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与反思——简析幽默的道德价值

2025-02-17 作者:陈昊 来源:《美学研究》2024年第3期P167—P176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摘  要:幽默理论在美学史上一直与道德问题有着紧密的联系,幽默提供了某种自由放纵的愉悦,从出乎意料的角度揭示了现实中的道德缺陷,这种揭示的行为往往正是某种道德批评的先声。同时,幽默以各种形式提示了我们习以为常的伦理观念的狭隘之处,引导人们在道德层面进行反思。幽默独有的审美模式体现出理性的反思与社会性的反讽之间的张力,人们在幽默中实践的道德批判,不仅是对于道德缺陷的嘲讽,另一方面也是对于社会道德规范的质询,最终转化为对自身的反思。

关键词:幽默;价值;道德;规范

作者陈昊,深圳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深圳518060)。

  “幽默”(Humor)与道德的关系一直是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特别是幽默以及与之相伴的娱乐体验,在构建道德规范的过程中发挥着显著的作用,幽默既可以作为道德标准的传播者,也可以充当某种过于机械的道德标准的矫正者。幽默在社会道德领域发挥的作用也引发了一些道德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幽默在什么情况下是不道德的?嘲笑不道德的幽默本身是不道德的吗?幽默中的道德瑕疵会使得它丧失趣味吗?在我们这个时代,这些问题尤其紧迫。本文试图对历史上的一些幽默理论进行梳理,分析这些理论对于幽默问题的适用性,辨析幽默这一美学模式包含的伦理意蕴,指出幽默对于具体语境与情感状态的依赖,隐含着道德批评的丰富视角,具有独特的道德价值。 

   

   幽默历来在道德立场上饱受争议,这种情况在现代社会尤为明显,举例而言,2022年奥斯卡颁奖礼的主持人克里斯·洛克(Chris Rock),因为取笑一位身患癌症的嘉宾,而被这位嘉宾的丈夫威尔·史密斯(Will Smith)怒扇耳光。对于幽默的批评者而言,对他人不幸命运的嘲笑明显在道德上是非常负面的行为,而这位主持人的笑话却引导观众产生了愉悦,这是非常有力的批评——因为幽默体现了一种对于情感的容忍和放纵,尤其是一些在道德上有缺陷的情感。西方美学中对于幽默这一特质的贬抑可以追溯到柏拉图,他把笑声当作一种凌驾于理性自制之上的情感。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指出,国家的统治者应该避免笑声的出现,“他们也不应该老是喜欢大笑,一般说来,一个人纵情狂笑,就容易使自己的感情变得非常激动”。尤其令柏拉图不安的是《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中的段落,奥林匹斯山响起了众神的笑声,他抗议说,“如果有人描写一个有价值的人捧腹大笑,不能自制,我们不要相信。至于神明,更不用说”。 

   柏拉图反对笑的另一个理由在于笑是恶意的。在《斐莱布篇》中,柏拉图分析了喜剧的愉悦来自蔑视,并且指出,喜剧有两种危险,一种是笑本身就是不道德的,另一种则是笑让人为某种危险的情感而感到高兴。柏拉图更为警惕后者,因为笑本身的激情是不稳定的,笑让人们失去了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这在道德层面上是无法接受的。柏拉图的意见非常有力,同时他也明确区分了幽默的两种形式,一种是凌驾于理性之上的狂欢激情,另一种则是对于非理性行为的嘲弄和讽刺。现代对于幽默的抨击往往集中在后一种方向上,批评者认为某种情绪是不合适的,比如前文所说的对于癌症患者的嘲笑,幽默引导人们感受甚至享受这种情绪带来的愉悦,这是幽默最主要的道德缺陷。然而柏拉图已经明确指出了感受一种不恰当的情绪,与这种感受本身是不恰当的,这两者是有很大分别的,因而对这两种模式的批评其实各有目标,前者指向的是激情的僭越,后者则针对的是认知的错误。这也是本文的出发点,笔者认为,幽默的伦理价值恰好就存在于这两种体验模式的张力之间,两者共同增强了愉悦,同时也引向对于伦理与习俗的反思,即便不考虑作者的立场与听众的背景,这一审美模式仍然有其独特的道德价值。 

