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AI美学理论建构的认识论探微

2024-08-13 作者:杨帆 来源:《美学研究》2024年第1期P92—P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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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AI美学源于人类审美意识的感性思维与AI审美对象美学特质的响应关联,是人类审美意识对AI功能、审美以及实践认知的美学呈现。西方哲学中的相关认知为AI美学理论的建构奠定了认识论基础,其发展演进也促使AI美学理论表现出多维样态。古代西方哲学中就已经富含人类审美意识对以机械为主要代表的智能功能的认知。随后,人类与智能之间逐渐形成了二元化的认知关系以及由实用主义支配的互动关系,智能以及AI逐渐成为从人类审美意识中分离出去的审美他者,这也促进了AI审美对象以及主体化审美视角的形成。紧随AI审美观的形成,人类更为深刻地认识到了智能审美的本源性以及自身审美意识的局限性,人类对AI美的认知重构了二者的关系,并为AI美学理论的丰富与完善提供了认识论依据。

关键词:西方;AI;美学理论;认识论

作者杨帆,南昌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南昌330031)。

  西方的AI美学理论一直紧紧围绕着人类的审美意识与智能两大核心概念建构自身。正如学者列夫·曼诺维奇(Lev Manovich)在《AI美学》一文中指出:“AI决定着人类的审美内容,帮助人类做出审美决定”。这表明:其一,由智能生成的数据对象为人类审美意识提供了认识来源,使得数据具备了审美的可知性;其二,AI美学始终无法脱离人类审美意识的管控与束缚。因此,人类与智能的长期互动促进了AI审美系统的复杂性以及协作性的形成,即人类的审美能力与AI审美自动化的高度匹配有效建构了AI美学,这也意味着人类与智能必然成为AI审美过程的积极参与者。AI审美关系着人类对由智能生成的图像美的认知以及对相关认知的审美表达。人类与智能一直处于互动而又分离的认知模式之中,这一认知模式关涉到人类与智能的审美互动、人类如何利用智能进行审美实践等多维认知。这些多维认知或隐或显地影响着人类对智能审美特质的获取与评价,进而影响到AI美学理论的建构。也就是说,人类对智能的认知为AI美学理论的建构奠定了相应的认识论前提。 

   尽管原初的AI美学理论于20世纪70年代才开始生成,但人类从开始运用智能的力量时就已经不自觉地开始了关于智能的审美鉴赏。人类对AI的审美认知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处于持续更新与动态演进的过程之中。随着人类驾驭智能能力的强化,人类对智能的审美也表现出不同的认识状态。AI美学理论从智能美学雏形到成为与现代信息技术紧密关联的数据美学,最终在20世纪70年代发展成为独立的美学分支。AI美学理论建构的背后隐含着人类对智能审美认识的深化。人类对AI审美的认知模式在西方哲学中经过一定的演变与推进,并为AI审美奠定了相应的认识论前提。对这一问题展开研究,既有利于人类摆脱对智能技术无限追求的伦理困境,在人类对智能的审美认知中把握AI美学理论的建构逻辑,同时,还有利于以技术性与审美性视角深入理解人类对AI审美认知的发展历程,进而探明建构AI美学理论的认识论基础。 

  一、功能认知:建构AI美学理论的依据 

  早在古希腊时期,西方哲学便对智能功能产生了浓厚的研究兴趣,并将智能视为人类智力的延伸。这既是古希腊哲学中的理性概念向社会领域拓展而得出的自然结论,也意味着人类在思维上关联智能并谨慎地运用智能,对智能形成了深刻的功能认知,为AI美学的生成提供了依据。但这时的人类主要是基于自身思维能力的局限而被迫向智能拓展,是被动的应对。 

