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历史性变革对中国式现代化的奠基性影响

2024-09-30 作者:吴忠民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4年第8期P4—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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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之所以能够形成并取得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原因,就在于自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以来中国农村所进行的一系列成功的历史性变革。从中国式现代化基本制度构建的维度看,这些历史性变革具有极为重要的奠基性影响;从中国式现代化物质基础得以形成的维度看,其作出了奠基性贡献;从中国式现代化内生动力的维度看,其具有不可或缺的、可持续的积极促进意义;从中国式现代化安全推进的维度来看,其具有不可或缺的重大保障意义。从一定意义上讲,不了解农村的这些历史性变革,就不可能解释中国式现代化的何以塑就、何以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现代化道路以及中国式现代化何以持续健康前行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原因。

关键词:农村历史性变革;基本制度;物质基础;内生动力;安全推进

作者吴忠民,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北京100091)。

  中国是一个延续五千多年的文明古国,比之其他国家,在现代工业文明之前,中国曾经长时间拥有世界上最为发达的传统农业文明。发达的传统农业文明是中国传统社会得以保持其突出的延续性的物质基础。但需要注意的是,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时代属性”的意义上讲,现代社会只能建立在现代工业的物质基础之上,而不可能是建立在传统农业经济的物质基础之上的。所以,积极推动农村实现历史性的现代化变革是中国式现代化之必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 

  自新中国成立至今的七十多年间,中国农村进行了一系列具有现代意义的、深刻的历史性变革。中国农村的这些历史性变革主要包括: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以土地制度改革为标志的一系列社会经济变革,改革开放初期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的一系列社会经济变革,现阶段以乡村振兴为核心内容的一系列社会经济变革,等等。 

  这些具有现代意义、深刻的农村历史性变革对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巨大的奠基性影响。中国式现代化之所以不同于其他国家,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之所以能够“行稳致远”,一个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原因就在于农村的这些具有现代意义的历史性变革。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深刻地理解了农村的历史性变革,才能真正理解中国式现代化。 

  对于中国式现代化基本制度的巨大奠基性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逐步确立了具有现代意义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理念依据就包含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发展“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是要基于公平正义当中的平等理念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二是要基于公平正义当中的自由理念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由发展提供充分的空间。恩格斯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应该“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两项含义是一个有机整体,缺一不可。其重要意义在于,它能够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不偏离正确的方向,确保全体人民由此成为现代化建设的主体力量,确保全体人民的潜能得到自由而全面地运用和发展。就中国式现代化基本制度的构建而言,农村的历史性变革具有极为重要的奠基性影响。 

  (一)土地制度的变革推动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 

  土地制度是一个国家最为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对于农民占比较大的社会来说更是如此。土地是农民最为重要的基础性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土地制度如何,直接决定着农民的基本生产和基本生存状况,决定着农民的基本观念和基本行为方式,也决定着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得失。也正因为如此,土地制度的历史性变革便成为中国革命能否成功、中国式现代化能否得以形成进而成功的必要条件。自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成功地进行了土地制度的历史性变革,从而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式现代化的顺利启动和推进。 

  首先,土地改革使得农民获得经济和社会平等。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不平等社会,就总体而言仍然是一个封建土地制度占据压倒优势的社会。几千年来,对于占总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来说,社会经济生活当中最大的不平等问题就是土地制度的不平等。大量缺少土地的农民只有到地主那里租种土地并交纳繁重的地租,方能通过耕种土地来维系自己和家人的基本生存。在这样的情形下,只有进行一场彻底的土地革命方能从根本上解决当时的社会不平等问题。1950年,中国的土地改革运动全面展开。到1953年春,中国大陆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废除了延续数千年之久的封建土地制度,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千年梦想。中国农民由此初步获得了历史上未曾有过的平等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其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自1958年开始,农村普遍实行了人民公社这样一种“政社合一”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是同当时整个社会所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就总体而言有着明显的负面效应。一是将农民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予以“虚化”处置,当时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尽管在名义上属于“集体”亦即属于全体“人民公社社员”所有,但在实际上,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已经同每一个具体的农民分离。二是通过严格的“户籍制度”将农村居民与其生活生产的地点牢固地捆绑在一起,农民没有自由流动的可能性。农民既不能流动到别的区域,也不能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本地的少数“副业”除外)。凡此种种,严重地束缚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抑制了整个社会的活力,延缓了民生的改善。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由安徽农村等一些地区自发创造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专业承包联产计酬”模式开始被国家认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中国式现代化有着多方面的巨大影响。农民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土地承包权亦即实际使用权的有效使用,极大地激发了其农业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统计显示,“1978—1984年,我国粮食产量由6000亿斤增长至8000亿斤,其中43.6%的农作物产出的增长归功于生产率的提高,而94%的生产率增长又归功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 

