证是隐晦的,它的常识论证和语言论证都混淆了信念与信心。信念度优先观念认为信念是某个临界值之上的信念度,彩票悖论和序言悖论反证了这种临界值理论。基于“本体”与“特性”的区分,信念本体是没有程度的,作为信念特性的信心是有程度的,它表征了主体信念的坚定性程度。信念与信心的关系是信念优先的,因为信心度是一种模态命题信念。

  关键词:信念度 信念 信心 主观概率

  作者郑伟平,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厦门361005)。

  对于一个具体命题,人们通常持有三种信念态度,即相信、不相信与悬置(withhold)。就相信态度而言,它还可以进行细分——相信“一加一等于二”与相信“明天厦门将下小雨”是不同的,两者展现出了不同程度的信心(Confidence)。“信念度”(Degree of Belief)就是一个刻画不同信念之间的信心程度差异的知识论概念。它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在了当代知识论研究的诸多议题之中,尤其以主观贝叶斯主义知识论为甚。有的知识论学家进而宣称:信念度概念摆脱了三值信念,使得信念概念的刻画从质性研究走向了量化研究。遗憾的是,信念度概念是一种未经成功论证的教条,它是一种本末倒置的理论,表现出了一种“信念度优先”观念,即用信念度来解释信念概念。一个典型做法是设立一个临界值,高于临界值的信念度便被视为信念。这种备受争议的方式产生了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信念度概念是成立的吗?它刻画的是什么?信念可还原为某个范围的信念度吗?

  借助于“本体”与“特性”的区分,本文将论证一种“信念优先”观念。与信念度优先观念不同,信念优先观念认为:信念本身是没有程度的;不同程度的信心反映了主体信念的坚定性(firmness);信心度命题可以还原为模态命题信念。本文的写作采用了“先驳后立”的方式。正文的前两部分将反驳关于信念度的两种隐晦论证,从临界值理论角度证明信念是没有程度的。后两部分将基于本体与特性的区分重绘信念与信心的关系,说明信心度是一种模态命题信念。本文所倡导的信念优先观念有助于反驳真理度与知识度概念,重建知识论的质性图景。

  一、信念度概念及其隐晦论证

  当“信念度”被称为一种“教条”的时候,这种定位意味着两点认识:首先,这个概念是未经成功论证的;其次,它产生了错误导向与影响。在对这个教条展开批判之前,从知识论史角度对于信念度概念进行梳理是有必要的。

  在古典知识论中,相信某个命题意味着在主观上以之为真,这种观点的典型代表是奥古斯丁与康德。奥古斯丁认为,相信即是赞同地思。赞同(Assent)是一个程度性概念,近代英国经验论将其发展为信念度概念,并将之与理由、证据、概率(盖然性)等概念联系起来。洛克认为,“人心要想有条有理往前进行,则它应该先考察概然性底一切根据,并且看看它们怎样可以助成或驳倒一个命题;然后再来同意它或否决它。因此,在通盘考察以后,它才可以按照概然性根据在此边或彼边的优越程度底大小,来发生或强或弱的同意。”这段论述清楚地表明:在洛克看来,第一,信念度表达的是赞同或同意的程度;第二,人们对于某个命题的信念度是同其持有的理由或证据相契合的(证据匹配原则);第三,合理信念要与信念度结合起来(洛克定理或高概率原则)。洛克的信念度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英国经验论传统。作为“第一个认真考虑信念问题的哲学家”,休谟也认为,“在关于实际事实的推论中,由最高度的确信到最低的可然证据,其间的信念程度是极参差不齐的。因此,一个聪明人就使他的信念和证据适成比例。”休谟的贡献在于凸显了信念的情感因素以及信念之于行动的影响。

