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人工智能艺术是智能技术与艺术在深度融合中产生的全新艺术形式。尽管人工智能艺术在自主性、时间性、共通感等方面仍存在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还不能被视为整全意义上的艺术,但它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反思艺术的本质、创作与审美等问题,具有不可忽视的理论价值、实用价值和艺术价值。澄清人工智能艺术的局限性及价值,能为审定人工智能艺术与人类艺术之间的界限提供依据,为应对人工智能艺术对人类艺术的冲击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人工智能艺术;自主性;时间性;共通感;当代价值
作者于广莹,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博士研究生(大连116024)。
近年来,智能技术逐渐融入绘画、诗歌、书法和音乐等传统艺术的创作过程中,产出了种类繁多的人工智能艺术成果。人们在惊叹之余,更在担忧人类艺术该何去何从?特别是在OpenAI相继推出了ChatGPT和Sora之后,人工智能艺术愈发引人关注。以Sora为例,这一人工智能视频大模型成功地创造出一种将文字生成为视频的全新人工智能艺术形式,进一步展示了智能技术在推动艺术发展方面的创新能力。然而,这一系列进步也引发了人们对人工智能艺术是否会逐步取代人类艺术的忧思。尽管由ChatGPT和Sora等大模型生成的艺术物与人类创作的艺术作品在外观上看似无异,但它们实际上是受数据驱动的算法产物。从这个角度看,以ChatGPT和Sora为代表的智能技术还不具备独立从事艺术创作的能力,人类依然是艺术创作的唯一主体。在此现实下,人类应如何看待已出现的人工智能艺术?人工智能艺术与人类艺术的区别是什么?人工智能艺术的存在是否有价值?鉴于上述疑问,如何审定人工智能艺术与人类艺术之间的界限,是一个亟须从学理上给予回应的问题。澄清此问题不仅有助于正确认识人工智能艺术及其价值,而且有助于理性审视人工智能艺术对人类艺术的影响。
本文拟从三个层面展开分析和论证:第一,立足于人工智能艺术的发展脉络,揭示其内在本质,意在回答“何为人工智能艺术”这一问题;第二,阐明人工智能艺术在自主性、时间性和共通感方面存在的局限性及原因,重在揭示人工智能艺术与人类艺术之间的异质性;第三,分析人工智能艺术在理论、实用与艺术方面的价值。本文旨在说明,在明确人工智能艺术与人类艺术之间异质性的基础上,揭示人工智能艺术的局限性与当代价值,是审定人工智能艺术与人类艺术界限的一种可行方式。
一、人工智能艺术的发展及本质
典型的例子是微软公司的人工智能程序“小冰”。它运用深度学习算法学习了1920年以来519位诗人的现代诗,以技术介入的形式模拟人类创作,历经100个小时和10000次训练以后,创作了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突破了传统的艺术概念和艺术形式。2019年,“小冰”使用生成对抗网络(GAN模型),花费22个月的时间,在深度学习了世界范围内236位风格各异的著名画家的画作后,于2019年7月13日在中央美术学院的美术馆首次呈现了一场由人工智能主导的、多重时空同时在场的绘画盛宴——《或然世界》(Alternative Worlds),展示了智能技术与艺术的跨界联袂。自此,人工智能艺术以生成速度快、形式千变万化、设计更具抽象性等特点被学术界广为关注。学者们从人工智能艺术与人类艺术的关系出发,对“何为人工智能艺术”这一基本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
有学者提出从人与人工智能的“共生关系”角度理解人工智能艺术,既不能将人工智能降为无自主性的“工具”,也不能将其视为与人类艺术家一样的主体,人工智能艺术不过是在人机互动共生过程中生成的。也有学者提出,人工智能仅是一个代理主体,它可以在独立或半独立的状态下模拟人类进行艺术创作。可见,人工智能艺术成果并非人工智能独立创作的,人类的主体意识仍在其中占据主导地位,人工智能只是丰富人类艺术创作的一种新形式。有鉴于此,本文从三个维度具体阐释人工智能艺术的本质。
第二,从人工智能艺术的生成机制来看,人工智能艺术的技术基础是深度学习算法。深度学习算法是一种不同于浅层学习算法的机器学习类型。虽然人工智能比人类智能在艺术创作方面的效率更高、形式更多样,但就目前的发展现状而言,人工智能仍缺乏独立创作的能力,它每产出一种艺术形式都必须经历一个必要环节,即深度学习。如果缺少了这个必要环节,人工智能艺术创作将无从谈起。以梵高的绘画为例,依托于深度学习算法进行的人工智能艺术产出活动,其实质是利用多层卷积神经网络对梵高作品进行深度学习,从而提炼出梵高画作的既有风格。这个过程的实现是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梵高原作的结果。
