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共同富裕在中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鲜明的社会制度逻辑。作为社会理想,体现了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精神追求,家国情怀、民胞物与的共同体观念深刻塑造着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作为根本原则,让以劳动为尺度的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属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得到坚定贯彻与现实展开;作为现实实践,顺应历史规律与发扬历史主动相得益彰,政党先进性与政策策略科学性同向发力,共同富裕的路线图越来越清晰;作为中国方案,于多样与分化中熔铸真实共同体,在发展与进步中涵养科学富裕观,贡献出现代化进程中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国家样本。中国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实践,不仅在哲学意义上拓展了对“共同”的时代理解,也在文明意义上标注出“富裕”的时代高度。
关键词:共同富裕;文化传统;社会主义;历史主动;中国方案
作者辛鸣,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北京100091)。
进入21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同富裕在当代中国不再仅仅是理念呼唤与价值诉求,而是已经有了明确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在“十四五”期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到21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中国走共同富裕道路坚定而执着、自信而从容、稳健而务实,政党使命、国家意志、人民期待、社会愿景的协力共进汇聚起共同富裕的磅礴力量。中国的共同富裕不只是对财富创造和分配的政策性调整与安排,也不只是对社会矛盾和冲突的策略性权变与选择。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鲜明的社会制度逻辑,历史运动真实关系的客观必然与自己创造自己历史的主体自觉,使得当代中国推动和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和呈现出多维意蕴:既是中华民族社会理想的千年回响,又是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现实运动,更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国家样本。理解了共同富裕的中国逻辑也就理解了中国道路创造奇迹的理论自信与实践自觉,讲清楚共同富裕的中国逻辑也就讲清楚了21世纪世界社会主义振兴的历史必然与时代方向。
一、作为社会理想: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精神追求
人类社会对实现一个美好社会状态的憧憬是共同的,对于美好社会图景的内涵设想及其现实性理解则是不同的。富裕毫无疑问是所有美好社会理想中最具共识、最基础的内涵属性,但是对何为美好社会的富裕、美好社会的富裕以何种形态呈现,不同文明、不同社会有着截然不同的认知。
在西方历史文化观念中,社会总体性富裕是可能的,所有人都富裕是不可能的。古希腊柏拉图设想了财富共有、生活方式共同的理想国,但是明确地讲,“这个城邦只在理论上存在,我不认为它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任何地方。”亚里士多德之所以认为自己提出的理想城邦具有现实性,是“最优良的政体”,就是因为它能很好地协调富人与穷人之间的诉求,而不是简单消除贫富差距,不是不切实际地去追求“最优越的政体”。16世纪英国莫尔的《乌托邦》、17世纪意大利康帕内拉的《太阳城》虽然更为详尽地描绘了美好社会的清晰图景并且发出了消灭贫富对立的强烈诉求,但仍然是对“理想社会制度的空想的描写”。使用“乌托邦”这样一个在古希腊语中意指“没有的地方”的概念本身就透露出其历史文化潜意识。进入近现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发展模式路径锁定导致的认知屏蔽与心理暗示,共同富裕在西方社会价值观念中不仅被认为是不可能的,甚至被认为是不必要的,连500多年前的“空想”都逐渐成为历史绝唱。
而共同富裕是中国社会理想中的重要内容。传统中国社会理想有“小康”与“大同”之分,“大同”之所以优于和高于“小康”就在于“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礼记·礼运》)。“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 《吕氏春秋·贵公》),在中国文化观念中,“公”既是共同的现实体现,也是共同的价值指向。践履为公,共同富裕就自然而必然,就得善而能治。反过来,如果只是富裕而不能做到共同富裕便是“不公”,不仅在道义上是“不善”,在实践中更是“不治”,不可能有家齐国治天下平,所以孔子特别警告“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论语·季氏》)。这样的认知在传统中国社会本固根深,扩展到社会运行的各个方面,在历史长河中绵绵不绝。
中西方社会对共同富裕认知的巨大差异背后,是历史文化观念的不同以及由此而来的精神世界意义和价值的建构不同。
(一)家国情怀:家国是安身立命之所
人在社会中以何种状态存在,何谓人在社会中存在形态的应然与实然,这既是一个事实判断,也是一个价值判断。西方社会更多倾向于人的原子式的存在,强调“自然人”的属性。这出于其历史文化思维的影响,也有其宗教观念的塑造。
中国社会则不然。人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处在社会关系体中的一方,是共同体中的一员,人的存在、意义、价值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得到实现。共同体不是外在后生的他者异物,而是人与生俱来的一体化存在。这种共同体小而言之是家,拓而展之是国,进而可延伸为天下。共同体内的关系对于人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人对于共同体有着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梁漱溟把传统中国社会对共同体关系的重视称为“伦理本位”。所谓“伦”是人们彼此之相与,家庭关系作为天然基本关系是伦理的基本形态。但是“伦理始于家庭,而不止于家庭”。伦理关系进入更大范围是情谊关系以及基于情谊关系而来的义务关系。所以在家尽孝,为国尽忠,“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孝经》)。