   最后,“三权分置”的土地经营制度确保了农民成为土地承包的长期受益者。农民以承包的形式从农村集体那里获得土地的实际使用权,加之承包时间较长,因而这种土地使用权一定意义上便成为实际上的“准所有权”,由此受到农民的广泛认同和欢迎。尽管如此,农民仅仅依靠土地的使用权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实际生活。一是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是规模化的经营,现代农业不可能建立在一家一户小面积土地基础之上。在中国农民人均耕地面积较小的条件下,显然难以进行大规模的农业生产。二是城市化进程造成的新问题。越来越多的原农村居民已经流动到城市当中而从事其他职业,他们已经无法在自己承包的土地当中进行实际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难以得到由自己所承包的土地所带来的收益。他们需要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给他人进行经营,由此可以从中分享一定的收益。再者,当城市化进程推进到一定地步时,会有越来越多的资本流入农村和农业,以寻求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些实力强大雄厚的资本很有可能会引发大规模土地兼并情形的发生。对于这些难题,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制度框架的政策是不可能予以有效解决的。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党的十八大以来,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又形成了“三权分置”的土地经营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的土地经营制度是中国农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基于共同富裕的基本理念,同时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重要制度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一,既能够适应现代农业的规模经营,又能够使农民从自己名义下承包的土地当中受益。农民将自己承包的土地以有偿的方式流转给集体、农业生产企业以及专业农户,这种做法既有利于现代农业生产的发展,有利于让同样面积的土地形成更高的产出效率,同时农民自己又能够从中获益;而且随着土地本身价值的不断增值,农民的收益也会相应地不断增加。其二,能够有效防止土地兼并现象的发生。普通农户相对来说势单力薄,无法有效地抵御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和经济风险。从历史上看,一个经常出现的现象是,每当农户遇到难以抵御的风险时,普遍的做法便是变卖土地。在中国现阶段,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种种不确定性因素在迅速增加,对于一个个具体的农户来说,他们所遇到的社会经济风险必然会越来越多。所以,如果不加以必要的约束,大规模土地兼并发生的可能性会更大。对此,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框架下的土地制度同样无法予以有效应对。而在“三权分置”的土地经营制度框架当中,农民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因而也杜绝了土地大规模兼并的可能性。 

  (二)社会政策有力地巩固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在农村实施了一系列有效的社会政策。这些社会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平正义基本价值取向的实现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制度的建立和巩固。 

  其一,农村女性获得了解放。在以往的传统社会当中,中国农村女性不仅没有平等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甚至在家庭生活当中也没有平等的地位。以往的中国女性史,就是一部中国女性悲惨生活的血泪史。 

  新中国成立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推动农村女性解放的政策,从根本上促进了农村女性的解放,其推进力度之大在发展中国家实属罕见。第一,农村女性获得了在家庭婚姻当中的平等地位。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得以实施的基本法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律规定,新中国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婚姻制度。中国政府以强大的动员能力推动该法律的实施,使得农村女性首先从以往封建家庭的严重桎梏中解放出来。第二,农村女性获得了参与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平等权利。比如,政府采取各种有力度的举措促成农村女性参与经济生活,而且极为重视男女劳动者的同工同酬。应当说,这些政策使农村女性获得了平等的权利和尊严,释放了占农村人口一半的女性的生产及创造潜能。 

  其二,大众教育政策提高了民众的文化水准。在旧中国,农村的教育事业就总体而言是十分落后的。在1929—1933年间,中国7岁以上的农村人口中,完全不识字的人占比高达83.1%。在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间,中国政府制定大众教育政策,在农村进行大规模的文化扫盲活动,并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就。中国还下大气力发展农村的中小学教育。基于当时国家财力十分匮乏等现实情况,在农村,国家采取国家办学和集体办学“两条腿走路”的形式。农村大众教育政策措施取得了丰硕成果。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的农村文盲率为34.7%;而同为发展中大国的印度的农村文盲率则高达67.3%;巴西的农村文盲率为46.3%。 

  其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逐渐建立为农村居民的基本生存提供了兜底性保障。 

   公平正义最为底线的内容当属民众的基本生存线问题,其中最为重要者又当属民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和基本生存底线保障问题。在这些方面,中国取得了重要的成就。中国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的合作化运动,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趋于相对的制度化。1977年,全国有85%的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80%以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当时中国广大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系统地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亦即“新农合”制度。“新农合”制度切实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重要的是,“新农合”制度逐渐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并轨,从而逐渐从根本上消除了城乡医疗保障二元结构的不公正问题。这一制度加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使得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中国几乎实现了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百分之九十五”。 