第三,从人工智能艺术的审美欣赏性来看,人工智能艺术可以给人提供愉悦,但很难抵达人类情感的深处。此种愉悦只是一种“快餐式”的娱乐形式,既不能沟通以共同情感为基础的审美共通感,也缺乏共同生活情境中的审美事实。诚如丹托(Arthur C. Danto)所言,真正的艺术不同于娱乐,它在提供愉悦的同时,更意在凸显一种艺术理论氛围、一种艺术历史知识和一个艺术世界。基于情感的艺术沟通、欣赏、理解等不仅是人类全部生活实践的艺术表达,更是人类生命体验的隐秘书写。由此构筑的意象世界是任何理性计算和技术模仿都无法涉足的深层审美基因,绝非诉诸技术理性的人工智能艺术及其符号化的产出形式所能比拟和替代的。因此,就审美欣赏性而言,人工智能艺术显然被区隔在了生命体验之外。
二、人工智能艺术的局限性及原因
通过对人工智能艺术的主体性、生成机制及审美欣赏性三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人工智能艺术在本质上仍需借助人类力量来开展具体的艺术创作活动。如果缺少人类的参与,人工智能将难以进行艺术生产活动,也无法生产出任何形式的艺术成果。可见,人工智能艺术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难以从根本上威胁人类艺术创作。澄清人工智能艺术的局限性,不仅有助于合理看待人工智能艺术与人类艺术之间的异质性,而且有助于审定二者之间的界限。具体言之,人工智能艺术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从这个角度看,虽然人工智能艺术能够引发真实的审美体验,有时甚至会给欣赏者带来一种审美错觉,但它仍无法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艺术作品。恰如王德峰说的那样,“作品使它的接受者所产生的最高的审美愉悦,并不是由它的形式美所给予的,而是由于真理在艺术作品中的原始发生与人类情感的自由本质之间的统一所造成的”。由于缺乏自主意识,人工智能借助计算机程序生成的“物”不具备情感的真实性,也不构成艺术作品之为艺术作品的条件。
人工智能艺术是“文化工业产品”的极致状态,不再属于艺术范畴,而转变为技术范畴,时间性已在“同一性”原则中被消解了。陶锋对此的概括是,“大部分人工智能在艺术上的应用,并非是为了创造出艺术品,其初衷仍是解决机器自然语言理解、视觉识别和情感计算等技术问题。这使得当前的大部分人工智能艺术生成程序并非是为了生产艺术,更遑论去创造艺术了”。在人工智能艺术的发展过程中,其技术上的可计算性将持续优化。与此同时,其可量产化的特征将日益凸显,最终导致艺术作品的同一化。在同一化中,艺术作品不再承续历史,同时也无涉未来。它所敞开的只是每一个当下,时间性在人工智能艺术中已被完全消解,剩下的仅是技术化的艺术产出痕迹。
当前,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之间还不能形成共通感,这就意味着欣赏者与“创作者”在艺术作品的审美体验上不具备可沟通性。就像徐英瑾提出的那样,当人工智能作为欣赏者时,人类艺术作品的永恒主题“死亡与爱情”将不能被理解;当人类作为欣赏者时,恐怕也难以理解人工智能热衷的信息超载、电量不足等创作主题。此外,人工智能艺术对人类艺术作品的深度学习和技术模仿是与现实的人的社会脱节的,其依据的技术逻辑与人类审美情感的感性逻辑也不相容,这无疑在其自身与欣赏者之间设置了一道难以跨越的沟壑。
三、人工智能艺术的当代价值
在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人工智能艺术作为一种新兴艺术形式,展现出了蓬勃发展的态势。尽管人工智能艺术目前仍存在一些局限性,但它在与绘画、诗歌、音乐、影视等艺术形式相结合的过程中也呈现出了诸多优势,并展示出促进艺术发展的趋势。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此外,随着ChatGPT大语言模型、Sora文生视频大模型及Gemma开源大模型等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与升级,人工智能与艺术的融合日益显现出巨大潜力。基于此种背景,盲目地阻碍人工智能艺术的发展是不切实际的,同样的,不加反思地支持人工智能艺术的发展也是不理智的。科学的态度应是,理性并审慎地分析人工智能艺术给艺术领域带来的影响。这将有助于我们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推动传统艺术领域的发展。基于此,本部分将重点从理论价值、实用价值和艺术价值三个方面展开分析和论述。