  还是以上文2022年奥斯卡颁奖典礼中克里斯·洛克的闹剧为例,在一片惊愕和哄笑声中,威尔·史密斯的行为表现出一种愤怒,这种愤怒是否恰当?在网络上众说纷纭,有人指出史密斯护妻心切,情有可原,有人则评价史密斯色厉内荏,欺软怕硬。无论这一情绪是否有道德缺陷,这些因为幽默引发的议论恰好成为了我们为幽默辩护的理由。这个例子提醒我们思考幽默体验是否指向某个对象?柏格森提供了一个颇令人满意的答案:幽默的对象是被机制束缚的生命,以及人像机械一样行事的不自知。这就是亨利·柏格森《笑》的主旨:我们所笑的是物的机械性,而我们期望找到的是人活生生的灵活性。按照柏格森的说法,笑的功能是羞辱机械的人,使其再次表现得像人。 

  我们的幽默感是否有一个对象?柏格森提供了一个有说服力的答案:幽默的对象是被僵化机制束缚的生命,或者是在生命的核心中感知到的僵化机制,幽默的价值即在于借助反思揭示人类思维的弱点。在笑声中,我们不断地重新理解我们是多么容易犯错。幽默不是也不应该成为人类傲慢的杠杆,而是一种谦卑的机会——一种欣赏甚至享受我们自身弱点的机会。 

  柏格森在《笑》中提出了一个颇具现代意味的观点,即笑声虽然基于优越感,却起到了社会矫正的作用。对柏格森来说,笑的本质是“机械的无弹性”——有人以僵硬、重复的方式行事,而不是以灵活、敏感的方式行事。当我们嘲笑那些表现得像机器的人时,我们确实感到比他们优越,这种羞辱会刺激他们更灵活地思考和行动。因此,虽然笑声很刺耳,但它使被嘲笑的人回到了像人一样的行为。柏格森如此写道:“社会要进一步消除这种身体、精神和性格的僵硬,使社会成员能有最大限度的弹性,最高限度的群体性。这种僵硬就是滑稽,而笑就是对它的惩罚。” 

  柏格森说,幽默需要一种“心脏的瞬间催眠”,许多幽默的对象不会唤起我们的关切与欲望,在对某件事情有欲望和觉得它有趣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这种既激情又冷静的稳定状态,建构着幽默的基调。古往今来,创作者在构思喜剧的时候,通常将它看作一种批评性的艺术。但是,人们仍会质疑这种模式的自洽性。讽刺是否在建立、捍卫道德的制高点?或者说,它是在让我们怀疑这种制高点是否存在。要求评判的行为,可以巧妙地转化成对愉悦的放纵,我们也可以更尖锐一点,将这种放纵转化成一种质询:我们为什么如此需要评判他人?很多类型的幽默最终都可能会达成一种价值观的共识,它们调和着各种不同的观点与态度。 

  幽默在社会层面可以起到很多作用。它可以用来缓解压力,拉进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在一个复杂的群体中消除紧张、展示智慧、斥责不公的行为等。只要幽默能很好地发挥这些作用,它就会产生道德价值。当今社会中,幽默成为社会信息的交汇场域,幽默以及伴随它的滑稽娱乐,提醒我们注意相关的社会规范,并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强化这些规范的作用,幽默起到的矫正作用实际上正是对规范的确认和强化。 

  幽默依赖于共同的规范,而幽默中的种种不协调恰恰就是基于这些规范形成的。因此,对于那些喜欢同样类型笑话的人们,他们所分享的是共同的善恶对错标准,以及相互认同的社会规范,笑声反过来向所有人表明对这些准则的共同承诺。所以观众和演说者所遵守的社会规则是相同的,他们拥有相同的习俗惯例。例如谈到“葬礼”就意含着人们需要有哪些行为和态度,但是笑话本身又是反习俗的,它需要在熟知习俗的前提下破坏习俗。讲者发球,听者回球,讲笑话的人在抖出包袱前,听者是紧张的,直到笑料出现,听者才能瞬间放松、放声大笑。这样,幽默就成为了我们所说的“良好教养”的一部分,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教养不仅包括各种知识,还包括看待世界的各种方式。 