  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同样也取得了巨大成就。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农村生产力的极为落后以及国家财政能力十分有限,国家及村集体对于农村生活贫困者没有能力做到应保尽保。在这种情形下,在农村只能采取以家庭保障为主,同时对某些特定人群进行集体保障的做法。比如,“五保供养”制度虽然保障水准不高,但在当时对农村的特困人群却起到了有效的保障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巨大发展以及国家财政能力的大幅度提升,农村社会救助制度逐渐得以发展和完善。如今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对农村贫困者的基本生存已经能够有效地起到全面“兜底”的作用。 

  (三)“脱贫攻坚”巩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底线 

  扶贫济困虽然一直是中国农村十分关注的一件大事情,但在初始,人们更多的是将之视为“公益”事业中的一项救济行为。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这种观念与行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将扶贫战略与国家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强调以开发式扶贫为主。 

  自2012年之后,中国更是认识到脱贫攻坚不只是要解决农村的绝对贫困问题,而是事关乡村振兴得以全面推进的前提,进而将之视为事关整个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能否得以确立和巩固的重大事情。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脱贫攻坚的时代任务,组织实施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取得了人类历史上一个前所未有的伟大奇迹。“现行标准下九千八百九十九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八百三十二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十二万八千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才能做到这一点。脱贫攻坚对于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基础性意义。中国式现代化的宗旨就是要让中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而脱贫攻坚这一历史任务的完成,有效地实现了追求共同富裕的一个基础目标。 

  对中国式现代化物质基础的奠基性贡献 

  从中国式现代化物质基础得以形成的维度来看,农村的历史性变革作出了奠基性贡献。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性的现代工业化体系建设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其中,农村的历史性变革对于中国现代工业化体系的建设作出了巨大的基础性贡献。 

  (一)改革开放之前农村的历史性变革对工业化的重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领导人就对工业化体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有着深刻的认知。1956年,党的八大认为,当时的重要任务就是使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而当时中国面临的严峻现实情况是:新中国刚成立时旧有工业的基础十分落后和薄弱。“1949年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轻工业占73.6%,重工业仅占27.3%。” 毛泽东清醒地看到,“首先重要并能带动轻工业和农业向前发展的是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 

  许多先发国家工业化原始资本的积累往往是采取了这样两种主要方式。其一,本国资本家通过强迫本国农民离开土地的“圈地运动”以及对本国工人剩余价值的极限压榨来实现自己的原始资本积累。英国、法国、美国等国皆无例外。其二,对海外进行殖民主义掠夺。这些国家多通过对外扩张,通过对海外殖民地进行大规模的掠夺和剥削来获取其自身工业化所必需的原始资本、原料供给地和商品倾销地。英国、法国以及比利时等国工业化的兴起即为典型的事例。 

  而对于许多后发国家的早期现代化来说,由于其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因而除了依靠其自身进行相对少量的原始资本积累、集中使用本国的农业剩余以及进行一定的财政和金融动员之外,更多的是通过吸引外资的方式来利用国外资金,或者是以对外贸易来取得一定的工业化启动及建设资本。 

  对于刚成立不久的新中国这样一个规模巨大的、一穷二白的落后国家,其所需工业化建设的巨量资金的获取渠道不可能与大多数先发国家以及许多发展中国家相同。其一,不可能照搬西方现代化的旧模式。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及其基本制度的属性,再加上中国和平发展的历史基因,使得中国不可能走西方先发国家那样的通过剥削本国人民以及掠夺他国资源的方式来获取工业化建设所需资本的老路。其二,当时的中国不是一个对外开放的国家。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当时的中国不可能通过对外开放来引进外资。 

  显然,当时中国现实的选择只能是从农村和农民那里获取工业化建设资金。经历了土地改革的中国农村,能够艰难地承受这种巨大的资金付出。从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工业化资本积累的角度看,农村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通过统购统销和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农业农村为工业化提供了大量物质资金积累。有专家测算,从1953年到1985年,农业累计为国家贡献了约8000 亿元”。须知,1951年,中国的国家财政收入只有124.96亿元;1960年只有572.29亿元;1977年只有874.46亿元。显然,如果没有这些巨量资金的支撑,中国的工业化建设是不可能成功的。 

