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巴斯·范巴维尔,博士,荷兰乌特勒支大学历史与艺术史系经济和社会史教授。
关键词:市场经济;开放社会;历史考察
内容提要:市场经济与开放社会相辅相成的观点,似乎为显而易见的现代西方兴起所证实。本文通过对市场经济长时段发展的经验重构来反驳这一观点。在所有的历史先例中,开放社会总是率先发展,其后才有市场经济的兴起。后者的运行,逐步侵蚀社会和政治的开放性,然后使其自身走向衰败。这一由积极互动转向消极互动的内在进程,在现代社会也可能存在。文章否认经济和社会组织的线性发展,并且认为关于经济与社会组织的两种观点(认为市场经济与开放社会是不可分割的,或者认为它们是不相容的)都不正确。市场经济与开放社会的关系是动态的,二者相互作用、相互改变,处在一种所有市场经济体系都惊人相似的进程当中,最好将其描述为一种周期。
作者:巴斯·范巴维尔(Bas van Bavel),博士,荷兰乌特勒支大学历史与艺术史系经济和社会史教授。Email: b.j.p.vanbavel@uu.nl
曹君豪译
责任编辑:梁光严 张南茜
绪 论
关于市场经济与开放社会的关系,存在不同的观点。一些学者认为二者从根本上互不相容;有些学者则认为二者携手并进,甚或相互促进,密不可分。只有在少数社会以市场为主导机制,这一机制包含交换、分配产品和生产要素,即土地、劳动力和资本。这些社会,被称为“市场经济”或“资本主义经济”。如果根据这里提出的严格定义,那么它们在历史上是相当少见的,主要建立于现当代,以美国、英国以及其他一些西欧国家和几个西方派生的国家为主要代表。开放社会,在此指具有高度社会开放性(物质平等、机会平等、任人唯贤)和政治开放性(政治平等、广泛参与决策、法律公正)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在历史上也是少有的,因为社会存在物质和政治上的高度不平等是一般规律(North et al. 2009)。同样,上述国家是这一规律最早被很大程度上打破的地区,它们可以称为开放社会。市场经济和开放社会在这些地区的重合,似乎证实了二者密不可分的观点。
各种相关论著都阐述了一个潜在假设,即自由市场中的经济自由与政治、法律自由将会或应当相互促进。例如,弗里德里希·哈耶克在其影响广泛的《通往奴役之路》(Hayek 1944)一书中认为,国家计划与政府强制以及相应的自由市场遭到削弱,是与暴政和人身自由缺失并行的(关于哈耶克直到当今的影响,参见Komlos 2016)。米尔顿·弗里德曼指出,“政治自由显然与自由市场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相伴随”,尽管不是充分条件,但“资本主义是政治自由的必要条件”(Friedman 1962, pp.9-10, 13-15)。弗里德曼认为,市场作为一种自然的、自我调节的现象,能够作出非强制的协作,它提供经济自由,允许广泛的多样性,防止权力集中。尽管二战结束不久,哈耶克和弗里德曼可能尚处于经济思想的边缘,但他们的影响力从芝加哥大学等研究中心扩散开来(Horn and Mirowski 2009),这与冷战时期西方国家强调的政治自由与经济自由之间的联系是一致的。
特别是在20世纪70年代,这些思想被社会各界广泛接受。其中当然包括自由市场的追随者和新自由主义思想家和政治家,但也包括他们之外的许多人。那些置身于政治中心的人们,很容易接受市场与自由和繁荣相伴随的观点。其中一些人认为市场会直接产生社会福利,而另一些人则认为社会政策应当发挥辅助作用,以便将经济增长转化为社会福利。后一种观点与社会市场经济的观念有关,后者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德国萌芽:通过社会保障措施,开放、民主的政体能够将自由市场经济的经济收益转化为社会福利(有关社会市场经济概念的起源,参见Goldschmidt and Wohlgemut 2008)。甚至政治上的左翼也越来越容纳这种观点。左翼政治的注意力从经济结构向种族、性别和社会文化解放议题转变,以及人们普遍日益强调文化和经济上的个人主义,还有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东欧共产主义国家的剧变,所有这些都促进了这一观点的传播。因此,尽管表述不一,尤其是在社会政策层面,但市场经济与开放社会相互兼容甚至密不可分的观念被人们广泛接受。甚至不止于此,这一观念已经渗透到新闻记者、政策制定者以及公众的思想和话语当中。
近几十年来,市场经常被视为抽象的游戏领域。而最新的研究通过市场的概念化使制度和社会关系回到中心舞台。在经济社会学领域,马克·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 2001)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的假设相反,强调不存在真正的“自由”市场、抽象的市场,以及由理性、原子化的行动者完美掌握信息来运作的市场。任何市场都是嵌入在社会当中的,其中社会关系、规则和权力差别总是在发挥作用(另见Fligstein and Dauter 2007)。继而,在经济学中出现了制度主义思想的复兴,这最明显地表现为新制度经济学——特别是道格拉斯·诺斯的著作——的影响不断增大。由此出现的研究强调市场是一种正式制度(如产权、合同规则)和非正式制度(如规范、习俗)的网络,也就是说,它们是一套复杂、多样的交易规则,而非一个统一、近乎抽象的、供需直接对接的领域(North 1990; Williamson 2000)。因此,与弗里德曼的抽象市场理论相比,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并不存在一种单一、普遍的市场,而是存在许多不同类型的市场,每一种市场都因其制度构成而各具特点,有着积极或消极的效应。
这些研究方法为人们在市场的组织和运作与社会集团的利益及相关权力差别之间建立联系提供了多种可能。由此可以解释以下现象:很多社会到头来出现的是明显低效的制度,如特权与垄断,因为拥有权力的群体或个人会建立并维护支持其利益的制度安排,必要时会牺牲全体福祉。这种解释导致人们强调制度的路径依赖,并且常常与制度发展中的“社会冲突观点” 相结合,得出“制度是各种社会集团对抗的结果”的观念。这两种观点都表明,既有制度并非自然而然就是对整个社会最有效率的制度,也不易适应经济、技术或生态环境的改变,而是最适应当权者的利益。
