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孔子及其弟子提出了儒家士人道德品质规范和精神要求,并认为士人品格的养成最终有赖于乐教。古琴音乐最具人文精神,是中国传统士人修身养德之器。古琴创制之始便注入了士人乐教所需的文化与音声特质,在琴器、琴音、琴乐等方面皆暗合士人精神。古琴本身的德、音、乐具有伦理、审美和超越性的文化价值,古琴音乐通过耳目互相交汇引发心灵变化的机制和表现方式,与士人之德、志、品的养成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作为乐教媒介,古琴在传统士人品德修养和经世致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士人;孔子;古琴;乐教
作者陈开华,广东工业大学通识教育中心讲师(广州510006)。
士在西周时期是社会地位高贵、品德高尚男子的美称,最初并不是特指读书人,到了春秋末年才有了知识分子的含义。其时,孔子开创了民办教育,受教育阶层与士人精神产生内在联系,因此士人被赋予了特定的精神文化内涵。可以说,士人是儒家“文化身份”和“精神类型”的典型代表。
《礼记·曲礼》云“士无故不彻琴瑟”,“琴”即今天的古琴。古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作为士人载“道”之器。“夫心者,道也。琴者,器也。本乎道则可以周于器,通乎心故可以应于琴者。”由于琴能与心相通,且琴乐一直以秉承其修心养性,乃至“游心太玄而通神明”之宗旨,故为士人以及历代贤人推崇古琴乐教的原因。本文将立足《论语》有关士人的论述,重新检视儒家士人与古琴乐教的内涵和一致性,探讨士人之德、志、成与古琴之德、音、乐互相发生联系的机制以及相互作用。
一、士人之德与琴德
《论语》提出士人可以是君子,也可以是圣贤。不过,士人在德、能方面有不同的层次和不同的表现。《论语·子路》中,孔子在回答子贡问什么样的人可以称为士人的时候,就阐述了三种类型的士人:
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
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悌焉。”
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
曰:“今之从政者何如?”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
在儒家乐教中,古琴为乐之雅器,创制之始就融入创制者的初衷——用以承载高尚道德品格,化育人们的精神。在各种乐器中,古琴具有优异的品德,最适宜士人作为修养身心之器具。琴德之优在于“性洁静以端理,含至德之和平”(嵇康《琴赋》),非普通乐器可比。
其次,创制古琴的目的和宗旨不是单纯的娱乐,而旨在修心养德,保持天真。杨雄在《琴清英》中云:“昔者神农造琴,以定神,禁淫嬖,去邪欲,反其天真也。”蔡邕《琴操》:“昔伏羲氏作琴,所以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也。”由此古琴成为一件德器,以助士人修德。在周朝的时候,古琴也是祭祀天地鬼神的主要乐器之一。《周礼·大司乐》云:
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大蔟为征,姑洗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
“云和之琴瑟”配乐,在特定时间、地点演奏,能感应天神降临,则可礼成,体现了古乐的感通作用。这样的礼仪制度,其宗旨在于规范人心,提起人们的敬畏之心,使人心得以纯洁和净化,从而以乐教的方式推行德治。
从以上两个方面来看,古琴是助育士人精神之雅器。现存的古琴曲中有大量反映儒家士人精神追求的作品。从琴曲命名上看主要包括曲、引、操、弄这四类:
和乐而作,命之曰畅,言达则兼济天下而美畅其道也。忧愁而作,命之曰操,言穷则独善其身而不失其操也。引者,进德修业,申达之名也。弄者,情性和畅,宽泰之名也。
依此说,尧作《神人畅》、文王作《文王操》《风雷引》和《梅花三弄》等皆符合琴乐“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的道德要求,与《论语》倡导的士人行己有耻、克己修德、族党称孝、必信必果的精神追求一致,同时也凸显儒家追求中正平和、温柔敦厚的古琴音乐理想。孔子自己身体力行,践行这种士人精神,并倡导和发扬这一音乐理想,把古琴音乐体现的儒士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一点从孔子学琴的典故中可窥见一斑:
孔子学鼓琴师襄子,十日不进。师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习其曲矣,未得其数也。”……有间,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远志焉。曰:“丘得其为人,黯然而黑,几然而长,眼如望羊,如王四国,非文王其谁能为此也!”师襄子辟席再拜,曰:“师盖云《文王操》也。”
在孔子乐教思想的影响下,琴器成为古代士人日常生活之必备,倡导“无故不彻琴瑟”,后世亦云“君子所常御者,琴最亲密,不离于身”。之所以如此,乃基于琴为德器与士人之德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社会伦理的内在向善,古琴乐教与士人日常修养身心之间便有了密切关联:两者相互作用促进了社会伦理的内在向善。孔子之后古琴也成了文人生活的象征。它的存在,除了昭示承传古人乐教的智慧之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古琴乐教起到纯洁个人身心和规范社会生活的伦理作用。“君子之近琴瑟,以仪节也,非以慆心也”,琴乐所起的规范作用与传统提倡的“礼”相辅相成,从而使琴德在士人生活及道德涵养上得到最大的展现。
二、士人之志与琴音
孟子的士人观念也继承了士人 “尚志”的精神。王子垫问孟子:“士何事?”孟子回答:“尚志”(《孟子·尽心上》)。其次,士不能失义:“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穷不失义,如士得已焉;达不离道,故民不失望焉”(《孟子·尽心上》)。士人要坚守自己的位置,要以仁德之光大为己任,如果离开仁德,士也就不成为士了。此外,士人还要有使命感,为天下国家谋。“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士之失位也,犹诸侯之失国家也”(《孟子·滕文公下》)。
士人不得失其志,相应古琴乐教而言,则五音不得失其位。“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礼记·乐记》)。音位不得相乱,音声相和,则共振成织体。犹如士人虽处卑位,然而不敢忘忧国。《中庸》云“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并由妻子兄弟上推至父母,由父母上推至鬼神,由鬼神上推至天命,由天命回推至以德配天,犹如音声之绵延回荡。
中国传统乐器以五音阶为主,音色按材质区分则有八类,《周礼》云:“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皆文之以五声:宫、商、角、徵、羽;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 。而丝音之中,以琴为上首:“八音之中,惟丝最密”。由于丝音最为细腻深密,故最适合表达人心之思。八种音声中,琴音能体现“音之主”。《国语》中记载:
琴瑟尚宫,钟尚羽,石尚角。匏竹利制,大不逾宫,细不过羽。夫宫,音之主也,第以及羽。……是以金尚羽,石尚角,瓦、丝尚宫,匏、竹尚议,革、木一声。
从五音系或五音阶看,宫、商、角、徵、羽五音称“五正音”,是古琴音乐使用的主要形式。根据不同弦为宫,七弦古琴共有五正调(六、七弦同一、二弦):一弦为宫黄钟调,二弦为宫夹钟调,三弦为宫仲吕调,四弦为宫林钟调,五弦为宫无射调。此五正调之外的律调为变调,五音阶构成的五正调,称为“雅乐”,这也是古人提出“琴瑟尚宫”和宫为“音之主”的原因。
夫大弦浊以春温者,君也;小弦廉折以清者,相也;攫之深而舍之愉者,政令也;钧谐以鸣,大小相益,回邪而不相害者,四时也。夫复而不乱者,所以治昌也;连而径者,所以存亡也。故曰琴音调而天下治。夫治国家而弭人民者,无若乎五音者。
邹忌向齐威王指出,琴音的变化反映国家治理的状况,反过来国家治理的状况也可以反映在琴的五音变化上:如果琴音往复循环而不乱,国能昌盛;琴音连续而无曲折,则可以知国之存亡。这个例子说明琴音与琴者之志密切关联,突出了儒家提倡的“琴道”精神。因此,儒家入世深明琴乐之功能,既能运用琴乐以修身,又能以琴乐激发人心向善的意志,使得个人身心与社会处于和谐的状态。如朱文长指出:“古乐之行于人者,独琴未废,有志于乐者,舍琴何观。安得夔、旷之徒,与之论至音哉!”士人不舍琴乐,不是为了追求功利,也不是附庸风雅,着实有其妙用。