  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农村对于工业化建设至少还有两个方面的重要贡献不可忽视。其一,对于工业化建设和城市化所必需的粮食供给。经过土地改革的中国农村对粮食供给发挥了有效保障作用。1952年,中国粮食的产量达到1.64亿吨,创历史新高;1966年达到2.14亿吨;1978年达到3.05亿吨。其二,对于城市当中难以负担人口的吸纳。当时中国工业化的推进重点放在重工业的发展上。与轻工业不同的是,重工业属于自我服务型的领域,对于劳动力的吸纳十分有限。这是中国与不少国家相比一个很不相同之处。面对有的年份经济严重滑坡的局面,大量的城市“过剩”人口只能由农村所吸纳。比如,20世纪60年代初期,大量被精简的职工和减少的城镇人口大都由农村予以吸纳。 

  (二)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的历史性变革对工业化的巨大推动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历史性变革对中国工业化建设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其中,劳动力和土地两个方面供给的贡献最为显著。 

  首先,为工业化提供了数量庞大的劳动力。工业化建设需要数量庞大的劳动力。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土地联产承包制的实行以及户籍制度的逐渐消解,大量原来以农业为主要职业的农村居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到外地或在当地从事非农生产,成为中国特有的农民工。农民工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当中,占比高达50%以上。 

  其次,为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了大量的土地并让渡了其自身的巨大土地增值收益。大多数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国家的历史说明,工业化以及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使得工业建设用地、城区建设用地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需求量急剧上升,并且,这些用地的价格一般来说呈现出迅速上升的情形。这些用地的主要来源只能是农村的土地。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以及农村基层组织对于国家发展规划的积极配合,使得企业及政府等土地需要者能够基于现代化建设以及城市发展的需要,从农村那里获得了大量的工业建设、城市化建设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土地。“2008—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和县级市城市面积分别扩张 29.70%、40.02%、47.51%和35.65%”。 

  国家和房地产企业等主要是通过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出让,获得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同时,由于这些土地本身的增值,使得国家和房地产企业等获得了巨额利益。从国家的角度看,“1998年,全国土地出让金的数额仅有500亿元”;“至2017年达到新高,超过了5万亿元”。20年当中,土地出让金数额足足增长了100倍,这是一个十分惊人的数字。政府借助这些巨额的资金推动了工业化、城区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的迅速发展,甚至确保了一些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行。房地产企业则将从农村集体所有制那里获取的土地主要用于房地产建设,使得中国的房地产事业在一个时期当中获得了超乎常规的扩张。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对于工业化以及城市化建设所需土地的大规模供给是在农民自身利益作出了巨大牺牲的条件下完成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些年,工业化、城镇化占用了大量耕地,虽说国家对耕地有占补平衡的法律规定。但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近补远、占水田补旱地等情况普遍存在,特别是花了很大代价建成的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也被成片占用。”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仅用几十年时间就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中国的工业化以及城市化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的成就,一个基础性的原因就是农村的历史性变革所作出的奠基性贡献。放眼世界,在发展中国家的大国当中,中国是唯一通过农村历史性变革而成功地推动整个国家工业化建设的国家。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当中的大国不成功的农村变革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工业化建设和相应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情形。比如,印度的工业化之所以步履维艰,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土地制度的拖累。据印度政府统计显示,印度工业发展瓶颈的70%要归结于征地问题,尽管土地成本一般只占工业项目的1%—4%,但是征地进度的缓慢和程序的复杂,往往将土地成本推高到工业项目成本的20%以上。 

  对于中国式现代化内生动力的巨大催生意义 

  从中国式现代化内生动力的维度来看,农村的历史性变革具有巨大的催生意义。中国式现代化之所以能够获得巨大成功,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中国式现代化有着可持续的强劲的内生动力。而中国式现代化之所以拥有可持续的强劲的内生动力,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农村的历史性变革对于中国式现代化内生动力的生成具有不可或缺的奠基性影响。 

  (一)农村的历史性变革使农村居民生活改善与现代化建设有机结合 

  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宗旨就是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中国人民包括中国亿万农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在现代化进程中把农村四亿多人落下,到头来‘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这不符合我们党的执政宗旨,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民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劳动的自主性,农民在生产上不管付出多少,哪怕是巨大的付出,同其自身日常生活及其切身利益的改善基本上是脱节的。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然会逐渐减弱,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必然会逐渐凸显,现代化内生动力必然会由此逐渐减弱甚至可以说逐渐消失。 

  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工作中心从以往的“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重要的是,随着现代化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整个社会越来越看重社会成员的利益改善以及这种改善的自致性。在农村,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民通过自致性的努力可以“正常”地追求自己的物质利益,可以“理直气壮”地改善自己的现实生活水准。由此,农民自身的生活及利益状况的改善开始同其自致性的努力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于是,其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必然会大幅度大面积地被激活,进而有效促成一种可持续的现代化内生动力。 