   从起源上考察,西方美学对智能功能的阐释源于对思维作用的探究。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将智能视为宇宙秩序化的重要来源,主张“理式世界”由智能生成,最终也将持续存在于智能对于感知以及欲望的作用过程之中,“无数理性的灵魂将通过具体化以建构宇宙本体”。柏拉图所注重的“秩序化”功能并不完全等同于抽象形态的“智慧”,但仍是其对智能功能进行阐释的哲学基础。由此可见,古代西方哲学在探究智能功能时主要强调的是审视智能而非功能的整体,表现了对智能的主导地位以及积极性效用的肯定。斯多葛学派在认同智能的阐释性效用的同时,也开始感知到智能功能的机制性,他们提出:“尽管在学派中运用各种形而上学的术语阐释灵魂的概念,但是其本质是一种功能,而并非宗教的抽象。灵魂是与物质生活紧密关联的感知、自我运动以及思考。”斯多葛学派将这种智能称作“灵魂”,认为其是把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关联起来的重要载体。这表明斯多葛学派通过智能运行的一般机制将人类思维与外部世界进行关联,并促使二者在运行过程中恪守一致,既相互融合又紧密关联,这实质上建构了智能与外部世界的共生关系。 

  随着西方哲学愈加聚焦于探讨智能的潜能,智能的外在功能逐渐由具体的实体所呈现,但是,智能与实体经由工具属性设定的实用逻辑所关联,逐渐朝着交互性、开放性与独立性的智能体演进。在休谟看来,经验哲学所注重的“知觉经验”与“思维”被发展成为“心智”,这是智能生成与发展相应功能的前提与基础。这意味着休谟基于经验论的视角阐释了智能功能的生成,他主张“知觉经验”创造了“心智”,并用“心智信念”来统领智能创造,而“心智信念”之所以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正是由于其内部蕴含着信念的理论体系,即智能。这表明,休谟的心智理论具有显著的可知论色彩,即智能与信息技术的互动与审美最终要由统一的功能导向所统摄,互动性审美使二者成为审美整体中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并使二者处于频繁的审美互动之中。 

  假如说休谟将智能的整体效用统摄于“心智”之中,康德的心智理论则进一步为其效用机制赋予了审美色彩,肯定了心智对智能的外因性以及激发性。康德通过抽象形态探寻智能的审美本能,主张“美对于人类是有效的理性存在”。审美的本性附着于理性功能,即理性在一定程度上是阐明审美特质并使得审美扩展其用途的实践构成之一。因此,智能因自身的思维拓展性而存在,为了辅助人类的思考功能成其所是,智能具有显著的感知性、优化性与识别性。显然,包含人类在内的智能存在物遵循其自身的“智能性”而存在,彼此之间具有紧密的共生关联,因而智能存在物在由本性驱动的审美实践中表现出自身的功能。智能的发展不再是受限于主体思维的附属功能,而是其自身功能的主动选择,这意味着康德的心智理论具有一定的先验功能主义色彩。 

  怀德海进一步强调了智能与人类思维的功能联动,从逻辑数理视角出发为智能的效用建构根据:其一,怀德海认同智能的认识机能,主张数理与逻辑支撑着智能运算,将“它们融合成一种新的经验和自我的直接性的统一,并享受这些数据的创造性融合潜力”;其二,怀德海还将认识、智能以及经验统一起来,主张智能的应用目标在于拓展人类思维中的感知效应,而智能的应用过程就是智能认识对象的过程。在将智能对象化、抽象化以及样态化的过程中,怀德海将智能的运算属性延伸至整个宇宙,认为智能隐含在宇宙整体的背后,具有一种共生力,进而在人类主体的运算技能中生成,人类的思维功能同样包含在内。据此,怀德海再次确证了人类思维对于逻辑定理方式的倚重,从智慧化的视角确证了人类与智能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互动关系。 