  柏格森指出幽默的实质是一些逸出规范边缘的出人意料,而这些意外的基础正是惯例,幽默使得观众可以跳出传统的视角,去分享一种新的道德态度。在幽默艺术中,作品的形式与内容难以区分,甚至语境本身就是幽默的一部分,特定社区和群体的环境都影响着观众的态度,如克里斯·洛克关于亚裔孩子精通数学的笑话放在中国就非常不合时宜。幽默的创作者对于自己作品效果的预测,表演者对于听众反应的观察、意图的展示,对于不同的隐喻和符号的运用使得一些事态成为事实,这些交织的体验共同影响着幽默的道德评判。 

   

  当前对幽默最直接的辩护可能是建议每个批评者“放轻松”,这种辩护的理由在于幽默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不道德的,而是非道德的。这种观点认为,幽默是一个无涉道德的领域。不同的文化都有专门的节日,比如古希腊的酒神祭和古罗马的农神节,在这些节日中,传统的伦理道德被搁置,参与者们放歌纵酒,幽默则是现代社会中的话语狂欢。此外,幽默的效果取决于背景和意图,它依赖于演员的语调和手势(包括眨眼)等表演因素,以及诸如演员的身份背景等信息。 

  无论幽默涉及什么具体内容,它独特的审美模式仍然可以被用来进行道德批评,这种模式无关于幽默叙事者本身的道德,也不涉后果。我们可以通过三种视角来看待幽默艺术,进而进行道德评判。首先,我们可以考虑讲笑话的人的立场,如果这个人打算通过幽默来伤害其他人,或者打算为自己谋取利益,那么我们可以把幽默本身看作不道德的,反之,如果一个人没有不道德的目的,那么幽默也并非达成不道德目的的工具。其次,我们可能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幽默的后果是有害的或有益的,在此基础上对幽默进行功利性的评估。最后,我们可以把幽默的意义看作传达一种无涉于个人利害的道德洞察,这种洞察是有益于公众道德的。 

  以脱口秀演员杨笠著名的“普信男”段子为例,这个段子后被大量网友批评过于极端,有激化两性矛盾的嫌疑,但审视杨笠五分钟的表演,她的讲述很明显讽刺的是以自我中心、不考虑他人感受的道德缺陷。可惜的是,在激烈的网络争论中,大多数批评者忽略了这一讽刺真正的用意所在。杨笠的脱口秀引发的激烈讨论当然包含着反讽的道德意蕴,同时也展示了将幽默艺术的内容直接与道德立场挂钩的荒谬。幽默无论其具体指向,其表现形式本身就蕴含了对于内容的反思,观众在接受的过程中也不自觉地在分享这一立场。 

   在西方美学史上对于幽默的理论探讨中,实际上就包含了这一反思。柏拉图的《斐莱布篇》探讨的问题是快乐的本质。在书中,柏拉图用笑的快乐,特别是对荒唐的笑,来说明一些快乐是如何被痛苦所玷污的。他说,对荒唐的笑声带有与恶意对灵魂造成的不和谐有关的痛苦。柏拉图认为,当我们嘲笑喜剧中描绘的荒唐人物时,我们是在嘲笑这个人的自我无知。对柏拉图来说,自我无知是一种严重的恶习。虽然在《斐莱布篇》中,讨论的重点最初是在喜剧上,但柏拉图关注的范围扩大到包括对朋友的嘲笑:“我们的论证导致了这样的结论:如果我们嘲笑我们朋友的可笑之处,通过将快乐与恶意混合在一起,我们因此将快乐与痛苦混合在一起。因为我们先前已经同意,恶意是灵魂中的痛苦,笑是一种快乐,而这两者在那些场合中同时出现。”因此,在柏拉图的理论中,幽默的快乐中包含有恶意的因素,而这正需要我们警惕。霍布斯关于幽默的激情有段著名阐述:“骤发的自荣是造成笑这种面相的激情,这种现象要不是由于使自己感到高兴的某种本身骤发的动作造成的,便是由于知道别人有什么缺陷,相比之下自己骤然给自己喝彩而造成的。最容易产生这种情形的人,是知道自己能力最小的人。这种人不得不找别人的缺陷以便自我宠爱。因此,多笑别人的缺陷,便是怯懦的征象。”很明显,霍布斯意识到幽默来源于一种道德上的反思,而不是对于他人的攻击。 