  (二)农村变革促进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 

  现代化内生动力能否形成,不仅取决于微观层面上个体自身的积极性问题,还取决于宏观层面上,一个社会能否将现代生产力所必需的各种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的配置。惟有如此,方能使现代化建设获得源源不断的内在推动力量。 

  市场经济是现代化内生动力得以形成的重要根源。现代生产力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是现代经济的“标准配置”。市场经济虽然解决不了现代社会所面临的所有问题,但是,市场经济却是现代经济之所以能够持续不断具有效率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式现代化之所以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国逐渐地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这一体制的建立,可以说首先是由农村变革开启的。在改革开放之前,由于特定的历史、现实以及认知的原因,中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应当承认,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计划经济体制对于结束以往一盘散沙的社会状态、提升社会整合程度,对于集中有限的资源以应对一些难题,如为工业化筹集巨额资金等,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计划经济体制本身的一些难以克服的痼疾逐渐显现出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强调“一大二公”,几乎不考虑投入成本与产出之间的效率比,而且各个农业生产单位同质化现象严重,相互之间完全没有竞争性。这种现象进一步带来的问题必然是,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按当年价格计算,每一农业劳动者生产的农业净产值,1957年为225元,1978年仅增至343元。 

  显然,长远看,中国式现代化内生动力只能基于市场经济的基础才能形成。改革开放以来,从一定意义上讲,正是由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以及与此关联性较强的乡镇企业的发展,开启并助推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及发展进程。“我国改革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率先突破,逐步转向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并全面铺开,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在农村地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破除了计划经济的藩篱,为市场经济的生长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性条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区分开来。这就使得农民据此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自由选择的机会、自由流动的空间以及生产资料的自由支配权。这样一来,农村的计划经济便宣告结束,市场经济逐渐形成并得以发展。 

  (三)农村的历史性变革促成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协调推进 

  现代化建设应当是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以及各个环节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协调发展的状况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现代化内生动力增长空间的大小以及能否得以持续而稳定地维系。从社会共同体的各个领域角度看,协调发展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等多方面现代化建设的共生联动。从社会空间分布的角度看,协调发展则包括城市和农村两者现代化建设的协调发展以及共生联动。 

  应当承认,在改革开放之后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当中,中国农村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同时还应看到,与城市的现代化建设相比,农村的现代化建设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主要表现在:大部分农民仍然在经营自己承包的小块土地,其农业生产效率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观;农村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资本与人力资源存在严重的流失现象,农村的“空心化”等现象十分严重;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明显低于甚至是大幅度低于城市;等等。 

  农村发展的长期滞后,从空间分布的角度看,无疑会形成一个巨大的瓶颈,制约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化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只顾一头、不顾另一头,一边是越来越现代化的城市,一边却是越来越萧条的乡村,那也不能算是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了消除农村相对滞后的巨大瓶颈,中国一直在进行不懈的努力。自2005年起,中国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后陆续实施了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措施。2017年,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将之上升到事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的要义是“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具体就是,“要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近年来,围绕着乡村振兴这一战略目标,经过自身的艰苦努力,在多方力量包括来自城市的力量的支援下,中国农村实现了新的历史性变革。“三权分置”以及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确立,使得事关农村居民生存和发展的土地权利在法律上得到了保障。农业的适度规模化及多样化经营,又使得农业生产率大幅提高,增产空间大为扩展。近年来中国的粮食产量之所以能够不断再创历史新高,就与此相关。特别是通过脱贫攻坚这一历史性战略的实施,国家投入了巨额资金和巨大的人力物力,不仅使农村建成了基本的公共服务体系,而且也使得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迈上了一个巨大的台阶。 

   乡村振兴有效地增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内生动力。从一定意义上讲,在中国以往的现代化建设当中,农村的角色定位基本上是向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资金、人力、农作物的“单向”输出地。即便是在改革开放以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当中,这种情形仍然没有改变。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本身的内生动力基本上陷入“枯竭”的境地。而通过城乡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农村的发展前所未有地获得来自工业、城市的反哺性支持,而且,这种反哺性支持的力度越来越大。据此,中国农村的基本生活水准底线得以保障,基本发展平台得以形成,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得以恢复和增强,从而结束了以往多年的单向输出地的角色定位。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革。重要的是,农村的这种历史性变革,对于增强中国式现代化整体上的内生动力也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几亿农民整体迈入现代化,会释放巨大的创造动能和消费潜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对于中国式现代化安全推进的重大保障意义 