这些新制度主义方法再次激发了学界对经济组织与政治—社会组织之间相互作用的兴趣。因此近年的论著大部分再次强调市场经济与开放社会之间的联系,甚至是密不可分的联系。尤其是在一些产生很大影响的论著中,二者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得到了肯定,这些论著运用历史佐证其观点。对长时段历史发展的重构,最适合呈现甚至证明开放市场经济与开放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在这些宏大历史叙述中脱颖而出的,是达龙·阿西莫格鲁和詹姆斯·罗宾逊(Acemoglu and Robinson 2012, pp.76-77)、道格拉斯·诺斯、约翰·瓦利斯和巴里·温加斯特(North, Wallis and Weingast 2009, pp.129-133)的著作。后者强烈主张,繁荣的市场经济在多方面促进和维持“开放获取社会”(open access societies)的稳定。竞争性市场是长期经济繁荣的条件,并由此促进社会组织的稳定,后者反过来为开放市场提供条件。而且,由于开放性市场的价格机制会“发出失调信号”,因此迫使政府采取负责任的行动,促进了多元化和公民社会。同样,开放性市场的国际竞争也阻止政府诉诸寻租政策,促使政府信守承诺,保障财产权利(North, Wallis and Weingast 2009, pp.129-132; 关于有一种观点,参见North and Weingast 1989)。据认为,历史证明了市场经济与开放社会的不可分割性,这也是弗朗西斯·福山在其著作中表达的观点,这些观点也与那些将历史视为人类社会走向自由民主和技术驱动资本主义的演进过程的人一致(Fukuyama 1992, pp.xii, 60-68)。
自从这些宏大叙事发表以来,实证性的历史研究已经提出了大量关于前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信息和新见解。本文依据诺斯、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等人提出的制度主义方法,并利用新近出现的历史见解,对市场经济与开放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以及这些著作当中的目的论意味进行审视。为此,首先要了解上述学者认为的这种良性互动出现的年代。诺斯、瓦利斯和温加斯特(North, Wallis and Weingast 2009, pp.27, 71-72, 83-106)认为,迟至19世纪,这些开放获取社会及与之伴随的开放市场和开放政治才兴起;英国和美国率先决定性地步入这种社会,但这一转变萌发于16—18世纪。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Acemoglu and Robinson 2012, pp.102-103)同样认为,1688年英国的光荣革命迈出了通往有保障财产权、包容性政治制度、国王专断权力受限和市场经济的第一步,也是决定性的一步。另一些学者,尤其是那些研究低地国家历史的学者,则认为这些发展的启动时间更早。扬·德弗里斯和阿德·范德伍德(de Vries and van der Woude 1997, pp.159-165)断言,早在16世纪,地处尼德兰(the Netherlands)西部的荷兰(Holland)已经拥有高度发展的市场经济,市场非常自由、高效。他们暗示没有真正的封建历史,贵族的弱势地位是荷兰市场快速发展的主要内在因素。另一些学者将该地区在中世纪晚期活跃的土地买卖、租佃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兴起,与庄园制及其他形式的超经济强制手段的衰落联系起来,并论证二者形成了正反馈回路(van Bavel 2008; van Bavel 2007; van Zanden 2009, pp.294-299)。尽管对于孰因孰果并无一致观点,一些学者(哈耶克、弗里德曼)认为市场是起因,另一些学者(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则认为政治自由是起因,但所有研究似乎都表明,市场的发展、法律自由的增大(和超经济强制的消除)以及政治公平的发展彼此相互促进,始于中世纪晚期的西北欧地区。
其中一些学者提醒我们这并不是必然的发展。但他们还是勾勒出一个进步或现代化的进程,在这个进程中,开放的政体和开放的市场共同发展、相互促进。该进程始于中世纪晚期的西北欧地区,在近代加速,并从该地区扩展到世界其他地区。这与线性甚至目的论思维的普遍流行有关,认为发展最终会走向某个确定的、通常被认为是积极的终极目标,受到亚当·斯密、黑格尔或马克思启发的学者,或更晚近的道格拉斯·诺斯和弗朗西斯·福山,均秉持这一思维(Fukuyama 1992, pp.xii, 60-68; 另见North, Wallis and Weingast 2009,尽管他们声称并不主张目的论)。西方思想似乎受到基督教末世论遗产的影响(L?觟with 1983, pp.211-222),并受到启蒙运动和工业革命带来的对无限进步的坚定信念以及相关技术进步的鼓舞,认为人类历史更倾向于线性发展,而非循环往复。有些人认为市场经济与开放、平等社会的结合只是一个历史阶段,市场经济在某些时候应该让位于另一套分配、协作体系,但即使是这些人,包括马克思和许多受其启发的学者,也遵循同样的线性思维(有关线性思维,参见Rigby 1999, p.106)。因此,关于市场经济和开放社会的思想大多明确或者暗含线性进步的观念。
在讲述市场经济的大思想家当中,卡尔·波拉尼占有特殊地位。其关于市场经济性质和发展的鸿篇巨制(Polanyi 2001[1944])很有影响,尤其是在历史学界之外,这部著作是对当时以同样线性思维偏好看待世界其他地区市场和市场经济的学者的一种成功矫正。不过,较少带来成果的是他的以下论断:真正的市场经济,在19世纪尤其是在19世纪下半叶的英国才出现,而且是与现代国家的兴起同时发生的。结果,或许是不经意地,而且是在他本人并不坚持历史演进单线论的情况下,波拉尼对传播市场经济兴起是近现代在英国首先开始的现代化进程一部分的观念发挥了作用。如今这仍然是一种主流观点,尽管这种观点经过了历史学家之外的人士精心斧凿,而且依据的是关于久远社会的有限知识。结果,这成了很多历史发展单线论的主要成分。
基于新近的实证研究和对市场经济长时段发展的历史分析,包括对更久远历史的研究,笔者拒绝接受这种线性观点。笔者并非否认技术层面的线性发展,事实上,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我们确实看到了技术的稳定进步。笔者否认的是经济和社会组织的线性发展。并且笔者认为,关于经济与社会组织的两种观点(认为市场经济与开放社会是不可分割的,或者认为它们是不相容的)都不正确。市场经济与开放社会的关系是动态的,二者相互作用、相互改变,处在一种所有市场经济体系都惊人相似的进程当中,最好将其描述为一种周期。本文将考察历史上的主要市场经济体系,进而分析其兴起及其发展过程中下行阶段背后的机制,解释有效制约因素的缺失。最后,考察当今的市场经济发展并作出总结。
历史上的市场经济
直到最近,得益于历史研究的进展,相比上述学者,我们对早期市场经济的了解得以更进一步。现在我们知道,历史上存在过大约十几个市场经济体,即以市场为主导的交换和分配制度的经济体,其中不仅有产出市场,而且有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等要素市场。相比历史上普遍存在的产出市场,要素市场是少见的,它是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尤其是,以宽松的方式使用“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等术语进行的研究,包含了存在要素市场但土地、劳动力和资本市场不一定占主导地位的经济。与这些研究相比,我们的定义是一个严格的定义,因此限制了市场经济的数量。随之,与分析较具混合性的经济相比,我们可以得到更多关于市场经济运作的洞见。
