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禹有一种特别而模糊的地位:禹先为尧臣,“作司空”而称“伯禹”(《尚书·尧典》),后承袭舜帝禅让,开启“公天下”转向“家天下”之肇端,终结五帝时代,不有“帝”号,而为三代圣“王”之首。这种从“让贤”向“传子”的转变,放大了王权继承中的“父—子”关系问题,由父子关系延伸出的“孝”也因此成为“三皇五帝”时代的标志:“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而万事之纪也。夫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从者,其惟孝也!”(《吕氏春秋·孝行》)
也是在“五帝”时代,帝位的传递与家庭伦理方面,出现了难以回避的问题。五帝之“天与贤”,“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孟子·万章上》),原本是为了避免父子相继可能出现的结果。更抽象一点说,“让贤”的根基落实在“德”。然而,恰恰是在那些最典范的圣王身上,王权继承与“德”之关系出现了两种非同寻常的情况:(1)父有“元德”,而子为“奸子”;(2)父为“凶恶”,而子为圣王。前者可举《国语·楚语》“申叔时论傅太子之道”之说为代表:“五王(尧、舜等)者,皆有元德也,而有奸子。”后者可举舜、禹为例:舜有父瞽叟,瞽叟“顽”,必以杀子为事;而禹有父伯鲧,为“四罪”之一。
这两种伦理与道德的困境是战国诸子和两汉学者面临的一个难题。它不仅涉及人性善或恶的问题,当然也要考虑如何应对。在总体上,在前者为“教”,在后者为“孝”。但是,教与孝是不是完全生效的?答案并不一致。尤其待到政权更迭或遭遇特别事件时,有些身处主流思想以外的思想家,更是对“教”与“孝”的作用,发出了质疑之声。如王充就认为,如鲧这样的父亲,是根本无法教化的“下愚”之人。
本文所要探讨的禹—启神话,也涉及这个问题。当然,这很难在一篇文章中解决。何况这样一个神话,原本也未必为了直接做出回答。不过,的确可以从其中的某些方面,看到它们在政治宇宙论、家庭伦理(如“夫妇”与“父子”)等层次上发生的一定关联。在此提出这个问题,也许有助于推动我们更好地思考如何将神话关联到思想史、政治史。这个分析最终落实于著名的《启母石》故事,这是我们最终要解释的文本。它出自颜师古为《汉书·武帝纪》作注的辑录:
启,夏禹子也。其母涂山氏女也。禹治鸿水,通轘辕山,化为熊,谓涂山氏曰:“欲饷,闻鼓声乃来。”禹跳石,误中鼓。涂山氏往,见禹方作熊,惭而去,至嵩高山下,化为石,方生启。禹曰:“归我子!”石破北方而启生。事见《淮南子》。
当我开始潜心阅读这个神话,又读了一些相关文献后,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意识到它有多么精致。无论结构、情节,还是用辞,颜师古的史识和匠心都令人钦佩。为了更好地读懂它、理解它,以下先行梳理禹—启神话主题的类型、演变,及其所在不同时代的相关思想史和政治—宗教事实,以作最后分析的铺垫。在它以前,禹—启神话已有千年的历史,而且这个“石生人”故事实际上是以禹“平水土”作为宇宙论的、历史的前提的。不止于此,作为一个完善的版本,这个故事很可能有域外的来源,这也给梳理和分析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伤心九载绩”:平水土与孝道
据顾颉刚先生的梳理,鲧与禹原本各为独立的天神,后来才缀连为一,变为父子关系。因《诗经》所载六条禹的材料,全不见鲧的影子。顾颉刚又举《墨子·尚贤中》所载为证:“若昔者伯鲧,帝之元子,废帝之德庸,既乃刑之于羽之郊,乃热照无有及也,帝亦不爱。则此亲而不善以得其罚者也。”紧接本段,下段即说:“然则天之所使能者谁也?曰:若昔者禹、稷、皋陶是也。”(《尚贤中》)孙诒让注《尚贤》本条,具列《帝系》《史记·夏本纪》《汉书·律历志》及后出《帝王世纪》材料,考辨伯鲧与颛顼、舜等的亲疏关系。然而孙氏之做法实有问题:《墨子·尚贤》所云“帝”并非《尧典》诸书所谓“帝尧”,而是作为天神的“上帝”。此亦可证之于清华简《五纪》“洪水章”,其中保留了更为古老的洪水神话及二次创世神话之原貌,即称作“后帝”,与后来之历史化的帝尧系统等并无干系,孙诒让以后出之帝系而辨析本条,自然不妥。不过,孙氏之辨析又自有其意义在焉,他已看出《汉书·律历志》所载“颛顼五代而生鲧”,并不相合于《帝系》《史记·夏本纪》诸书言“颛顼产鲧”之说。可见直至汉代,诸古圣王间的亲属关系仍未全搭建完毕。
《尚贤》两条材料前后相接,亦有不衔接处。因上条言“帝”,为古老的洪水神话遗存形态,而下条又言“天”,“禹、稷、皋陶”的次序表明其应是取自《尚书》之帝系,可知为拼合两种文献。顾颉刚又举《鲁问篇》,“虽中国之俗,……杀其父而赏其子,何以异食其子而赏其父者哉?”疑墨子此处暗指《尚书》所载殛鲧用禹之事。墨子并不反对仁义,而又有其自身的矛盾,一方面,他批评“杀其父而赏其子”无异于夷俗之“食其子而赏其父”;另一方面,前引第二条“然则”二字表明,本条所载“天”(上条之“帝”)与“天之所使能者”同上条“亲”的关系正好相反,故此处又是以“尚贤”为旨,称颂上帝“亲而不善”其“元子”鲧。在这一方面,墨子所涉的原则与战国时代儒家之论并非根本的不同,或与儒家禅让之说本于墨有关。
要言之,由于鲧—禹神话由独立而缀连的客观因素,恰给它后来的发展及历代学者的解释留下了缝隙。在合成一个洪水神话之前,鲧是独立的治水之神,俟合成后,禹挤占了鲧的原本角色,若二人并未被改造为父子关系,则不存在人伦方面的问题。二人既得成为父子,这样一个偶然的结果,却正好于不经意间触及“亲亲”与“尊尊”的问题。当四岳举荐鲧时,尧首先不是考虑鲧有无理水才能,而是忧虑鲧之德行有失:“咈哉,方命圮族。”(《尧典》)意思是“废弃上命,毁伤同族”,“圮族”实已涉及人伦。尽管如此,帝尧先用鲧、终殛鲧,并无伦理上的太大问题,因无论从理政还是从人伦方面,皆是鲧族“门外之治”。
在儒家伦理尚未全然获得独尊地位的战国时代,对于殛鲧举禹之合理性的看法,并非那样明晰。“杀其父而赏其子”,并不只是墨子一人凭空自设的犹疑之问,又可见于实际的政事,可举晋文公与司空季子论郤芮、郤缺父子之事。值得注意的是,晋国有浓厚的戎狄之风,文公母即是狄人狐氏之女。文公时,司空季子荐郤缺。先是,郤缺之父郤芮拥立惠公即位,在重耳归国时先临阵倒戈,又惧惩罚而欲谋杀文公,事不成,乃逃亡于秦,而终于身死异国,显是典型的二三其德之人。今司空季子盛称其子之德,文公不能不有所质疑:“其父有罪,可乎?”司空季子答以“父子不相及”:“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管敬仲,桓之贼也,实相以济。《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君取节焉可也。”(《左传·僖公三十三年》)显而易见,无论文公还是司空季子,皆是从“君”的立场看待“父子不相及”问题的。当然,文公之问,并非质疑郤缺之德,而是公义的问题。
禹与尧所处之位有异,既为臣,又为子,则二人之出发点自然有所不同。父被殛死,子承其职,必然会带来人伦与政治如何相容的困境。一方面,鲧之死不在亲属法的正常复仇范围内,不属于“父不受诛”(《公羊传·定公四年》),而是“门外之治,义断恩”的情况(《礼记·丧服四制》),当然不适用“父之雠,弗与共戴天”(《礼记·曲礼上》《檀弓上》《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不过,另一方面,这不意味着禹无需考虑“门内之治,恩揜义”。人伦之根本基于“情”,即孔子所说人与犬马之别在“敬”(《论语·为政》),“父子之间不责善”(《孟子·离娄上》),如果禹因父被殛死符合公义而无所动于心,完全遵从“门外之治,义断恩”的逻辑,那么,即使为“天下”之功再大,依儒家伦理而断,当然也与犬马无别。
司马迁非常明确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乃有意着笔于禹怀父子之“情”:“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薄衣食,致孝于鬼神。卑宫室,致费于沟淢。”(《史记·夏本纪》)司马迁所述,是改写孔子赞禹之辞(《论语·泰伯篇》),既是对战国诸书所载的复述,也是对诸书所载之缺环节失的弥补。战国时人并非没有想到禹的“孝思”,《国语》有言:“伯禹念前之非度。”(《国语·周语下》)念,即是孝思,《说文》曰:“念,深思也。”不过就下文看,“念”仍是偏重于以功德弥补鲧治水失败方面。司马迁改作“伤”,除叙述禹“劳身焦思”弥补鲧之功外,更强调父子之情,“伤”亦是“思”义(《尔雅·释诂》),然而更偏重于“忧伤”之心,故以下接“致孝于鬼神”。
禹以治水“修鯀之功”(《国语·鲁语上》),战国及汉文献所载大同小异,而以《国语·周语下》所述最为全面,又说四岳为共工之从孙,亦佐禹有大功,二人能以“嘉绩”弥补鲧与共工之过。在“孝”方面,所谓“致孝于鬼神”,必然包括对鲧的祭祀。《左传》载:“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左传·昭公七年》)。“夏后氏禘黃帝而祖颛顼,郊鯀而宗禹。”是故韦昭作注,强调“亲亲”之义:“虞、夏俱黃帝、颛顼之后,故禘祖之礼同。虞以上尚德,夏以下亲亲,故郊鯀也。”(《国语》注“鲁语上”)
然而,无论禹做得多么完美(《论语·泰伯篇》:“禹,吾无间然矣。”),也无法改变既成事实,鲧作为“四罪”之一的身份是无法去除的。依《国语》之说,鲧之罪,甚至有过于共工,共工“虞于湛乐,淫失其身”,而“有崇伯鮌”则是“播其淫心”(《国语·周语下》)。父为“凶恶”,潜在地涉及“父子一体”:“父子一体也,夫妻一体也,昆弟一体也。故父子, 首足也;夫妻,牉合也;昆弟,四体也。”(《仪礼·丧服传》)一体论取譬于身,搭建礼制。“郊鯀”完全符合宗法祭礼的亲亲与尊尊之义,这是没有疑问的。盖因就礼的精神和体系而言,这不是礼学考虑的问题,父子一体与父子善恶毫无关系。不过,若回到一体论的起点,即父子尊尊所起始的夫妇牉合,生子便成为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在后汉之初,开始出现一种听起来很不和谐的论调。王充尝试抽掉“亲亲”的原初根基。父子关系并不是必然的,而是夫妇之情欲勃发的偶然结果:“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不仅夫妇不是有意生子,连天地生人也不是有意的,“人生于天地,犹鱼之(生)于渊,虮虱之(生)于人也。”一旦夫妇与父子的自然根基被撤除,孝的自然性质也就不复存在。不过,在另一方面,尽管这种言论在儒家正统看来是如此的离经叛道,但王充并不否认“天”及“天命”。从某种角度而言,虽然王充力辟谶纬之说,但当他想要抽空父子、母子之伦理起点时,事实上反倒强化了圣王出生的天命根基,这与谶纬的天命论没有根本的区别。进而论之,也在一定程度上无意中为后汉时代天命和“尊尊”凌驾于“亲亲”之上奠定了基础,在这一方面,其与班固“三纲”论颇有殊途同归之义。