人的主体性的自觉与彰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但是人的主体性不是人的个体原子化,不是离群索居的非社会化。资本逻辑形成的“物的依赖”关系较之于封建等级形成的“人的依赖”关系而言是一种进步,但是并不能把中国社会“伦理本位”的关系模式武断地称为“人的依赖”。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条件的差异使得中国传统社会的伦理关系与西欧封建社会的领主依附关系有着本质的不同。对中国人来说,尊顺人伦是一种主体责任的自觉,是对他人、对群体甚至对自然所必须和必然负的责任,看似一种“超越个体自我的生命欲望和生存需要”的要求,实质是更好实现自我,让自我真正因担当责任而“成人”,人的主体意识沛然其中。在西方基督教中耶稣讲“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圣经·马太福音》,10章35节 )。看似打破家庭束缚还人以自由,其实质是让人成为高高在上的神的依附与奴仆。以新教伦理为精神内核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撕下罩在家庭关系上温情脉脉的面纱,把家庭关系变成金钱关系,变成“赤裸裸的利害关系”,也不是还劳动者以真正的自由,而是为了产生可以自由出卖自己劳动力的雇佣劳动者。这些雇佣劳动者,属于“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成为资本的附属物,“让人家来鞣”。
寻找并建构共同体是人社会化的客观需要,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永恒追求,但是共同体不能离开人的生活本身在人之外寻找建构。马克思讲“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这一共同体“是生活本身,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人的道德、人的活动、人的享受、人的本质”。如果不幸而脱离了这种本质,将会更加难忍、更加可怕、更加矛盾重重。中国社会以“家”“国”“天下”来构建共同体,有着传统社会形态的印记,但在强调人的本质的关系属性方面是深刻的,是对历史发展规律的契合,与马克思主义也是相通的。
(二)家国同构:家齐而后国治
西方社会尤其近代以来的西方社会是以个体为起点建构国家的,并且把国家视为迫不得已的选择。只是由于“我们无人是自给自足的,我们全都需要很多东西”。或者是为了摆脱不安全的自然状态,签订契约“放弃我管理自己的权利”而建立国家。霍布斯把国家称为“利维坦”(Leviathan),一种圣经中力大无穷的巨兽,其不信任乃至惧怕的心态溢于言表。诚如洛克所言,“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但是为了单个个体特殊利益而形成的共同利益与个体的特殊利益之间是矛盾的,这样的国家形态是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是“异己的”,是特殊的“普遍”,所以马克思称之为“虚幻的共同体”。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与家是相通的。“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孟子·离娄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内在逻辑是融通一体的,“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 《大学》),“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论语·学而》)。
“亲”是家最基本的逻辑。以血缘为纽带的家庭血浓于水,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孝悌而已。家庭靠亲情维系,家庭也通过亲情运行。延展到以家为本的国,“亲”也是国最基本的逻辑,“亲民者,达其天地万物一体之用也”。“仁”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为核心的一个概念,《说文解字》对“仁”的解释是:“仁,亲也。从人二。”“仁”最初也是始于家庭之亲,但是到春秋时代的孔子的认知中,“仁”已经突破血缘关系,延展到更一般的人与人的关系,是为“爱人”,乃至国家治理的准则,是为“仁政”。
建立在亲的基础上的财产关系不排斥法律关系,但主要不是法律关系。梁漱溟把中国传统家庭财产关系分为三种形态:“共财”“分财”与“通财”。在家庭内部财产是不分的,是为“共财之义”;因兄弟成长分居财不能终共,会有“分财之义”;但是分居后富者仍然会再度分财于贫者,甚至亲朋友邻之间也会有无相通,这就是“通财之义”。这样的家庭财产关系模式在现代中国社会依然客观存在。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实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让很多西方人士感到不可思议,甚至以为是中国共产党价值立场180度大转弯,公然放纵贫富差距。事实上这一政策在实践中得到了中国社会民众很大的认同与支持。不仅是因为邓小平曾经讲过,“ 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更重要的是,先富带后富在中国社会有着深刻的文化心理基础和真实的经验认知。在当年的中国农村,一个家庭会有好几个孩子,但家中经济条件很差。怎么办?先集中全家财力物力把长子供养出去上学工作,长子自立富裕了,就可以把弟弟妹妹们一并拉扯出去。先富带后富在一个家庭可以,在一个国家同样也是可以的。因为中国社会家国同构,家国一理,“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西铭》)。直至今天,中国社会仍然在国家层面使用“当家作主”的概念,使用“血浓于水”的表达。
(三)家国天下:以天下为一家
家国同构还可延展至天下,或者可以说家国同构一定要延展至天下。《孔子家语·好生》讲了一个故事。楚王出游,亡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楚王失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之!” 孔子闻之曰:“惜乎其不大也,不曰人遗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也。”孔子这种很自然而又当然地把“楚人”变为“人”,是中华文化天下情怀最直观的体现,其实也是中国历史文化逻辑的自然展开。“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礼记·礼运》),“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墨子·兼爱》),“圣人之心,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其视天下之人,无外远内近”,“天下之人,熙熙皞皞,皆相视如一家之亲”(《传习录》),等等,这样的认知在中国历史文化中俯拾即是。