  从中国式现代化安全推进的维度来看,农村的历史性变革具有不可或缺的重大保障意义。 

  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建设能否走得通、走得稳、行得远,不仅取决于其方向的正确与否、其物质基础能否得以有效积累以及其内生动力的强劲与否,还取决于该国现代化推进的安全性能否得到必要的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之所以能够获得巨大成功且“行稳致远”,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就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安全推进一直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从世界范围看,每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建设都必然会面临来自国内外的越来越多、日益常态化的社会经济风险。这是现代化建设的一个规律,概莫能外。从国内的角度看,其一,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社会的构成愈益复杂化,既有属于以往时代的因素,也有新出现的时代因素;社会各个群体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越来越多、越来越多样化,各种期望值越来越高,各种行为方式越来越多样化,由此所导致的社会矛盾纠纷冲突相互叠加;另外,数字化技术的普及应用从一定意义上又助推了利益诉求的多样化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冲突,使得不确定性因素更加凸显。其二,在日益增多的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纠纷中,“还会掺杂一些诸如从众心理等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凡此种种,进而会对相对脆弱的现代社会秩序形成多重影响,进而形成大量的社会风险,严重者还会形成一些社会危机”。其三,对于规模巨大的国家来说,更容易面临更多的风险。这是因为,国家规模大,意味着其构成的复杂多样以及秩序的相对脆弱,进而会催生更多的社会经济风险。 

  从国际环境的角度看,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使得各个国家愈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同时也会面临许多经济、社会以及政治等多方面的风险。由于经济全球化大幅度提高了各个国家经济之间的联动性,所以,一个国家特别是经济影响力较大的国家在经济上一旦出现一些不利的状况,那么这种不利的状况便会迅速波及其他国家,形成明显的联动效应。特别是经济影响力较大的某个国家,如美国,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经常会主动地损人利己,对别的国家进行各种各样的经济危机转嫁,或是干脆进行各种各样的经济制裁,甚至会进行政权颠覆以及直接的军事打击,将国际上的风险因素上升至意想不到的“量级”,从而严重危及他国的现代化建设。 

  面对国内外各种各样的社会经济风险,中国应对得比较成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一直奉行“安全第一”的原则。中国的现代化建设绝不能犯战略性、颠覆性错误。因此,中国采取了种种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用以维护自身的社会安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式现代化之所以能够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确保了社会的安全局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的历史性变革。中国农村的历史性变革对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安全推进具有重大意义。 

  (一)为国家的生存底线提供安全保障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粮食生产尤其是自主性的粮食生产是该国国民基本生命线得以保障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还是国家安全的基础。农业保的是生命安全、生存安全,是极端重要的国家安全。” 

  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实行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又极大地提升了农村生产粮食的能力。与此同时,国家实施了极为严格的18亿亩耕地“红线”和硬性约束政策,从而确保了国家粮食生产的基本盘。凡此种种,促成了中国农产品生产的大幅度增长。同为发展中大国,中国的耕地面积小于印度,但粮食产量却比印度高出近一倍。中国的农业之所以会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同中国农村的历史性变革直接相关。除此之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还越来越重视粮食的战略储备。中国目前的粮食战略储备已经能够应对较大的经济和社会危机。 

  (二)有助于经济现代化建设的平稳推进 

  从产业链条的上游来看,农村的历史性变革对于中国式现代化整体上的安全推进具有基础性的意义。粮食等农作物的供给,对于现代经济建设来说,具有必不可少的“上游”保障意义。作为产业链上游的粮食等农作物一旦出现短缺现象,那就势必会在产业链的中下游引发通货膨胀等现象。重要的是,由此产生的负面效应连带性很强、涉及面很广,严重者甚至会造成大面积的社会恐慌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由农村的历史性变革所带来的粮食等农作物持续不断地丰产丰收以及国家雄厚的粮食战略储备,从总体上看,保证了中国农产品物价的持续稳定。这就从农作物提供的源头亦即从产业链的上游环节确保了中国工业化劳动力价格以及大量相关工业制成品价格的相对稳定,而且保障了城市居民正常的基本生活,进而使得经济现代化建设具有了安全性和可预期性。 