王充身处乡曲,其书与学说在后汉初殊无流传,迨至汉末,其书得蔡邕、王朗诸人传布,乃得凭藉世风、学风而激起波澜(《后汉书·王充传》注引《袁山松书》),于汉末思想转变有推波之效。孔融亦大受影响,其“父子无亲”之论实本于王充:“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缻中,出则离矣。”(《后汉书·孔融传》)孔融以孔子世孙而崇儒宗经,卒遭枉奏“大逆不道”,被诛身死,实不过因睹时局丧乱、道德沦落,有感于名实乖离,而发悲凉激愤之辞,是开晋人风气之先声者。
两汉本以孝立国,至于后汉末,随着皇权旁落,政局紊乱,孝的问题也越发突出,因忠自孝出。尽管不乏孔融这等有感于忠、孝支离的激进言论,主流经学家如郑玄虽同样忧虑此种困境,却奋力于重新阐发“孝”,以图于乱世中重建“忠”的政治与道德信念,《孝经》诸经的注解变得尤为重要。《孝经》开篇言“先王有至德要道”,郑玄首次将“先王”说成是夏禹,“三王之最先者”;“至德,孝悌也。”其内在原因在于禹之传启,开始了家天下的时代,必有不同于尧舜“天下为公”的以圣德治世之法,故陈壁生疏云:“孔子乐道尧舜之道,然《孝经》之‘先王’必是禹,《孝经》之治必自三王之世者,尧、舜之孝,是其圣王之德,非以孝为治法,而《孝经》之法,以孝为治,故天位传子,郊祀始祖,宗祀严父,父事三老以教天下孝,兄事五更以教天下悌,此皆以孝为治之法也。”而“修身”又是修齐治平之政治—道德理想的开始,故在孝的根本而言,身体在父子关系中的重要性被凸显出来,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所谓“受之父母”,当然包含着“生身”的起始问题。圣王是有父感生,抑或无父感生,是今、古文之争的核心话题。在整个汉代,古圣王感生神话是汉代帝王出生传说摹仿的模式,如高祖为赤帝子、昭帝与尧母门等,无不如此,又加之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反过来推动了符命、谶纬神话的蓬勃发展,使得汉代成为第二个神话再创造的繁荣时代。由于禹、启作为三代“家天下”之开端圣王的特殊地位,他们的出生、父子关系与王权的关联也必然成为一个核心的话题。况且,在禹—启父子关系的前面,又有鲧—禹父子关系作为潜在的前提而介入进来,使这个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三种家庭关系和伦理的内在纠结,即夫妇、父子、母子。这三种关系皆从“生身”而发生、确立。
坼背与石生:圣王的感生
据现存战国文献所载,禹之出生符合圣王出生神话的一般模式,大概有两种类型,一为坼母背而生,一为母感石而生。但在战国时期,禹是否如契及后稷那样感生,有关材料仅得一见者,载在墨家《随巢子》之书,其佚文云:“禹产[生]于崑石,启生于石。”(《艺文类聚》六、《太平御览》五十一、《路史》后纪注十二、《天中记》八、《绎史》十一引)“启生于石”四字,疑有脱漏,因既已说“禹产于崑石”,显系地名,不应忽然转谓启是感石而生;若谓启由石中生出,参以其他材料,则又属相当晚出之类型。本条是否确为《随巢子》原文,亦不无问题,或为后世转抄窜入,姑且存疑。
禹母感石生子类型,至于汉初方始出现。最早见于《淮南子·修务训》:“禹生于石;契生于卵。”高诱注云:“禹母修己,感石而生禹,坼胸而出。”高诱将感石、坼背两种类型混而为一,已与原文大有不同。《修务训》所载是典型的帝王感生神话,因“契生于卵”,指简狄吞玄鸟卵而生契,非谓契从卵中生出。据此可知,“禹生于石”,亦应是其母感石而生禹,而非禹从石中生出。故高诱注虽据他书所载故事而有发挥,谓“感石而生禹”,则与原文本义相符。前汉文献所见禹感生于石,仅此数见,其他如晋人皇甫谧《帝王世纪》、宋人罗泌《路史》,或杂抄窜乱,或出于伪造,而难以信实为战国或前汉的真实材料。
元封元年,武帝有诏曰:“朕用事华山,至于中岳,获驳麃,见夏后启母石。”(《汉书·武帝纪》)是启与石之可靠故事首见。本条不具情节,仅凭寥寥数语,不能断定启母感石生子,还是启从石中生出。然就当时的感应观念及禹—启神话演变总体趋势推测,亦应是感生类型,以“禹生于石”为摹本而创造。《淮南子·墬形训》又载一条,一向未得研究者注意云,江水流经一座“开母”之山:“江出岷山,东流绝汉入海,左还北流,至于开母之北,右还东流,至于东极。”“开母”即“启母”,例同《武帝纪》颜师古注:“景帝讳启,今此诏云‘启母’,盖史追书之,非当时文。”开、启乃异名同指,是注家的共识。“开母”之山当在彭蠡泽以下至江乘段以南某处。惟以“开母”为山名仅此一例,其名后来遭弃或失落,又不见载于他书,已不能确知在何处,亦不能知究竟其母生启于此山,抑或感生启于此山。比较纬书《尚书帝命验》所载,或为禹感生于石的变化形式,《帝命验》曰:“修己山行,见流星,意感栗然,生姒戎文禹。”本条以感流星为主,然“山行”二字仍透露出更早的信息,开母之山或为同一种变化类型。
次言坼背类型。《世本》载:“修己见流星贯昴,梦接意感,又吞神珠、薏苡,胸折而生禹。”(《世本八种》)本条混感生与坼生于一,不知孰为先后。《楚辞·天问》与上博简《子羔篇》皆云坼背而生。《天问》:“何勤子屠母,而死分竟地?”王逸注曰:“勤,劳也。屠,裂剥也。言禹母背而生,其母之身分散竟地,何以能有圣德,忧劳天下乎?”朱熹参照《汉书》颜师古注引《启母石》故事,认为是启之生。此说不确,前已述及缘由,应以王逸注为是。扬雄《蜀王本纪》述禹之出生,谓“痢儿畔”,痢字不可解,《广韵》谓是“泻”义,或可勉强通“生”,生子如泻。《蜀书·秦宓传》裴松之注引谯周《蜀本纪》作“刳儿坪”。刳,即剖,“判也”(《说文》)。若此,则谯周所述禹生汶山故事,无疑也是坼背类型。不过需注意,尽管坼背、感生两种类型往往牵混,然又有区别:感生类型既可以是母感于石而生子,也可兼含坼背生子,但在颜师古注引《启母石》故事以前,坼背类型不能由石中生出。
禹之坼母背而生,又见于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简《子羔篇》,子羔、孔子问答:
子羔问于孔子曰:“三王之作也,皆人子也,其父贱而不足称也欤,繄亦诚天子也欤?”孔子曰:“善,尔之问也。久矣其莫……。(禹之母)……□也,观于伊而得之,娠,三年而划背而生,生而能言,是禹也。”(下述契之母及后稷之母感生事,契母亦“三年而划于膺”而生契,略)
鲁瑞菁认为,子羔提出的两个问题既有“有父不感生”的一面,又有“无父感生”的一面,开启两汉时代对于帝王感生问题之经学讨论的肇端。此说极是。今文经学主张“圣人无父,感天而生”,古文经学主张“圣人有父,父皆同祖”。董仲舒《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天将授禹,主地法夏而王,祖锡姓为姒氏,至禹生发于背,形体长,长足肵,疾行先左,随以右,劳左佚右也。性长于行,习地明水。”总之,坼背说是战国感生神话最早、最多的类型。
尚有第三种衍生类型,即禹生于以“石”为名的某地。《今本竹书纪年》云:“帝禹夏后氏,母曰修己,修己背剖而生于石纽。”本条非《古本竹书纪年》原文,系作伪者杂抄窜乱,故王国维整理《古本竹书纪年辑证》时不取。裴骃《史记集解》曰:“孟子称禹生石纽,西夷人也,传曰‘禹生西羌’是也。”裴骃所引是皇甫谧《帝王世纪》之语,显系误引或伪造;“禹生西羌”说又出自《史记·六国年表》,当与前汉之边疆开拓有关,禹之传说遂得传布夷狄方域。
至于前汉中期,又有焦赣《易林》所载:“舜升大禹,石夷之野。徵诣王庭,拜治水土。”(卷一《乾之中孚》)“石夷”,又见于纬书《洛书灵准听》:“禹出石夷”,惟不知地在何处。梁玉绳《汉书人表考》引此事旧注曰:“《随巢子》谓生碣石之东,然则所称石夷、石坳、崑石者,指昆仑碣石戎夷之地,与《后汉书·戴良传》言禹生西羌合。世人传会其说,移于蜀之石纽也。”梁氏推测地名因传会而移于异地,其理甚确。杨宽所持观点,在梁氏基础上更进一步,可称的论:“疑石纽、石夷之说即由禹生于石之说推演而出。”故知禹生于“石X”之类型的形成机制,不得早于感生于石类型。
此处所引数条资料,易与后来颜师古注引故事混淆,亟待辨别。前汉末,扬雄《蜀王本纪》云:“禹本汶山广柔县人,生于石纽,其地名‘痢儿畔’。禹母吞珠孕禹,坼堛而生于县,涂山娶妻,生子启。”扬雄是蜀郡郫县人,据今《蜀王本纪》辑本所存条目,皆不出成都及川北(汶山郡)一带,而所记传说又极富地方特色,是扬雄追忆年轻居乡、游学耳闻之轶事而撰成本书。“禹本汶山广柔县人”,显系当地流传的版本。蜀人秦宓有意作《蜀本纪》,亦云:“禹生石纽,今之汶山郡是也。”(《三国志·蜀书·秦宓传》)若非袭取扬雄《蜀山本纪》之说,当是依据于蜀地传闻。直至魏晋之时,此说仍得流行不衰。扬雄所载为后出版本无疑,因本条虽云禹生于石纽,然而“禹母吞珠孕禹”则袭自汉前之感生类型,“坼堛而生于县”又取自汉前之坼背类型,实是三种类型的复合,不当早于前汉中期。禹生于“石X”,属常见的“数地同名”,类同“昆仑”“空桐”“空(穷)桑”“轩辕”等见于多地的现象,是将神话地名落实于地方的结果,不过出于地方争夺荣誉的心理,恰如今日之争夺“正宗”,古今一理也。考据家必欲坐实唯一的准确地点,不知此是口头传说的基本规律,故任乃强先生有言:“大抵愈至近世,言禹生地者愈分歧。”在其他地区也不乏版本,惟得以记载传世者少,绝非只有蜀地流行的一种版本。各种地方变体也未必一定有流传播布的单一渊源。然而伯禹出生传说既已落于汶山,较他地更盛,为类似传说中影响最著者,亦是无可疑的事实。
禹之出生又涉及一桩公案,即“伯禹愎鲧”“鲧復生禹”,因牵涉禹母坼生类型,稍作辨别。《天问》曰:“伯禹愎鲧。”王逸注曰:“言鮌愚很,愎而生禹,禹小见其所为,何以能变化而有圣德也。”《山海经·海内经》又云:“鲧復生禹。”此二条可以合说。顾颉刚、童书业于1937年发表名篇《鲧禹的传说》,解说“鲧復生禹”曰:“鲧死后,在他的肚里忽然生出一个禹来”,又据《初学记》卷二十二所引《归藏》“是用出禹”,谓“可证‘復’即‘腹’字。”次年,闻一多完成《〈天问〉疏证》,或受顾、童影响,得到相似结论,谓《天问》“鲧禹二字互倒”,“愎”应作“腹”,故径改为“伯鲧腹禹”,取《广雅·释诂》“腹,生也”之义,“腹训生者,字实借为孚。”又广引《一切经音义》《玉篇》诸书,解“愎”为“卵化”“化生”“化育”。且引《初学记》《路史》二书所辑“副之以吴刀,是用出禹”为质证,以坐实鲧生禹之说。然而此说有严重缺陷,一是擅改原文,有违校勘宗旨;一是顾、闻皆取后出材料,误作原文。《初学记》所引《归藏》,并非本篇,而是晋人郭璞所引《归藏·启筮》,即“归藏卦象解”,上限不会早于东汉之末,高本汉氏已有辨证,不复赘引。何况罗泌《路史》所引“是用出禹”,前半段文字又多于徐坚《初学记》所引之文,或系罗泌出于己意,拼合《海内经》与《初学记》文字。要之,《初学记》《路史》去《吕氏春秋》《山海经》已历千载,而秦汉间诸书未见此语。
仅据“鲧復生禹”本句,若先不作预设,“復”固可解为“愎”或“腹”,亦可解为“再”“更”“继”等义。细斟《天问》上下文句,区分不同情节的前后分置,当可合理地判断本句所指,如姜亮夫据文意推论:“按历世说此四句,大抵同于叔师,按《山海经·海内经》云:‘帝令祝融杀鮌于羽山之郊,鮌复生禹。’与此伯鮌生禹似相合(禹鮌二字互倒,即山经原文矣。)然伯禹之生,其传说固有异,下文亦已言之,此处又明言鮌禹父子治水事,不得忽插入禹生故事。”姜说甚是,又以“復”“愎”当为“後”字之误,是“继续”之义,“《山海经》之‘復’(《天问》之‘腹’,当即由‘復’字之不明而改为‘腹’)诸字,皆‘後’字之讹,形相近也。伯禹後鮌,夫何以变化者,就治水先后言,不就父子关系言也。”