立足中国历史文化逻辑建构起来的共同体会有等差,事实上也一定要有等差,但其基础价值是“无外”。不论是家、国还是天下,都是一个“没有外部性而只有内部性”的共同体,共同体内部的关系是可以无障碍乃至无条件层层传导生成。共同体内部的等差不形成颠覆性差距,不产生阶层群体性隔阂与固化。
这样的共同体在生成逻辑上是家—国—天下的顺序,在价值逻辑上是天下—国—家的次序。共同体不仅需要在关系中证成自我,还需要在更大尺度上理解自身甚至规定自身。尽管国是家的拓展,但是要想正确理解家,需要在国的层面上以国的尺度来评判;同样,天下是国家的拓展,要想正确理解国家需要在天下的层面上以天下的尺度来评判。个体不是在与国家社会的张力中凸显自我,而是在融入家国天下中找到存在的意义。立足于家国天下的文化观念就很自然地成为集体主义、公有制、共同富裕等行为模式所亲和适宜的文化土壤。换言之,在历史文化心理意识乃至潜意识层面上,中华文化比西方文化更适合社会主义的生长发展;在历史文化与社会形态相互作用的逻辑层面上,中华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更加契合。关于这一问题的进一步阐述另文再论。
文化是基本、深沉、持久的力量,这样的历史文化观念“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不仅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共同富裕,即使在20世纪初进行资产阶级革命的孙中山同样坚持“民生主义的事实最紧要的就是均贫富”。
共同富裕在中国社会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认同,也符合社会共同体的客观规律,但是数千年以来只能停留于社会理想层面,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的不匹配,真正能保障共同富裕的社会制度尚未出现,真正能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形态尚未到来。一旦经济社会条件具备或者说有了可能,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就会在中国社会生根发芽,破土而出进而枝繁叶茂。
二、作为根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建立,毛泽东指出:“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他特别强调,“这种共同富裕,是有把握的”。中国社会的这种“有把握”来自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深刻认知和对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自信。这样一种社会制度,“使社会的每一成员不仅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生产,而且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并通过有计划地经营全部生产,使社会生产力及其成果不断增长,足以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
(一)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生产资料社会占有
传统农业社会的贫困现象是由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产品生产不足导致的。进入近现代工业社会以来,生产力的发展已经使得社会出现“生产过剩的瘟疫”,所以近现代社会的贫困不是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认为的“贫困只不过是每一次分娩时的阵痛”,而是来自生产方式的矛盾,是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所导致的结果,是资本侵占劳动的结果。
而当社会成为全部生产资料的主人,“社会就消灭了迄今为止的人自己的生产资料对人的奴役”,就会消除资本主义生产中存在的人为障碍,消除生产力和产品的有形的浪费和破坏。马克思提出“劳动权就是支配资本的权力,支配资本的权力就是占有生产资料,使生产资料受联合起来的工人阶级支配,也就是消灭雇佣劳动、资本及其相互间的关系。” 恩格斯对马克思这一天才判断给予高度评价,认为马克思简明扼要地提出了政治经济改造要求的公式,即“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在生产资料社会占有的基础上,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就可以“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让“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
生产资料社会占有已经存在的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未来也可能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出现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个人所有制不是个人私有制,不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改头换面,而是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甚至超越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一种崭新形态的所有制形式,是进入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甚至更高社会形态后的所有制形式,其本质仍然是生产资料社会占有。
正因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根本属性的集中体现,中国社会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同时还特别强调“两个不能动摇”:“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为之发出黄钟大吕之问:“如果把国有企业搞小了、搞垮了、搞没了,公有制主体地位、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还怎么坚持?……共同富裕还怎么实现?”