(一)理论价值
人工智能艺术的出现突破了传统艺术理论范式,为探讨“艺术之为艺术”这一基本问题提供了新的语境和视角。作为一种依托于技术手段产生的艺术形式,人工智能艺术在丰富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的同时,也为重新审视艺术创作、认识艺术本质、思考艺术界限等问题提供了另一种思路。
第一,人工智能艺术有助于重新审视艺术创作。艺术创作在本质上是一种自由的智性活动,其实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艺术家的“性灵”。然而,随着人工智能艺术的出现,艺术创作不再仅是人类艺术家的特权,这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了传统艺术创作的观念。对此,我们需从两个方面重新审视艺术创作。一是重新思考艺术创作的潜在可能性。例如,人工智能是否具备进行艺术创作的能力,其在艺术创作过程中是否会对整个创作流程产生影响。二是重新思考艺术创作的本质。例如,人工智能能否生产出悦目怡情的艺术物,这些艺术物是否具有艺术价值等。
第二,人工智能艺术有助于重新认识艺术本质。在传统的艺术理论中,“艺术的本质并不存在于艺术的技术创新之中”。因为艺术在很大程度上是艺术家心灵的投射,它依赖于艺术家内心的直觉和审美情感。然而,人工智能艺术以智能机器为主体进行艺术生产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了传统艺术创作中人类作为唯一创作主体的观念。随着创作主体的范围延伸至非人,关于艺术创新、独创性和技巧等的判断标准也日趋多样化,这为理解艺术本质提供了新语境。在新的语境中,关于艺术本质的解读将得到进一步拓展并激发新的思考。
第三,人工智能艺术有助于重新思考艺术的界限。人工智能通过技术手段生成了在外在形式上与人类艺术相似的艺术物,使欣赏者难以将其与人类艺术进行区分。然而,这些艺术物与人类艺术存在不容忽视的差别。尽管它们的启示性价值仍有待考察,但确实给欣赏者带来了审美上的困惑,挑战了对艺术界限的传统认知,促使人们重新思考艺术的界限问题。
(二)实用价值
人工智能艺术在提升艺术生产效率方面展现出显著的实用价值。通过运用技术手段,人工智能艺术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人类艺术创作面临的创作周期长、工作量繁重和技艺要求高等问题,提升了艺术生产效率。这离不开人工智能艺术在实现原创性方面的技术突破。
第一,人工智能艺术有助于缩短艺术创作的时间。依托先进的数据分析、深度学习和智能创作等技术,人工智能可以迅速掌握和模拟大量艺术作品的风格。在与人类艺术创作相结合的过程中,人工智能艺术可发挥协同作用,激发人类艺术家的创意和灵感,缩短艺术创作的时间。
第二,人工智能艺术有助于产出更多样的艺术风格。在人工智能的辅助下,艺术家可以节省创作时间和精力,其在事务性方面的工作得以减轻。这使艺术家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思考作品的核心创意和表现作品的意味。如此一来,不仅加快了艺术创作速度,还为形成各种新颖独特的艺术风格提供了更多可能。
第三,人工智能艺术有助于刺激艺术家的艺术创作。面对人工智能艺术的快速发展,人类艺术家自然会产生危机意识。虽然人工智能艺术目前还不足以威胁人类的创作主体地位,但其创作优势已渐趋明显。特别是人工智能艺术在原创性方面取得显著进步后,其正逐渐步入半介入式“创作”阶段。在此阶段,人工智能艺术在遵循算法逻辑的基础上,努力将自身的“理解”融入算法框架。在此意义上,人工智能艺术对人类艺术家的依赖正在逐步减弱。这给人类艺术家带来了一定挑战,但也促使人类艺术家深入挖掘创造潜能、努力实现艺术创新、提升艺术表现力,创作出富有创新性的高质量艺术作品。
(三)艺术价值
人工智能艺术在理论、实用和艺术三方面都呈现出了一定的价值,但这些价值仍限于特定范围内,并未达到完全超越人类艺术的程度。结合前述分析可知,人工智能艺术与人类艺术之间存在明显的界限,目前并未出现人工智能艺术取代人类艺术的趋势。因此,我们不必因过度担忧而限制人工智能艺术的发展,而应以客观理性的态度看待人工智能艺术及其与人类艺术之间的关系,积极推动二者的交流与对话,助力人类艺术的创新、完善和发展。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范利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