俟顾、闻假说一出,后来研究《楚辞》学者多有讨论,不复赘引。在神话学内,最有代表性者当属杨堃、袁珂,至今影响颇为深远。杨堃更参以民族志材料,认为鲧禹神话是产翁制(couvade)的体现,“应是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后,父权制初期产生的一种社会特殊礼俗”,鲧既是酋长,又“以巫师的资格来主持这幕礼式,而装出‘坐月’的样子,好像小孩真正是他自己所生一样”;又谓化熊传说是对于“图腾制”的“折射的反映”,而涂山氏之逃离,又类似于西南诸族“不落夫家”习俗,也是“母权制”对“父权制”的一种抵制形式。
究其实,杨堃秉承葛兰言的涂尔干社会学方法论,其失在于固守一种社会进化论,往往不免时空错置,将后世晚出事实无限前推,刻意关联于拟构的“原始时代”,其弊端之所在已为高本汉严厉批评。这种“遗存(survival)”论的滥用无异于“给自己的思想插上想象的翅膀,天空海阔地任情飞翔”,终将架空神话的实在意义,弃之可也。不过,在这只进化论的水盆内,仍坐着一个贵重而活泼的思想婴孩:其一,此种社会学方法之专长是基于涂尔干的多重社会实在论,而探究政治、神话、仪式与社会制度间的复杂关联,只要避免时空错置的弊端,仍有指导性的意义;其二,鲧—禹—启神话以一种戏剧方式表明了王权、亲属与律法的共时性关联,抛开其中的进化论框架不论,仍是古典学研究的重要路径。如葛兰言就《五帝本纪》的传位模式所言:
五帝之世,或父子相继(颛顼传高辛),或祖孙相续(黄帝传颛顼),或翁婿相传(尧传舜)。后两种继位方式有某种家族法(droit familial)的特点,是一种过渡法则,在其背后对应着从母系传承(filiation utérine)向父系传承(filiation agnatique)的过渡。必须读过摩尔根和社会学家的著作,方可知晓这种原则对中国史学家的启发价值。他们既没有理解、也不是凭空造出了指导着他们编排事实的模式:这是由传统加给他们的。
为何帝王感生要诉诸石?石之宗教性固可溯至远古,于稍近者亦可关联于秦之陈宝祠等祀典传统,然而这种分析往往难以避免架空历史的困境,故仍需从两汉信仰环境寻求解释。若要理解感生石与石生人的转折意义,后汉之末是关键的时期,而应劭所记所载,又尤为重要。《风俗通》所记女娲作人神话曰:
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絙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者絙人也。(佚文,《太平御览》卷七八、卷三六〇、《事物纪原》卷一、《广博物志》卷九引)
本条之重要性不仅在于其为前所未见的创世神话类型,更在于它提出了一种政治与社会起源说,也为探讨“石生人”主题开辟了一条通道,补上了“石”的本体论环节:“石生人”是以“土生人”为宇宙论前提的。诸多问题亦随即而来:“土生人”神话为何出现于汉代?女娲为何成为第一个作人者?在中国与希腊两种类似的“土生人”神话之间(见下),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谈论两者的异同及其一般意义?诸如此类。
从战国至东汉,女娲的身份和地位经历了完全的变动。高本汉有详细的梳理,其主要变化有二,一是变为古圣王,二是变为女性:
女娲,最早文献从未用作“帝”名。其名在汉前文献仅二见。《楚辞·天问》云:“女娲有体,孰制匠之”,然此语仅言女娲有奇异之体。《礼记·明堂位》亦仅说有“垂之和钟,叔之离磬,女娲之笙璜”。惟至有汉之时,女娲方始获有显赫的地位。女娲见于《列子》《淮南子》所载世界重建神话,密切关联于共工神话。《淮南子·览冥训》云:“往古之时,……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此处故事有一种更简洁的讲法,见于《列子·汤问》,“共工氏与颛顼争为帝……”,是将女娲置于共工神话以前的时代。细察此类文献可知,女娲始获与“帝”同等之地位。如《淮南子·览冥训》并列“伏戏、女娲”,《列子·黄帝》亦具列“庖牺氏(即伏羲)、女娲氏、神农氏、夏后氏(即禹)”,皆为“蛇身人面,牛首虎鼻”。吾人当注意者,所有此类文献皆不能坐实女娲为妇人。以“女”为名之事实,未必表明其为妇人,设若女娲为上古之姓,或可以“女”为其姓之组成,如姬、姜即在“女部”(《史记·夏本纪》注引《世本》云,“禹取涂山氏女,名女娲”,实为“女憍”之讹写,参见《大戴礼记·帝系》)。许慎与王充最早以女娲为妇人。许慎《说文》(公元一世纪)解“娲”字曰:“娲,古之神圣女,化育万物者也。”然而“化育万物”实是汉初之说,女娲是上古时代的宇宙之神。《淮南子·说林》云:“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此处黄帝,显非一般所谓为“帝”之黄帝,故高诱注云:“黄帝,古天神也,始造人之时,生化阴阳”;高诱注又云,“上骈、桑林,皆神名”。)许慎所谓“七十化”者,即女娲化育万物之能,而其含义全然有异:它与前引《楚辞·天问》之神秘信仰有关(“女娲有体,孰制匠之”),指女娲身体之变化。《山海经·大荒西经》即有证实,其文曰:“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与许慎《说文》同时,王充《论衡》亦作如是观,又云:“女娲之象为妇人之形,又其号曰‘女’,仲舒之意,殆谓女娲古妇人帝王者也。”然而,此种说法并不见于董仲舒《春秋繁露》。
而在后汉,班固撰《古今人表》,对于女娲身份之重写有承前启后的转折意义。《古今人表》以“通史”框架尝试全面整饬汉前文献所见古今闻人的资料,分为九等,第一等为“上上圣人”,共有九“帝”,第一“帝”是太昊帝宓羲氏(不见载于汉前文献)。在宓羲氏之下的第二等“中上仁人”,共有十九“氏”,女娲氏位在第一(见《汉书·古今人表》)。这是女娲首次被置于一个“通史”年表系统,为第二等治世之君,然而又非“帝”。在班固后,至高诱、应劭时,女娲终于被推至“三皇”的尊位:
虽然所有作者均接受对伏羲即太昊的认定,而又皆不满足于“伏羲—神农”的空洞次序;于是又设法置女娲于其间某处。如前所述,在汉前文献,极少语及女娲,且从未以女娲为“帝”号者,至汉初之时,女娲是一个宇宙论人物,且始称“女娲氏”(《列子》《淮南子》),以此表明女娲之有“帝”号,迨至公元一世纪(许慎、王充),女娲又变为妇人。如前所见,班固(亦在公元一世纪时)以女娲在伏羲世之第二等治世之君(然非“帝”)。迨至公元二世纪,女娲乃得升为第一等治世之君(帝),而又有数种方式。一者,《淮南子·览冥训》高诱注云,“女娲,阴(女)帝, 佐虙戏治者也”(高诱之说不一,其注《吕氏春秋·用众》又云:“三皇,伏羲、神农、女娲也”,以女娲在神农之后)。又者,《礼记·明堂位》郑玄注云:“女娲,三皇承宓羲者。”应劭《风俗通》“三皇”条,亦说“伏羲、女娲、神农,是三皇也”。至公元三世纪,皇甫谧撰《帝王世纪》补充云,“女娲氏,风姓,承庖羲。”
故知女娲绝非论者通常所谓的“原始母神”,因以土作人神话不仅晚出,汉人更视之为圣王的政治宇宙论背景:女娲先为“氏”,继为“帝”,终为“皇”。这是一个典型的帝王神话。《风俗通》又载,女娲为媒神:“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行媒始行明矣。”(佚文,《路史后纪》卷二引)此条文字或有脱误(王利器校语),不过总体意思明白无误。本条与前引作人神话,应当放入上述演变背景理解:与女娲变为妇人、又从宇宙之神变为上古帝皇一致,她也变成第一个缔造人类、又为人类婚姻制定律法的古圣王。
应劭在记录这个神话时,确实给出了它的来源,“俗说”,意味着它是一种流传有年的民间传统。但从士人群体的写作传统而论,一种民俗事实在何时进入士人视野、并如何安置才是关键的环节。尽管确实要考虑多元传统并立的局面,我们仍然应当将这些故事纳入官员和士人的“帝王世纪”体系,并从这个体系而不仅仅从民俗传统中寻求意义。若考虑应劭撰《风俗通义》之旨,“为政之要,辨风正俗”(《风俗通义·序》),可判断前引女娲佚文当在首卷《皇霸》“三皇”条下,作为附记性质的补充故事。应劭撮取历代“帝系”,设定了五个时代:三皇、五帝、三王、五伯(霸)、六国,这是我们解释上述材料的总体框架。
禹、启出生神话应放入这种宇宙论的和历史的框架中加以解释。在两种意义上,女娲以土作人神话为禹启生于石神话奠定了一种“前史”的结构论根基。土生万物是一种普遍观念。“土,地之吐生物者也。二象地之下、地之中,物出形也。”(《说文》)《尚书·禹贡》“厥田惟中中”,孔颖达疏引郑玄注云:“地当阴阳之中,能吐生万物者曰土。”在此种宇宙论基础上,叠加着历史时代的政治史观念:一者,女娲位在三皇,“三皇……设言而民不违”,“变化天下,天下法则”(《风俗通义·皇霸》),故“土生人”是所有时代的所有人类出生的基本原则;一者,在历史的变化意义上,女娲以土作人开创的等级结构也会在后来的“三王”之世获得新的形式。女娲作人时使用了两种不同方法,一用手抟黄土制作成人,一用绳甩出泥巴变化为人,从一开始便造就了两种社会阶级和政治身份,即富贵者与贫贱者。这种人类社会的等级结构也隐见于禹、启感生或出生于石的神话,以土作人的技术对立(“抟土”与“引絙”)如今转化为“土”的种类对立(“土”与“石”):“石”既有“土”的本原性质,又是一种更高等级的“土”,可举吴人杨泉《物理论》所言,最为典型:“土精为石。”(《艺文类聚·地部》引)有基于此,以下叙述此种宇宙论与政治—宗教史之关联。
履己:土、石与嵩岳的汉代政治—宗教史
从宗教信仰方面而言,与政治宇宙观最相关者当属岳镇祀典体系。山岳既为王权的象征,或为祥瑞,或为灾象。惟此已是众所周知之一般事实,研究成果宏富,不复赘述。土、石之与两汉政治宇宙论和政治史发生关系,背后自有山岳祀典作为一种基本的政治与宗教背景。
汉初高祖后,待吕后崩,陈平、周勃、刘章等既诛诸吕,欲迎立代王刘恒。宋昌为代王分析大势,谓高祖分封子弟,“地犬牙相制,所谓盤石之宗也。”此处所言盤石并非灾异之象,仅为常见譬喻,指国之根基。代王犹豫未定,于是“卜之,兆得大横。占曰:‘大横庚庚,余为天王,夏启以光。’”是以夏之禹、启父子,喻刘邦、刘恒之父子相继。代王卒诣长安继位,即孝文皇帝(《文帝纪》)。汉初杂用火德、水德之说,代国居北地,合于夏后氏尚黑(《礼记·檀弓上》),禹赐“玄圭”(《禹贡》《夏本纪》)。惟今已不能断定,《文帝纪》所载“盤石”及“夏启以光”之占,与武帝诏所言中岳启母石事,究竟有无意义的前后关联。
迨至武帝时,董仲舒阐发《公羊传》,天人感应与灾异之说于是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土、石已成一种有意识的灾异表现。最有名的事件,当属孝昭元凤三年间眭孟以感应之说预言“公孙病已立”:泰山“有大石自立”,“昌邑有枯社木卧复生,又上林苑中大柳树断枯卧地,亦自立生,有虫食树叶成文字,曰‘公孙病已立’”,眭孟“推《春秋》之意,以为‘石、柳,皆阴类,下民之象;泰山者,岱宗之岳,王者易姓告代之外。今大石自立,僵柳复起,非人力所为,此当有从匹夫为天子者。枯社木复生,故废之家公孙氏当复兴者也。’”据此提出“汉家尧后”,汉帝宜行禅让,“以承顺天命”。眭孟卒被诛死。而五年后,孝宣兴于民间,即位后,征眭孟之子为郎。(《眭弘传》,又见《昭帝纪》)这是尧、舜禅让神话的一次回归。摹仿的历史一旦发端,必定再次重复。“石立”,从此成为典型的预兆:“石立如人,庶人为天下雄。”哀帝建平三年,东平国见两种异相,“无盐危山土自起覆草,如驰道状,又瓠山石转立”(《宣元六王传》,又见《江息夫传》)。息夫躬等援宣帝之例,举告东平王刘云祭瓠山石而谋立为天子。可注意者,“土自起”,谓隆起之状,颇类似鲧、禹治水之息壤,“土自长息无限”(《海内经》郭璞注);“石立”,则是此前“宣帝起之表也”(《宣元六王传》)。嗣后王莽受禅,群臣先造作祥瑞,以作天命转移之兆,而“丹石之符”,举凡白石、井石、丹石、石龟、石书、龙石、神石、石人、石牛、石文之属(《汉书·王莽传》),同一主调反复无已,正如人之口吃,一时情急,惟闻期期之音。至于此时,祥瑞符应已成一种空前泛滥、又渐趋僵硬的传统,开启后汉谶纬神话的取象体系。