  在当代知识论中,英国哲学家拉姆齐(Frank Ramsey)极大地发展了信念度概念,使之成为主观贝叶斯主义知识论的理论基石。拉姆齐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拉姆齐的理论中,信念度被理解为一种主观概率,主观概率成为表征认知主体关于某个命题的信念度的概念工具。根据拉姆齐的主观贝叶斯主义,概率就是认知主体的个人信念度,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体的信念度不受任何限制。拉姆齐认为,在一开始面对某个命题的时候,认知主体的信念度可以是任何值,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信念度更新是不受限制的。个体的信念度更新应当遵循概率主义与条件化这两个理性限制。既然主观概率代表了信念度,那么它就是一个待定的数值。对于拉姆齐而言,“为了使我们的信念正确地对应于概率,我们必须也要能够测度我们的信念。”第二,拉姆齐提出了信念度的赌商测定法。休谟曾指出信念伴随着情感,但拉姆齐认为这不是测定信念度的恰当方式,“不同的信念由强烈程度不同的感觉所伴随,而相信度就是指这种感觉的强度……这种观点将会是非常不方便的,因为很难把数值赋予感觉的强度。”拉姆齐认为,真正可行的方案是休谟所指示的信念的行为观察方式,“一种作为可能行动依据的信念的测度方法……提议打赌,看他愿意接受的赌注与付款的最低差额是多少。”信念度的赌商测定法进一步完善了主观贝叶斯主义知识论,因为不满足概率主义的赌商集合,将陷入注定输钱的荷兰赌之中。

  拉姆齐的信念度的概率表征方式与赌商测定法,完善了信念度学说的理论基础。但信念度的支持者们一直没有回答一个康德式的问题——“信念度何以可能”,他们对于信念度概念的接纳是依赖于常识与语言的。在下文中,笔者将他们的信念度隐晦论证总结为“基于常识的信念度论证”与“基于语言的信念度论证”,并证明它们都是不成功的。

  在常识中,通过比较不同信念,有的研究者声称:“我们的信念是有程度的;比起其他命题,我们更为强烈地相信某些命题。例如,比起太阳在未来一周内都会升起,我更为强烈地相信太阳明天将会升起;并且比起我相信明天布里斯托市将发生地震,我更为强烈地相信这两个命题。”这种基于常识的信念度隐晦论证几乎遍布信念度文献之中。在语言中,形如“我非常相信明天太阳会升起”“我有点相信明天会下雨”“我没有完全相信李四是凶手”等包含程度副词的信念句与形如“我比你更相信明天会下雨”等包含比较副词的信念句也随处可见。在有些研究者看来,程度副词与比较副词是信念度的语言证据,“我们能够毫无困难地理解信念谓词的修饰语——约翰比起简更为相信P。而且我们能够毫不冲突地联结信念句及其否定——约翰相信P,但也不全信。这些语言事实表明,形如‘相信P’的谓词是可分级的。”基于语言的信念度论证认为,言语实践反映了心灵机制,因此作为一种心灵状态的信念是有程度的。

  在笔者看来,这两种论证的缺陷都在于混淆了信念与信心的区别。信心是一个刻画信念坚定性的知识论概念,它反映的是信念的一种性质。在常识中,不同认知主体对于同一命题的信念的坚定性程度可能是不同的;同一认知主体对于不同命题的信念的坚定性程度可能是不同的。这种认知常识所反映出的是信心的程度差异,而不是信念的程度差异。同样地,在语言中,有的研究者指出:“信念度是不存在的……我不能比你更为相信P,虽然我能比你对P更有信心。我不能有点或非常相信P,虽然我能有点或非常倾向于相信P。”而且恰如弗雷格所指出的,哲学的任务是“通过揭示有关由于语言的用法常常几乎是不可避免地形成的概念关系的假象,通过使思想摆脱只是语言表达工具的性质才使它具有的那些东西,打破语词对人类精神的统制……”因此,基于常识与基于语言的信念度论证都无法令人信服地说明信念是有程度的。

  到此为止的工作完成了信念度教条批判的第一个任务——反驳信念度的隐晦论证。信念度教条造成了一系列的错误理论导向,典型的表现是信念度优先观念。它认为信念是某个临界值之上的信念度,并采用信念度概念来解释信念概念。信念度教条批判的第二个任务就是反驳这种信念度优先观念。