西方社会的福利国家制度不过是资本意识到自身成为发展的限制时寻找的“避难所”,究其实质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特权”。为什么西方发达国家的劳动收入可以显著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劳动时间可以大幅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马克思一针见血指出:“由于资本积累而提高的劳动价格,实际上不过表明,雇佣工人为自己铸造的金锁链已经够长够重,容许把它略微放松一点。”所谓的高收入与低工作时间不过是把对其他国家垄断压榨来的超额利润些许外部化溢出而已。甚至在其国内,劳动与资本的收益差距仍然是进一步加大而不是缩小。“即使工人得到的享受增加了,但是,与资本家的那些为工人所得不到的大为增加的享受相比,与一般社会发展水平相比,工人所得到的社会满足的程度反而降低了。”伴随着全球新兴国家的快速发展崛起,国家间垄断积累模式将成为无源之水而难以复制甚至难以为继。这就是为什么西方福利国家的数目一直处于极低水平,上百年来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有减少趋势的原因所在。
(二)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劳动价值与劳动属性的回归
马克思倾尽心力写作《资本论》,是因为“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对资本和劳动关系的不同理解与不同应对,分野出不同的社会制度,产生出不同的社会财富分配结果。
资本主义的财富建立在贫困之上,特别是劳动贫困之上。“在资本主义制度内部,一切提高集体劳动力量的方法都是靠牺牲劳动者个人来实现的;一切发展生产的手段都转变为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都使生产者畸形发展,成为局部的人,或者机器的附属品,使生产的科学力量作为敌对的力量与生产者相对立”。在这样的制度中,“劳动为富人生产了奇迹般的东西,但是为工人生产了赤贫。劳动生产了宫殿,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棚舍”。劳动者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
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的全部能力即体能和智能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到了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形态中,“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做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
当然,在到达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之前,劳动分工及劳动成果差异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只能通过不平等的权利来“避免所有这些弊病”。客观存在的因劳动差别导致的收入差别,不是共同富裕所针对的问题,反倒是共同富裕的现实性前提。同样,“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是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旗帜上的内容,这需要生产力充分增长,集体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强制性迫使个人服从分工的情形消失,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消失,劳动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不再只是谋生手段等各种条件具备以后才会真正出现,这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所要和所能完成的任务。设置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目标任务,是不利于真正推进共同富裕实践的。
进一步看,价值的创造与社会财富的创造不完全是一回事,社会财富依赖于价值又不完全等同于价值。价值的源泉只有一个,那就是劳动,而财富的源泉却有很多,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在财富创造过程中缺一不可。既然这些生产要素也参与了财富的创造,而这些生产要素又是稀缺且有归属权的,在财富的分配过程中,其所有者当然也可以因其付出这些生产要素而分到相应收益,这是在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经济运行的实际要求,不能教条化反对与否定。所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以此为借口本末倒置,否定劳动在财富创造中的基础性地位。因为离开价值的财富只能是财富的泡沫。尽管数十年来中国社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变化在分配过程中采取过诸多不同的形式,有过诸多的策略性变通,但是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从来没有动摇过。这是社会主义社会不能含糊的原则,不能突破的界限。
(三)社会主义制度校正了生产目的及其指向
马克思在《资本论》开篇讲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资本家生产商品追求的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交换价值,不是为了自身消费而是为了卖出赚取剩余价值。商品是作为“财富的元素形式”、作为“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而被生产出来。
社会主义社会将从根本上消除商品生产,消除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社会主义的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社会主义制度解决了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之间的矛盾,“尽管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的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因为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这时财富的尺度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包括“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履行社会职能的时间,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时间”。这样的自由时间是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水平提高,创造更为充裕的物质生活,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出充分物质条件。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尚不能完全消除商品生产,但生产的目的已经不是单纯为商品而生产,而是以商品为形态的产品。通过生产不仅生产出充裕的产品、高质量的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进而提供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等,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随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换,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容更加广泛,不仅包括既有的物质文化这些客观 “硬需求”的全部内容,亦包括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从精神文化到政治生活、从现实社会地位归属到心理预期、价值认同等这些更具主观色彩的“软需要”。因此,不能只看到“绝对”获得感,不能仅仅满足于人民今天得到的比昨天多,明天得到的比今天更多,还要在“相对”获得感上下功夫。坚持新发展理念所要求的共享发展,让人民的收获与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与市场上不同要素获得之间保持大体协调、同向共进,这才是相对获得感的意蕴所在,也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之所在。