至后汉末,时人又多以伯禹比拟人物,可视为一时风气,于灵帝熹平二年《汉巴郡朐忍令景云碑》(以下简称《景云碑》),可见一斑。《景云碑》先述高祖用娄敬谋划,“迁诸关东豪族英杰”,继述朐忍令景氏一族因此迁居广汉郡梓潼之经历,“先人伯沇,匪志慷慨。术禹石纽,汶川之会。帷屋甲怅(帐),龟车留遰。家于梓潼,九族布列。”碑文述其迁徙过程,系摹写禹之神话。揆诸情实,伯沇在汉初由关东迁至川北(“娄敬画计”):“术禹石纽”,术,即述,有解为“传述”禹生于石纽之事者,不确,实则只是常见之义,即“循”(《说文》),谓伯沇追循大禹于石纽;“汶川之会”,接上句,谓迁至汶川,盖石纽在汶川界。“帷屋甲怅(帐)”,露宿之状;“龟车留遰”,行路之艰。“家于梓潼”,最后定居之地;“九族布列”,繁衍成族。如此则前后文意贯通无碍。究其实,伯沇一族迁自关东、咸阳之说,或为史上典型的边地土著“冒籍”现象,尤多见于西南、东南之地。《景云碑》追摹圣王行迹的叙事手法,正是后汉习见的模式,绝非如有的论者所想,禹既有“会稽之会”“涂山之会”,又有“汶川之会”。若只据字词而释义,易有“以文害辞,以辞害志”之失。盖此既是说伯沇先至汶川,再迁梓潼,又是虚指的用典,谓伯沇迁至汶川,正如诸侯追循大禹,会于会稽之山,不过是碑文作者的“谀墓”之辞耳(是所谓“匪志慷慨”之体现),然而亦可见夏禹神话如何深入人心。
巴蜀边地,既已如此,庙堂之上,尤更通行。桓帝永兴元年,冀州刺史朱穆被罚“输作左校”,太学书生刘陶等诣阙上书曰:“天下有识,皆以穆同勤禹、稷而被共、鲧之戾,若死者有知,则唐帝怒于崇山,重华忿于苍墓矣。”(《后汉书·朱乐何列传》)此种用典,并非取禹后来之圣王身份,而是以“汉家尧后”作依据,以汉帝比拟帝尧,而以伯禹为臣,故与周公诸人比伍,同为“贤臣”的典范人物,如何敞所言:“明君赐赍,宜有品制,忠臣受赏,亦应有度,是以夏禹玄圭,周公束帛。”(《后汉书·何敞传》)
在此种人物品评中,又有新因素逐渐添入,一为嵩岳生人,二为禹与嵩岳发生进一步的关联。这是有夏立国神话的回归:鲧为“崇伯”(《国语·周语下》)。“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国语·周语上》)韦昭注云:“崇,崇高山也。夏居阳城,崇高所近。”史籍又载,禹都阳城,或避舜子商均于阳城(《孟子·万章上》《古本竹书纪年》《世本》《夏本纪》)。这显然是作人物品评的神话—历史背景。蔡邕为陈寔撰《陈太丘碑》曰:“徵士陈君,禀岳渎之精,苞灵曜之纯。”又曰:“峨峨崇岳,吐符降神。”(《蔡中郎集》卷二)邯郸淳又为陈寔子陈元方撰《后汉鸿胪陈君碑》,祖述陈氏源流曰:“始祖有虞,受禅陶唐,亦以命禹,其后妫满。当周武王时,祚土于陈,君其世也。”并赞元方其人曰:“君生应乾坤之纯质,受嵩岳之粹精,内包九德,外兼百行,渊深沦于不测,胆智应于无方,弘裕足以容众,矜严足以正世。”(《古文苑》卷十九)这种比拟写法极可瞩目,与后汉都于天下之中有直接关系。二碑用典相同,“吐符”“受嵩岳之粹精”,系用纬书之说:“五岳吐精。”宋均曰:“吐精,生圣人也。”《河图括地象》亦云岷山吐精而生禹:“岷山之精,上为井络。帝以会昌,神以建福。”(《水经注》卷三十三引)岷山者,汶山也(《史记·夏本纪》;参见计有功,《大禹庙记》,《全宋文》卷四二八三)。显然是“生人”的观念蕴积其中,“峨峨崇岳,吐符降神”,袭用《大雅·崧高》首章:“崧高维岳,骏极于天。维岳降神,生甫及申。”陈氏父子为颍川许昌人,颍川之名即取发源于嵩岳之颖水,而嵩高山亦在颍川郡治内,其出身郡望与嵩岳所在正相符。
更多事例表明,当时人物可在“天下之中”意义上与嵩岳、伯禹发生关联,不必严格对应于地望。如魏人鱼豢《典略》论吴之张昭曰:“其人信一时之良干,恨其不于嵩岳等资,而乃播殖于会稽。”(《三国志·吴书·张昭传》注引“张昭传论”)张昭生于彭城郡,并非河南郡人,此处用典则以“嵩岳”称其才资,与下句“会稽”之说相联,或是以伯禹南巡的神话事迹,比拟张昭以北人出身而南仕于吴。然而若以严格的对应看待此种文学笔法,则又失于穿凿。因如前引朱穆之事,以禹作比,是取其为尧臣身份而喻“贤臣”才资,而非取于后来圣王身份。因禹之传说流行已久,早已深入人心,士人作书,时人读之,皆知其义。最可引为佐证的,是孔融作《荐祢衡疏》取譬用典的虚实用法:
衡始弱冠,而融年四十,遂与为交友。上疏荐之曰:“臣闻洪水横流,帝思俾乂,旁求四方,以招贤俊。昔孝武继统,将弘祖业,畴咨熙载,群士响臻。陛下睿圣,纂承基绪,遭遇厄运,劳谦日昃。惟岳降神,异人并出。窃见处士平原祢衡,年二十四,字正平,淑质贞亮,英才卓砾。初涉艺文,升堂睹奥,目所一见,辄诵于口,耳所瞥闻,不忘于心。性与道合,思若有神。(《后汉书·文苑列传下》)
荐疏用典有二:一引《尚书·尧典》,所谓“洪水横流,帝思俾乂”,因汉家尧后之说早已流言数百年,是引帝尧用伯禹治洪水事,而喻求贤如祢衡辈,可谓精当;一引《诗经·大雅·崧高》,所谓“惟岳降神,异人并出”,亦同前引蔡邕袭用《大雅·崧高》首章之例。可知此类用法,非仅一见,时人多用之。这种用典已先见于灵帝光和六年《白石神君碑》,其文云,“惟山降神,髦士挺生。济济俊乂,朝野充盈”,与孔融荐疏用典,如出一辙。“崧高维岳”,原本并非专指嵩岳,《毛传》曰:“崧,高貌。山大而高曰崧。岳,四岳也。”《崧高》所述之“岳”,在《诗经》时代并非“四岳”,亦非嵩高,仅指高大山岳,而《毛传》依据当日形成的四岳体系而系之于《尚书·尧典》所云“四岳”。“异人并出”,从不同文本间的语句挪用而言,对应“生甫及申”,据《小序》及《毛传》之说,是指“周之卿土”尹吉甫、申伯,其祖姜姓,“尧之时,姜氏为四伯,掌四岳之祀,述诸侯之职。于周则有甫、有申、有齐、有许也”(《毛传》)。又据《国语》,姜姓为“四岳”之后,而四岳又是共工之从孙,佐禹有功,“祚四岳国,命以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谓其能为禹股肱心膂。”(《国语·周语下》)孔融既高祢衡德才,而作比于尹吉甫、申伯,自然并无不妥。
然而,这仅是表面的意义。由全篇观之,孔融实以《尧典》所载理想的王制秩序为总领,继云祢衡可媲美于往世之桑弘羊、张安世诸贤臣,又是取譬于《皋陶谟》《益稷》等篇所载伯禹、皋陶、益稷诸臣之德行、事功;最后,引《尧典》“宾于四门,四门穆穆”典,云祢衡既与路粹、严象诸人并为“异才”,若蒙擢拜而立于庙堂,必可“足以昭近署之多士,增四门之穆穆”。故就文本的结构性意义,“惟岳降神,异人并出”并非单独成义,当与前之“洪水横流,帝思俾乂”、后之“四门穆穆”的贤才盛况形成文意的贯通,其义之所指,在古典而言,已经挪移于《尧典》载治洪水前后的贤臣群体,即以伯禹为首,而稷、契、皋陶诸臣辅之;在今典而言,是以祢衡“英才卓砾”,可作“帝室”的“非常之宝”,亦有意挪用《尧典》诸臣群体的次序结构。可见,有三重意义相为叠加、摹仿:本义(《崧高》)、古义(《尧典》)与今义(推士)。方当其时,曹操已挟献帝都于许县,而祢衡在建安初游于帝都。孔融既云“异人”出自“岳”,则是将原本泛指之“岳”,依据当时王畿所在地望,而落实于嵩高山。为天子(献帝)取“淑质贞亮”之士,是孔融于此处所取之今典。虽《崧高》一诗本言姜姓,并不直接牵涉伯禹,但若参以前引数条如邯郸淳、鱼豢所论,又可推知孔融此处取典、赋义是以今事为本而有所游移,故将伯禹、四岳与嵩岳捏和于一处,亦无足怪也。
以上数条,各自撮合典故,分别取义,其与禹及嵩岳的关联程度并不一致,或深或浅,或直接或间接,或外在或内在,然而又可见有一种趋势在焉:越趋近汉末,禹与嵩岳之关联越是紧密。究其时代原因,是汉人在先前及当时神话、宗教发展的基础上,重新综合成一种新的政治宇宙论体系,又落实于人物与地理的结果。在探讨政治事件与宇宙观的关联方面,不仅经学有今、古文之分,即便在一派之学、一人之学,也有各种交错、甚至矛盾,难以圆融无碍。更不用说谶纬来源庞杂,又多有方士之作。故此处所谓政治宇宙论,采取相对宽泛的界定,即一般意义上的宇宙论框架,如五德终始说,无论相胜、相生,在邹衍、《吕氏春秋》、《礼记》之后,其基本模式皆依据共通的阴阳、五行观念;而在某一时代,又有其特别的总体趋向,如汉初杂用水德、火德与土德,而后汉定于火德之说。最后,在表现于宗教体系方面,虽有国家宗教、地方民俗宗教之别,亦各自有基本的脉络可循。
在两汉纬书中,禹有一种新的身体特征,“履己”(《春秋合诚图》),或“漏足履己”(《洛书灵准听》)。“履己”,是禹能“平水土”的基础,《太平御览》注云:“戊己土之日,故当平水土,故以为名也。”(卷八十二)该词应本于《左传·僖公十五年》之说:“君履后土而戴皇天,皇天后土实闻君之言。”此处“后土”并非神祇,而是尊地之称。履,即踏;己,天干第六,以配中央土:“(季夏之月)中央土,其日戊己。”(《礼记·月令》)故禹“履己”,是为圣王之象征,有久远深厚的宇宙论背景,义同“有土”:重耳流亡,乞食野人,野人与之“块”,子犯解为“天赐”重耳以晋国之兆(《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即赵衰所谓“有土”(《史记·晋世家》)。这种 “履己”而“有土”的观念,显然与后汉不再定都长安而改营洛邑有直接的关系(参见杜笃《论都赋》,《后汉书·文苑列传上》)。自《逸周书》始,“中土”“中天下”的政治地理学观念始终存在,然而落实在前汉祭祀制度上,并不特别突出,因“汉初弗之宅”(张衡《东京赋》)。至于后汉,河洛间为“大汉初基”之说,始于班固、张衡辈,远袭《逸周书》之《度邑》《作雒》,近取《周礼》之《大司徒》,强调光武“革命”造成帝都与“地中”合一的宇宙论一面:“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后汉都于洛阳,“即土之中”(《东都赋》)、“宅中”(《东京赋》),始得到广泛的强调,尤以马融《广成颂》所述最为典型:“是以大汉之初基也,宅兹天邑,总风雨之会,交阴阳之和。……右矕三涂,左概嵩岳。面据衡阴,箕背王屋。”(《后汉书·马融传》)
此种政治宇宙观落在国家宗教层面,又牵涉两汉郊祀制度之变革。武帝元鼎四年,在汾阴立后土祠,与甘泉泰畤泰一并立为“天地”之祀,而与雍五畤、泰山同为前汉的四个国家祭祀中心。随后,宣帝期间,将分布于外的祭祀中心收回到帝都周围,又因礼学“复古”思潮兴起,几经周折,终于形成王莽主持的元始仪体系,合祀五帝于京师南郊,其中,后土祠改为“中央帝黄灵后土畤……于长安城未墜兆[垗]”(《汉书·郊祀志下》)。未,地支第八,位在西南。这种郊祀格局乃成为东汉及此后时代的主导模式。至于光武,采元始中故事,亦祀“黄帝(即元始仪之‘中央帝黄灵’)位在丁未之地”(《后汉书·祭祀志上》)。建武三十三年正月辛未,又“别祀地祇,位南面西上,高皇后配,西面北上,皆在坛上,地理群神从食,皆在坛下,如元始中故事”。值得注意的是,与五色帝之“黄帝在未”相应,中岳也在“未”(《后汉书·祭祀志上》)。综合言之,“中兆[垗]在未。”(《后汉书·祭祀志上》)