这些市场经济案例中,有六个拥有足够的数据资料可供详尽的分析,即:近代早期的英国、现代美国和当代西北欧、(还有或许令人惊讶的是)中世纪早期的伊拉克、中世纪的意大利,以及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的低地国家。得益于最新的历史研究,后三个案例现在可以被看作成熟的市场经济加以分析(关于前现代的几个案例和参考文献,拙著曾进行广泛讨论,参见van Bavel 2016)。或许宋代中国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也是早期市场经济,因为这里的市场活动限制被解除,土地市场繁荣,货币化程度高,信贷发达(Liu 2015, ch.2, ch.3)。但是,相比其他前现代案例,即中世纪早期的伊拉克、中世纪的意大利及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的低地国家,笔者能参考的宋代中国要素市场的研究不足以支撑跨地区比较。因此,本文的分析将限于上述六个案例,它们是历史上最突出、研究最充分的市场经济案例。
下面的分析结果表明,这六个市场经济体在某种程度上均可以称为开放社会。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在所有这些案例中,首先发展的是开放社会,而不是市场经济。基于开放社会,市场经济才得以成长。然后,市场经济的运行又侵蚀开放社会(首先侵蚀社会开放性,继而侵蚀政治开放性),随之再逐渐造成市场经济自身萎缩(市场被扭曲和弱化,经济高度不平等,社会变得封闭,以及政治上的不公平),从而导致了一个社会—制度循环周期,这种周期在每个案例中都经历了三四个世纪。
与仍在行进中的现代案例相比,三个早期案例已经经历了完整的周期,所以通过聚焦它们可以最为准确地揭示这种周期。而且,早期的三个案例几乎都是独自运行,孤立于世界其他地区可能存在的市场经济。没有其他市场经济与之同时存在,或者说即使存在,也距离十分遥远,相互作用非常弱。现代案例之间的相互作用则要强烈得多,使孤立地观察和分析这种周期变得更加困难。尽管如此,我们会在后文中考察现代的案例。
第一个早期案例是伊斯兰教早期的伊拉克。7、8世纪时这里的土地交易变得普遍起来,土地租佃及后来的分成租佃(sharecropping leasing)也变得重要起来(van Bavel et al. 2014)。许多劳动者是佃农或自耕农,但不论城镇还是乡村,也有大量被雇用的工资劳动者。而且,在9、10世纪,信贷和资本市场开始蓬勃发展,出现大量运用复杂金融工具的货币兑换商和商人金融家(Fischel 1933)。与此同时,土地和资本通过市场自由积累,这些资产在市场环境下赢利,加剧了不平等,并推动新的精英群体崛起(Ashtor 1976, pp.109-114, 132-147, 155-158; van Bavel 2016, pp.61-68, 72-78)。其中一个群体在伊拉克取得主导地位,特别是在8世纪晚期和9世纪,他们由大地产主构成,还充当包税人(tax farmer)、金融家(financiers)和商人银行家(merchant bankers)的角色。他们在市场和财政体制、官场和金融领域身兼要职,从而获得巨大利润。这些要职主要是通过他们在金融市场的主导地位以及向日益缺乏流动资金的政府提供资金而获得的。他们由此获得政治影响力,调整市场交易规则,就像他们对雇工合同和分成租佃所做的调整一样,这进一步加剧了社会两极分化。在接下来的阶段,这些变化越来越阻碍市场的运行,经济开始衰退,促使精英们将财富用于非市场领域。特别是在9世纪末和10世纪,随着包税制的兴起,卖官鬻爵增多,强制劳役增加,而且宗教财富具有非流动性,这种情况尤为严重。
接下来的一个市场经济案例,是中世纪晚期意大利的中部和北部。在这里,除了早已存在的产出市场,土地买卖、土地租佃、劳动力和资本市场也从11世纪开始兴起。到12、13世纪,这些市场已经占据主导地位。例如,到了1300年,已有四分之三的农业用地以固定地租或分成佃租(Cherubini 1974, pp. 73-83, 295-301, 358-364; 关于分成佃租,参见Emigh 2008)。市场发展的主要受益者是崛起的城市精英。14、15世纪,财产所有权和政治权力的分配日趋不平等,其中城市市场精英成为主导力量,市场的组织逐渐扭曲,向同样一些富裕的城市精英倾斜,这两种变化相互加强(关于早期阶段,参见Jones 1997, pp.232-244, 249-255; Cherubini 1974, pp.450-453, 538-546)。在城市社会,12、13世纪中间阶层还有较大程度的决策参与权,但到了15世纪,城市共和国的政治权力几乎完全落入少数市场精英手中,他们拥有几乎所有的土地和资本,控制着财政系统和军队,并利用城镇的政治和军事优势胁迫周围的乡村。
稍晚于意大利,在13、14世纪,低地国家也出现类似的要素市场的兴起。到16世纪,这些市场已经占主导地位,大部分土地和大量劳动力以及资本通过市场进行交换,特别是在北海沿岸地区。有一半到四分之三的土地在竞争性的土地租佃市场上短期出租,四分之一到一半甚至高达60%的劳动力是工资劳动者(van Bavel, 2010, pp.162-213; 2007)。与此同时,尤其是1600年以后,财富被大城市的市场精英积聚起来,特别是在阿姆斯特丹,他们积累了大量地产和资本,并增加公债投资。随后,他们加强了对政府的控制,在17世纪形成了一个摄政食利者(regent rentiers)集团。先前许多地方性团体曾为人口其他部分参与决策提供途径,并形成政治上的平衡,这时候也遭到了侵蚀,这些团体遭到了精英的掌控。他们利用自己在国家机构中的主导地位采取强制手段,在海外则尤其是通过荷属东印度公司(Arrighi 1994, pp.151-158)。
以上这些市场经济体都经历了完整的周期。后来较晚出现的市场经济体的周期则尚未完成,因为循环还没有到最后阶段,或者说它们受制于与其他市场经济体之间更强有力的互动,导致出现循环周期的短期逆转(如英国)或加速(如西北欧地区)。
15、16世纪,英格兰的要素市场兴起。1600年前后,全部农业土地的四分之三通过市场出租,而工资劳动者在全部乡村人口中的比重达到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17世纪,一些残存的传统经济成分进一步被货币关系清除和取代,英格兰拥有大规模、活跃的土地买卖、租佃以及劳动力市场,成为完全的市场经济(Whittle 2000; French and Hoyle 1999)。最后是17世纪末出现的金融市场。那时,投资资本已非常可观,金融服务更加先进,而新成立的股份制公司为投资和投机提供了新的机会。在这种以市场为主导的环境中,不平等从19世纪初开始迅速加剧。然而,由于与欧洲大陆国家的相互作用,英格兰并未立即进入市场经济周期的最后阶段,而是开始一个新的周期(见后文)。