生产资料社会占有,以劳动为尺度进行分配,生产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能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逻辑。所以,尽管中国社会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成熟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尚不能完全体现,社会主义制度尚未完全成熟定型,必须直面“历史地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夯实发展进步的经济基础。但是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从来没有放弃。邓小平把产生新的资产阶级称为“走了邪路”,把导致两极分化视为“改革就算失败了”,特别强调“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不能动摇的原则。” “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这些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认知是社会主义制度逻辑得以充分展开并付诸实践的坚定政治保证。
三、作为现实实践:践履中国共产党初心的历史主动
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共同富裕同样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但是,只要正确充分发挥历史主体的主动性,就能够像马克思说的“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推动历史趋势化为现实实践。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起来后,中国共产党牢记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充分发挥历史主动,创造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和治理奇迹,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制定科学的战略策略,进行革命性的制度创新。
(一)做大蛋糕:以发展奇迹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共同富裕一定要以充分的经济发展、雄厚的物质财富为基础。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经济发展的奇迹,共同富裕的蛋糕越做越大。
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刚刚走出战争疮痍的中国尚是落后的农业国,在“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的一张白纸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充分发挥计划经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通过三个“五年计划”快速工业化,不仅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发展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还用“两弹一星”锻造出“有影响的大国”地位。政治上站起来的中国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也挺起了脊梁。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共产党敏锐把握住世界格局的变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改革开放,让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用几十年时间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不仅实现了“有没有”的发展跨越,而且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没有中国共产党坚定的战略定力不可能在经济社会矛盾交织中始终咬定发展是第一要务不放松,没有中国共产党高超的战略智慧也不可能在西方战略算计中保持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的道路自信。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的基本特征,积极回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新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坚持产业结构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国社会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中国社会在“富起来”的基础上开始向“强起来”迈进。
近些年来西方社会频繁渲染“中国威胁论”,意识形态话语背后是对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奇迹不甘又愤懑的复杂心态。改革开放40多年,“年均实际增长百分之九点五,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百分之二点九左右的年均增速”。像中国这样大的经济体能保持这样长期的高速增长,世界近三百年来从来没有出现过,而在中国共产党坚强有力、卓越有效的领导下中国社会做到了。
(二)分好蛋糕:以科学的政策策略推进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的本质是效率与公平的问题,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本质上是生产与分配的关系。采取与既定的相对落后低下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生产方式是提高效率的基础,但不可避免会出现对公平的伤害,导致贫富分化。所以,通过推动效率与公平良性互动,逐步夯实共同富裕现实基础的制度安排,充分体现着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智慧和治理艺术。
在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不能搞平均主义,“大锅饭”的教训是深刻的。于是党的十三大提出要“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提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确立起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具备一定的基础性条件,公平的诉求逐渐转化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党的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首次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党的十八大把公平正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提出“两个同步”和“两个提高”,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党的十九大要求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提出“更好实现效率与公平相兼顾、相促进、相统一”,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相互协调的分配制度体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经过社会主义建设70余年的历史实践,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中国社会实现了更高层面上的螺旋式演进与回归。
共同富裕不仅体现为直接收入和转移支付分配的提高,还体现在对公共服务的分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同样是共同富裕很重要的内容。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在加快,这固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题中应有之义,是中华民族实现永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通过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绿水青山不会因贫穷还是富裕厚此薄彼,同在一片蓝天下、共居一方水土是更深层更本质的共同富裕。