禹又有另一种特征,“怀玉斗”(《洛书灵准听》《春秋合诚图》),“胸有玉斗”(《尚书中候考河命》《尚书帝命验》)。禹又获“玄珪”,如“夏赐玄珪,故尚黑”(《春秋感精符》,又见《尚书璇玑铃》),或“玉简”(《拾遗记》),亦有泛泛言玉者,“禹游于东海,得玉”(《遁甲开山图》),又有天赐禹以“玉女”之说(《礼含文嘉》)。更有甚者,禹的身体也是“玉体”(《洛书灵准听》)。与“履己”相比,玉有更强的“天命”意味,“天命以黑,故夏有玄珪”(《乐稽耀嘉》)。“帝”“王”皆获天赐之玉。“玉生于石”(《论衡·本性篇》),是一种最高等级的“石”,故土、山、石、玉是一个连续体,而玉是“石之美者,有五德”(《说文》),故能称“神物”:“夫玉,亦神物也,又遇圣主使然,死而龙臧”(《越绝书》卷十一》。如,黄帝“旁罗……土石金玉”(《五帝本纪》)、“以玉为兵”(《越绝书》),尧有“璿玑玉衡”(《春秋元命苞》),舜亦然(《尧典》,其他参见《艺文类聚》卷八十一),孔颖达疏引蔡邕曰:“玉衡长八尺,孔径一寸。”在谶纬神话中,“河图”作为最高等级的神物,也是“玉而有文者”。土、石、玉的三种等级,见于大禹神话主题的历史演变:履己(土)、生于石与获玄珪。是故,整个禹启神话显出一种三重结构:土象征平水土之功(“伯禹”),石象征出生之血统(“姒”“夏禹”“夏后禹”),而珪则象征天命之所归(“神禹”“帝禹”“文命”)。
最后言及禹与嵩岳之关联。至于后汉,中岳之地位和祭祀,与先前武帝时相比,已悄然发生重要的转变。武帝时,五岳祭祀是以泰岳为中心,其他四岳并列。元封元年,武帝东巡,封禅泰山,途经华山,又登嵩山,方增设太室祠,改名“崇高”,而附带有“夏后启母石”之说:“朕用事华山,至于中岳,获驳麃,见夏后启母石。”至于东汉,不仅《逸周书》《国语》诸书所载“有夏之居”(《度邑解》)在河洛或阳城、近嵩岳的历史记忆开始频频进入时人的政治叙事,且更进一步强化了其在“天下之中”的观念,如郑众、郑玄、贾逵皆以周公测“地中”日景之处在阳城(《周礼注疏·地官司徒第二》卷十“大司徒”)。最终如蔡邕《述行赋》体现的政治—地理结构,嵩岳(山)、河洛(川)与夏禹(王)三者合为一体:“行游目以南望兮,览太室之威灵。顾大河于北垠兮,瞰洛汭之始并。追刘定之攸仪兮,美伯禹之所营。”(《蔡中郎集》卷十一)
启母阙:一种石刻文献的解释
后汉时期与启母故事相并行于世者,尚有一种重要文献,即开母庙神道阙铭及画像。成帝建始二年,匡衡、张谭奏请罢高祖以来所立祠祀,有“四百七十五所不应礼”,“夏后启母石”即在其中(《汉书·郊祀志下》),应是武帝元封元年登嵩山后立祠。开母庙神道阙有二铭,一为《开母阙神道阙铭》,刻于延光二年,而庙祀自建始被废,不知何时恢复,此为其复祀时间之下限;一为《崇高庙请雨铭》,刻于灵帝熹平四年,为五官中郎将堂谿典削去西阙北面第四层中间部分画像,然后刻铭于其上。而据堂谿典所记,《神道阙铭》乃其父颍川郡主簿堂谿协撰文。
自赵明诚《金石录》以来,二铭多有著录。当代著录见于《汉碑集释》、《中岳汉三阙》,综合以往成果,尤以后者所作图文解说最为全面。两书皆引颜师古注以为证据,《中岳汉三阙》又认为,其中有两幅画像分别表现启母石故事,且命名为“夏禹化熊图”(图1)、“启母化石图”(图2)。此说一出,研究者多有征引。然而此种解说实为误读,故在最后分析启母石故事前,稍作辨析,以作故事分析的附注与对比。神道阙铭如下:
昔者共工,范防百川。柏鮌称遂,□□其原。洪泉浩浩,下民震惊。禹□大功,疏河写玄。九山甄旅,咸秩无文。爰纳涂山,辛癸之间。三过亡入,寔勤斯民。同心济隘,胥建三正。杞缯渐替,又遭乱秦。圣汉禋享,于兹冯神。翩彼飞雉,□于其庭。贞祥符瑞,灵支挺生。陵谷□化,阴阳穆清。兴云降雨,□□□盈。守一不歇,比性乾坤。福禄来□,相宥我君。千秋万祀,子子孙孙。表碣铭功,昭眡后昆。
三□□□延光二年。 重曰:
□□□而作□,惪洋溢而溥优。□□□□为政,□文耀以消摇。□□□□时雝,皇极正而降休。□□□□□颍,芬兹楙于圃畴。□□□□□闭,木连理于芊条。□□□□□盛,胙日新而累熹。□□□而慕化,咸来王而会朝。□□□其清静,九域尐其修治。□□□□祈福,祀圣母虖山隅。神禋享而饴格,釐我后以万祺。于胥乐而罔极,永历载而保之。
图1 “夏禹化熊图”(《中岳汉三阙》)
图2 “启母化石图”(《中岳汉三阙》)
阙铭所述鲧—禹—涂山之故事,袭取《尚书·尧典》《益稷》诸篇内容,并无其他事迹。与涂山氏有关文字仅提及“圣母”,固然与汉武诏书、地方官所立神道阙的庄严性质有关,若与两幅画像对照,仍不免令人怀疑,当时启母石实无特别的情节。
次者,另有一种后世启母庙碑铭可作旁证。据《旧唐书·崔融列传》:“圣历中,则天幸嵩岳,见融所撰《启母庙碑》,深加叹美。”崔融碑文叙述禹、涂山及生启诸事,无有缺漏:“土歌南国,徒闻候禹之词;石破北方,终见生余之兆。则郭璞所谓阳城西启母石,李彤所谓嵩山南启母祠,《隋巢》之说有徵,《鸿烈》之言无爽者矣。”又作铭十三首,其第四首曰:“宛委既登,轘辕伫凿。家室误往,熊罴方作。天道幽秘,生涯纠错。其化则迁,其灵是托。”(《正统道藏·洞神部·记传类》)该篇铭文所述,从禹登宛委之山、治水轘辕(“轘辕伫凿”)、化熊凿山(“熊罴方作”),涂山往饷(“家室误往”),见熊而走,至嵩山下化为石,生启死去(“石破北方”“其化则迁”),足证是原封不动地复述《启母石》故事。崔融不惟谙熟历代典籍所记,且第四首铭文主要取自颜师古注文,而不是依据唐前文献所载内容的结果。
据此反观延光二年开母阙神道铭,则无一字涉及“化熊—化石—生启”的情节。唐时材料虽不能成为汉代的直接证据,亦可作一种旁证,而推测汉末“启母石”故事之大概:高本汉所持意见当是真实的面目,“启母石”遵循汉时通行的感生模式,仅为一种“感生之石”,如修己吞薏苡而生禹,姜嫄履大人迹而生弃,涂山氏亦是有感于石而生启,并非化为石生启。而《汉书·武帝纪》应劭注所述故事,应当是新出的类型,也有可能是一种新的衍变结果。
应劭为汝南郡顿县人(《后汉书·应奉传》),开母阙铭撰文者堂谿协为颍川郡鄢陵人(《后汉书·宦者列传》),相距仅百里之遥,其子堂谿典与应劭为同代人。若应劭与颜师古所述为同一个故事,堂谿父子何以竟无一语提及?应劭所述之先后次序尤其值得注意,谓启母先生子,然后化为石,非如后来颜师古注所云,启母先化为石,然后生启。这是两种不同的类型,不可混为一谈。若颜师古注引故事当时已流行于世,应劭绝不会如此颠倒。当时学者非不欲记录古帝王之生动故事,如刘向、王充、应劭辈皆竭力穷搜各种传说。“启母石”既出自孝武之口、著在《汉书》,却又不见细节。唯一合理的解释是,至迟在汉末之前,“启母石”与《淮南子·墬形训》所载“开母”之山,有可能并属同一种单主角、单情节的感生神话雏形,尚未形成或转变为后来颜师古注所引的复杂类型。不过,应劭所述故事,相比单一情节的感生石故事,又确有变化,已经变为两个简单的情节:子生,母死。
先论“夏禹化熊图”,在开母阙西阙北面第六层左,高38厘米、宽86厘米。《中岳汉三阙》说明文字如下:“中间一人形动物,手足不分。通体用弧形线条雕刻,作旋转状,似是夏禹在化熊。两侧二人均戴进贤冠,着长衣,拱手站立。”本图解说多有偏差。熊罴是汉画像石上常见兽类,尽管姿态不一,也可见一些共同特征,多为尖嘴,面目、双耳、四肢勾勒分明,本图与之大不相合。本图形象的两肩以下及腰背部位皆有漫泐,仅凭头部以下躯干,仍然难以判断究竟为人、为兽。解说又谓左右两侧二人“拱手站立”,不确,因二人肘部以下至手,因有漫泐,是否为“拱手”,或为其他动作,抑是否持物,均难以确定。再者,若说是“禹化熊”之表现,则全然不能对应《启母石》故事所述禹独自化熊、跳石、通山的场景,而左右两侧之观者二人,又究竟所观何物、何事?若谓二人观禹化熊,又将如何处置禹诫止涂山氏在场的情节?作者又说“作旋转状,似是夏禹在化熊”,大概是出自今人想象的幻化场面,而有意无意地投射于古人。故解说者亦难以充分肯定,而谓“似是”,仍得留有其他余地。观东、西两阙总体,多绘兽类如龙、虎、犬、兔之属,及狩猎、表演场面。即使此图中间形象确是熊罴,也应当是描摹驯兽或表演,而左右二人之手势,应是驯导、指挥中间的野兽,也可能有执绳或他物,这本是汉画像石最常见的一种主题。尚有另一种可能:若中间形象是一个跪坐人物,则绝非“手足不分”,由于风雨侵蚀,三人手臂部位皆漶漫不清,而由衣裳下部纹理可看出两腿跪坐之态,头上戴冠,仍可较为清晰地辨认;其与两侧二人比例大小分明,应是表现双方身份的贵、贱之别,且两侧二人头戴的并非“进贤冠”,而是小冠或帻之类;左侧一人上身前俯,似在其身后禀告或耳语,右侧一人则距离稍远,正面朝向中间人物,上身前倾,幅度小于左侧之人,应是禀事或捧物进献。若此说有理,则本图或有可能是一个表现官与吏或主与仆关系的场面,而与“夏禹化熊”情节毫无干系。
次论“启母化石图”。此画像在开母阙西阙西面第四层,高40厘米、宽70厘米。《中岳汉三阙》说明文字如下:“画面残损,但仍可见一球状物,两边各有一人戴冠着长衣观望,内容似为启母化石的故事。”本图漫泐更甚,画面残缺尤多,作推测时更当慎重。或许是为了刻意凸显“石破”的情节,图像手绘者将中间物体的裂纹勾勒得尤为清晰,然而更有可能是风雨侵蚀致画面开裂,而非原图像所有(“启母西阙西面”)。若如前论“夏禹化熊图”难以成立,则本图“启母化石”自然也不能说通,盖因解说者已预先断定两图连贯一体,分别表现“启母石”故事的前后情节。观东西两阙,皆有多幅多人场面,有些表现庄重场面,如“拜谒”“进谒”“执鸠杖”“跪坐”,有些表现宴饮或游戏场面,如“宴饮”“吐火”“人和鸟”“幻术”“蹴鞠”。两图的构图与表现手法,与这些画面没有特别的差异。两人皆朝向左侧,左侧人物前倾超过右侧人物,有似奔跑之状,又现顾望之态,故从构图及残存人物姿态推测,其表现的场面更有可能是一种犹如“幻术”“吐火”之类的游戏或表演场面,然今已不能轻易断定究竟为何种表演。无论何如,此图绝无可能是启母化石生子的场面。
要言之,正如你注视着一幅罗夏的墨迹而将之转化为一个形象,一个经典神话的两个典型主题也强行覆盖了启母阙的两个模糊画面。有一个事实最终无法绕过:两幅画像散在两处,没有形成一个连续体,一在西阙北面第六层,一在西阙西面第四层。无论表现哪一个情节的场面,焉得凭空多出两个旁观者,而严重违背《启母石》故事中仅有禹、涂山氏夫妇面对面的二人情节:“夏禹化熊”,涂山氏不在现场目睹;“启母化石”,禹也不再追踪索子。当然,从神话学的历史生产而论,无需苛责这种误读,因它无非表明,无人不是神话的历史载体。当禹启神话已经先行植入了人们的头脑,必然会从杂乱的历史石料场上采拣它意欲寻求的石头,不是在这里,就是在那里。它再一次证实了一种神话学的基本原理:一个经典神话一旦确立下来,便会不断地以各种方式回归。对于开母阙两幅画面的误读,恰是我们可在当下目睹的神话生产方式。在这部微观神话史上,已经不知发生了多少次。
“石破”:生死中的天伦与人伦