在美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人甚至称其为市场革命)首先开始于东北部地区,而南方则呈现出一种不同的社会状况,包括使用强制劳动。市场经济在1800年前后的几十年里发展尤其迅速,因为要素市场变得更加规范、客观、开放,且体量可观。例如,在马萨诸塞州乡村地区,信贷和资本市场从1780年前后开始迅速兴起(Rothenberg 1985)。19世纪上半叶,不论在农村还是城市,土地市场蓬勃发展,人们疯狂地买卖土地,有时土地交易出现在投机市场(Weaver 2003, pp. 76-81; Larson 2010, pp.29, 63, 71-72)。工资劳动者数量也在增长,特别是在工业领域,起先是通过学徒制和外包制,后来从1810年前后开始出现于那些大规模生产的工业部门(Sellers 1991, pp.24-28)。在随后的19世纪,财富的不平等程度从此前的低水平急剧上升,大公司和企业巨头开始主导经济。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由此导致采取再分配政策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暂时中止了这一进程,但之后又再次开始(详见后文)。
最近的市场经济是欧洲大陆西北部地区的经济,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20世纪70年代,这些国家实行混合经济,国家和社会保障部门占GDP的一半以上,社团主义组织(corporatist organization)发展成熟。到了90年代,已经迅速转变为多元市场资本主义社会(De Jong et al. 2010, pp. 778-794)。在此后的十年里,这一市场化进程继续推进乃至加速,其中一些国家甚至转向以自由市场为主导或转向盎格鲁—撒克逊式的经济运行方式。这些变化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美国的影响和压力激发的。其中一个重要变化是股权的国际化,以及越来越需要吸引国外尤其是英、美投资者,这使得企业更难抗拒追求股东价值的冲动,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的荷兰即是如此(Lazonick and O’Sullivan 2000; De Jong et al. 2010, pp.792-793)。渐渐地,西北欧经济与美国或英国的经济循环周期趋同。
引人瞩目的是,在这六个案例中,市场经济发展之前都发生了长期的大规模社会运动,这些运动打破了先前“封建”精英的权力,带来自由和较高程度的政治公平和物质平等。在每一个案例中,开放社会都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之前形成的。在伊拉克,波斯萨珊王朝末期和伊斯兰早期特别是6、7世纪的社会政治动荡,有助于打破上层贵族长久以来的权力,形成一个相对平衡的社会政治结构,市民、商人、神职人员和乡绅在其中均有一席之地(Ashtor 1976, pp.30-38)。意大利在迎来11世纪的快速发展之前,经历了一个社会、政治动荡和变革的时期,其中包括大规模的行动、示威和起义,例如在米兰以及周围的乡村,商人和中间阶层成功反抗封建精英(Violante 1953)。在1200年前后的数十年间,在手工业行会兴起之后,许多公社,包括佛罗伦萨和比萨,都建立了由商人、银行家、个体经营者和手工业者构成的平民(popolo)参与的政权(Jones 1997)。同样,在要素市场兴起之前的几个世纪里,无论在城镇还是乡村地区,低地国家都经历了或许是最广泛的、自下而上的“无声”革命浪潮,行会、商人协会、乡村社区和其他共同体组织在13、14世纪形成,通过选举、审议和市政会议,它们使普通人有了代理,为很大一部分民众在决策过程中获得发言权,在经济事务中实现更多的公平(van Bavel 2010, pp.94-101, 111-121; van Zanden 2009, pp.50-55, 293-296)。因此,无论是在意大利还是在低地国家,在要素市场居主导地位之前,社会运动都取得了成果,在国家的领域之外,在地方层面上实现了自组织。
关于英国的案例,在社会政治变革方面,研究论著大多强调中央国家层面和著名的1688年“光荣革命”,但更细致的考察发现,此前已经在城市和乡村发生过许多社会暴动。这些暴动以及一些地方性的反抗,加上自组织和广泛参与的强大潮流,在15—17世纪逐步瓦解了乡村旧贵族的专制权力,尤其是在一些乡村地区。众所周知,美国(北方)建立在倾向于平等主义的基础上,主要得益于美国革命(Acemoglu and Robinson 2010, pp.19-28)。这也是发生在19世纪初要素市场取得主导地位之前。同样的先后顺序同样适用于欧洲大陆西北部,从1870年前后开始,那里迎来大规模的自组织浪潮,成立了包括合作社、合作保险公司、合作银行、农场主协会、贸易协会等组织(van Zanden and van Riel 2004, pp.292-295, 329-330)。还有各种独立机构、政党和组织的兴起,代表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通常包括普通人,目的在于获得决策权,促进政治公平,扩大公民权。这一发生在欧洲大陆西北部的运动,至少暂时平衡并中止了英国出现的市场经济周期性衰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社会福利国家的建立,很快推动要素市场取得主导地位。
市场经济周期机制分析
在本文分析的所有案例中,要素市场的出现并占据主导地位,都发生在社会平衡的情况之下,即权力和财产在社会各群体和社会各阶层人群中广泛分配。在所有案例中,这种平衡都源于一系列大规模的社会反抗、社会动荡和普通民众日益增长的自由和自组织,在此过程中,旧封建精英的权力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财产和权力相对广泛的分配。与此同时,无论是农奴制还是庄园制,无论是领主的肆意征收还是国家权贵的重税盘剥,与这些旧精英有关的强制形式、主仆关系和等级制度都被打破甚至废除。
旧有分配制度被打破,也意味着通过市场交换和分配土地、劳动力和资本成为可能。对土地、劳动力和资本交易的诸多限制——与旧制度相连、由旧精英施加,尤其是禁止出售土地和劳动力自由流动,这种情况存在于庄园制、国家税收与领主制之中——被新崛起的社会群体和普通民众组织削弱或撤除了。这使得要素市场得以出现,也使得这些市场在一种均衡的环境中组织起来,而不是配合某一利益集团。这些有利的市场接下来在数十年或上百年的过程中开始吸引封建精英,是由于两个原因:面对普通人日益增强的自组织和社会影响,封建精英维持其强制性权力的代价不断升高;他们通过这些市场谋利的机会不断增多(有关这些推动和拉动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参见van Zanden 2009, pp.294-299; van Bavel 2010, pp.86-92, 173-176)。
