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指出,“古丝绸之路跨越尼罗河流域、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印度河和恒河流域、黄河和长江流域,跨越埃及文明、巴比伦文明、印度文明、中华文明的发祥地”,而“酒泉、敦煌、吐鲁番、喀什、撒马尔罕、巴格达、君士坦丁堡等古城,宁波、泉州、广州、北海、科伦坡、吉达、亚历山大等地的古港,就是记载这段历史的‘活化石’”。这些被誉为“活化石”的古城古港在东西方使节、商队、游客、学者、工匠的互通有无、互学互鉴下各美其美,在实现不同民族、文明通商易货的同时也将东亚、中亚、南亚、西亚和欧洲联结为一个整体,从而形成了一条古老的“丝绸之路城市带”。而在这条城市带以西的西亚北非地区,随着7世纪初阿拉伯帝国的崛起,阿拉伯人在该地区兴建了大量兼具军事和商业职能的城市,从而将丝绸之路向西延伸至大西洋海滨,形成一条横贯亚非大陆的“西亚北非城市带”。这些由阿拉伯人兴建的“边城”构成了西亚北非城市带最重要的元素,并与东方的“丝绸之路城市带”相辅相成、互为贯通,由此构建了15世纪“地理大发现”(Age of Discovery)以前人类文明最庞大的物质文化交流网络,有力地促进了不同民族、宗教和文化的交流与彼此影响。因此,探究这些古代丝路城市文明的起源与早期发展,有利于深入理解丝路文明的深层结构和内在本质。
“边城”的阿拉伯语名称是“米斯尔”(
miṣr
),专指阿拉伯军队在征服地区修建的驻军城镇。恩格斯指出,城市产生于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即商业和其他产业的分离推动的城乡分离,因劳动者出于对“保护财产、增加各成员的生产资料和防卫手段的关心”而自我组织为一个“联盟”,并以“几个部落通过契约或征服联合为一个城市”的途径形成了带有奴隶制色彩的私有制。边城的出现使新生的阿拉伯政权建立了明确的基层机构和成熟的集权秩序,从“一个由部落联盟演变而来的超级部落”转型为帝国,并在之后由部落主导的征服运动中使帝国的“公共秩序”逐渐异化为某一以边城为权力基础的利益群体(如伍麦叶家族和阿拔斯派)的“特殊秩序”,导致帝国治权从正统哈里发时期长老协商的“公天下”让位于伍麦叶王朝以后家族承继的“私天下”,对阿拉伯人的族群认同、帝国的政治建构和中东地区的社会变迁产生了深远影响。
7世纪初,阿拉伯帝国发动了对外征服运动,但帝国军队主要由阿拉伯半岛的部落民构成。为了安置这些部落移民及其家眷,自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统治时期(634—644)便在伊拉克、埃及等地建立新城,这一宏伟的工程一直持续至伍麦叶王朝(661—750)。在这百余年的漫长时间里,帝国在西起大西洋海滨的马格里布、东至中亚河中地区的辽阔地域内建造了诸多城市,构建了一条横贯亚非大陆东西的城市带,而这种兼具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职能的“边城体系”,为日后帝国的统治以及当地经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在地中海东岸、南岸打造的“环海边城链”,将安纳托利亚、黎凡特、埃及和马格里布完整地嵌入在一条珍珠链式的环形滨海城市带中,为帝国在地中海区域的征服提供了必要的军事基地。但随着750年阿拔斯王朝的建立,帝国的政治中心从叙利亚东移至伊拉克,边城的军事职能最终被经济和文化职能所取代,东地中海区域的“环海边城链”逐渐走向衰落。但横贯东西的边城体系将陆上丝路联结了起来,并在帝国的保护和经营下推动了沿线城市的繁荣,许多城市(如亚历山大、撒马尔罕等)演变为经济和学术中心并留存至今,为现代西亚北非城市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成为记录丝绸之路城市的“活化石”。