以上对于故事演变的梳理,及开母阙铭、图像的分析,已可确认这是相当晚出的版本。自颜师古汉书注一出,历来学者多断为《淮南子》佚文,如宋之洪兴祖(《楚辞补注·天问第三》)、郑樵(《通志》卷三)、明之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一百五十九)。而清之马骕更向前推至战国,判作墨家著作《随巢子》佚文,尤为无据(《绎史》卷十二)。顾颉刚、闻一多等亦失于勘察,以为是《随巢子》本文。清人孙志祖已指出,本条“语涉怪诞,不似鸿烈本书”,疑“此事出许慎注”(《读书脞录》卷四,“淮南逸文”条)。今人阮廷焯既以为孙说“当得其实”,却又说“禹生于石”本为“启生于石”,是据后世所传而擅改原文,有违校勘宗旨。孙志祖疑《启母石》之文“不似鸿烈本书”,业已坐实本条不可能出自战国《随巢子》,然亦无实据可证是许慎(或高诱)注。高本汉(Klas B. J. Karlgren)考订最为详实,判断成文当在汉末至六朝:
汉代中期出现感生主题,实为必然之趋势。《论衡·奇怪篇》云:“禹母吞薏苡而生禹。”王符(《潜夫论·五德论》)之说与此不同,谓“后嗣修纪,见流星,意感生白帝文命戎禹。”皇甫谧仅袭此主题:“修己见流星贯昴,梦接意感,又吞神珠、薏苡,胸折而生禹。”
汉时传说又将禹妻,即启母,牵连于石,最早见《淮南子·修务训》:“禹生于石;(契生于卵)。”公元前110年,汉武帝有诏曰(《汉书·武帝纪》):“朕用事华山,至于中岳,……见夏后启母石。”《淮南子·修务训》高诱注(公元二世纪):“禹母修己,感石而生禹,坼胸而出。”而同代之应劭(《汉书·武帝纪》注)另有注云:“启生而母化为石。”然完整之故事,仅得见于唐时经学家颜师古(卒于公元645年)所记:“启,夏禹子也。(引略)……事见《淮南子》。”最后一句之语,颇堪玩味。颜师古凡引某人某书,必注“某曰”。然颜氏于此处云,“事见《淮南子》”,故知颜师古此段文字必非引文。而引发吾人之兴趣者,迨至五百年后,宋洪兴祖注《楚辞·天问》,虽熟知《汉书》及颜师古注,亦引本段文字,竟作“《淮南》曰”。古人云:“书各有命。”(Habent sua fata libelli.)诚哉斯言!《淮南子》实无此文。或又曰,《淮南子》原有内篇二十一卷,外篇三十三卷(《汉书·艺文志》),今惟内篇存世,颜氏注引出自佚篇,容或有之。然此种推测着实无据,盖因外篇早佚于颜师古之前(《隋书·经籍志》惟著录内篇二十一卷),师古必不得有,遑论十二世纪之洪兴祖,又焉从得见。(颜师古云“事见《淮南子》”,显指前引《淮南子·修务训》句“禹生于石。”此实为颜师古所指故事;洪兴祖引文之粗疏,见后第324页)
此一长篇故事非汉初之作,又更有可说者,盖因无论王充,抑或皇甫谧,皆热心于每一个神异传说主题(王充旨在批判,皇甫谧则纳之于《帝王世纪》),并加征引。尤重要者,刘向《古列女传》尽心搜罗古圣王传说(如其汇编帝舜之全部故事),然无一语及启母化为石,反汲汲于述启母“独明教训,而致其化”。故就汉初传说言,《淮南子》高诱注及《武帝纪》所载可能更为确当(“启母石”为感生之石),而洪兴祖误归于《淮南子》之长篇故事,实为后汉末及以后时代之新创。本故事所含诸般细部,皆合于六朝作者之风格(如《述异记》《搜神记》之属),亦不难推断取材何处:禹之父鲧殛死而化为黄熊——故其子治水于野,亦可化为黄熊;修己“胸折而生禹”——故其子启亦当由“破”而生。
上文所作文献梳理,基本可印证高本汉判断,且可进一步确认:《启母石》故事不会早于桓、灵之世,因《武帝纪》应劭注“启生而母化为石”,看似相同,实则情节相反,至多可视作一种过渡形态,此为《启母石》故事发生的上限时间。
然而“发生”之说,又未必全然成立,或另有源头。从帝王降生神话的前后比较观之,不用说《山海经》所述鲧、禹、启神话的特征,就算与东汉和魏晋六朝的人造神话比较,启母石故事也显得多少有些奇特:尽管每一个情节依然可以追索到传统的神异主题,但在总体上,读来又似是在讲述一个人世间的故事,它带有一种趋向人性化的总体风格。禹化为熊本是一种常见的变形主题,袭取鲧之神“化为黄熊”的情节(《左传·昭公七年》),这是可以确定无疑的。然而,对于这种此前(以及当时)屡见不鲜的变化,这个故事竟然让涂山氏深感羞耻而逃走。更加吊诡的是,涂山氏因惭而走,却又化作一块石头,恰恰复现了她自己原本想要逃避的变形及结果!这究竟是怎样一种文本?
若将眼光放得更加开阔,不再限于汉语史籍,我们可以在泰西之地,读到一种类似的神话,即公元前五、六世纪开始发端的雅典建城故事,它的主角是厄里克托尼俄斯。考虑到阅读的方便,此处采用颜荻的综合译本:
赫菲斯托斯(Hephaestus)爱上了雅典娜女神,他浑身充满欲望,想要追求她,却被这位贞洁女神拒绝了。雅典娜疯狂地跑,逃开了他的拥抱,然而赫菲斯托斯的精液却沾在了女神的大腿上。雅典娜用一块毛布擦去精液,将它扔在了大地上。这块毛布却使得大地肥沃,后来大地产出了一个小孩,这个小孩便是厄里克托尼俄斯。大地将小孩交给了雅典娜,雅典娜认出了他,于是她就把小孩托付给刻克洛普斯(Kekrops)的女儿们,由她们在大地上将其抚养成人。厄里克托尼俄斯长大后成了这片大地上的国王,建立了泛雅典娜节(Pan-athena-ea),并以他的保护人雅典娜之名,将这座城命名为雅典。
两种神话的相似是显而易见的。无须惊讶,印欧神话的讲述人离我们一点也不遥远,正如段晴先生的遗著给予我们的教益:至迟在公元七世纪前,希腊蛇神赫尔墨斯、工匠之神赫菲斯托斯已经见于于阗的氍毹,而他们在我们身边的实际生活时间,当然还要远远早于这一下限。启母石与厄里克托尼俄斯神话的可供比较之处甚多,姑择其要者,略为点出。
首先,赫菲斯托斯和禹皆是工匠。赫菲斯托斯是火神和锻造之神,为诸神打造神器。禹不仅收九牧之金,以铸九鼎(《左传·宣公三年》《史记·封禅书》等),《国语·周语上》所载内史过之语更表明,至迟在战国时代,夏之国运已被认为与火神有根本的联系,其语云:“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其亡也,回禄信于聆隧。”韦昭注云:“融,祝融也;崇山,崇高山也,夏居阳城,崇高所近。回禄,火神。再宿为信。”祝融和回禄皆是火神。
其次,在身体特征上,赫菲斯托斯和禹二人腿部皆有残疾,这是最醒目的身体标志。赫菲斯托斯被赫拉从天上扔下,掉在大地上摔成了跛子。而禹“手不爪,胫不毛,生偏枯之疾,步不相过,人曰‘禹步’。”(《尸子》佚文),《吕氏春秋·行论》也说:“禹……以通水潦,颜色黧黑,步不相过,窍气不通。”晋人李轨注《扬子法言·重黎》,所述禹之特征,最为简要而典型:“治水土,涉山川,病足,故行跛也。”(卷十“巫步多禹”)
再次,二人皆追逐一位女子,而女子则试图逃离。当然,逃离的差异也很明显,雅典娜不想与赫菲斯托斯成婚,而涂山氏则在婚后才逃离丈夫。大地(土或石)成为婴孩的真正生育者,而女子拒绝生育。在这一点上,《启母石》故事的变形要更大,涂山氏仍然被认为是启之母,也依然用了“生”的说法,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生产的时刻,她不完全是以人类女性的身份生子的,而是“石破北方而启生”。涂山氏从轘辕山走至嵩高山,是从北向南而行,故北者,涂山氏之背也,这个情节显然继承了坼背而生的主题,就像丢卡利翁夫妇从身前向背后抛出石头变成人类。
又者,在雅典城邦神话,厄里克托尼俄斯之前,还有一个半人半神的刻克洛普斯,也是大地所生,有人首蛇身之相。禹也有类似的特征。禹不仅是“石”生或“山”生(“修己山行”,《尚书帝命验》),且有半人半神的身体特征。顾颉刚曾据《说文》字形推测,谓禹之原型或为“鼎上动物”,而遭鲁迅、刘掞藜等人反驳、嘲讽。然而后来学者如丁山诸人,并不轻易放弃顾氏假说,以为夏之姓“姒”字,初形实即“厶”(私之古文):“象蛇身自环,史言禹为姒姓,无异言禹本蛇身。……然则夏后氏祖禹而姒姓,当演自以蛇为图腾之神话。”禹既为一个“前史”的圣王,亦多有古圣王的神异特征,如女娲、伏羲、共工,相柳,后土等,顾、丁二人谓禹有蛇身形象之说,又何足怪哉,未必如批评者所指那般荒唐无稽。在各大文明中,无论在欧洲、亚洲、美洲还是太平洋群岛,(第一次)创世神话的主角多有蛇的形象,这已是宗教史和神话学者熟悉的一般事实。这也是何以在战国时期,当庖牺氏等被赋予初始圣王身份时,几乎无一例外地有“蛇身人面”之相:“庖牺氏、女娲氏、神农氏、夏后氏(即禹),蛇身人面,牛首虎鼻,此有非人之状,而有大圣之德。”(《列子·黄帝》)
最后一个却绝非最不重要的方面,需加以单独的说明。在雅典神话中,厄里克托尼俄斯,这个大地所生的婴孩,是真正的开国君主。而早在1936年,陈梦家先生已经指出,在东亚这片土地上,开国之君与“石生人”有密不可分的关联,如朝鲜《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述“始祖东明圣王朱蒙”出于石,同书又记朱蒙之母“坐石而出”。虽然禹往往被认为是夏的开国之王,称“夏禹”或“夏后禹”,但从王权传递而言,禹的帝王身份是多少有些模糊的:舜禅位于禹,故禹之“法统”实际上仍未脱离“(五)帝”的让贤次序,处在两个时代的过渡环节;惟在禹崩后,启才以父子模式继承“王”位(“家天下”),称“夏启”或“夏后启”,他的名字“启”(或“开”)或许表明,他是那个真正完成从“(五)帝”时代转向“(三)王”时代的人。正如在雅典,尽管有时候人们也说刻克洛普斯是第一个雅典国王,但由于他不是完全的人类,故一般认为厄里克托尼俄斯才是真正的雅典城邦立国者。
若想证实这个神话与雅典版本之间存在渊源关系,需要做大量工作,尚待来日之有心者。即便它有异域的源头,也毫不妨碍它是一个本土故事,已经与前述历史传统实现了足够的融合。前面所作的简略比较表明,两种神话的交流已经开始于更前的时代,两种形象的相似特征即由此发生,流传有年,但完整故事的传入应在汉末稍后,而凭借此前形象的相似性特征,很快形成了目前所见的存在形态。但依然留下了些许较明显的外来痕迹,如“化熊”本是古老的传统主题,本来不该出现涂山氏见而“惭”的问题,而又必须寻找一种“去”的理由,于是留下了涂山氏先见禹变形而走、最后自己又复变形的悖论。不过,目前仍然尚乏更多具体文献及实物追索,不妨暂且将它们视为两种文明所面对的共同基本问题的相似叙事。
怎样解释这样一个生育神话?前面数节铺垫的文献梳理及思想史事实,足以说明这个故事的各种组成要素。试依次分述之。
首先,涂山氏先化石,然后启生。上文已经表明,“石生人”是以“土生人”作为宇宙论前提和根基的。若论地生万物,据前引女娲以土作人神话,是无论庶人、还是史学家及经学家共有的普遍观念。土地为妇人,妇人亦是土地,以武帝时之“后土”为典型。武帝既祠后土于汾阴,又令司马相如等作《郊祀歌》十九章,首章《练时日》云:“后土富媪,昭明三光。”(《汉书·礼乐志》)颜师古注引张晏《汉书注》曰:“媪,老母称也;坤为母,故称媪。海内安定,富媪之功耳。”据南宋吴仁杰考订,“富媪”当作“富煴”,“以烟煴为义”,袭用贾谊《新书》卷六《礼》“地富煴”之辞(《两汉刊误补遗》卷四“富媪”条)。在典故出处及原文取义方面,吴说是也。然不能仅据古典而断今典之义,因《郊祀歌》第七章《惟泰元》又称:“惟泰元尊,媪神蕃釐。”若训“媪神”为“煴神”,则似于义难通。颜师古注云:“蕃,多也;釐,福也。”蕃,即繁衍,乃古今通义,自不待言。张晏注容或有失,然《郊祀歌》二章与张晏之思想自有当日政治、社会的来源,后土为“媪神”“老母”,依“坤母”之说,恰恰反映了两汉、尤其是后汉末流行的观念形貌,正可与《风俗通》所记女娲以土作人神话的宇宙论观念相为印证耳。