  (三)有助于中国的社会安全局面的持续维系 

  中国农村的历史性变革还有助于中国式现代化必不可少的社会安全局面的形成。 

   其一,有助于在农村营造一个社会安全稳定的环境。对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安全推进来说,农村的社会安全有着极为重要的基础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农村的历史性变革有助于中国农村社会安全局面的形成。对于广大农村居民来说,最为看重的就是其自身基本生存底线的维系,于是,拥有一块能够养家糊口的土地便成为其最为看重的事情。继20世纪50年代初的土地改革之后,改革开放以来所形成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三权分置”以及使用权流转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进一步成功地解决了农村的土地问题,使得农民在实际上享有了土地所有者所拥有的土地收益。对于农民来说,其基本生存核心利益诉求的满足无疑增强了其对于其他相关群体以及政府的认同,进而使得与土地相关的矛盾纠纷大幅度减少和减弱。 

  比之中国,一些发展中国家当中的大国如印度、巴西、阿根廷等,其农村地区之所以会连绵不断地出现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乃至有时会引发整个社会的动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这些国家没有进行过成功的农村变革,没有解决好农民、农村问题。 

  其二,有助于城市社会安全局面的形成。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不得不进入城市谋生。由于在农村没有了土地,他们已经无法回到原居住地生活,其中的一些人只能在城市当中空闲的、大都是“不合法”的地带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个贫民窟,造成这些国家一种特有的、至今难以治愈的城市病。20世纪70年代,拉美一些国家的贫困小土地农民和无地农民陆续走进城市,致使城市贫民窟的人口每年以10%—15%的比例增加。这些贫民窟成为这些国家城市当中难以消除的不安全因素,特别是一旦遇到经济萧条,这些城市由此所引发的社会不安全现象更加明显。 

  中国则不然。从社会安全角度看,中国农村的历史性变革还会产生一些安全保障上的“溢出效应”,即不仅有利于农村的社会安全局面的维系,而且还有利于城市当中的社会安全局面的维系。对于其承包权的长期拥有,使得大量进城的原农村居民仍然具有某种家乡的“归属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消解城市生活当中的“漂泊感”;而且,一旦在城市当中遇到某种经济风险,他们还可以暂时回到农村,凭借自己的土地来渡过一时的生计难关。这些使得他们很难参与所在城市当中不利于社会安全的活动。比之很多发展中国家,应当说,这是中国能够有效维系城市社会安全局面的一个特有优势。 

  结论 

  从以上的分析当中,我们不难形成这样几个结论: 

  第一,农村的历史性变革对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成功推进具有奠基性的重大意义。我们之所以将农村的历史性变革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积极影响视为“奠基性”的重大影响,主要是基于这样两个理由。 

  其一,农村的历史性变革对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影响权重很大。中国农民人口比例较大,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为80%以上,如今也占据35%左右的比例。况且,农村国土面积的占比更是远远超过城市。显然,农村(包括农业和农民)问题是影响中国式现代化成功与否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变量,农村的历史性变革对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方方面面必然会产生极为重要的奠基性影响。 

   其二,农村的历史性变革从四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对中国式现代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建设能否获得成功,关键在于该国在这四个最重要的方面做得如何,即:从现代化建设基本方向的维度看,该国是否拥有正确的制度安排;从现代化建设赖以支撑的维度看,该国是否拥有日益雄厚的物质基础;从现代化是否具有长久生命力的维度看,该国是否拥有现代化的内生动力;从现代化建设能否持续推进的维度看,该国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保障能力。对于现代化建设来说,现代化建设方向、基础、动力、安全这四项内容缺一不可,而且各有各的侧重点。一般来说,这四个方面状况如何共同决定着一个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成功与否。正如前文所分析的那样,自新中国成立特别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的历史性变革恰恰从这四个方面作出了奠基性的积极贡献,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巨大跃升。中国的人均GDP从1978年的385元跃升至2022年的85698元;中国建成了世界上最完整的产业链;中国的经济体量居世界第二。不仅如此,中国农村本身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农业机械总动力从1978年的11749.9万千瓦跃升至2022年的110597.2万千瓦;中国农村从根本上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跃升至2022年的20133元,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的支出增至1683.3元。特别是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出愈益缩小的情形,城乡融合发展的趋向愈益明显。 

  显然,如果没有农村成功的历史性变革所带来的奠基性影响,那么,中国式现代化整体上的前行便会受制于来自农村一些难以克服的巨大短板和严重社会问题的拖累,就不可能取得巨大的成功。而中国式现代化在今后进行得如何,同样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村振兴推进得如何。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基本经验。反观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大国,其现代化建设之所以至今仍步履维艰,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这些国家没有像中国这样进行成功的农村变革。 