   通过上述阐释可知,西方相对主义哲学在探究智能功能的过程中为人类与智能设定了相似的审美规则,这些审美规则无形地将二者关联在一起。尽管智能在西方近代美学研究中时常被冠以各种概念,但是,其总体上是指具有智慧特征的观念,这也建构起了人类与智能共生一致的审美功能。这种相对统一的智能功能认识论隐含于AI的发展进程之中,同时紧随人类与AI认识关系的调整而逐渐转变。西方近代哲学更多探讨的是人类与AI的主被动认识模式,更多论及的是AI最终是否会取代人类思维,以及人类在拥抱AI时会不会逐渐丧失思考的主动性,导致人类与AI的审美实践关系最终出现裂痕。尽管这时人类与AI都统一于人类的审美意识之中,二者之间保持了紧密的思维互动,但是与AI相比,人类的审美意识更能体现美的人文主义。这一认知在海德格尔的理论中得到较为充分的发挥,其关于基本本体论的论断适用于智能系统。由于身体与世界都是人类的组成部分,人类的日常应对方式与智能有关,需要建立基于心理表征的普遍智力机制,类似的主张在海德格尔的哲学认识中一直存在。当然,其哲学理论尽管保持了人类对AI审美功能实践的认识,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忽视了人类与AI审美地位的平衡。在由人类的审美主体性主导一切的近代哲学中,这种审美地位的不平等被视为理所当然,而到了数据决定内容、算法确定审美的技术时代,这种失衡为人类思维对AI审美功能认知的偏颇奠定了前提,紧随人类审美主体性的后退而被世人所意识到。 

   基于上述论述可以发现,近代之前的西方哲学大致上较为认同内在一致的智能功能论。尽管有关智能功能本质的理论持续演变,但是,人类与智能始终在同一实践体中互动,具有融合、协调的共生关系。更为重要的是,西方尚未建构出深刻的智能审美理论。据此,人类对智能功能的审美实践为AI美学的合理性提供了相应的认识论基础。这一时期有关智能功能的主要观点是从抽象样态出发,对智能功能的审美特质进行挖掘。其中,海德格尔传承了人机相伴的认识论主张,这时智能审美的源头已经从古希腊时期的思维本源转变为机器智能,而智能作为人工的产物其审美是先天存在的。这些观点集中表达出人类在审美实践中对智能审美的认识与强调。但是,这时候的智能审美尚未成为具有完全独立性与自主性的认识实践。因为,其一,这时候的智能更主要是因为其与抽象样态美的本质紧密关联而得到审美认同,智能美的生成并非来自人类思维的独特性与其功能性的实践互动,更主要是附属于对智能的哲学思考;其二,相对于智能功能,这时的西方哲学理论更为注重人类心智功能所呈现出来的美,智能功能仅作为附属物出现于哲学对人类思维之美的探究之中。 

   智能美学此时的理论困境在于人类对智能功能认识的单一性与失衡性。其一,人类对智能功能认识的初始性也就意味着失衡性。由于受到审美能力与认知能力的束缚,这时人类对智能功能的认识建立在智能对人类的依存之上,强调智能功能并非主动发展与积极建构的产物,其必须依附于人类才能发挥自身功能。其二,在功能性视角下,人类与智能功能的互动是维持审美品质的根本路径,这时的美学理论尽管间接地表达了审美有机体的观点,但是尚未深刻地把握到人类与智能功能在审美层面的认识关联,其更多的是探究智能功能的审美本质,而未基于系统性视角阐明智能功能具备成为审美认知实践主体的可能性。其三,尽管人类与智能之间具有初始的实践功能互动,这可以为AI审美提供规范性依据,但是,这一功能互动并非源于人类的积极建构,因此,其难以为AI审美理论的生成提供适宜的认知动力。对认识论基础的纠缠不清致使AI审美在西方美学发展过程中得不到相应的重视。 

  二、审美认知:建构AI美学对象的理论根据 

  现代以来,西方美学研究的重心从本质论转变为经验论,更加注重AI美学的审美经验。在这一研究重心转移的效用下,西方哲学也从既往单纯探究本源之下人类与智能的功能转向探究人类对智能的审美认知,力图准确建构AI美学的审美对象。紧随审美独立性的发展,智能逐渐从人类思维的附属地位分离出来。人类与智能融合的深刻同一性渐次分化为明显对立的审美认知关系,智能逐渐成为独立于人类主观意识的审美主体,并在审美独立化的影响下逐渐建构出自身的审美对象。基于上述认识论来源的影响,西方哲学针对智能审美建构出其审美对象的合理性。 