  哈奇森在反驳霍布斯时指出,我们可以对某人的自嘲和言语中的故意错误感到有趣,但并不因此而感到丝毫优越。相反,他认为,这些错误可以提供新的理由来欣赏说话者的机智或英勇,并且常常可以激发出一种见贤思齐的模仿,而对他人缺陷的讽刺与攻击是永远做不到这点的。此外,如果我们因为一个小的伤害而被温和地嘲笑,而这个伤害导致了我们的巨大不满,这种温和的嘲笑很可能恢复我们情感上和谐的比例感,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反应是过度的,这是我们可以在幽默中得到的道德助益。哈奇森更为明确地肯定了幽默蕴含的道德批评功能。 

   康德指出笑的原因来自紧张的期待最终落空,体现了一种理性的挫败。而叔本华提出了一种更为精致的理论——“不协调论”(或译为“乖讹论”),认为幽默是我们的抽象概念与我们对作为这些概念的实例事物的感知之间的差异。在组织我们的感觉经验时,我们忽略了属于同一个概念的事物之间的许多差异。幽默是忽然感知到一个概念和从属于这一概念下的事物之间的不相匹配,并从这种冲击中得到的愉悦。叔本华说:“在每一种情况下,笑的原因只是突然意识到一个概念和真实的物体之间的不协调,而笑本身只是这种不协调的表现”。幽默揭示了人们在认知上的局限:过度依赖抽象的原则与概念,而忽视了真实的感受。威廉·哈兹利特也支持幽默的不协调论,他认为幽默是对真相的一种检验,并将幽默与智力上的反思联系起来。哈兹利特说:“这一点我们可以肯定,讽刺一定是紧紧抓住事情的薄弱点,找出论点的弱点。在我们能够嘲笑一件事之前,它的荒诞性至少必须是公开的,可以被普遍理解的。幽默必然建立在某些假定的事实之上,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以及它们与某些公认的格言不一致,不管是对的还是错的。因此,它是一个公平的测试,如果不是对哲学或抽象真理的测试,至少是对根据公众意见和常识的真理的测试。或者换句话说,它是检验我们最喜欢的偏见中存在的真理数量。”康德、叔本华以及哈兹利特是从认知的角度阐释幽默的来源,同时也揭示了妄想、偏见和误解在生活中的无处不在,以及反思的必要性。 

   在道德层面对于幽默的批评大多集中在人们在笑声中分享了一种恶意的态度。实际上,人们在幽默中面对的是一个虚构的世界,就如同我们虽然并非基督教徒,却仍然可以对《十日谈》《坎特伯雷故事集》关于天堂和地狱的笑话开怀大笑,我们的笑声表达的是一种悬置的态度,既非肯定亦非否定。有时我们会对存有道德缺陷的幽默发笑,批评者们指出这种笑声总是不可避免地显示出一种邪恶的态度,但他们忽视了这些笑声可能是针对幽默中存在的机智和风趣,而且这些幽默中的预设背景和情感指向只是想象和虚构的人物与世界。道德批评者们的主张是正确的,当一个笑话用来煽动某些群体对无辜者的恶意时,毫无疑问这个行为是邪恶的,但他们的预设则是错误的,并非所有的幽默都以嘲弄和攻击他人为目的。甚至有时在幽默中,文化与社会的陈规陋习,包括刻板印象和文化偏见,被想象和观念加以解构,以激发不协调的笑声。 