因此,这些市场经济兴起和良性发展的关键因素或者甚至说是一个前提条件,是存在某种社会平衡,它建立在财产所有权广泛分配、获得政治权力和拥有自组织手段的相对广泛机会的基础之上,这一切产生于此前的社会大动荡。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平衡,避免了某一个群体以牺牲其他群体的利益为代价建立有利于自己的市场制度。社会平衡更可能使个体、私人利益与集体、公共利益保持协调。同样,这种平衡解释了政府和国家扮演的至少在发展阶段积极的角色,因为没有任何利益群体有足够力量利用国家谋取私利。在这种社会和制度基础上,要素市场迅速增长。
在增长过程中,非市场组织的经济、政治作用逐渐减弱。这些组织,包括公地管理联合体和行会,主要由独立的生产者组成,建立在相互信任、合作行为、成员之间对公平的渴求以及社交等非正式制度的基础之上,他们试图避免或减轻市场对独立生产者地位的侵蚀作用(van Zanden 2009, pp.50-55)。在市场发展的核心区域,随着行会和公地管理联合体作为交换和分配体系的作用被市场削弱或取代,这些组织遭到慢慢侵蚀,其中一些被边缘化,乃至被解散。这种边缘化也可能因新晋市场精英和与之结盟的公权机构的联合行动冲击所致,他们推进土地、劳动力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间接或直接清除阻碍市场发展的组织。由此,导致土地和劳动力进一步向市场开放,要素市场的主导地位最终完成,不过这是由上而下的暴力的结果。
在接下来的阶段,市场发展出现更多消极影响。新的依附关系和等级体系出现,借助要素市场运作脱颖而出的新兴市场精英形成。他们创造的依附关系常常与市场相联系,例如贫穷的工资劳动者或债务人对业主或债权人的依附,这种依附关系是伴随日益严重的物质不平等出现的。在所有市场经济中,财富不平等都发展到很严重的程度。市场精英越来越利用其不断增长的财富力量,获取政治影响力,采取新的不平等手段,包括市场特权和垄断、法律不公、财政剥削和强制劳动。他们通过要素市场的运行获得影响力,掌控更广泛的政治和制度组织,甚至是市场之外的组织。
在此过程中,金融市场发挥关键作用。首先,金融市场通常是最后出现的要素市场,其兴起具有很多积极影响,特别是对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我们可以假设,金融市场使投资决策更快,风险和资源分散更广,有助于聚集资本进行大规模投资(Sylla 2002)。由于盈利又被投入下一轮投资,因此金融市场的兴起势不可挡,无法避免,同时其性质和作用也会发生变化,金融市场自身成为目的,成为最简单安全的扩大资本收益的积累资本手段。金融市场逐渐主导和抑制实体经济。而且,不仅是经济参与者,就连国家也更加依赖信贷,债权人由此获得政治力量。9世纪的伊拉克,14世纪的意大利城邦,17世纪的荷兰共和国均是如此。
这些案例中不断增加的公共债务,构成市场精英控制政府的主要手段。每一次金融危机,都使政府债权人的地位得到加强,他们逐渐控制公共支出、税收和货币政策,甚至接管国家,就像15世纪的热那亚和佛罗伦萨一样(Epstein 1996, pp.277-281; Arrighi 1994, pp.103-104, 111-126)。此外,在这一阶段,普通民众的军事角色逐渐减弱,因为民兵或应征部队被解散,取而代之的是职业军人或雇佣军,他们来自劳动力市场,雇佣经费则是通过资本市场负债筹集。因此,在政治领域从广泛参与转变为市场精英主导的过程中,资本和劳动力市场构成了关键因素。
市场精英取得的政治影响力,导致市场制度恶化。尽管要素市场最初是开放的,有利于所有参与者,但当要素市场取得主导地位一两个世纪后,就会到达临界点,此后,由于市场发展中脱颖而出的新兴经济—政治精英的所作所为,要素市场负面作用愈发凸显。他们尽力保持市场组织,即使因条件变化,市场组织已不再有利于社会福利或经济增长。在某些情况下,市场交换制度已经恶化:市场向市场精英的利益倾斜,交易成本上升,市场参与度下降。例如,在14世纪的佛罗伦萨和锡耶纳,随着城市市场精英确立其经济、政治主导地位,在城乡居民之间的法律案件中,法院的判决往往偏向城市的地产主、债权人和投机商,从而损害乡村居民的财产权(Osheim 1989)。并且,诉讼和法律援助的费用提高,使乡村居民和穷人很难甚至不可能采取法律武器。分成租佃制的制度安排,以及相关的土地租佃、劳动力和信贷市场的交易方式,也同样偏向一小批城市地产主的利益,减少了广大乡村民众的创业机会(Emigh 2008; van Bavel 2016, pp.114-116, 133-134)。此外,14世纪中期以后颁布的压迫性的劳工法,限定劳工工资,限制劳工流动,并强迫他们从城市商贩那里高价购买食物(Cohn 2007)。
财政制度也越来越偏向富人的利益,使他们更加受益。比如,国债购买者通常被授予免税权。17世纪的荷兰即是如此。这对大产业者更为有利。此外,税收主要针对消费,以消费税形式征收,对有形财产,特别是房产和地产,征收税率较低,对动产、贸易公司股份和公债股份征收的税率甚至更低。到市场经济周期的最后阶段,在市场核心地区,这些几乎完全由富人持有的流动财富甚至根本不需要缴税(van Bavel 2016, pp.127, 132, 197)。因为部分税收收入用于支付不断增发的公债利息,这种情况在所有市场经济案例的最后阶段均有出现,并且公债股份主要由富人持有,因此这种体系重新划定了社会贫富格局。
本文所有的案例考察表明,市场制度的恶化和市场开放度的降低导致经济停滞甚至衰退,市场精英被迫进一步推行这种政策,以保障其收入和财富的绝对数额。此举引发一种锁定效应,因为它反过来进一步加剧经济相对甚至绝对的衰退。如此一来,市场精英被诱使甚至被迫寻求更多超经济、强制性手段,不惜牺牲经济增长来维持其社会地位。
可能存在的制约因素及国家的作用
在这些发展成熟的市场经济案例中,经济和政治不公平的加剧过程似乎是不可避免的,至少在某个不可逆转的临界点之后是这样。这里分析的负反馈循环导致的权力和财产变化逐步累积,尽管这些变化本身很小,但却缓慢地将社会体系推向临界点。在此临界点之后,社会体系就失去了自我修正的能力,不可能再回到以前的状况(关于临界点概念,参见Scheffer 2010)。正如笔者在下文将要指出的,进入最后阶段的市场体系不可能通过来自内部或外部的有意干预恢复到以前的状况。笔者将讨论其中两大原因:其一,市场与其结果中的脱嵌性;其二,市场精英对经济的掌控。
第一个原因,这是市场和其他交换、分配制度(如家庭、协会、共同体、合作社或国家)之间根本区别的结果。这些制度有多重或隐性或显性的目标,包括社会目标,诸如实现安全、长期连续性、可持续性、公平以及增进福利。人们预期这些制度应同时实现多重目标,并可以由其成员或伙伴对结果负责(经典解释,参见Streeck and Schmitter 1985)。除了组织交换之外,人们还预期这些制度应促进其成员的福利,实现互惠,组织再分配,抑制交换的消极外部性,以实现多重目标。相比之下,市场的目标仅仅是经济功能,缺乏此类多重的社会目标。尽管马克·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 2001)和另外一些学者反复论证市场的形成和组织具有社会嵌入性,但市场的社会嵌入并不彻底。我们可以将此称为不紧密的市场嵌入。