阿拉伯世界对相关主题研究聚焦三种类型:一是分析“边城”与一般城市的异同点。伊本·赫勒敦对边城有别于一般城市的军事职能进行区分,将前伊斯兰时期与伊斯兰时期的城市皆统称为“艾姆萨尔”(即“米斯尔”的复数),并着重对游牧民与城市的互动进行了深入分析。二是关注“边城”概念的多维解释。古典伊斯兰地理学家伊本·法基赫和麦克迪西强调了边城的政治地理含义,指出边城是统治者用以统治地方州省的大型中心城市,并具备完善的管理州省的行政、财政机关等。三是重视边城的文化影响。艾哈迈德·爱敏详细阐述了阿拔斯王朝及其晚期由部分地方政权控制的学术城市的文化事业发展,如希贾兹的麦加和麦地那、伊拉克的巴士拉、库法和巴格达、埃及的福斯塔特、伊朗的雷伊和伊斯法罕、呼罗珊与河中地区的尼沙普尔、马格里布的凯鲁万、马赫迪耶、提亚雷特、锡吉勒马赛和非斯,同时对这些城市的外观结构、建造背景、历史影响等也略有提及。
与阿拉伯学者相比,西方学者对边城的研究则更为全面,并且重视分析边城在征服运动期间所展现出来的军事职能和政治影响。H.A.R.吉布和M.A.沙班立足于驻军城镇对阿拉伯移民认同的影响,认为后阿拉伯征服时期驻军城市内的阿拉伯移民和定居化运动打破了古老的家族和宗族结构,产生了“阿拉伯人”的身份认同以及部落模式的组织形式,由此形成了超血缘的“阿拉比亚部落联盟”。丹尼尔·弗兰克提及了驻军城市在环地中海区域的建造理念和布防格局。但总体而言,西方学者对边城的研究更多是以阿拉伯帝国征服运动为背景,多局限于城址选择、城建结构等方面。相对而言,马歇尔·霍奇森将边城视为阿拉伯帝国体系和部落秩序建构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并对边城的军事用途、财政来源及其对部落社会的影响和与帝国统治的关系有着非常详尽的研究。艾拉·M.拉皮杜斯从地缘文明的角度指出,横贯东西的边城带消弭了“海洋”(地中海)和“大陆”(中东大陆)间的边界,将中东地区首次整合为一个完整的政治、经济、文化共同体,为阿拉伯帝国在该地区的统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国内学者相关研究寥寥。有学者阐述阿拉伯帝国的经济制度时,曾以“城市”为专题对边城的建造历史和经济作用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并同中世纪西欧的行会城市进行对比。还有学者阐述了“军事城镇”的发展历程,分析其空间结构和建设逻辑,并指出“伊斯兰城市文明”的创设为伊斯兰文明的兴起和阿拉伯帝国的统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总体而言,中外学者普遍关注边城在阿拉伯帝国体系和部落秩序建构中的影响,却忽视了边城在伍麦叶王朝时期的环地中海区域已经形成了非常完善的“珍珠链”式军事城市体系,这种军城体系成为当今西亚北非城市带生成的源流。本文在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探究边城的起源,梳理从边城的建设到“环海边城链”的创建、再到“边城体系”形成之间的发展脉络,并阐释其历史演进对西亚北非城市带生成的重要影响。