(三)“普照的光”:以政党的先进优秀为共同富裕固本培元
共同富裕不仅要从分配制度上立竿见影,更要从生产方式上未雨绸缪。马克思主义认为,分配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分配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表现的是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在既定生产力条件下生产方式是确定的,但是对生产方式进行改善性的变革与塑造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我们先看市场经济。
实行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贫富分化乃至价值异化不可避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客观存在并且具有必要性。如何既把市场经济的积极因素运用起来,又避免和化解市场经济的固有缺陷,中国共产党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出回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只是在市场经济前面加上“社会主义”四个字,而是用社会主义的属性来引导、规范甚至重塑市场经济。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有这样一段论述:“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用这段话来解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与特点很贴切。在中国社会,社会主义制度是决定其他一切体制、机制的“普照的光”,任何体制机制在社会主义制度“普照的光”下,都会根本性地、必然地改变着自己原来的特性,从而带有了社会主义的特性。市场经济也如此。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搞市场经济,政府对社会经济运行负有近乎无限的政治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是推进市场经济的直接行动者,国有企业是市场主体又绝非单纯的市场主体,等等。这一系列特征使得中国社会的市场经济与西方市场经济大不一样。有人说这是中国社会市场化发育不充分的表现,是非市场经济甚至反市场经济的表现。其实不然,市场经济绝非“独木桥”,现有的西方市场经济样态绝非人类社会唯一的市场经济模式。中国市场经济把政治力量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把公有制与产权明晰有机结合,被实践证明正是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正向功能、化解市场经济负面效应这一政治经济学“哥德巴赫猜想”的最优解。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背后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党逻辑。我们不简单否定市场经济关于“经济人”的假设,大多数的社会民众以“经济人”的属性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是市场经济并不否定“信仰人”的存在,更不拒斥“信仰人”的贡献。共产主义信仰让中国共产党人能奉献、敢牺牲,“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百年间,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有370万共产党人倒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更多共产党人在建设、改革、发展的征程中前赴后继、死而后已。为了人民“我们什么都可以豁得出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等等,中国共产党人这样一种“无我”的觉悟集中体现了对共产主义信仰的坚守与践行,也铸就了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品质,展现出一个伟大政党的担当。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有九千多万没有自己私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仰人”,有一个以“信仰人”为主体组成的政府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着拾遗补阙、扶正祛邪的贡献,自然就能做到西方市场经济做不到的事情,创造出西方市场经济创造不出来的奇迹。
我们再来看资本。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情绪化拒斥资本,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但是,在现实社会生产生活中资本的力量是强大的,总试图让自己凌驾于其他一切力量之上。列宁警告说,“当这种资本力量雄厚,奴役着千百万劳动者,奴役着整片整片地区的时候,它便开始直接地和肆无忌惮地对政府施加压力,把政府变为自己的仆役”。如何使资本为社会主义所用,为劳动者所用,而不是反客为主、野蛮生长、恣意妄为,中国共产党发扬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运用“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为资本设置“红绿灯”,以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既保障资本参与社会分配获得增殖和发展,更维护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概而言之,不论是创造经济社会发展奇迹,还是进行科学制度政策调整以及进行生产方式的革命性塑造,成功的奥妙来自中国共产党政党本色,来自中国共产党这一世界上最大政党大的样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大就要有大的样子”。“大的样子”内涵很丰富,伟大和强大是最基础的。恩格斯评价无产阶级政党时说:“一个知道自己的目的,也知道怎样达到这个目的的政党,一个真正想达到这个目的并且具有达到这个目的所必不可缺的顽强精神的政党,——这样的政党将是不可战胜的”。这段话转用来评述中国共产党恰如其分、精准深刻,中国共产党就是这样一个政党。有这样一个永葆先进优秀政治本色的政党发扬历史主动,推动共同富裕的现实实践就会变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状态。
四、作为中国方案: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国家样本
人类文明发展到当代,物质财富的创造越来越呈现出前所未有之巨大和前所未有之快捷,拥有丰裕物质财富的国家也越来越多。这些国家不论是以“发达国家”还是“现代化国家”的概念来称谓,物质财富在其国家内的集聚就当下社会生产力水平来说堪称达到充分和极致。但是,有意愿且有能力在国家层面上真正推进共同富裕的国家鲜之又鲜,更遑论兼济天下。中国社会以“人民”为体熔铸“真实共同体”,以“文明”为魂确立科学富裕观,以“复兴”为使命开辟发展新道路,形成了共同富裕的中国方案,建构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国家样本。
(一)真实共同体:全体人民
共同富裕之“共同”必须来自真实的共同体,不能是想象的共同体,也不能是拼凑的共同体。在中国社会,这一共同体的主体是中国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进入近现代社会,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深度分化是客观趋势。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且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社会,自然就会产生和分化出不同的社会主体,表现在社会结构中就是不同的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不同的利益群体与社会阶层因其不同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自然会有由此而来的阶层群体意识,表现为不同的价值观念、不同的行为模式、不同的利益诉求等,这些不同是具体、真实、深刻的,不能无视。但是,在中国社会所有这些不同又被一个大的共同体所包容、所同化、所规定,就是“中国人民”,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所讲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中国社会通过“人民”这一政治身份定位找出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实现了社会主体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