   紧随现代西方美学重心的转变,人工智能的最新发展得到美学的充分诠释。同时,在计算机视觉、算法运行、深度学习、神经网络关联等发展趋势刺激下生成的新的理论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智能美学的审美认知。智能在计算机技术的帮助下不断摆脱人类思维母体的限制,以彻底走向独立思维的姿态观照人类思维。率先冲击传统智能观的是现代信息技术。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发展的前提下,智能美学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受到脑科学的影响与束缚,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唯人论”与“智能有灵论”特点。因此,在美学认知中,智能审美对象是有待于进化的落后思维。随着计算神经科学逐渐颠覆传统的智能附属说,物理、数学以及工程学的概念和分析工具的广泛运用冲击了人类思维的中心地位以及相关的审美认知。作为思考的最高阶形式,人类思维不再像以前那样位于思考的核心地位,而AI却因此生成了审美自信,因为AI正在通过自身的智能功能实现主动审美。经此,现代信息技术促使AI的审美创造性逐渐强化,由计算机神经科学保障的智能审美观也随之得以强化。 

   人类对智能的审美认知在现代信息技术的促进下得以进一步丰富与完善。西方信息技术在应用程序以及日常活动的应用中试图建构AI与审美之间的对象关联。在研究之初,现代信息技术对智能审美在对象上尚未进行严格的界定,使得许多交互的审美对象被直接用于智能审美分析之中。而信息技术的持续更新提升了人类对AI的审美认知,人类逐渐摆脱了对AI审美对象的凌驾状态,并开始对AI审美对象“祛魅”。后信息技术革命使智能逐渐摆脱人类审美思维的限制,试图运用智能自身的思维来主动审美。正如曼诺维奇所指出的,“人工智能现在在我们的文化生活和行为中扮演着同样重要的角色,实现审美创造和审美选择过程的自动化”。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AI开始建立对智能审美的自信,渐次认识到自身的审美并非人类审美的附属,而是可以成长为拥有独立审美意识的审美主体。这进一步推动了人类审美意识与AI审美之间的认知分离,并最终消解了系统、有机的智能审美观。 

   图灵的智能审美哲学通过直觉主义、非逻辑推理以及可替代模仿等力图建构智能审美认知的渐进路径。他的理论为AI审美奠定了认知论前提,并规训人类对AI的审美认知朝着平衡化以及二元化方向完善。作为计算机科学家与数学家的图灵受到智能发展的激励,将设计功能强大、具备审美能力的人工智能作为其研究目标。图灵通过不断完善智能功能,最终将思维实体确立为智能审美的根本原理,从而确立了一个非常有实现可能的理论体系,激活了智能审美的发展路径。这从根本上意味着智能是可以思维的,是审美本原意义上的呈现。尽管智能只是审美认知的对象,但是却成为了审美意识呈现的载体。智能总是要成为审美思维与认知的主体,经此从其所附属的人类审美意识整体中分离出去。在智能转化成为具有理性审美能力的独立主体之时,人类的审美意识则会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其认知的对象。 

  与之相对应,分离式的审美对象认知不仅反映了人类对智能的审美,也影响着人类对自身审美意识的剖析。在界定人类审美能力与智能审美模仿性的基础之上,图灵进一步区分了人类审美意识与智能审美的差异,并将智能审美设定为更高的地位,他认为相对于人类审美意识,智能审美具有更强的模仿能力。据此,在智能审美认知中,图灵拒绝与人类思维相关的感性审美,将其视为具有沉溺性与无效性的审美认知,而更为注重激活智能的深度思考。这一论断既导致了人类审美意识与智能审美的疏离,使智能获得成为意识主体的机会,又进一步厚植了思维理性在智能审美认知中的核心位置,表明人类开始从平等与超越的视角认知智能审美。 