三、士人之成与琴乐
孔子云“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以《诗》来感发意志,“诗者志也”,“心之所之”,吟咏诗歌可催生个体向善求仁的自觉,以《礼》实现人的自立。孔子时代以《周礼》为本,最后在音乐的教育熏陶下实现最高人格的养成,即成圣成贤,完美士人的培育也基于乐教。因此,音乐对人的道德修养之影响,如《孝经》云“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礼记·乐记》云“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儒家提倡和施用雅乐教化,目的在于端正人性、改变民俗陋习,转变社会风气,即“返人道之正”。
深明乐教的儒家士人、君子,亦能深得礼的精神。礼和乐是一而二、二而一之关系。《礼记·乐记》云:“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知乐,则几于礼矣。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不足之士、才不足之士,德与才皆不足之士,在孔子看来都是施行礼乐教化的结果。反过来,士人又是儒家礼乐教化的实践者、文化的传承者、移风易俗的变革者,行“人道之正”并教人行“人道之正”。
平公曰:“寡人所好者音也,子其使遂之。”师涓鼓究之。平公问师旷曰:“此所谓何声也?”师旷曰:“此所谓清商也。”公曰:“清商固最悲乎?”师旷曰:“不如清徵。”公曰:“清徵可得而闻乎?”师旷曰:“不可。古之听清徵者,皆有德义之君也。今吾君德薄,不足以听。”平公曰:“寡人之所好者音也,愿试听之。”师旷不得已,援琴而鼓。
师旷对琴乐之体验非常精深,懂得音声的微妙之道,因此可知声音之所应,如知某音应玄鹤、某音应风雨等,同时也知人听音之所至,即听不同的声音对人的影响是不一样的。所以孔子提出的“成于乐”也主张对声音要有所选择,有所节制。“琴之为言禁也,雅之为言正也,言君子守正以自禁也”。“琴者,禁也。禁邪僻而防淫佚,引仁义而归正道,所以修身理性,返其天真”。琴乐之正声,以凸显仁义为首,能导人以正,自律修德。有了修德基础,便可以成就士人的各种道德操守:“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论语·子张》)。
琴音的松沉旷远,能让人雪躁静心,感到平和泰然的气象,体验内心的祥和喜乐。古琴音乐能以其特有的“含至德之和平”,来养成君子“中和”的品德。古琴,是载道之器也;琴乐,士人精神养成之乐也。泠泠之声,以正心志,禁邪归正,育士人之性情。所以士人品格之养成,须要积极提倡雅正的乐教。
结语
其二,古琴的五音特点,尤其古琴的音色、音调非常契合儒家平和雅正、温柔悦耳的音乐审美要求。由此,琴乐之于士人,能感发心志,能契五音应于外物,能行之以道。心志感荡,士人之志在道、在仁义、在天下,能积极有为,不贪图个人名利,不贪图个人的安逸生活,不以物质利益和物质生活作为人生的追求和目标。儒家士人成为古代古琴乐教的主要推动者,同时发挥琴德精神。今天不论古琴音乐的传道、授业、解惑,还是琴乐理论和琴乐创作,儒家士人的琴乐审美文化,依然是塑造新时代的“文人”和“艺人”合一文化的精神来源。
其三,古琴乐教能行“致乐以治心”之功,犹能胜任端正人心的教化,所以是士人“成于乐”之缘由。古琴雅乐通过耳目之枢纽影响心灵,启发人心善念,使人心端正,故为士人所重。而“郑声”“淫声”“繁声”等则扰乱人心,甚至容易败坏人心而为士人所弃。可见,声音对人心灵的影响如水之清浊——清水遇清则清,遇浊则浊。琴乐的洁净精微,能让人感发心志、化导不平之气、以和人心、升华心灵意境,因此琴乐教化也具有一定的超越性意义,在一定程度上维系了传统对天道与自然的敬畏精神,为后世知识分子身心修养与教化所推崇。“雅乐之感人也……消降邪欲,返乎天真。”古琴乐教与个人之品德养成,通过声音的微妙之道交融汇通,彼此成就,这对于今天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姜子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