  二、反驳信念度优先观念

  关于信念与信念度之间的理论关系,信念度优先观念主张信念只是某个区间的信念度。这种理论主张,信念意味着充分高的信念度。作为一种心灵状态,信念类似于百万富翁所具有的财富状态,是可以通过设定临界值而加以界定的。在当代知识论中,它表现为高概率原则:主体相信一个命题是合理的,当且仅当该命题的信念度为x,x为某个大于0.5且小于1.0的数值。作为临界值的“0.5”的特殊意义在于:第一,0.5的信念度意味着认知主体对于一个命题及其否定持有相等的信念度,这时候他的合理信念态度应当是摒弃信念;第二,小于0.5的信念度也通常意味着对于一个命题的信念度小于对于其否定的信念度,这时候他的合理信念态度应当是不相信;第三,如果主体的信念度高于0.5,那么他就摆脱了半信半疑状态,他当时的心灵状态就应该被划入信念类别。

  笔者把这个临界值理论称为“洛克方案”,它还包括了正文第一部分所提及的洛克定理与证据匹配原则。由于洛克定理和证据匹配原则是质性原则,因此洛克方案的实践难点在于高概率原则的量化。换言之,如何确定信念标准的信念度临界值,是否可以用一个大于0.5且小于1.0的临界数值加以表达出来,例如0.8。由于我们把信念内容限制在了经验命题之上,所以这个临界值应当是小于1.0的。这是因为没有任何主体可以百分百地确定自己的信念是不可错的,除了全知全能的理想化认知主体。与此同时,这个临界值应当是大于0.5的。以弗雷(Richard Foley)为代表的意见认为,信念标准的信念度临界值是无法确立的,这种不可能性体现在彩票悖论和序言悖论之中。

  彩票悖论表明,高概率信念度不必然蕴涵信念。让我们构想一个典型的彩票场景。在一次共有一百万张彩票的抽奖活动中,已知有一张彩票将会中奖,抽奖过程也是公平的。对于任意一张彩票i(1≤i≤1000000),抽奖人可以合理相信“彩票i不会中奖”,因为他的信念度高达0.999999。基于这个场景,笔者构造了如下彩票悖论:

  1.命题“彩票i不会中奖”的成立是具有高概率的;(彩票抽奖设定)

  2.主体相信“彩票i不会中奖”是合理的;(1.洛克定理)

  3.主体相信“彩票1不会中奖且彩票2不会中奖且……”(合取命题)是认知合理的;(2.信念合理性的合取闭合原则)

  4.主体相信“并非‘彩票1不会中奖且彩票2不会中奖且……’”是认知合理的。(彩票抽奖设定)

  5.3与4构成了矛盾。(信念一致性原则)

  6.结论:3是不成立的。(3,4,5)

  这个结论证明:在多次合取迭代的基础上,即使我们对于单个命题“彩票i不会中奖”持有高达0.999999的信念度,最终我们对于合取命题“彩票1不会中奖且彩票2不会中奖且……”的信念度也将会下降到临界值之下。彩票论证冲击了高概率原则的一个边界(小于1),说明了无限逼近1的信念度临界值也无法成为信念标准。随后我们将看到,序言悖论冲击了另一个边界(大于0.5)。

  序言悖论表明,低概率信念度也可能蕴涵信念,信念标准的信念度临界值并非一定要大于0.5。让我们构想一个场景。假设你是一位严肃的历史学家,刚刚写完一本历史学专著,对于书中的每一个陈述,你都持有充分高的信念度。即使如此,在序言中,你还是承认该书中出现错漏是难免的,因此你不愿相信“书中所有陈述都是真的”,虽然你不知道哪个陈述是有问题的。基于这个场景,笔者构造了如下序言悖论:

  1.命题“书中陈述i是真的”是具有高概率的;(序言场景设定)

  2.历史学家相信“书中陈述i是真的”是合理的;(1.洛克定理)

  3.历史学家相信“书中所有陈述是真的”是合理的;(2.信念合理性的合取闭合原则)

  4.历史学家相信“书中所有陈述是真的”的概率是小于0.5的;(序言场景设定)

  5.结论:历史学家的信念“书中所有陈述是真的”是一个小于0.5的合理信念。

  序言悖论造成了一个违反高概率原则的所谓“合理”信念。这两个悖论表明高概率原则是无法施行的,因为任何大于0.5且小于1.0的数值都不足以成为信念标准的信念度临界值。笔者消除这两个悖论的方式是归谬法,在预设信念度的情况下,借助于一些认知原则,两个悖论得以产生。如果上述论述是成立的,那么作为信念度优先观念核心主张的临界值理论是无法成立的,因此笔者便完成了信念度教条批判的第二个任务。