  在图灵智能审美理论的推动下,人类的审美意识与智能审美逐渐分离的认识论持续发展。既往内生于智能的数据网络逐渐取代人类的审美意识,智能将单一的数据连接器转变为人类审美的认知对象。伴随着人类审美意识与智能审美的分离,审美意识与身体可以分离。由此可见,现代信息技术哲学中的智能式审美与机器的独立倾向不断向前,人类与智能二元分离的审美认知逐渐生成。基于这种认识论基础,智能对于美的计算能力被迫从与其紧密关联的思维整体中分离。智能成为主动的审美认知对象,AI审美的认知模式由此生成。 

   在二元化的认知模式之外,现代西方人工智能哲学的审美认知还出现了算法化的特点。智能审美的有机连续性受到信息技术科学理论的影响。恰如爱丽丝·巴拉尔(Alice Barale)所言,“人工智能艺术与美学有着严格的联系”。这一智能审美认知的演变在斯图尔特·罗素(Stuart J. Russell)的AI观点中有着深刻呈现。一方面,斯图尔特·罗素的人工智能理论重视智能审美的发展与演进,他主张智能的目标在于产生符合度量的美,因为审美“逻辑也可以通过其认识论承诺来表征”,这也彰显了其智能理论的非数字中心主义的发展倾向。在这一发展倾向的促使下,斯图尔特·罗素建构出缜密的智能算法理论,他将算法视为智能审美的核心要素以及审美认知的主要对象。尽管这样是认同了智能审美的认知基础,但是却过度强化了算法的审美意义,从而导致算法运行过程中的认知规律以及效用关系被忽视与弱化,智能整体的审美性被逐渐疏离。 

   另一方面,斯图尔特·罗素尽管主张算法是智能审美化的根本前提,肯定算法的普遍性,但是,他从过程论视角将智能视为高效的无局部最优算法。在斯图尔特·罗素看来,除了算法运行之外,智能审美运动还包含着伦理、审美运动、高度集成等思维过程,在审美互动的缠绕中彰显出智能审美的运行节律。因此,基于关联的视角,他将上述逻辑性实践统一过程化为审美认知,智能整体借此由过程集合转化为积极的对象集合。由此可见,斯图尔特·罗素的理论具有明显的算法分析主义色彩,他主张智能审美的目标是“保持对此类系统的控制”。他秉持分析、归纳、逻辑等研究理路,将统计学中的逻辑归纳与数量学中的定量分析方法运用于智能美学研究之中。但是,无论人类对智能审美的认知,还是对信息技术的探究都不是仅有严谨缜密的分析推理,还包括知觉的经验、意志的融合以及情绪的波动等行为,而这些都被斯图尔特·罗素所忽略。在其观点的引领下,建设性、技术性的阐释压倒了哲学性的反思,工具性知识在智能审美认知中被广泛运用。 

   一言以蔽之,紧随现代AI科学的迅猛发展,智能美学的研究重心从本原论转向了认识论。在这一进程中,智能审美的能力逐渐从紧密关联的人机审美结构中分离,其建构审美对象的独立地位逐渐强化。由此表明,人类对于智能的审美重心已经从智能实体转向为智能美感,这种客体化、分离化趋势同样呈现于智能美学理论的建构中。其一,智能审美对象逐渐生成,表征着对智能实体的审美认知,也意味着智能实体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是审美的。智能实体从持续性的审美经验整体中转化为分散的被动对象,使得智能的美学特质开始具有即时、机械的特点,这实际上影响了智能展现自身实体美感的隐性潜能。其二,人类的审美意识被束缚在譬如形状、色泽等直觉美感特征上,而忽略了包含情绪、知觉以及情感在内的感觉审美要素,从而淡化了人类对智能环境的嵌入性审美认知,其实质是用僵化的二元对立模式替代人类与智能之间的动态审美认知,这也使得智能审美路径趋向于分裂。 