   与之不同的是,有些幽默的支持者认为道德缺陷非但不会减损幽默的趣味性,反而会增强其喜剧效果。从直觉角度来说,这种学说有很大的吸引力,因为从这个角度来看,幽默是由某种感知到的不协调所带来的,显然,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也属于这一类认知范畴。通常表面上不道德的笑话,其意蕴往往比幽默批评者指出的要复杂得多。诺埃尔·卡罗尔介绍过一个关于神灯的笑话:一个非裔美国人、一个犹太人和一个美国本土白人共同发现了一盏神灯,神灯满足了每个人的愿望,非裔美国人希望他的人民回到非洲,犹太人将其人民送回以色列,而乡下人意识到既然黑人和犹太人都离开了美国,那么他剩下的所有愿望就是一瓶百威啤酒。卡罗尔认为,这个笑话如果是种族主义者对种族主义者讲的,可能是在颂扬种族仇恨;如果是一位自由主义者告诉另一位自由主义者,这个笑话仍然可以得到笑声,尽管这一次可能嘲笑的是美国保守主义的白人和他们非常局限、偏执而扭曲的消费欲望。幽默的语境以及说者和听者对其的解释对于评估幽默的道德状况至关重要,幽默往往是需要作者和听众来共同完成的,在某些带有明显恶意主题如侮辱人格、种族歧视、恐怖主义等的幽默笑话面前,很多听众可能会退缩,拒绝相信刻板印象,甚至拒绝在想象中接受它。在这种情况下,听众不会喜欢这个笑话,也不会从中得到乐趣。因为不协调理论认为,一个人应该从感知到的不协调中获得娱乐,而不是产生焦虑或威胁,但很明显,有些幽默在道德上的越轨之处可能会使听众产生焦虑和不适。幽默的批评者们认为,这些焦虑的感受,其来源正是幽默中的不道德内容。 

  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当前流行的黑色幽默,这种幽默的对象不是一般有道德良知的观众,它针对的是道德家——一个过分挑剔的人。黑色幽默旨在揭示这些性格中的缺陷,进而纠正了极端道德主义的伪善和强迫,因而在这一方面,幽默也具有某种道德使命。实际上,黑色幽默也体现了一种反极端和反伪善的道德。幽默类型的道德价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不同语境和不同文化的个例中,对于幽默的理解与欣赏存在着丰富的可能性。 

  通过对一些幽默理论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到幽默艺术虽然包含讽刺与嘲笑等元素,但其旨归最终仍然是通过对内的反思和对外的反讽之间的张力达成一种对世界的洞察,幽默则是人们面对丰富而隐秘的世界发出的笑声。 

  结语 

   本文尝试指出,幽默本身具有某种道德批评的内涵,从柏拉图到柏格森,他们的理论都指出幽默包含着对愚行和无知的警惕与揭露,正是这种揭露让人产生了惊愕与意外之感,这种体验既是幽默带来的愉悦与满足,同时也伴随着洞察力和认识上的改善。幽默也有着独特的道德批判价值,幽默虽然与愤怒一样,指向某种不公或恶行,但幽默提供了某种具体观察的距离,它允许人们对于一些习以为常的问题采取意料之外的新视角。同时,幽默的优势在于其反思与讽刺之间的张力,这种张力可以削弱人们先入为主的偏见,新颖的视角、意外的呈现可能改变人们固定的反应倾向与模式,而当我们沉浸在愤怒中时,往往很难达成这些效果。值得注意的是,人们通过幽默达成的道德批评,往往进而酝酿出反对、质疑、愤怒等情感态度,这与幽默本身的愉悦基调正好相反,也为未来的幽默研究提示了有趣的方向。 

  幽默所产生的积极价值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它所发挥的社会功能,即通过演练和交流来建构我们所属的各种文化规范和界限。幽默一方面确认着社会道德的规范,另一方面又引导我们质询和反思这些规范的不协调之处。对于幽默我们可以选择一种较为温和的道德立场,我们可能会欣赏幽默在形式上各种不协调的元素。同时,我们也需要警惕幽默的危险,因为在我们的欢笑中,可能隐藏着我们自己不愿承认的对于某些群体的敌意。此外,我们通常也不了解观众对各式各样的幽默尝试的真实感受和态度,因而在这方面,最可取的立场可能是避免对于幽默的过分沉溺,因为我们不能确定这些笑声是否在煽动和强化自己以及听众心中的偏见或是冷漠。幽默中“默”字有时正是最好的警告:十语九中,不如一默。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马涛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苏威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