至于土、山、石之关联,汉人借助五行阴阳理论实现相互之转化。《春秋说题辞》所载较为充分。先言土与山。“地之为言婉也,承天行其义也,居下以山为位,道之经也。山陵之大,非地不制,含功以牧生,故其立字,土力于一者为地。”是说山定地之位,而地因有牧生之力而制约山陵。次言地与石,《说题辞》云:“地有载石。”前引杨泉《物理论》更进一步:“土精为石。”再次,言山与石。《说题辞》曰:“《周易》艮为山,为小石,阴中之阳,阳中之阴,阴精辅阳,故山含石,石之为言讬也。讬,立法也。”石、讬皆在铎部,以音训借取“讬”义,即托,“寄也”(《说文》),谓石寄身于山,可前通《晏子春秋》“灵山固以石为身”之说(《内篇·谏上》)。惟“立法”二字不知具体所指,或出于汉人《春秋》“圣人立法”的政治理念。尚有一条材料值得关注,纬书《龙鱼河图》称:“中岳嵩高山将军,姓石名玄。”玄者,“幽远也。黑而有赤色者为玄,象幽而入覆之也。”(《说文》)“石玄”之名,或关乎禹“生于石”,又有“玄”之特征(治水、玄珪)。
前已言及,汉末时人多因嵩岳处天下之中,以嵩岳吐精生人而比拟人物,于此处所引土、石、山之关联中,可寻得一种宇宙论根基,而涂山氏至嵩高山下化为石,亦因此有政治宗教史的依据。不过,此种依据只能就大概形态而言,难以一一对照于所引诸条,否则极易失于穿凿。要言之,涂山氏至嵩高山下化为石,袭取禹—启神话的两种古老主题:一为禹母感于石生子;一为禹母“山行”感生子。又因后汉经营河洛而都于洛阳、许都,“中土”“中天下”的政治地理观念得以复兴,故《启母石》在两种古老主题的基础上,承接汉末以嵩岳吐精生人的新近传统,而最终落实于嵩山。土、石、山、岳终于在这个情节中连为一体。
在这一方面,尚有一点值得引起特别注意。前引汉代郊祀制度已说明,五色帝中之“黄帝”,作为土德之神,在“未”受祀,而中岳崇高山也在“未”,综合言之,“中兆在未。”(《后汉书·祭祀志上》)“未”即西南之方位。而涂山氏从轘辕山走至嵩山脚下,大致遵从由北至南的方向。无独有偶,尧帝出生神话也遵循这种走向:汉代以庆都在中山国(《汉书·地理志》“望都”条张晏注),《春秋合诚图》所述神话,亦说庆都是尧母生地,“有血流润大石之中,生庆都”,而尧母生子,则在“三河之首”。三河,即河内、河东、河南三郡,“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史记·货殖列传》)故自庆都至三河之首,亦是从北向南而至于天下之中。尧、禹二母皆从北向南,或与汉代郊祀制度中土德之帝在西南之“未”位有关,惟因受客观地理因素的限制,而不可能完全对应于西南方位。
其次,涂山氏生子之情节,不止有这种宇宙论和政治宗教史的基础,又与实际的生子仪式作为背景。在《礼记》所载仪式,“人始生在地”(《礼记·丧大记》郑注),即妇人是在地上、坐于草蓐生产,故临产又称“坐草”,婴儿出生称“落草”。东晋陈延之记载了这种生产方式:“夫死生皆有三日也,古时妇人产,下地坐草,法如就死也。”(《小品方》卷七“治产后诸方”)事实上,这种坐地产子习俗,在半个世纪前仍可见于华北偏僻乡村地区。生子之后,有一道与地有关的仪式,《诗经·斯干》曰:“乃生男子,载寝之床;乃生女子,载寝之地。”班昭《女诫》认为是“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其说同陈延之。这种寝地之三日,后世当演变为“洗三”之日期。
然而,“石破”是生子,也是死亡。生有三日置地之礼,死亦有三日置地之礼,即后世所谓“停灵”。涂山氏之死,已先述于“化为石”情节,化即死也。此种生同于死之观念,“法如就死”(前引《小品方》),亦见于与地相关的死亡仪式。人将绝气,“废床”。郑玄注曰:“废,去也。”“始死,迁尸于床”,将死者从床抬下而置于地,“人始生在地,去床,庶其生气反。”即孔颖达《正义》云:“尸初在地,冀生气复。”然后,在“复”(招魂)的环节,“复,……以衣,皆升自东荣,中屋履危,北面三号。捲衣投于前,司命受之,降自西北荣。”《正义》曰:“‘皆升自东荣’者,此复者初上屋时也。荣,屋翼也。……复者,升东翼而上也。”所谓“东翼”,是“东屋”相对于“中屋”的空间位置,而仪式的行为开端,即“升”,实际是从整个房屋的东南开始的。东南之于西北,即是生之于死。招魂之后,死者既已不能复生(“骨肉归复于土,命也”),则将死者重新放在床上。《礼记正义》云:“至复魄后迁之在床,而当牖南首,所以死后必迁当牖南首者,以平生寝卧之处。故《士昏礼》同牢在奥(西南)。”依葛兰言之见,死后从室内北边迁到西南之“奥”,亦是回归于祖先土地,而加入家族死者团体。
故知《启母石》故事的生死观念,实有生死仪式以作背景。但我们不要忘记,故事不是仪式,它有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化为石”“石破”,是相当委婉的说法。究其实质,它与《天问》“勤子屠母”并无不同。面对这样一则情节简约、文字俭省的故事,又因时代的遥远隔膜,今人往往难以获得现场般的身同感受。我们需要借助一个中间人。这里正好有一个。
苏辙在熙宁五年归自洛阳,道出嵩、少之间,留诗《登嵩山十首》,最后一首题为《启母石》:“神夫化黄熊,神母化白石。婴儿剖还父,涕泣何暇!尔来三千岁,往事谁复识。惟有少姨存,相望居二室。”启母生子故事在后世之演变,并非此处关注的范围,然而本诗实有沟通古今之妙用。北宋虽去汉已远,苏辙生长于眉山,于史籍所载,并蜀地所传,自然不会陌生,忽在异乡睹见启母石,而发此慨叹,自有可供反观处。“涕泣何暇”,,即恤,既有“忧”义(《说文》),又有怜悯(“恤矜”,《潜夫论·遏利》)、抚养之义(“恤幼”,《孔子家语·弟子行》)。“剖还”二字,述子生母死之惨痛,是母之“涕泣”,还是子之“涕泣”?母不得有慈,子不得怜爱矣。察此二句,实是直通《天问》:“何勤子屠母,而死分竟地?”自屈子发悲天悯人之问,母子之伦的问题始终萦绕于禹—启神话而不能去。“慈母弱子”(《韩非子·解老》)之生、之亲,本是天性自然,“人情非不爱其子”(《管子·小称》),“妇人异甚”(《战国策·赵策》)。禹母既生子,而身遭“裂剥”(王逸注),宜乎有屈子之呼号也。
“勤子屠母”既流行于世,对经学家不能不有所触动。刘向撰《列女传》,以“母仪”开篇,先列“有虞二妃”“弃母姜嫄”“契母简狄”,其次至禹,却不列禹母有莘而举“启母涂山”。刘向既治今文经学,主无父感生之说,又辑《楚辞》、著《天问解》、献淮南《秘书》,自是谙熟禹、启故事。今举涂山而略有莘(或修己),是因《天问》所载不合于“王教由内及外,自近者始”之旨(《汉书·刘向传》),详推其意,或有感于坼背、屠母有碍母子之伦,而另择涂山氏列入“母仪”,于下代母慈子孝的教化之中,弥补上代子生母死的缺憾。故涂山氏在《列女传》,俨然是“后妃之德”的典范形象,因对启的“教诲”之功,终于成就禹—启父子大伦,“卒继其父”:
启母者,涂山氏长女也。夏禹娶以为妃。既生启,辛壬癸甲,启呱呱泣,禹去而治水,惟荒度土功,三过其家,不入其门。涂山独明教训,而致其化焉。及启长,化其德而从其教,卒致令名。禹为天子,而启为嗣,持禹之功而不殒。君子谓涂山强于教诲。诗云:“釐尔女士,从以孙子。”此之谓也。颂曰:启母涂山,维配帝禹,辛壬癸甲,禹往敷土,启呱呱泣,母独论序,教训以善,卒继其父。
《天问》就有莘氏与禹设问,而至《启母石》故事,则转移于涂山氏与启。尽管如此,禹坼母背已成一种不可消除的既成事实。此种人伦悲剧,虽因“哀而不伤”的诗学理念而有所压抑,不如希腊精神那般张扬,仍得为一种社会思想的潜流,或释放于儒学中心之外,或迸发于汉后动荡之时,或显示于民俗神话之中。“屠母”之“屠”,又见于《九章·惜往日》,“吕望屠于朝歌兮”,姜亮夫取《说文》义,谓“刳剥六畜”。“屠”“坼”“剖”“刳”“裂剥”,因非活态口语而造成用字俭省,往往难以直抵今人心内,然而借助后世所传,仍可一窥刳生之惨烈,如张邦伸《锦里新编》所载:“刳儿坪,在石泉县南石纽山下。……坪下近江处,白石累累,俱有血点浸入,刮之不去。相传鲧纳有莘氏,胸臆坼而生禹,石上皆其血溅之迹。”张邦伸于乾隆初生于汉州(今广汉),当是居乡时所采异闻,时间既晚,自然不可直接与汉代文献相提并论。然而张邦伸转述的血腥场景,及苏辙“剖还”之辞,实可助今人通情于古人。
最后两句,“惟有少姨存,相望居二室”,是取唐时俗说故事。汉时少室庙不知从何时在民间转为少姨庙,由官方祭祀而变为地方传统,唐初已是妇人之像,名“阿姨神”,再度进入官方祀典,封金阙夫人(《旧唐书·礼仪志》)。杨炯撰有《少室山少姨庙碑》:“少姨庙者,则《汉书·地理志》嵩高少室之庙也。其神为妇人像者,则故老相传,云启母涂山之妹也。”启母在太室山麓,少姨在少室山麓,遥遥相望。察二句取典,或有意无意摹仿《吕氏春秋》故事而反用之:“禹行动,见涂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涂山氏之女乃令其妾候禹于涂山之阳。女乃作歌。歌曰:候人兮猗!”(《音初》)同样是三人,但只是暂时的分离,最终则有夫妇伦常的完满结果:“夏之兴也以涂山。……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史记·外戚世家》)而在本诗,无论母子,还是夫妇,却是永恒的隔绝,惟有一个姊妹的世界,被遗留在两山间的荒原上。这绝不只是一个诗人的散漫想象,实则正是启母石故事的结局。当禹命涂山“归我子”,就已经在夫妇中间、母子中间划下了一条界线,而当石破启生,禹携子归去,两种人伦的隔绝也完成了:一个回归了社会,一个留在了自然。
“归我子!”这样一句祈使语,很难说是在表达父子间的情感,更多的是确立一种归属的权利。这让我们想起葛兰言的精辟见解:这是一项家族律法的确立。反倒在《尚书·益稷》,我们更能感到父子之爱。稚子的啼哭,“呱呱而泣”,四字至简,依然可以激发一种动人的同情之感。“予弗子”,予,一种典型的主格;子,可训为“子其子”(《孟子·滕文公上》),即“抚育儿子”,亦可训为“爱”,“子,犹爱也”(《金縢》郑注),二义实可兼有之。而在《启母石》故事则不然:“归我子”,主语,也就是涂山氏,是实有的,却是一个隐去的实有;而“我”和“子”,则是一种显在而强烈的归属宣示。
这是语言创造的结果。在世界诸文明的神话中,此类例证不胜枚举:在巴比伦,诸神欲与天母彻墨大战,推举马独克为众神之王,不过必得先行考验,马独克于是当众以语言毁灭一个偶像,又命它重现如初。正如弗洛姆所说:“由于他们无法用子宫生产,他们必须想别的办法:他们可以用嘴,用语言,用思想来创造。”“归我子!”在禹的口头命令下,涂山氏生出了一个儿子。从这一刻始,确立了父与子的名分。
这是“名”的创造,是一个“必也正名”的问题。当然,我们知道,神话不是经学,也不是现实,但禹—启这样一种神话,既卷入了两者,也游离于其间。在此可举儒家之“正名”论,以作比较而见其关联与异同。在礼法的仪式层面,“正名”始于父为子命名之礼:
三月之末,……是日也,妻以子见于父,……夫入门,升自阼阶。立于阼,西乡。妻抱子出自房,当楣立,东面。姆先相曰:“母某敢用时日祗见孺子。”夫对曰:“钦有帅。”父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妻对曰:“记有成。”遂左还,授师子。师辩告诸妇、诸母名,妻遂适寝。夫告宰名,宰辩告诸男名,书曰“某年某月某日某生”而藏之。(《礼记·内则》)
父为子取名,然后分别通过师、宰将子之名告诸妇、诸母和诸男。诸妇,“大功以上卑者之妻”;诸母,父之“众妾”;诸男,“谓子若诸昆弟之子也”;而“大功以上尊属不在场,则使人就其寝告之”。命名之礼,首先确立父子名分,然后确立子与“大功”亲属之名分。此礼之行,凡曰夫,必曰妻;凡曰父,必曰子;凡曰母,必曰子,夫妻、父子、母子具备。故正名之礼,是在夫妻、父子、母子三种亲属范畴的联结中完成的。