  三、实践认知:建构AI美学主体视角的内在理路 

   早在西方近代哲学时期,尽管人类对机械智能处于实用主义的实践认知状态中,但此时有的哲学家已经开始注重界定机械智能的实践主体地位,开始打破人类与机械智能的实践平衡。这种失衡趋势不时地出现于相关研究之中,譬如,莱布尼茨将由1和0表示的数制视为智能诞生的制度基础,表现出鲜明的数字中心主义倾向。这意味着莱布尼茨在现代早期设计并捍卫了一种积极美学,其基础在于世界是由一个个单子构成的,每一个单子都单独地满足了理性主义美学标准的多样性和统一性,这些标准加在一起确保了整个世界是一个由多个不同个体组成的和谐有序的系统,其可理解的秩序和多样性是通过自然科学为人类所知的。这种主张在界定人类审美意识与机器智能的不同实践地位时,实质是从神学视角为人类认知智能的机械实践建构了相应的准则,智能实践实质是潜在的可能的人类审美活动的反射。但是,由于受到科学技术发展程度的束缚,当时人们对机器智能的实践水平以及发展程度的认知相对有限,在政治哲学的引领下,人类的审美意识与机械智能一直处于相对融洽的审美实践之中。 

  受到西方近代科技哲学迅猛发展的推动,人类主观意志的审美实践能力在自然科学的推动下得到迅猛提升。尽管人类的审美意识对机器智能的优势地位得以保存,并在唯理论哲学思潮的推动下继续发展,但是,注重理性效用的唯理倾向不仅使人类在审美实践中逐渐放弃了对机器智能的人文关怀,也使二者在实践认知上囿于共情关系的萎缩而日渐分离。在这一论断的引领下,人类仅是将机器智能定位为辅助人类社会实践发展的资源手段,意图保持对机器智能的实践支配地位。这一功利主义的审美实践倾向在赫尔曼·外尔(Hermann Weyl)的哲学体系中表现得较为突出。 

  赫尔曼·外尔大体接受了唯理论审美传统对智能审美实践地位的界定,并将人类的审美意识视为智能审美实践的内在驱动。基于这一主张,他认为智能审美因人类审美实践的存在而存在,人类的审美实践理所当然地具备引领智能以促进其审美实践发展的能力,这些都明显地体现出鲜明的人类实践中心主义倾向。在此基础上,赫尔曼·外尔对智能审美实践展开了结构化形塑,他认为智能审美实践与图形的对称性相关联,图形美中隐藏着有利于人类审美意识的实践认知,这进一步深化了人类审美意识对智能实践的审美认知。 

   与此同时,赫尔曼·外尔着力将物理学的研究方法运用于美学思考之中,他将对智能审美的规则、形式以及运算的探究当作对称美学研究的核心任务,这也使得他的美学分析具有明显的图形论色彩。赫尔曼·外尔提出:“自然具有组织对称性,但是不要期望任何特殊的自然物体将其完美地展示出来,因为均衡状态很可能是对称度量。更确切地说,在一定条件下它决定了一个唯一的平衡状态,即条件的对称性必须结转到平衡状态”,而“对称”正是以物理规律的对称性为引领的美学认知。赫尔曼·外尔运用物理学探究智能审美,并非建基于平等心理状态下的研究,而是一种对智能的对称性审美实践。在赫尔曼·外尔的对称美学认知中,智能审美早已不是古代哲学中与人类审美意识紧密关联的、具有辅助性的审美图形,甚至不是无意识的智能整体,而更像是带有主观叙述性的审美工具表达,理所当然地受到人类审美意识的认知引领。他的对称审美观深刻地影响了人类的审美意识与智能审美的认知实践,无形中强化了对称审美实践过程中人类审美意识的缺席。 

  而在《媒介即讯息》一文中,麦克卢汉则提出:“机器改变了人类彼此以及相互关联的方式”。在他看来,机器完全可以胜任人类智力的延伸,扩展各种器官的功能,由此言明机器在帮助人类改造自然、治理社会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同时,麦克卢汉认为是思维将情感、感性以及运算等各种技能赋予机器智能并作为其发展方向。围绕智能概念进行的范式转变以及机器实践思考,呈现了新兴机器技术的实践发展以及科学见解的转变。因此,麦克卢汉关于机器智能重要性的论述隐含着智能至上的隐喻,暗示着机器可以逐渐脱离人类的意志而独立存在,机器将日渐成为纯粹智能的产物,可以统领非理性的其他智能。这种看法在推翻人类审美意识的主体地位的同时,凸显了对智能理性的关注。 