  三、信念本体与信心特性

  如果信念度是一个不成立的概念,那么应当如何解释在常识中所出现的信念差异呢?下文将试图提出一种信念优先观念,它有两个核心主张。第一,信念本体是没有程度的,作为信念特性的信心是有程度的,它表征了主体信念的坚定性程度。第二,信心度是一种模态命题信念,信心可以还原为一种信念。

  第一个主张预设了本体与特性的区分。让我们考虑“人”这种对象,它可以具有不同的特性,并相应地组成不同的句子,例如“人是理性动物”“人是能学语法的”“人是动物”“人是双足的”,等等。对于这些例句中的主词与谓词的关系,亚里士多德曾有过一段著名论述:“所有命题和所有问题所表示的或是个种,或是一特性,或是一偶性。”定义、特性、种属、偶性是命题中谓词与主词的四种不同的关系,换言之,这是形如“S是P”句子的谓词P的四种形式。就本文而言,我们所要关注的是特性。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特性不表示事物的本质,只是属于事物,而且它的逆命题也能成立。”例如,人的一个特性是能够学习语法,如果甲是一个人,那么他是能学语法的;反过来也可以说,如果甲是能学语法的,那么它也是一个人。在信念与信心的概念关系上应用这个区分所得到的结果是“信念是有信心的”。在这个句子中,“信念”是主项,表达本体;“有信心的”是谓项,表达特性。信心特性的定位意味着具有信心的只能是信念。在这个意义上,信念与信心是紧密联系的。笔者的这个主张是有点反常识的,在传统信念度理论中,不是信念本身有信心,而是一个认知主体对该信念为真持有信心,这种信心还可以用打赌商数(主观置信度)来刻画。的确,在自然语言中,“信心”一词时常是与认知主体联系在一起的,例如“我对你是有信心的”。笔者认为,这个句子所表达的真实意思是“我相信你所说的”,即当事人相信对方所陈述的命题,对一个人的信心反映为相信他所说的话。按照传统理论,认知主体对于某个命题为真的心灵态度可以是多元的,其中只有一部分可以称得上是信念,这将再次陷入我们在上一部分中所讨论的临界值困境之中。

  作为一种信念特性,信心反映了信念的坚定性。坚定性表明主体信念的强度,坚定性越高,意味着主体越赞同所相信的命题,也意味着需要更多否定性证据才能驳倒该信念。诸如“我相信2+2=4”的信念具有最高的坚定性,日常经验信念则根据所相信的内容具有不同的坚定性。信心是刻画这种信念坚定性差异程度的知识论概念。笔者认可信心的程度差异,认为信心是有程度的,但如果有些研究者没有清楚意识到信念与信心的区别,认为信念是有程度的,那便是犯了赖尔式的范畴错误。借助这种对于信念与信心关系的新认识,笔者将提出一种信念无度性论证。这个论证还依赖于对于“程度”概念的新认识。

  形而上学家们发现,可数个体和不可数的实体都是没有程度的。诸如人、猫、狗等可数个体显然都是没有程度的,即使我们在日常语言中也会说“七分像人”,这实际上也不是说该个体在百分之七十的程度上是人。诸如水、空气等不可数实体也是没有程度的,即使我们会说有很多水之类的。形而上学家们发现,属性或性质是可能有程度的,虽然不是所有的性质都是有程度的。例如,“是中国人的”这个谓词显然就是一个非此即彼的谓词,不是一个程度谓词。

  一个程度谓词是一个从对象到程度的映射。如果一个谓词是有程度的,那么存在着对应于该谓词的一个有序参照系。让我们以重量为例:重量是有程度的,存在着一个对应的有序参照系,比如1千克、2千克、3千克等,这个有序参照系可以按照千克数进行排序。温度也是如此,它的程度性可以通过27摄氏度、30摄氏度、35摄氏度等有序集合加以描述。根据上文的解释,作为信念坚定性的信心也可以用不同的概率值加以表示,而且这些概率值可以组成一个有序参照系,例如从0到1的实数区间。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信心是有程度的。那么现在的问题是,是否存在着关于信念的有序参照系?