然而,即使市场不一定具有这些社会目标,一些学者仍然认为,市场或资本主义的崛起至少间接地带来了社会效益。这种论调有多个分支。包括迪尔德丽·麦克洛斯基(McCloskey 2006)在内的少数学者认为,通过创造财富,孕育城市,市场让人们变得更加文明,市场甚至鼓励、促进合作与团结。不过,这一观点存在争议。大多数学者认为,市场引发竞争和对私利的追求。人们广为接受的观点是,市场本身可以促进增长,带来福利,营造公平,因为它是一种中立、高效的生产要素分配制度。此外,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市场为包括女性在内的弱势群体提供了更多代理人和自由,劳伦斯·方丹(Fontaine 2014)即持此观点。在市场经济周期的前半阶段或许如此,因为女性是廉价劳动力,这可能帮助她们获得更多自由。然而,正如前文论述的,市场经济的最后阶段会产生不平等,并成为新兴市场精英压榨、胁迫劳动力(不论男女)的工具。
即使市场在较长时间内没有实现其预设的益处,也没有多少人会认为它应当对此负有责任。当土地、劳动力和资本完全商品化,社会越来越受到市场目的的驱动,这种市场结果的脱嵌性就会加剧(Gemici 2008, pp.9-10),尤其当市场变得更加复杂、抽象、客观、竞争激烈、交易规模增长的时候,人们总是坚信市场经济环境下开放市场的固有结果是公正和公平的,因而无需甚至不该反对。正如一些政治派别、意见领袖以及更广大的民众所认为的那样,如果假定或相信原则上完美的市场会产生高效、经济合理的结果,在自愿交易的基础上公正地匹配成绩和报酬(Streeck 2014, pp.61-63),那么人们就几乎没有动力去维持或发展法律、财政或司法制约措施来平衡那些市场结果。
从这个意义上,波拉尼正确指出,在市场经济中,经济考量会超越其他方面,与此相反,在其他交换和分配制度下,经济活动中社会及社会考量与价值具有优先性(Polanyi 2001, pp.71-75)。而且,如上所述,市场没有会员制,市场不能对其参与者承担责任,而其他交换、分配制度中,无论行会、协会、共同体还是民族国家,它们大多借助成员制或公民制来运作。这种成员制越广泛,其成员抵制交换的消极影响的压力就越有可能对整个社会产生积极的结果。然而,市场并没有通过成员制形成这样的机制。
缺少制约因素的第二个原因是本文探讨的核心,即在经济循环周期中,那些为了平衡或减少不利的外部性而致力于改善市场机制的社会团体和组织,会逐渐失去其经济和政治权力。因此,从外部改善市场经济影响的可能性降低了。另一方面,这也是由于市场精英逐渐巩固地位,因此故步自封。理查德·拉克曼(Lachmann 2000, pp.9, 58-64, 70-72)指出,在精英阶层因异见和冲突而分裂的情况下,才可能出现彻底改变的机会。然而,前文表明,在市场经济周期的最后阶段,市场精英会通过调整和整合经济、政治利益,固化其阶层。在拉克曼提供的历史案例中即出现类似情况,精英阶层逐渐根深蒂固(pp.70-72)。其案例包括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北部和17、18世纪的荷兰共和国,这些也正是本文讨论市场经济最后阶段所涉及的案例。
前文还表明,现代社会制度或许能够抵消要素市场主导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至少在现代民主国家能防止或减轻这一进程。例如,塞缪尔·鲍尔斯(Bowles 2011, pp.70, 75-78)认为,自由公民价值观能相当有力地抵制市场的侵蚀作用。然而,这一观点是基于他的假设,即开放的法律体系和高度的社会流动性持续支持这些价值观,但我们观察到的情况并非如此:在经济运行过程中,随着市场精英根基的强化,法律体系受到影响,社会流动性降低。有些学者更多寄希望于民主政府的制约作用。例如,二战后,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倡导者乐观地认为,民主政府有可能消除市场主导的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将市场活动的潜在收益转化为社会福利(Goldschmidt and Wohlgemuth 2008; 同样持乐观态度的有Komlos 2016, pp.496-499)。已经正式承诺要实行社会市场经济的欧盟也认同这一理念。同样,也有学者提出,一套有利、包容的政治体系能防止经济动态、不平等和政治之间的负面相互作用。例如,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Acemoglu et al. 2005, pp.395-396; Acemoglu and Robinson 2012, pp.74-81)认为,包容、多元的政治体制,权力的广泛分配,以及垄断暴力的国家,能够共同监督,避免财富和生产要素的集中。与此相反,包括沃尔夫冈·施特雷克(Streeck 2014; 另见Merkel 2014)在内的另外一些人士认为,即便是当今民主国家,也有屈服于资本主义压力的风险。
本文运用了较长的时间框架得出的结论支持后一种观点。长远来看,任何类型的国家或政府体制都无法(例如通过设计再分配机制)维持或保护最初在这些社会中存在的相对广泛的财产和权力分配,而逐渐被要素市场所主导。而且,在所有这些案例中,国家越来越多地受到那些从市场体系中获益最多、根本不关心再分配的人的影响。当我们仔细考察国家在这一过程中的角色以及该角色如何随时间变化时,这一点就更加清楚了。
在市场经济周期的第一阶段,每个案例中国家的作用都还不甚突出(伊拉克除外,那里的帝国统治和国家官僚机构一开始就非常强大),它与其他以各种形式充当半公共职能的组织并存。这些组织直接在其部门或社群之内,或间接通过其控制的地方政府发挥作用。在第二个阶段,要素市场兴起,国家和地方政府开始充当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等产权保护的保障者,这对消除产权的不安全性、降低交易成本至关重要(沿着诺斯的路线,参见North 1990,不过不是某种线性或目的论发展的一部分)。这样,国家间接促进了要素市场的兴起。此外,出于财政因素,政府越来越以更直接的方式刺激市场发展。随着土地和劳动力的货币化和商品化,市场比其他交换和分配形式(如以物易物或共同体再分配)更容易利用资源,征收交易税和财产税。此外,市场还允许动员资本和劳动力以满足国家的需要,例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行动等方面。特别是在国家无法直接或通过强制手段获取资源的地方,市场成为轻而易举的手段(关于古代经济,参见Garraty 2010, pp. 20-24)。在接下来的阶段,通过公共债务、控制国家机关等,国家本身受到市场精英的控制,再后来甚至成为这些精英实施强制胁迫的工具。这些市场精英为了控制经济和社会,通过国家,利用资本和劳动力市场,扭曲市场组织,以控制经济和社会。这一点在雇佣兵的雇用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其薪水通过公债支付,而其职能则是镇压反对市场精英或反对由他们主导的国家的民众起义。