一、从希腊化城市到王城:“边城体系”的源流
关于边城的起源,国内外学术界当前尚无深入研究和明确定论。马歇尔·霍奇森曾简略地提及,阿拉伯人在征服伊朗后最初是将“驻军城镇”的理念应用于萨珊王朝的首都泰西封(Ctesiphon),但未能成功,之后才转而改建被征服地区的既有城市或另外建设新城。由于“边城”在阿拉伯语中与“城市”同义,因此阿拉伯学者通常不对边城和普通城市进行区分,皆称为“米斯尔”。有西方学者认为,阿尔法哲·本·哈尔塞迈·巴里基(约598—654年)是阿拉伯帝国第一位建设边城的征服者,但目前尚无确切资料能够证实这一观点。据伯拉祖里记载,阿拉伯人征服了伊拉克后,随着阿拉伯人的大量涌入,都会摩苏尔得以迅速发展,城内除了阿拉伯远征军的军营和基督教堂外,还建有犹太人的教堂和住宅区,因此欧麦尔为防止摩苏尔瓦利欧特白·本·法尔盖德·苏莱米势力坐大,便任命阿尔法哲取代欧特白接任摩苏尔瓦利,阿尔法哲上任后大量迁入阿拉伯人,并因行政需要而建造了清真寺,进而对摩苏尔进行设计和重建;由于哈里发对边城的瓦利采取了调岗制,因此阿尔法哲在被调离摩苏尔后又在底格里斯河东岸的一处只有两座基督教堂的小村庄建造了一座新的边城,并命名为“哈迪塞·摩苏尔”,意为“新摩苏尔”,而阿尔法哲建造的这些边城也成了阿拉伯人征服与统治杰齐拉、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的军事基地和补给站。
关于中东地区的边城建设,最早可追溯至亚历山大东征所开启的“希腊化时期”。
第一,亚历山大在东方建造的“希腊化城市”是阿拉伯边城的雏形。由于马其顿人在他们创立的希腊化世界中只是人数极少的统治民族,他们要想有效管理从东地中海到印度河如此广袤的多民族地区,广建城市是唯一可行的治理捷径。由此希腊文明也是典型的“城市文明”。公元前331年,亚历山大在埃及尼罗河三角洲亲自规划建立了第一座以他命名的亚历山大城(Alexandria)。此后,他在西起埃及、东至阿富汗的辽阔地域内建造了数以百计的城市。这些城市不仅维系了亚历山大的统治,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遗产。这些城市在希腊化时期得到了修缮和维护,如亚历山大、安条克、撒马尔罕、巴勒赫等政治经济重镇甚至还保留至伊斯兰时期,在阿拉伯帝国的统治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二,亚历山大之后的希腊化政权对希腊化城市进行继承和发展,这是阿拉伯边城源流的第二阶段。公元前323年亚历山大暴亡,其帝国在已建城市的基础上分裂为马其顿的安条克王朝、埃及的托勒密王朝和西亚的塞琉古王朝,其中塞琉古王朝及其后继者帕提亚帝国在西亚地区又兴建了众多新城。例如塞琉古人在伊朗兴建的城市主要被划分为三个城区:军营、乡村军事驻地或古代城市中心、宗教社区,而塞琉古王朝通常会将一些特别重要的城市视为“盟友”,并赋予其高度的自治权。塞琉古人将位于幼发拉底河上的杜拉欧罗普斯城(Dura-Europos)从乡村军事驻地转变为军事性质的城邦。到了公元1世纪,该城邦已发展为一座商业城市,其财政收入完全依赖转口贸易和商队课税。在帕提亚时期,杜拉欧罗普斯城是地中海世界与东方进行转口贸易的商业枢纽之一,其人口结构极其繁杂,有叙利亚人、巴比伦人、纳伯特人(前伊斯兰时期的一支阿拉比亚部落)、犹太人、马其顿人、希腊人、阿拉伯人和伊朗人。由此,这些自治城市通过向帕提亚帝国缴纳一定数额的贡赋而与中央政府形成了松散的联盟关系。萨珊王朝延续了塞琉古王朝的城邦体系,第一任沙王阿尔达希尔一世(224—240年在位)在伊朗各地建造和重建了8座城市,并以自己的名字命名。