  第二,农村的历史性变革呈现出一种逐渐深化的历史发展逻辑。 

   纵观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农村的每一次重要变革都有效地解决了当时中国农村所面临的最为重要的现实问题。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解决了当时农民最为看重的土地平等问题,推翻了延续数千年的以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不平等社会,实现了社会的历史性重构,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使广大农民翻身当家作主,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千年梦想,使得每一个农民拥有了平等获得生产资料——土地的权利,因而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从一个十分重要的层面为中国式现代化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制度框架。但问题在于,中国当时逐渐偏离了党的八大所确定的正确路线,逐渐将“以阶级斗争为纲”当成中心任务,并逐渐建立起计划经济体制。而在“以阶级斗争为纲”、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条件下,在与之相应的人民公社组织框架当中,农民不但不能追求自身的合理利益,农民的切身利益同其劳动状况已经没有了相关性;而且,农民逐渐丧失了自我选择的权利,被束缚在有限的土地上而不能自由流动,失去了自由发展的空间。这一切,使得农民失去了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再者,在当时,重工业建设是国家各项任务当中的重中之重,其他一切产业包括农业都是为之提供服务的。在这样一种条件下,工业化对于农村原本就不多的生产剩余进行了过度的抽取。而问题在于,重工业发展得再好,也无法反哺农村。凡此种种,使得农村的发展活力逐渐被扼制。 

   在改革开放初期,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已经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为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在这样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下,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及80年代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实施和推进,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最为迫切的自由发展问题,由此激活了每一个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整个农村充满了活力,进而使得农村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并助推了整个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尽管如此,农村作为单向输出地的局限仍然存在,农村大量的人员、财力等资源向城市集中,而且城市从农村抽取资源的力度在逐渐加大。同时,国家的公共服务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也是向城市倾斜。这一切,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一系列比较明显的问题,如城乡二元结构凸显,农村的人力资本、财富以及治理的空心化等问题逐渐显现,等等。反过来,这些问题又严重制约了农村的进一步发展。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只是依靠农村自身的力量,农村是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目标的。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则是从整体上将农村变革视为整个国家现代化的整体化推进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强调从整体化的角度,具体就是从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的角度来推进农村发展。如果说以往农村的变革只是强调依靠农村自身来发展农村的话,那么,乡村振兴则是强调从整体化的高度,以城乡融合发展的路径来振兴乡村。应当说,这种做法是在新时代条件下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而且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假以时日将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农村的历史性变革相互之间并非孤立、没有关联的,而是具有明显的历史接续性特征。前面的历史性变革对后来的变革往往具有基础铺垫的意义,而后面的历史性变革则是对前面历史性变革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比如,“毛泽东的土地改革、普及识字、扩大公共医疗保健等等政策,对改革后的经济增长起了非常有益的作用。改革后的中国受益于改革前中国所取得的成果的程度,应该得到更多地承认”。从一定意义上讲,新中国成立之初,土地改革推动了农民平等地位的形成,这就为改革开放初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推动的农民自由发展空间的形成提供了坚实的支撑;而农民自由发展空间的形成,又为近年来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第三,中国共产党的有力领导是农村历史性变革得以成功实现的必要保证。 

   成功的农村历史性变革离不开有所作为的、强有力的领导群体。在现代化进程中,对于从事小规模农业经营的广大农民以及进入城市寻找工作机会的农民工来说,要面临大量的风险。对于这些风险,作为个体人的农民或农民工无法依靠自身的力量予以有效应对,只能是依靠国家的整体力量方能予以有效应对。而有效应对风险的国家整体力量的形成与整合,则必须依靠一个具有现代意识的、有所作为的以及强有力的领导群体。中国共产党恰恰就是这样一个领导群体,因而能够带领广大农民以及其他社会群体实现农村的历史性变革。其一,人民至上的价值观确保了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成为农民根本利益的维护者。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确立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这个初心始终未变,因而中国共产党“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基于这种初心,中国共产党不仅要确保广大农民能够抵御种种风险,而且还要确保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准能够不断得以提高。其二,比之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领导群体,中国共产党具有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一旦确定了正确的目标,中国共产党便能够有效地动员各个社会群体以及大量的资源用以推动目标的实现。其三,中国共产党具有根深蒂固的与时俱进的意识和能力。中国共产党一直将“实事求是”作为安身立命的基础;同时中国共产党极为重视学习,强调学习型政党的建设,以至于成为各个国家当中最重视学习的执政党。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到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再到近年来推进的乡村振兴,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共产党对于农村变革的认知和实践能力的不断深化和提高。其四,中国共产党有着系统的规划能力。比之很多国家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规划能力是比较突出的。中国共产党对于现代化的每一个阶段性目标先是予以设定,尔后又具体落实为系统的规划。就农村变革来看,这种规划性能够起到有效地引领和督促的作用,以至于成为农村变革得以顺利进行的必不可少的助推因素。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王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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