在此过程中,要素市场与市场精英、国家与国家精英相互重叠、强化,而非相互制衡。这就是费尔南·布罗代尔(Braudel 1977, pp.64-65)所称的“资本主义的胜利”。在这一阶段,资本主义成为国家的代名词,资本主义精英甚至主导国家,布罗代尔用同样的案例阐述这一过程,即意大利城邦、荷兰共和国以及后来的英格兰。要素市场与市场精英、国家与国家精英,都倾向于摧毁普通民众的自组织。在此过程中,国家需要要素市场来(通过公债和雇佣士兵的方式)加强自身,而市场精英则需要强大的国家来捍卫其财产权,特别是面对日益加剧的不平等和由此产生镇压弱势群体的需要时。本文论及的每个案例均表明,在经济周期的最后阶段,当国家和政府由市场精英主导时,镇压、武装暴力和战争会越来越多。这被认为是在普通民众构成的民兵被职业士兵取代之后才出现的情况。这些职业士兵是从市场上雇到的,相比独立生产者构成的民兵,他们更依赖雇主。在这一点上,市场是市场精英统治必不可少的部分,借此他们也在政治军事领域获得统治地位。
这些政治结构的变化也会反过来影响市场。新兴市场精英利用国家权力和强制手段来维持或进一步增加他们的利益。通过垄断,巩固市场寡头地位,扭曲法律框架,控制司法,建立市场联系,将强制性因素引入劳动力市场,等等,市场精英越来越妨害市场的开放和自由运作。可以说,市场经济被这些精英通过他们不断增长的经济实力和掌控的国家权力绑架了。这种情况甚至发生在具备强大的代议机构或议会的情况下,因为这些机构已成为精英施展控制力的一部分,而非抵制力量。因此,国家对此过程无力管控,而是成为重要推手。在所有市场经济中均是如此,包括现代经济,即便它们之间的政治组织形式差别很大。其结果是一种持续的、几乎不可阻挡的循环。
结论与对当前发展的展望
在本文涉及的所有市场经济案例中,开放社会总是率先发展,伴随着大规模社会运动催生自由,经济相对平等,普通人相当广泛地参与政治决策。在此基础上,先前的“封建”或强制性精英阶层的瓦解,使土地、劳动力和资本得以开放,形成了市场经济。市场的活力,加上通过市场开放土地和资本供人们积累,导致物质不平等,这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也是市场使少数群体私人占有并积累土地和自然资源、金融资产以及服务并使其可以从中赢利的结果。接下来,随着这些新兴市场精英将他们的经济财富转化为政治影响力,这一过程将导致政治不平等加剧。在这个历时三四个世纪的经济周期的最后阶段,他们利用这种权力扭曲市场和政治决策的制度框架,使人们感到越来越大的强制胁迫和不自由。并且,人们开始撤出市场,要素市场再次萎缩。因此,开放社会受到侵蚀,首先是社会开放方面,再到政治开放方面,接着是市场经济本身的崩溃。
市场经济与开放社会之间的关系中最关键的变量,是财产或财富的社会分配。这是大多数新古典主义和新制度主义学者分析市场经济与开放社会的关系时忽略的一个因素。正如本文的历史分析所表明的那样,当市场经济造成高度的财富不平等时,二者的关系就会到达临界点,而当财富所有者将财富转化为政治影响力时,临界点就被突破了。
这种分析不同于当下强调收入不平等的分析。收入分配可能与社会公正、消费机会、社会分裂、社会焦虑及经济增长潜力等因素高度相关,但从本文的考察来看,这些因素与收入分配的相关性远低于与财富分配的相关性。财富关系到维持生活的要素,如土地、自然资源及资本等的所有权。非市场配置体系可能会有力迟滞土地和资本的积累,而土地、劳动力和资本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后,能帮助精英或新兴精英打破土地和资本积累的限制,更好地获取剩余,攫取和积累更多资本和土地。此外,财富是一种存量,而不是流量,它可以无休止地积累,相比于收入,它可以被继承,从而固化不平等。这就导致财富分配比收入分配更加不平等。尽管在市场经济周期的最初阶段财富分配相对平等,但到最后阶段,很多家庭根本没有财富,而少数巨额财富(amass wealth)是一般财富(modal wealth)的数百倍、数千倍甚至上万倍。
这种巨额财富与本文分析的市场经济与开放社会关系的演变进程尤其相关,因为它能带来权力。首先,巨额财富能带来经济权力,决定土地、资源和资本的分配,而在市场占主导、财富分配高度不平等的情况下,它还能控制唯一的通过劳动获利的渠道。弗里德曼(Friedman 1962)认为市场可能带来决策权的去集权化,但市场经济占主导,且财富高度不平等,更有可能使决策权力集中到少数巨额财富所有者手中。其次,或许对演变进程更重要的是,巨额财富能很容易转化为政治影响力。对巨额财富拥有者而言,他们在获取政治影响力时投入的机会成本远低于巨额收入者,因为二者的差距是很大的。而且,在市场主导、财富高度不平等的情况下,巨额财富拥有者——即使是其中的个体也是如此,其团体、组织或企业就更不必说了——能从与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的交易和使用相关的政策变化中获得很大的利益。
前述历史案例的重新建构,似乎引导人们产生一种直觉,即当财富不平等达到特定程度时,经济财富转变为政治影响的机制就会被启动,这个过程的临界点就会被突破。鉴于历史背景的差异,用绝对数值考察这种财富不平等程度的主张是错误的,但当我们回顾历史上的市场经济,发现评估财富不平等的基尼系数达到0.85(1630年的阿姆斯特丹,1427年的佛罗伦萨)或以上(10世纪初的伊拉克)时,经济周期便开始下行(Goldsmith , pp.153-154, 204-206; van Bavel 2016, pp.72-73, 128, 194-195)。如今,相似的财富不平等水平在西方市场经济中再次出现。在美国,以及德国、荷兰和瑞典,私人财富分配的基尼系数达到0.8—0.9的水平(参见Piketty 2014,不过该书低估了西欧地区私人财富的水平;Saez and Zucman 2016)。非市场经济的确同样能达到如此严重的财富不平等,尽管不常发生,但此处的关键在于这些市场经济最初的财富不平等程度很低,这是其发展的基础,但在发展过程中,财富分配不平等程度提高,使经济财富得以转变为政治影响,进而侵蚀市场经济的根基——开放社会。
然而,一些思想家认为我们的现代社会更加健全,不易受到市场经济下一发展阶段的影响,即市场精英不会将这种物质不平等转变为政治不平等。他们强调政治、法制、民意选举及民主选举政府的平衡力量。但是,现代西方民主能否受到这种平衡机制的保护值得怀疑。原因有二:其一,这种论调低估了本文论及的其他市场经济的政治公平性和决策权力的广泛性。所有这些经济体都曾是最公平的社会。在13世纪的意大利共和国,多达约半数的人口参与政治决策乃至自治,那是一个繁荣的市民社会,拥有协会、行会、兄弟会的体制,为普通民众提供了组织权力(Jones 1997, pp.499-519)。在中世纪晚期的低地国家,自组织的发展程度和参与决策的广泛性甚至达到更高水平,大部分决策由普通民众独立组建、运行、组织的团体(如水利组织、行会、村庄、城镇、医院及其他共同体等)作出(Van Bavel 2010, pp.93-123)。