第三,萨珊时期的王城在继承塞琉古城邦和帕提亚自治城市的基础上,成为阿拉伯边城的前身。由于帕提亚帝国的自治城市大多分布在靠近东地中海的西部地区,这些地区因远离中东大陆帝国的政治中心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因此萨珊王朝在这些自治城市之外又建造了“王城”(royal cities),用作帝国在新征服地区的驻军总部,后来则演变为新成立的行政中心,专门负责这些地区官员的居住事宜。由于王室领地之外的大量土地皆由大地主和地方豪族控制,沙王没有直接控制权,而这些私人领地的田赋也是间接地向国库缴纳,因此为了扩大王室领地和加强中央集权,前两任沙王阿尔达希尔一世和沙普尔一世(240—270年在位)在征服了杜拉欧罗普斯城后便对该城的市政组织进行了彻底的改革,并设立了“沙赫拉卜”(
shahrab
)一职来管理该城,并负责将该城的税收直接运送至中央。当萨珊军队攻占了塞琉西亚后,将该城改建为王城并更名为“韦阿尔达希尔”,此后,韦阿尔达希尔逐渐取代了杜拉欧罗普斯城。此外,沙王将王城周边的乡村全部划归帝国的管理范围,从而形成了以王城为中心的王室领地。根据早期萨珊铭文的记载,萨珊沙王的领地被称为“达斯特卡尔特”(
dastkart
),因此,王城数量与沙王领地同步增长。据铭文显示,阿尔达希尔一世在伊朗西部仅建造了3座王城;而沙普尔一世即位后,为了扩大沙王的私产来源,又建造了15座王城。这些王城由中心城市和周边区域构成,归中央政府任命的沙赫拉卜管理,故而不同于塞琉古和帕提亚时期的自治城市与中央政府之间是松散的联盟关系,萨珊王朝的王城是建立在由沙王直接统治的私人领地达斯特卡尔特上,这就意味着王城实际上是沙王的私产。因此,王城并不具备自治城市那样“自由”的商业秩序,其发展完全取决于沙王的个人意志。以王城为基础的“沙赫拉卜制”是对帕提亚时期城邦体系的继承和发展,该制度构成了萨珊王朝前期帝国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元素。
第四,萨珊王朝带有强烈集权色彩的王城体系奠定了阿拉伯帝国边城的根基。英国古典学者塔恩认为,帕提亚时期的总督辖区(satrapies)是对塞琉古时期的州(eparchies)的继承和发展。据资料显示,在帕提亚时期的帕提亚、马尔吉亚纳等沙赫尔(shahr,相当于“州”)的中心地区,其行政组织在表面上已与早期萨珊铭文的记载高度相似。根据贝希斯敦的戈塔尔吉斯浮雕上的铭文显示,帕提亚时期还使用了“大总督”(satrap of satraps)头衔。这些机构和头衔一直沿用至萨珊时期,其发展与王室领地的扩张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可能随着萨珊王朝集权体制的确立对自治城市以及苏萨等半独立王国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这些机构和头衔到4世纪时就已消失了,转而被萨珊王城及其附属机构所取代。
