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尚和传统与中华文明的和平性特性

2024-08-23 作者:康震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4年第7期P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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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康震,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北京100875)。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和平性。和平、和睦、和谐是中华文明五千多年来一直传承的理念,主张以道德秩序构造一个群己合一的世界,在人己关系中以他人为重。”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底蕴丰厚,向往和平、追求和睦、保持和谐,始终是中华民族的鲜明思想导向、坚定价值追求,对包括和平性在内的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形成发展具有奠基性的推动作用。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崇尚“和”的价值观念:“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太和”就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状态:“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只有“和”才能促成“和乐如一”的和谐局面。孔子强调“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进一步将“和”的观念从处理日常伦理关系提升为协调民族、国家间关系的准则,也就是《尚书》所说的:“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维护民族、国家的内部和谐,再进一步协调与其他民族、国家的和谐关系,这就是中国古代向往的“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的理想天下场景,它成就了中华民族自立自强、讲求调和、保持谦和、崇尚平和的民族性格,也成就了大一统王朝亲仁善邻、协和万邦的价值观念,以和为贵、好战必亡的和平理念。也正因此,大一统王朝的核心使命就必然是维护长治久安的和平局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格局,就必然是巩固防守、抵御入侵,而绝不是主动进攻、向外扩张、对外殖民 。这就决定了中华民族的发展价值观,必然不是以奴役、殖民其他文明为前提的,而是与其他文明和谐共生、和平相待、在平等互鉴中共同发展的。在儒家思想理念中,大一统王朝固然必须拥有地理形胜、经济、科技、军事等硬实力,更应当拥有“以德服人”“以德行仁”的道德至上、和平至上的理想主义价值观、软实力:“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超越“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的“小康”境界,达到中国古代社会向往追求的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的“大同”境界。 

  大一统王朝这种和平性的价值立场,不只是停留在思想观念当中,更体现在具体的历史实践当中。纵观大一统王朝与其他民族、国家交往的历史,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官方互派使节、朝贡与民间贸易、来华习业留学等和平路径,在汉字汉语、儒学佛学、制度文化等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和平相处、平等共享的交往交流。韩国和日本学者就指出:“由于汉文的输入,才使韩民族可学习外国文化……此在韩民族文化发展上,不可言不为有幸之事。”“汉字、汉籍以及儒教和佛教的传入决定了后来日本文化的性质。”美国学者则认为,“高丽朝廷机构的设置基本是仿效唐朝和宋朝的朝廷机构。”“人们不仅视中国为至高无上的军事强国,也将其看作是国家与文化最杰出的楷模,这在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 

  可见,中华文明在外域的传播,不是以武力强制输入的,而是其他民族、国家出于制度、文化与科技发展的需要而主动吸收、接受的。中华文明这种和平的传播、交流方式,与西方国家依靠武力建立殖民统治进行强制性政治、经济、文化输入形成了鲜明的对照。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中华文明的传播过程中,其他民族、国家对中华文明的接受也不是完全照搬,而是立足自身实际需要进行自主选择与受容。事实上,日本、朝鲜的古代国家在接受中华文化的同时,还将经过他们吸收、消化、再创造的文化形态再次输回中国,对中华文化在本土的创新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这进一步彰显出,古代大一统王朝在文明传播、交流中与其他民族、国家和睦相处、和谐共生、和平相待的文明特性。这一点,在大唐时代表现尤为典型,也尤其具有代表性。 

  在一段历史时期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的文化、思想体系、文学、艺术、法律和政治制度和使用的文字在这些国家中处于支配地位”。唐都长安也因此成为周边各民族、国家和睦相处、和谐共生、和平相聚,具有价值导向标识意义的国际化中心都市,唐王朝的政治体制、思想形态、制度文化甚至被周边民族、国家长期复制、运用:“它们的统治者具有同样的思想意识,它们用中文来处理公务,并采用中国的法律和办事手续。”唐王朝与周边国家的和平分享与平等互鉴,推动东亚地区形成了一种和睦、和谐的国际间的和平秩序,之所以能够形成这种和平秩序,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其所秉持的“偃革兴文,布德施惠,中国既安,远人自服”的外交价值观念,以及亲仁善邻、协和万邦的和平思想理念。 

  中华文明与其他文明交流交往的历史,以及古代大一统王朝所秉持的和睦、和谐、和平的和平性价值立场,都再一次阐明了这样一个事实:中国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始终会坚持以和平、发展、共享、共进的原则构建民族、国家间的和谐发展秩序,都始终不会将自己的思想、文化、体制强制输入其他民族、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的和平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决定了中国不断追求文明交流互鉴而不搞文化霸权,决定了中国不会把自己的价值观念与政治体制强加于人,决定了中国坚持合作、不搞对抗,决不搞‘党同伐异’的小圈子。”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今天,我们重新回顾中华民族的思想导向、价值追求与中华文明和平性突出特性的深层关系,就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不断增强文化传承发展创新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深化对文化繁荣发展建设的规律性认识,这对于中华文明的传承、发展、创新,对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文明形态以及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建设与发展,对于世界文明未来发展形成新的内涵、新的方向、新的格局具有重大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张跣 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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