为什么中国人民能成为真实的共同体?第一,有共同的家园——新中国。建立新中国,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从此成为新国家新社会的主人;建设新中国,中国人民众志成城,当家作主管理着自己的国家;富强新中国,中国人民自信自立,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始终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新中国不仅是现代中国人共同生产生活的家园,也是现代中国人彰显共同体意识最真实的载体。第二,有共同的梦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中国人都客观分属不同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但是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是“一家人”“自己人”。通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把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五彩缤纷的梦想汇聚为一个共同的追求、共同的愿景,在不同中寻找和呵护共同,在共同中尊重和保护差异,这样就可以把全体中国人民团结如一人,就可以把全体中国人民的力量汇集于一处。第三,有共同的身份——国家主人。在现实社会关系中每个中国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社会地位,有着不同的职业分工,但在政治权利、政治生活上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人,可以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中国人民是中国社会的最大多数,这是“共同”的数量性基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文献中,经常使用“最广大人民”“十四亿多人民”等这样的表达,意在强调人民的数量性比重。如果不能涵盖一个社会的最大多数,是没有资格以人民自居的,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但是在“人民”前面加上“全体”,不仅仅是强调人民的数量性比重,更是凸显人民的整体性意味。人民在数量上是可分的,在政治上是不可分的。
中国人民又是中国社会的“每一个”。作为整体的人民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是由最大多数中的每一个具体的你、我、他组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因为共同不能是统计意义上的平均数。中国小康社会建设从“总体”到“全面”,其指向和着力点就是“每一个”。
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体构建真实共同体,深化了共同体的内涵,也拓展了共同体的外延。共同体从来不是“清一色”,不是平均主义,不是把共同体内的所有成员都变为标准件,而是在公平正义基础上的“和而不同”,是程序与结果相得益彰的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当今世界尚不具备形成马克思所讲的真正共同体的经济社会条件,也不可能简单翻版国家内部的政治共同体形态,但是在既定的生产力水平和既定的社会制度前提下建构真实的共同体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这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同理,西方国家的“普世价值”是狭隘伪善的,但是立足世界197个国家及相关地区、全球80多亿人的共同追求、共同实践,是会有也应该有真正价值共识,这就是全人类共同价值。从国家层面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到国际层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全人类共同价值,“共同”的逻辑是相通的。
(二)科学富裕观:“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
一个社会只有物质层面的发展富裕,没有精神层面的文明提升难言进步,社会中的人也难言幸福。中国社会的共同富裕有着十分确定的内涵,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
物质生活富裕是基础。
中国社会的共同富裕毫无疑问要求整个国家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大幅跃升,为全体人民物质生活富裕准备最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其中一个最直接的指标就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现有基础上迈上新的大台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从世界银行标准看,发达经济体人均GDP门槛值为2万美元,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4.8万美元,中等发达经济体超3万美元。以2022年中国人均1.27万美元为参照,在未来十五年到三十年间尚需要翻一番甚至更多。只有这样的经济发展基础才会有相应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均等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提高等物质富裕的实现。如果人民在物质生活方面不能达到与当下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状态,不能自由充分地拥有、支配和分享所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共同富裕就是空中楼阁。
精神生活富裕更关键。
精神生活富裕影响和决定着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国人民的精神生活富裕直接体现为通过增加社会精神文化财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得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精神需求充分满足、精神面貌奋发昂扬。其本质意义的指向是人民精神世界更加丰富,人民精神力量更加强大。
人民精神世界不能“心为物役”,也不能“心为人役”。精神世界的根基是精神独立性。充分发掘并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在新的时代、新的社会发扬光大,广泛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赓续红色血脉,涵养出全社会全民族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气质,是精神生活富裕的重要内容。
精神独立之上是精神主动。精神主动意指面对丰富多彩的世界文明成果,不仅能兼容并蓄学习借鉴,还能在独立自主的立场上消化吸收,化成全新的属于自己的好东西。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不论是面对历史中国还是现实中国,不论是面对西方社会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人民实现了精神上的完全主动,拥有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中国社会开始自信地讲“中国的故事”、讲“中国人民的故事”、讲“中国共产党的故事”,开始自信贡献“中国式现代化”“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全人类共同价值”等繁荣世界、造福人类的中国方案,这些都是精神生活富裕最鲜活的表征。
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都富裕是一种指向文明新形态的富裕观。一方面,富裕不只是表征财富占有优势的结果,而是“仓廪实而知礼节”,推动文明提升的开始;富裕也不是“富而后贵”放纵马太效应的傲慢与霸凌,而是“达则兼济天下”的能力与作为。消除以国家与国家、国家与社会对抗为基础的文明形态,让世界摆脱零和博弈的“修昔底德陷阱”,摆脱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实现多边共享、平衡普惠、合作共赢是人类社会最可珍贵的富裕。另一方面,富裕不仅体现为人的生存状况安全无虞,人的美好生活充分保障,更体现为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相应条件。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进步是实现人的解放的强劲动力而不是相反,社会生产关系的更替、国家和国际间治理体系的变革是推动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最大保障而不是相反。消除以人与物对抗为基础的文明形态,让人摆脱“客观的异己的力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实现人的解放是人类社会最高意义的富裕。