由此观之,从亚历山大时期的希腊化城市,到塞琉古时期的商业—军事城邦,到帕提亚时期的自治城市,再到萨珊时期的王城,前伊斯兰时期的中东军城建设呈现出一脉相承的发展特征。总体而言,塞琉古王朝和帕提亚帝国因尚未褪去“希腊化时期”遗留下来的历史记忆,故而较多地继承了古典希腊和亚历山大时期的城邦体系,城市在军事和经济层面都保留了相当程度的自治性,并通过向帝国缴纳一定数额的贡赋而与帝国结成了松散的联盟关系。相对而言,帕提亚自治城市的自治程度要低于塞琉古商业—军事城邦,帝国在继承了塞琉古王朝的“州”级地方行政单位的基础上设立了总督辖区和沙赫尔,并由帝国委任的总督来管理,使自治城市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为帕提亚帝国的一部分;而萨珊王朝则在帕提亚帝国的基础上构建了更加完善的集权秩序,在普通城市之外又建造了帝国在新征服地区的驻军总部,并在承平时期逐渐将这些驻军总部改建为沙王的私有地产,即带有波斯帝国色彩的王城。与自治城市相比,王城的集权化程度更高、覆盖领域更为辽阔、秩序分工更为系统、制度设置更为成熟,由此构建了完善的“王城体系”。

二、“四等人制”与欧麦尔时期的边城建设
边城是随着阿拉伯帝国的征服运动、为服务于帝国的军事扩张而出现的,其发展共分为两个阶段,即欧麦尔时期和奥斯曼之后的“伍麦叶哈里发时期”(Umayyad caliphate)。欧麦尔时期是边城的形成期,这一时期边城的建设和帝国诸体制的设置皆处于初创阶段,因此很多方面均保留了浓厚的半岛部落体系残余,帝国体系的构建尚不成熟。但欧麦尔在发动扩张的同时亦对拜占庭帝国和萨珊王朝的体制进行借鉴和吸收,为阿拉伯帝国的行政系统和边城的秩序设置奠定了基调。他们全盘借鉴了萨珊王朝的行政区划和迪万制,在部落认同的基础上融合了希腊—罗马城邦的“公民”和萨珊王朝的种姓制度创立了“四等人制”,借鉴萨珊王朝的宗教法官设立了边城的“嘎迪制”等,帝国海军也是在欧麦尔时期发展起来的,穆阿维叶等叙利亚瓦利参照拜占庭帝国的海军建制创建了阿拉伯海军,从而为后来“环海边城链”的构建创造了必要条件。总体而言,欧麦尔时期的边城建设客观上为正统哈里发国的覆灭和伍麦叶人等“部落战士”群体的崛起埋下了隐患,但同时也对后来伍麦叶王朝“边城体系”的形成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从词源来讲,“阿拉伯”是一个地理概念而非族群概念,与“沙漠”同义,直到公元前3世纪,该词才用于称呼阿拉伯半岛的居民,但主要指的是赛伯伊、麦因和哈德拉毛等部落王国的国民。因此西方人将前伊斯兰时期的阿拉伯半岛称为“阿拉比亚”(Arabia)。而麦地那国家的建立将半岛部落聚居区纳入了其统治范围,部落在统一的政治共同体内逐渐衍生出了同一族群共同体思维,即“阿拉伯人”。这种以“阿拉伯人”为基础的族群认同实际上是对前伊斯兰时期宗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四等人制”的四个等级是根据个人的族属血统和宗教信仰来对其政治身份进行划分,并依据此制度来规定不同等级的民众应缴纳的税额。这四个等级分别为:
第一等级为阿拉比亚穆斯林(Arabian Moslems),即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该群体主要源自阿拉伯半岛,尤其以哈里发家族和征服者的贵族为尊,因此在权力和战利品的分配上享有绝对的支配地位。该群体虽在帝国人口中居绝对少数,但构成了统治阶级和精英集团的主体。