启母石故事透出的声音,却与这种原则、精神极不和谐。禹、启的父子之“名”确实得“正”了,符合孔子由父子开始论“正名”,因它本就起于卫国蒯聩的“世子”之名分。可是,不仅“夫妇之际”这种“人道之大伦”因涂山氏之“去”而陷入危机,连涂山与启的母子之“名”也出现了后续的问题,启在出生后立刻成了一个失恃的婴儿。不过,这不等于否认夫妇和母子,更不像雅典人那样否认女人的生育角色,更不用说不像雅典人那样坚持单性生殖了。奥瑞斯特斯为复父仇而弑母,最终被判无罪,在我们的思想和法律传统中,这是不可思议的。尽管王充确实淡化了母子之自然,但他同样淡化了父子之自然,并且他的思想从未成为真正的主流。从生殖的角度看,涂山氏作为母亲的身份实际上反而得到了强化,因为她必须走至天下之中的嵩岳脚下生子。当希腊人排斥女人是大地所生,当雅典娜不肯承当母亲的角色,当阿波罗否认母与子是亲人关系时,涂山氏却不仅是一个儿子的生身之母(“石”),也是与大地之母(“土”)合一的,更与作为政治—宗教象征的嵩岳(“山”)联在一起,从而赋予了她的儿子以人类之子、大地之子和山岳之子的多重身份。这个在嵩高山下化石生子的结局,完全符合上文呈现的政治宇宙观体系。她不仅是在大地的中心,更是在有夏的立国之地“崇高”生子,因为鲧封“崇伯”,“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国语·周语》)而阳城之都、崇高之山又本是一体(韦昭注)。武帝登嵩高后,下诏改名为“崇高”,实质上是将禹—启父子的立国根基再度上溯至鲧作崇伯的传说源头。涂山氏带着尚在腹中的婴儿,从北向南,将他从父亲正在“平水土”的轘辕山,送回了这对父子的祖先圣地崇高山——就像人死后从屋内北边迁到祖先所居的西南之“奥”——然后才为她的丈夫禹生下了这个儿子。这段行程既是一个方死方生的正名礼,也是一部倒叙的王朝史:在这个夏人的圣地中心,由启之生而建立禹与启之“父子”,再由禹而溯至鲧—禹之“父子”。
但也正因如此,它才称得上是一出真正的悲剧,看起来每个人都陷在了他们无法掌控的境地之中。在“见熊而走”前,涂山氏不仅履行着妻子的义务,即使在生子的环节,也履行了妻子和母亲的责任,然而,她最终付出了她自己的死亡、母子及夫妇分离的代价。这当然不是禹想要的,他不过是在“跳石”时不小心抛出一块石头掉落在鼓上,这是一个偶然的失误。但正是这块抛落的石头,让他的妻子化作了另一块静立的石头。不止于此,与《尚书》《夏本纪》《列女传》诸书塑造的传统形象相比,禹,看起来也全然是另外一个时代的人。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形象的变化确与它可能的域外源头有关。毕竟,在神话这种顽固的体裁中,总有一些东西是不肯屈从于现实的。但即使如此,也不能完全说明这种形象的变化。在一个典范圣王的故事中,何以出现了如此严重的冲突?在其背后,必有时代政治与思想的变化趋势使然。
今可先取经学家“天伦”“人伦”之说,以作分析。“天伦”之说,首见《谷梁传·隐公元年》:“兄弟,天伦也。”范宁注云:“兄先弟后,天之伦次。”待《孔子家语》既出,王肃乃以“天伦”解“父子之情,君臣之义”。最终有唐人徐彦疏所作分别:“父子天伦,无相去之义,子若大为恶逆,人伦之所不容,乃可窜之深宫,阍人固守。”(《公羊传·定公十四年》疏)故“天伦”,即是由父子及其衍生出的关系,即父子、母子与兄弟,而夫妇是“人伦”中之最重者,在其外则是如师、友之类。如钱钟书先生即以天伦、人伦之分别,解说《邶风·谷风》“宴尔新婚,如兄如弟”:兄弟为天伦,而夫妇为人伦,故以兄弟喻夫妇,是“结发而如连枝,人合而如天亲也”。
在故事的开篇,颜师古写道:“启,夏禹子也。其母涂山氏女也。”首先出现的是父子关系,然后是母子关系。人物之行动则始自夫妇各自的事务:禹在外治洪水,涂山氏在家准备食物(“饷”)。反转发端于禹的失误,石“误中鼓”。不过,更大的过错被归于涂山氏,“见禹方作熊,惭而去”,她的逃离破坏了夫妇关系。涂山氏为何逃离?以宗教神话学家的眼光观之,“惭而去”是一次预定的举动,也预定了受罚的结局。“惭”和“去”起因于“禹谓涂山氏”。谓,本义为“报”(《说文》),用法亦有似于“报”。这是一个祈使语句,“谓”即“令”,这道诫令就是“闻鼓声乃来”。尽管失误出自她的丈夫,她仍然违反了禁令,也必受惩罚而化为石,犹如伊尹之母违反神命(“毋顾!”)、回望大水而身化空桑(《吕氏春秋·本味》),罗得之妻违反天使命令(“你不可回头看!”)、回望大火而变作盐柱(《创世记》第19章)。
这种解释基于文本的深层结构,它制约着文本中的人物、行动和语义。然而,它却不能主宰这个故事的时代含义,不能主宰它带给听者或读者的感受,就像不能阻止苏辙目睹启母石,忆起这个故事时的感叹。那么,这里的“惭”,当作何解?涂山氏究竟是因误听鼓声而自感惭愧,还是因看到丈夫是一头熊而感到羞耻?若将“惭”换作“羞”或“耻”,读者会立刻明白,涂山氏看到丈夫是兽类而深感耻辱。但颜师古没有这样做。那么,是否第一种可能性更大?这符合在故事开头描述的夫妻之情。但也未必然。如果确定涂山氏完全是出于自责,“愧”字显然比“惭”更适合描述内疚之感。我们不必替颜师古做出选择,这两种含义的可能性确实同时存在于汉末以至于他的时代:一方面,汉末以降,神异、志怪承接求仙、谶纬余风大兴于世,然而亦是一个人性觉醒张扬的时代,由笔记小说中所见异类婚,大多以主角深感耻辱,设法逃跑作为结局。故无怪乎高本汉认为这个故事合于六朝作者的风格。另一方面,若说涂山氏是自感违背了其夫诫命、感到惭愧才离去的,这不仅符合颜师古在开篇呈现的夫妇之道,也符合刘向着力塑造的那个恪守妇道的贤妃形象。而颜师古选用了“惭”字,极好地保存了它的含混意义,没有让两种可能性彼此排斥,而我们也可以像苏辙那样保留不止一种合理的阅读想象。
无论如何,涂山氏逃离了,“化为石”,这种非人类的生命形式表明,已经不可能回归于原初的家庭状态。这是遭到毁坏的第一种关系,是最为脆弱的。不过,尚未彻底断绝,涂山氏处在亦生亦死之间,禹依然可以命令她。待到石破生启,父子和母子两种关系立刻被创造出来,而创造的同时也意味着隔绝和毁灭,夏启之生,也是涂山之死。父子与母子俱是天伦的范畴,因母子由父子衍生,附属于父子之伦。惟其如此,母子之伦必定弱于父子之伦,如结局表明的,它被牺牲给了父子之伦,这是遭到毁坏的第二种关系。唯一牢不可破的,是颜师古在下笔讲述时列出的第一种关系:父子。这是天伦的起点与顶点,也是这个故事的结局,它回到了开篇。
回到开篇提出的问题,汉以前的思想家们面临着鲧(父)为“凶恶”而禹(子)为圣王的实际困境,而《启母石》故事看起来是在提供一个后续的解决方案,尽管更有可能是一种不那么有针对性的无意识反应:将鲧—禹这对父子的人伦问题转移至下一代,强化禹—启父子的伦理关联,而加以代际的修复。当然,由于鲧的形象和结局是一个既成事实,鲧—禹父子的伦理缺憾也是无法弥补的,因此,这种代际修复实际指向了一般意义上的父子之伦。从三对关系看,两种文本正好形成了一种悖反:在禹的出生神话中,也许与今文学家强调“无父感生”的观念有关,我们几乎看不到鲧的影子,无论夫妻还是父子,都是一笔带过;只有一对母子,修己山行感生,或坼背生子。而在《启母石》故事,夫妻、父子与母子彼此紧密地纠缠着,但着力强调并且最终剩下的,是父子作为“天伦”的一端。在两汉以及此后的时代里,禹、涂山与启,没有哪一个表现出如鲧那样的“凶恶”本性和行为:禹尽力乎沟洫,是一个典范的圣王;涂山氏恪尽妇道,勤勉家事;启是一个刚刚落地的赤子,一个将来时代的开创者。但也是在这个每个人皆为“善”的家中,最终却造成了更为严重的后果:不仅夫妇之人伦被彻底牺牲给了父子之天伦,母子分离的后果表明,连天伦本身也被撕裂了。若说鲧—禹父子之天伦出现了问题,那么,禹—启父子之天伦在被成功地强化之时,最终又被扭曲了,未尝不可以说是一种失败。
三种伦常之分别,固可由“天伦”“人伦”范畴得到说明,却终究不能解释这种悲剧结局之所由起。既不可全得之于经,或可部分得之于史。颜师古的注引,将它作为孝武封禅泰山行程中的一段插曲。颜师古不仅仅将它视作一个家庭的伦理故事,更是当作一个圣王的政治神话写下的。这是两个帝王的相遇,一个是夏禹,一个是汉武。颜师古注解武帝改“嵩高”名为“崇高”之举,其注文曰:“谓之崇者,示尊崇之。”颜师古当然熟知诸如“崇伯”“崇山”这些历史—神话的史料(见前引),但皆未引用,而是落在了武帝改名的政治与祭祀动机,将“尊崇”嵩高视为武帝东巡封禅的一段插曲。由此,颜师古用注文这种写作方式,将一个圣王的家庭史插入了汉代的政治史。
反过来说,两汉及以后时代的思想史和政治史也进入了这个家庭史神话。从思想史角度言之,当董仲舒、班固以“天道”为名,将“君臣”伦理凌驾于所有人伦和天伦之上,这种原本处于“家”以外的外在因素马上通过“父子”之伦而转变为整个家庭伦理的内在因素,君臣与父子的分野不复存在,而门内与门外的边界最终也消失了。在《启母石》故事中,在禹成为一个丈夫和一个父亲之前,他首先是一个开启三代的圣王:颜师古在开篇就采取了一种 “正名”的叙事方式,称之为“夏禹”,而不是“禹”。一旦这种政治伦理逻辑强行介入并主宰着作为天伦的“父子(及母子)”和作为人伦的“夫妇”,也就成为了这部微观家庭史和现实政治史的关联机制。这也是我们可以从故事的叙述中看到的,这个神话中的人物关系、结构和终局,与汉代及此后时代的某些政治人物和事件之间,呈现出了某种惊人的相似性。
《启母石》的类似结局,在汉代已见先例,可举著名的“尧母门”事件。武帝欲立少子刘弗陵,又惧“主少母壮”,“为防外戚之祸于未然”,于是先行处死其母钩弋夫人。值得注意的是,《史记·外戚世家》所载并无“尧母门”之说,至《汉书·外戚传》才以钩弋夫人比于尧母,而以昭帝比于帝尧:“闻昔尧十四月而生,今钩弋亦然。”如此则“尧母门”或出于后汉初之编造。以“尧母门”和眭孟之事为表征,帝尧神话及其持续回归始终是理解两汉政局的一个核心问题。处死太子之母在两汉史上仅此一例,而至北魏拓跋政权方形成“子贵母死”制度,是否取尧母门事件以为“汉典”,已被史学家否定,盖因北魏之初,“尚未达到可以随意运用汉典创业垂统的文明程度”。当然,如果将《启母石》故事与诸如此类的事件两相对照,无疑是吃力不讨好。毕竟,对于神话这种题材,无论是哪个时代、何种意义上的史事,至多是隐约其辞而已。
与神话发生关系的,更多的是关于这些事件的历史书写。而即便与实际的事件或制度之间确有关联,也必有一个或多个中间的过渡环节,它必须经过颜师古这等伟大学者的转化之手。若《启母石》故事确实在汉末、六朝间形成或传入,倘受“尧母门”或“子贵母死”的历史书写之影响,虽不能否定此种可能性,也至多在可有可无之间,故聊备一说可也。但历史一定会与神话发生亦远亦近的牵连,在“尧母门”一事中较近,在“启母石”故事中则较远。即便不是这些事件,也会有其他的人物和事件进入。在它进入经史学家的视野而付诸笔端之时,谁又能说得清,有哪些人、哪些事的影子,或明或暗地在他们心中一掠而过?如果我们读懂了这个故事里的某些东西,古人就更有能力读懂它,更能体会它欲说还休的那些纠葛,不管是伦理的,还是情感的,他们比我们离它更近。历史书写与神话叙事的相互窜入,在神话史上屡见不鲜,那种可以从彼此身上隐约嗅到的熟悉气息,足让神话始终牵连在现实之中。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舒建军 张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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