(三)复兴新道路:民富与国强相统一
中国人民是真实共同体,中国人民与自己的国家同样是真实的共同体。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国家一定是强大的国家,是一个不仅能创造财富还能守得住自己创造出的财富的国家。
中国人民与自己国家的命运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有过惨痛的记忆。鸦片战争以后,“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国家财富被肆意掠夺,人民生活水深火热,古老文明弃之如敝屣。我们更有着真切的感受。新中国成立,中国人从此站起来了,任人宰割、饱受欺凌的时代一去不复返;抗美援朝打出国威军威,打出大国地位,也打出中国人民数十年和平生活的环境;改革开放,国家发展起来,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状况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人民生活也富起来,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进而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中国社会的民富与国强不仅是统一的同向共进,其本身就是同一的,就是同一件事情。在20世纪80年代初,让人民富起来的小康社会就是邓小平心中的“中国式的现代化”,后来它成为中国社会的第一个百年目标。进入21世纪第三个十年,中国人民的生活要从全面小康迈向共同富裕,中国国家现代化的目标也相应提高,从“基本实现现代化”提升为 “全面现代化”,从“现代化国家”提升为 “现代化强国”。
国强是民富的保障。一个国家的民众所能达到的富裕程度与该国家在世界中所处的地位,包括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地位等直接相关。中国社会坚持产业升级,从中国制造转向中国创造正是旨在提高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从依靠劳动密集在低端产业求温饱走向依靠科技创新在高端产业谋富裕。有效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改变霸权国家的霸凌规则,建立公平正义的国际规则,分享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红利,同样必须有一个强大的国家。
民富与国强相统一,不仅是一条复兴的新道路,也是一种文明新形态。资本主义的社会进步“是用激起人们的最卑劣的冲动和情欲,并且以损害人们的其他一切秉赋为代价而使之变本加厉的办法来完成这些事情的”。资本主义的财富不是社会的财富,而是单个的个人的财富,并把它异化为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现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炒作“修昔底德陷阱”,固然有遏制中国“强起来”的意图,更多是基于它们一种真实的恐惧。因为在它们的文明演进中,强国必然伴随着掠夺与战争,强国的形态就是“强权”与“霸权”。
而中国秉承中华文明中的天下情怀,把世界作为一个“人类命运共同体”来构建,把和平和谐和睦作为根本价值和根本方式来实践。在这一世界图景中,不再是弱肉强食,也不再是赢者通吃,没有中心与边缘之分,没有宗主国与殖民地之别,每个国家、每个民族都可以在“各美其美”的同时“美美与共”,可以在共商共建中实现共赢共享。所以,中国人民的富裕和中国国家的强大不是靠剥削压迫其他国家民众得来的,也不是靠征服掠夺别的国家得来的,而是在世界繁荣发展中走向富强,通过自己的富强让世界更加繁荣发展。
结语
家国情怀、家国同构、家国天下的历史文化逻辑深刻塑造出中国人日用不觉的共同体意识,生产资料社会占有、以劳动为尺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制度逻辑从生产方式的层面上夯实共同富裕的社会形态保障,发扬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优秀政治本色创造发展和治理奇迹的政党逻辑让中国社会共同富裕的现实实践蹄疾步稳,以人民为主体的真实共同体、以文明为指向的科学富裕观以及把富民与强国统一起来的国家逻辑建构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国家样本,等等,这一切共同构成了共同富裕的中国逻辑。中国社会的共同富裕就是依循着这样的逻辑一步步从理念呼唤化为政策导向,从价值诉求化为制度安排,从理论建构走向实践践履,从愿景蓝图走向现实运动。这是中国社会独有的禀赋,是中国道路最鲜明的特色,也是中国社会坚持共同富裕最大的底气所在。
在前文阐述的基础上,关于更好发扬和践履共同富裕的中国逻辑,再补充三点:
第一,基于中国历史文化的共同体意识深刻塑造着中国人的精神世界,是中国社会认同并推动共同富裕恒久的心理基础。但是任何历史文化总是与特定的社会形态、特定的社会历史时期相联系,不能简单套用比附,也不会自然代入变现。如何让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国天下共同体意识与现代社会形态及现代经济社会运行机理相匹配、相协调、相促进,一定要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上下功夫,让历史文化不是作为遗迹陈列于当下,而是作为日新之观念作用于当下。为什么当代中国的共同富裕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均贫富”,不是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就在于我们立足历史文化又创造了新的历史文化。
第二,社会主义社会是共同富裕现实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制度是共同富裕的制度根基。但是,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同样不是一劳永逸,也不会一蹴而就。坚守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而不故步自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而不改旗易帜,发扬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历史主动精神而不因循守旧,以巨大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造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方有“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意识形态、两种社会制度的历史演进及其较量发生了有利于社会主义的重大转变”的现实结果,也才有21世纪社会主义复兴的现实运动,有共同富裕的真正实现。
第三,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中国逻辑的直接指向;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是中国逻辑的自然展开。作为具体的实践形态,中国社会共同富裕的方案不可能也不必要为世界所复制。作为文明新形态的样本,中国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给了人类一种新的生活,给了世界一个新的图景。这样的新文明状态尚未充分展开但已经在路上。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带来的世界历史之变所昭示的21世纪社会主义复兴,就是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科学社会主义思想为魂脉结合而成的中国式现代化指向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国社会的共同富裕既是推动这一文明新形态正在走来的历史合力之一,又是这一文明新形态作为现实运动最鲜明的表征之一。
从家国天下到富民强国再到人类命运共同体,从物质文明到精神文明再到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国社会共同富裕的历史实践不仅在哲学意义上拓展了对“共同”的时代理解,也在文明意义上标注出“富裕”的时代高度。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赵培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