第二等级为非阿拉比亚穆斯林,即改宗伊斯兰教的新穆斯林(Neo-Moslems),亦称“麦瓦利”(mawālī)。根据伊斯兰教的平等理念,该群体在理论上与阿拉比亚穆斯林享有平等的权利,但由于帝国奉行带有宗派色彩的“阿拉比亚沙文主义”(Arabian chauvinism),因此帝国不仅拒绝赋予麦瓦利与阿拉比亚穆斯林对等的权利,而且禁止非阿拉伯人皈依伊斯兰教,从而维持其非穆斯林的身份来征收土地税(kharāj)。随着阿拉伯人同其他族群的相互融合,到了第七任伍麦叶哈里发苏莱曼·本·阿卜杜勒·麦利克时期(715—717),以波斯人和柏柏尔人为主体的麦瓦利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了阿拉比亚穆斯林。
第三等级为齐米人(Dhimmī),包括同属亚伯拉罕诸教的犹太教徒、基督徒和萨比教徒。齐米人需要缴纳人丁税来换得伊斯兰帝国对其信仰的包容和安全的保护。通过缴纳人丁税,齐米人构成了高度自治的社会群体,不仅免服兵役,而且有权在其社区内自行征课赋税、自行设立法律、自行审理诉讼、自行选择宗教信仰和领袖。
第四等级为奴隶。由于伊斯兰教并未否定奴隶制,因此阿拉伯帝国除了延续前伊斯兰时期经由战争俘虏将自由人转变为奴隶的方式,还通过贩卖的途径从帝国之外获取奴隶。根据帝国律法,奴隶的身份会自动世袭。奴隶贸易在阿拉伯帝国极其盛行,甚至构成了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阿拉伯帝国通过“四等人制”这一制度性安排明确了“阿拉伯人”的边际和定义,并通过伊斯兰秩序为“阿拉伯帝国”赋予了政治合法性,从而为阿拉伯人的定居化以及实施族群隔离的边城建设打下了制度基础。因此,“四等人制”的设立是重新运用半岛部落政治的原理,在血缘连带的基础上经由制度性的安排,创造出一个以地缘为连带的新型社会集团,以巩固帝国的统治。
634年,新即位的欧麦尔对外开启扩张运动。但帝国脆弱的财政尚无力承担用于扩张的成本,于是帝国便将扩张的主动权交予半岛部落,通过许诺向部落分配现金、武器、贵金属、牲畜、俘虏等战利品来鼓动其参与远征,使其作为帝国扩张的行为载体,进而借助部落的替代性扩张间接地建立对被征服地区的统治。但欧麦尔担心外迁部落与其他族群通婚会淡化其阿拉伯血统,所以要求外迁部落民必须携其家眷尽数迁出。随着帝国疆域的迅速扩大,这些外迁部落便日益成为帝国统治的隐患。于是,帝国严格要求外迁部落民以部落为单位划分住区,并居住在原有的或新建的特定城市,这些城市逐渐成为帝国与部落在中东地区的军事和政治中心,即边城。
阿拉伯帝国的边城建设有两种类型:一是直接对原有城市进行改建。这些城市多为拜占庭帝国和萨珊王朝时期遗留下来的古城,如约旦的苏尔、阿卡,叙利亚的西顿、比布鲁斯、阿勒颇,沙姆的霍姆斯,伊拉克的摩苏尔、安巴尔、泰西封、侯勒旺、阿因·塔姆尔,埃及的亚历山大,利比亚的的黎波里以及呼罗珊与河中地区的木鹿、雷伊、巴勒赫、布哈拉、撒马尔罕、伊斯法罕、加兹温、尼沙普尔等,此外还包括前伊斯兰时期从阿拉伯半岛迁出的部落建造的城市,如加萨尼王国的都城贾比耶和莱赫姆王国的都城希拉。二是新建城市。选址为阿拉伯人在被征服地区的战略要地或枢纽地带,如巴士拉、库法、福斯塔特等。新城一般建在靠近沙漠的边缘地带,目的是起到进可攻击农耕地区、退可游击于沙漠瀚海的军事效果。亚历山大作为帝国向北非扩张的军事要塞,共设有四座大门,即通往马格里布的西德拉门以及拉希德门、伯赫里门、艾赫达尔门。福斯塔特位于尼罗河三角洲的顶端,被建造为埃及的首府并作为帝国向西扩张的总指挥部。伊拉克的库法和巴士拉是帝国向东扩张的基地,其中库法邻近莱赫姆王国的旧都希拉,巴士拉位于沙漠与波斯湾的港埠之间。大马士革位于叙利亚的核心区,由该城向西北进军可威胁拜占庭帝国。