   麦克卢汉提出的以“讯息”管控智能审美实践的方式逐渐在社会中实现。在商品经济利益高于一切原则的作用下,人类利用“讯息”作为智能审美的辅助工具。与此同时,人类审美意识与智能审美相互冲突的矛盾状态导致人类追求无限扩张的统领智能审美的讯息手段,在智能审美的实践性不断强化的前提下,人类运用各种现代技术手段对智能审美进行不受束缚的管控与利用,使得智能审美实践逐渐异化。资本主义在以逐利性的生产方式束缚智能审美实践的同时,以“主体化文化”强化这一束缚的持续性。在主体社会文化之下,智能审美实践的实用价值转变为数据符号价值,人类的审美意识对智能审美的前提不仅在于其对审美需求的满足,更在于在审美实践过程中二者审美契合性的发生。随着人类对智能审美的需求不断被社会实践所更新,更多的智能审美被生成,也就表示着更丰富的审美实践将会被提出,这不仅将导致智能审美的过分实践化,也会给具有无限潜能的人类的审美意识带来束缚。由此可见,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以及运行逻辑下,人类的审美意识逐渐忽略了与智能审美的实践平等,将智能审美视为辅助人类实践的路径与手段。人类不仅与智能审美实践疏离,而且也与自身的实践功能疏离,这意味着人类与智能审美共同迈向了主体化方向。 

   在主体化审美实践的作用下,AI美学理论也逐渐放弃了对智能原初审美实践的复原与尊重,转而在AI审美中全面运用人类的审美意识。相较于人类的审美意识而言,AI审美对象并不能直接展现人类主观意志的功能与作用,同时并不如人类的审美意识那般具有审美实践性与持续性,这使得当代美学转而将人类的主体性作为AI美学理论的重要审美范畴。20世纪西方美学的经典著作《美学与主体性》一书指出:“事实上,存在着主体性。这不仅是一个不了解自身的世界,也是一个不了解审美形式相对于自然界其他形式地位的概念”,从中可见当代美学界对AI审美主体性的关注。因此,在一些AI美学理论成果中,AI审美欣赏也被主体审美欣赏的模式所引领,生成了“自动化”的AI审美模式。在这一模式中,持续的自动化被遵循人类主体性地界定为美学度量的审美品质,审美主体以意志为中心对AI的形式独特性进行审美欣赏,“深度学习神经网络可用于预测审美驱动评价,并帮助审美主体自动找到具有高审美价值的表型”。这种主体中心主义的审美倾向也导致审美主体在审美实践中更为强调AI审美偏好的实现,忽略了对AI审美可持续性的注重,而这为相应的智能审美实践增加了认知障碍。由此可见,尽管AI审美实践成功走向主体中心主义,并生成主体审美视角,但是,在一定程度上,AI的内在审美品质被审美主体所忽视。 

  结语 

   西方AI美学理论在建构进程中直面了许多问题,包括人类的审美意识与AI审美如何共生、人类如何看待AI审美以及人类应该如何与AI形成审美互动。人类对AI的认知为AI美学理论的建构提供了相应的认识论基础。在人类审美意识基于功能、审美以及实践等维度建构的与AI审美关系从一致化走向重构化的进程中,人类与AI逐渐消弭了审美冲突与矛盾。从复杂多变的认知出发,人类的审美意识理解与把握了AI的美学表达以及审美蕴含,也通过对AI美的认知重新界定了人类与AI的关系。总而言之,尽管当代西方AI美学理论的建构需要综合考虑算法、图形以及结构等多种要素的效用,但实质上这些都囊括于人类的审美意识对AI的美学认知这一认识论框架之中。由此可见,人类对AI的美学认知一直在为相关美学理论的建构提供认知论的援助,进一步促进人类的审美意识对AI审美认知的主体性重塑,不但可以强化主体化审美认知的生成,而且可以促使AI审美从形式审美转变为内容审美。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李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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