  笔者认为,不存在这样一个参照系,因此信念是没有程度的。第一,信念的主流本体论研究将信念视为一种心灵表征或心灵状态。在这种意义上,它是可数的,反映为一个或多个信念。根据上述形而上学研究成果,可数个体是没有程度的。第二,当信念度的支持者把某个信念映射到某个区间的数值的时候,例如把“某人相信1+1=2”映射到数值1,他们实际上是把信念的牢固性映射到数值。这一系列的数值所刻画的不是信念本身,而是作为信念性质(牢固性)的信心。让笔者用“红色”来做一个类比,表面上看,红色有粉红、玫红、血红、深红等种类,由此人们容易产生一个误会,即红色是有程度的。实际上,一个事物只能是红色的或不是红色的。具有程度的是红色的深浅,即红色的一种性质,而且这种性质在色谱上是可度量的。

  至此,笔者论证了信念优先观念的第一个主张,证明了信念是没有程度的,澄清了信心与信念的本体论关系。下面要完成的理论任务则是建构信心与信念之间的还原论关系。

  四、信心度可还原为模态命题信念

  虽然同样持有信念优先观念,但是笔者与以莫恩为代表的其他研究者,有着不同的实现进路。在信心度与信念的还原关系上,莫恩主张信心度可以还原为信念内容的性质,而笔者主张信心度可以还原为信念的性质。虽然两种还原方式在语言上都表现为模态命题信念,但两者的理论思路是不同的。

  莫恩的做法是构建一个置信度命题与模态命题信念之间的充要条件模式:S对于p具有置信度X,当且仅当S相信Mp(其中X和M是相互对应的)。在这个模式中,S代表认知主体,置信度X表示一个数值变元,M表示一个认知模态算子变元。X和M之间的相互对应关系可以用一些例子来加以解释。“弗雷德对于明天将下雨持有0.6的置信度”意味着“弗雷德相信明天将下雨的可能性是0.6”。在后者中,信念的对象仍然是一个命题,通过这种改造,我们可以看到置信度在本质上仍然是一个信念。对于模态算子M,存在着一种描述主义解释。M也可以是“很可能”“有些可能”“极其可能”等模态词。形如“S相信Mp”的句子归赋给S一个具有命题内容Mp的信念。因此,模态信念只是一种具有特定命题内容的信念。根据莫恩的信念优先观念,S对于p具有某个置信度X,直接表明了S相信Mp。置信度理解为具有某个特定模态内容的信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信念度被还原为信念,置信度是一种具有模态内容的信念。

  与莫恩不同,笔者的做法在于构建另一种充要条件模式:S对于p具有信心度X,当且仅当S相信S的信念p的坚定性是M(其中X和M是相互对应的)。例如,“弗雷德对于明天将下雨持有0.6的置信度”意味着“弗雷德相信他对于明天将下雨的信念的坚定性是0.6”。这种新模式带来了两个变化:第一,信心度的确认所带来的是对于原有信念的新信念,是一种类二阶信念。信心值的赌商测定法要求当事人对于自己的原有信念进行评定,这就产生了一种对于信念的元认识,对于信念的新信念。第二,信心度实际上是一种信念的性质,即坚定性。新模式认可了这种对于信念的信心的认识。信心表达的不是对于命题可能性的信念,而是信念坚定性的信念。较之莫恩,笔者的做法避免了真理度与知识度质疑。莫恩的做法要求主体对于一个命题的成立可能性进行赋值或测度,这就不可避免地预设了真理度概念。真理度概念是以“谷堆悖论”为代表的模糊性研究的基础概念,它预设了多值逻辑。但在相信行为中,真理度概念是不适用的,因为相信行为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例如实用侵入或道德侵入,并不是仅仅以真为导向的。更进一步,在相信行为中预设真理度概念将导致知识度这个错误的概念。例如,有的学者就认为,“按知识的三元定义,由于有相信度、确证度和逼真度,因此无论从哪一个要素来看,都应该有相应的知道度。”这种观念是不成立的,红黄蓝作为颜色所具有的纯度是有程度的,但三者组合所产生的黑色却是没有程度的。