欧麦尔建造边城原因亦有二:一是安置外迁部落民的政治需要;二是避免外迁部落与其他族群的融合稀释其阿拉伯血统。随着帝国的版图急剧扩大,帝国的族群构成由单一的阿拉伯人变成了包括希腊人、罗马人、犹太人、波斯人、柏柏尔人等在内的多族群,作为族群主体的阿拉伯人反而成为少数。族群结构的变化导致了统治根基的动摇和社会凝聚的削弱,故而帝国在边城的建造和治理逻辑中严格贯彻了“四等人制”,使外迁部落民以独立的征服阶级身份同其他族群区隔开来,并由帝国统一向这些部落民分配战利品,而这些由部落民组成的征服阶级被称为“部落战士”(
muqātilah
)。边城内的部落民根据其部落所属来划定住宅区(
ḥ
ārah
)。根据14世纪摩洛哥旅行家伊本·白图泰的记载,巴士拉被划分为三大城区(
ma
ḥ
allah
),分别是由部落谢赫(长老)管理的胡宰勒区、赛义德(宗教贵族)管理的哈拉姆区(即宗教禁地)和非阿拉伯人居住的阿哲姆区。由此以阿拉伯穆斯林社区为中心,边城形成了内城与外城相结合的二元结构——内城以军营为核心,由部落战士定居;外城由工匠、商人等职业群体构成的原住民定居,以服务于内城的部落战士。根据欧麦尔的规定,部落战士及其家眷皆被限制在特定的城区内,不得与非阿拉伯人接触,以此来保证阿拉伯人血统的纯正。通过井然的城区划分,帝国严格地将阿拉伯人与其他族群隔离并分割在不同的城区内,欧麦尔成功地利用这一策略稳定了中央与地方边城的关系,但同时也为日后伍麦叶人的崛起埋下了隐患。


欧麦尔时期的边城是阿拉伯帝国大征服的结果,由于这一时期正处于帝国的建立和扩张之初,因此边城的行政系统和治理逻辑都不成熟,很多方面仍保留了原始的贝都因部落元素。概言之,这一时期的边城建设主要呈现出四个特征。
第一,浸染了部落主义的精神底蕴。尽管诸多边城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继承了希腊化政权的城邦和萨珊王朝的王城,但这一时期的边城无论是在建设逻辑还是形式层面都保留了浓厚的贝都因部落色彩。按照“四等人制”对不同血缘和信仰的族群进行严格的识别,并通过大量安置部落移民来推动征服地区的阿拉伯化,都是前伊斯兰时期半岛部落的宗派思想和对外迁徙的规律在帝国阶段的延续。
第二,显示出阿拉伯“平等型”部落的特征。边城的建设过程往往是通过地方瓦利同哈里发和建筑师的“民主”协商而进行的。库法的规划和建设形式是边城建设的典型范例。美国城市历史学家尼扎尔·萨亚德指出:“规划过程似乎是一个非常民主的过程。”他认为,这种“民主”式的共建行为缓和了帝国同基层组织和自治势力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帝国构建稳定与可持续的统治秩序:“早期的责任分工似乎阻止了人民和国家之间的任何更进一步的冲突。代表国家权威的军队统帅或总督负责建立一个基本结构。由部落代表的个体负责塑造其周围的环境。正是这种个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塑造了早期穆斯林城市的形式。”
第三,推动了宗教秩序与政治秩序的紧密结合。边城的建设和发展普遍以清真寺和总督府为中心,但由军事指挥官进行管理,帝国在边城内塑造了一个自给自足的穆斯林社区,并以“内城”的模式同非阿拉伯人定居的“外城”相分离。菲利普·希提认为,欧麦尔是阿拉伯帝国“嘎迪制”的创建者。在大征服前期,掌管地方军政大权的埃米尔通常身兼所辖区域宗教仪式的领拜人和法官二职。欧麦尔即位后,曾任命了两位嘎迪分别负责管理大马士革和约旦、霍姆斯和基纳斯林的法律事务。宗教体制的确立推动了帝国官僚系统的完善,同时也对埃米尔的专权构成了制衡。边城及其宗教体制构建了帝国在被征服地区的统治正当性,进而确立了阿拉伯文明在中东地区的精神主体性。