其二,我们看到北大西洋市场经济中有民主体制,但财富不平等已经转变为政治影响。这一现象在美国最为显著。美国是最早启动现行经济周期的国家,在19世纪上半叶已经建立市场经济。同样的现象也存在于西欧,西欧虽然启动现行经济周期较晚,但发展迅速,甚至被美国市场经济所借鉴。美国的财富不平等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凸显,前0.1%的富人群体占总财富的比重从1978年的7%增长到2012年的22%(Saez and Zucman 2016)。这些财富在多大程度上转变为政治影响呢?美国公共政策被大企业和财团通过政治游说、捐赠和共同利益共享,有使这些政策成为其俘虏的风险,在20世纪60年代已经引起关注。13有理由认为,这种担忧在21世纪已经成为现实。
在美国,市场精英的经济财富通过多种方式转变为政治影响。同样的现象在西北欧越发凸显。主要的转变方式是通过政治游说和捐赠,原本在个人甚至组织的利益之间高度分层的活动,由此倾向于大财团的利益。2012年,大约40%的个人竞选捐款来自前0.01%的捐赠者,而在20世纪80年代初这一数字约为10%(Bonica et al. 2013,pp.111-112; Nownes 2013, pp.141-157)。在70年代就已经通过了抵制大财团影响政治选举的立法,但它们能轻易地绕开。大笔资金被用于游说。2009年,游说资金达到35亿美元,常常以公众看不到的方式进行,例如通过向公务员或政客提供技术或法律投入(Nownes 2013, pp.92-96; Schlozman 2012, pp.19-21, 282-288, 305-308)。在美国,利用经济资源影响政治结果的法律宽松度很大,同时早期代表普通民众的工会、合作社及其他组织产生的抗衡力量逐渐式微。
财富转变为政治影响的途径还有掌控媒体。例如,美国福克斯公司(Fox Network)和新闻集团(News Corporation)由亿万富翁鲁伯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拥有。默多克操控着连接政治、经济和媒体利益的重要“转换平台”,使他能够影响公众舆论,运用财富介入政治领域,干预影响其经济利益的监管决策(Arsenault and Castells 2008)。经济精英和有组织的商业利益体对美国政府政策有着巨大影响。普通民众可能有时也能得到其预期的政策结果,但统计分析显示,他们实际上对政策的独立影响几近于无(Gilens and Page 2014)。
近几十年政治决策的结果实际上非常倾向于富人的利益。降低公司税率、减少财产税或废除遗产税等是其中的方式,在所有西方市场经济中,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遗产税的税率已经降低至无足轻重,通常低于1%(Bertocchi 2011)。并且,对资本投资和流动的限制被取消,而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倒逼一些西方国家的政府对私人和公司资本采取温和的财政制度(Devereux et al. 2002)。这些政策随之转变了相关的财产税,其结果是财富不平等的进一步加剧和反馈循环的强化。
财富向政治影响的转变还包括间接、非政治的方式。在所有市场经济的最后阶段,流动的金融市场和高额的公债出现,使政府高度依赖债权人,即财富拥有者的信任,并不断满足他们(Streeck 2014, pp.72-96; Hager 2014)。尽管政府债券的持有者很多,但数额分布是非常不均衡的。这使得财富拥有者或间接通过威胁转移其资本或直接通过大型投资基金,向负债的政府施加影响力(Streeck 2011; Merkel 2014, pp.120-121)。
此外,智囊团也能发挥间接作用,因为部分智囊是由富有的个人、公司和跨国组织资助的。跨国组织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等,它们比类似的国家层面组织更容易受到财富的影响,激励甚至迫使各国放松对市场和私人服务的管制。例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宣传股东利益应该优先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它在1999年宣布公司应该主要为了股东的利益(Lazonick and O’Sullivan 2000, p.14)。同样,这些股东也是富人。
在此过程中,财富增长的机会进一步增多,而障碍或税收减少。除了一个特殊例外,即战争时期的大规模动员。在两次世界大战和冷战期间,普通民众成为军人,是政府满足他们愿望的主要动机。具体而言,最近的研究表明,民主国家大幅提高遗产税的唯一时期就是大规模战时动员之时,遗产税对打破巨额财富长久存在而言至关重要(Scheve and Stasavage 2012)。民主以及选举权的扩大本身并没有导致高额的累进遗产税,甚至在财富高度不平等的情况下也是如此。这与当前的发展有关,因为近几十年西方国家征召制的公民兵被职业军人取代,后又被雇佣安保人员取代。这一过程伴随着国家暴力的进一步私有化,大型安保公司的重要性增强,以及资本化商品(昂贵的武器、无人机和机器人)对人类的替代。市场精英主导地位的潜在平衡力量因此被消除,乃至被转变为私人财富在当前市场经济中日益增长的影响力的一个组成部分。
上述内容表明,即便是民主国家,也不能使现代市场经济避免部分失去其开放社会的特质,特别是财富平等和机会平等,以及政治平等和广泛的决策参与等特质。通过高额竞选捐款、投资游说活动、媒体控制权、金融市场、公债持有以及在跨国组织和军事组织中的主导地位等多种方式,甚至民主政体也有被巨额财富俘虏的危险。财富盈利的扩大以及财产税的削减导致巨额财富的进一步增长,这是一个自我强化的过程。
基于历史视角,本文有助于避免片面认识开放社会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我们展示了在当前市场经济周期的早期阶段,即美国在19世纪及20世纪上半叶,西欧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期,两个地区如何携手同行。本文的历史视角也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何那一时期天堂般的美好境况并非人类发展的归宿?就像从前所有的市场经济中所经历过的那样,我们已经与它渐行渐远。因此,在市场经济与开放社会之间不存在根本的相容或不相容,而是一种动态的关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改变,在一种内在的过程中逐渐从积极互动发展为消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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