  有读者可能质疑本文观点存在着“自我反驳质疑”,即将信心度还原为信念的做法是有理论矛盾的,因为一方面本文主张信念是没有程度的,信心是有程度的,另一方面信心本身可以还原为一种信念,但信念是没有程度的。笔者认为,澄清“还原”概念有助于回应该质疑。首先,本文的还原工作是在命题层面展开的,针对的是形如“S对于p具有信心度X”的命题,实现的是解释还原,不是本体还原。其次,本文的还原工作类似于罗素在《数学原理》中的可还原性公理的作用,即为两种不同层次的概念提供一种相互攀爬的“梯子”。对于信心的确认所产生的信心度命题,可以双向还原为对于信念属性的信念命题。在一个层面上所具有的某种性质(程度性),在另一个层面则是不具有的。

  有读者可能质疑本文的工作只是“新瓶装旧酒”,换个名字而已,仅仅把“信念度”概念替换为“信心度”概念,本文工作的研究意义是有待商榷的。不同的名称背后是不同的哲学思想,信念度提法体现的是认为信念是有程度的,是对于信念的认识;信心度提法体现的是认为信念的确定性是有程度的,是对于信念的一个属性的认识。另外,概念创新本身也是一种重要的创新形式。人群之中有老年人、中年人、青年、少年、儿童、幼儿等,这表现出了一种程度现象,但我们不能据此认为人是有程度的,而是作为人的特性的年龄是有程度的;不是作为本体的人是有程度的,而是作为特性的人的年龄是有程度的。这种认识上的推进也许不是重大发现,但仍然是有意义的。

  有人主张一种信心度与信念并存的二元论,认为两者之间不存在着还原关系。人们倾向于在低风险语境下使用信念,而当人们的认知推理或实践推理遭遇高风险语境,认知主体需要精确性的时候,认知主体倾向于接纳信心度方法并考虑主观概率。这种理论听起来是有道理的,但是它混淆了理论推理与实践推理的重要区分。在高风险的实践推理中,例如重大赌博中人们会进行精密计算与赋值,这不意味着作为理论推理的相信行为中的信心度不是一种信念。依据上文的分析,高风险语境下的信念往往暗示着一种坚定性考验。如果本文的工作是成立的,信念优先观念可以在当代知识论中有着较为广泛的应用。有的研究者将基于三值原则的信念视为一种“粗糙”(coarse-grained)信念,而将具有信心度的信念称为一种“精细”(fine-grained)信念。后者展现出了不同的信心度,而不是“全部—或—全无”(all-or-nothing)。有的研究者则将信念区分为“彻底”(outright)信念与“分级”(graded)信念,前者是一种信念主体与信念之间的二元关系,体现了三值原则,后者则表现了主体对于某个命题的真的信心度。还有的研究者将信念分为“厚信念”(thick)与“薄信念”(thin),两者分别具有高的和低的信心度。包括这些理论在内的许多信念观念,都可以得到更新和修正,这是一项迷人的工作,我们只是刚起步。

  与此同时,本文的工作坚守与拓展了中国传统知识论的思想路线与范式。从能力知识(Knowing How)的视角出发,儒家知识论被解释为“本体知识论”、“力行知识论”或“德性知识论”。笔者认为,从命题知识(Knowing That)的角度上看,儒家知识论在理论上预设了本文所提倡的认知绝对主义,即以信念、知识为代表的认知态度是三值的,是没有程度的。儒家经典《论语》(“为政篇”第十七章)有着一段著名论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表明了一种知识论立场,即真正意义上的认知探究,要求主体拥有对于心灵状态的反思与内省,要明了自己的知或不知。这种非此即彼的认知态度的基础是“诚”这个概念,《中庸》(第二十章)有云:“诚之者, 人之道也。”在“诚”的要求下,认知态度的程度性是受到强抑制的,认知要求是彻底的、完全的。宋明理学家朱熹进一步发展了这种认知绝对主义,他说道:“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相较于西方知识论意义上的认知程度主义,以儒家知识论为代表的中国传统知识论有所取也有所舍,能力认知是有程度的,命题认知是绝对的,这是一幅不同的知识论图景。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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