第四,演化为当地的政治经济中心。边城通常建在沙漠与农耕区的交界地带以及战略要地或水陆枢纽,而且后来都成了被征服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埃及作为拜占庭帝国的粮仓,是阿拉伯帝国征服拜占庭帝国和北非的战略要地,因此阿姆尔在巴比伦堡旧址以北建造福斯塔特,就是为了将其作为进攻拜占庭帝国和征服北非的军事基地。得益于重要的地理位置,福斯塔特在建成后就迅速取代了亚历山大成为埃及的政治经济中心,即使在开罗成为埃及的政治中心后,福斯塔特仍然是埃及的经济中心,二者并称为埃及的“共生都城”(symbiotic capitals)。为了强调其作为镇守埃及的边城地位,阿拉伯人亦称之为“米斯尔”,随着时代的发展,“米斯尔”逐渐成为现代埃及的国名,“埃及”在阿拉伯语中就是“米斯尔”。因此,边城不仅为帝国的地方行政组织构建奠定了地缘基础,更重要的是对阿拉伯文明的辐射范围乃至现代阿拉伯国家的核心塑造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三、“环海边城链”的创建与“边城体系”的形成
马歇尔·霍奇森将奥斯曼及其之后的阿拉伯历史称为“伍麦叶哈里发时期”,因为从644年奥斯曼即位到750年阿拔斯王朝建立前的所有哈里发皆出自伍麦叶家族(阿里和其子哈桑除外)。这一时期是边城建设的成熟期,随着征服运动的趋缓,边城的经济和文化职能开始凸显,不仅用于统治和驻军,也用于贸易和传教,这使得边城的功能因兼具军事、政治、经济和文化职能而愈加体系化,帝国正是将这些边城的多维功能纳入其治理地方的行政体制并建制化为“边城体系”,因此这一时期也是边城体系的形成期。特别是“环海边城链”的构建,将大半个地中海以一种城市链的独特形式串联起来,从而对拜占庭帝国乃至欧洲的沿海城邦形成了强有力的封锁。该城市链萌芽于奥斯曼时期,成熟于伍麦叶王朝,衰落于阿拔斯王朝,为保卫阿拉伯帝国海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客观上也为后来阿拔斯王朝的衰亡和欧洲人发动战争留下了伏笔。而在阿拔斯王朝时期,随着伊拉克中心地位的崛起和地中海战略价值的下降,“环海边城链”的军事职能逐渐被经济和文化职能取代,并与帝国在安纳托利亚和伊拉克构建的内、外两条边城线联结成一条横贯东西的城市带,为陆上丝绸之路的繁荣和西亚北非城市带的形成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欧麦尔建立的军事边城为帝国的地方行政组织和阿拉伯文明的辐射范围打下了地缘基础。其影响有四。第一,社会阶层的固化。迪万的设立使阿拉伯人获得了明确的身份定位,使阿拉伯人不论血统世系皆以信仰来定义其社会身份。迪万制不仅推动了边城组织和官僚体制的成熟和完善,同时也导致作为帝国第一等级的阿拉伯裔穆斯林逐渐异化为一个独立的特权群体(部落战士)。但由于欧麦尔时期的财政和税收制度尚不完善,瓦利通常在军政大权以外还负责监督第三等级的齐米人的贡金和税赋,甚至还兼顾将税赋分配作军饷的监管工作。而对地方军政大权的高度垄断致使瓦利极易演变为以边城为基础的对中央政府构成威胁的割据力量。
第二,部落社区的解体。在此之前,边城是以部落战士的所属部落划分住宅区,从而形成了诸多以部落为单位的社区。但随着征服运动的进行和地方瓦利的崛起,为了建设以千人为单位的统一兵团,以部落为单位的社区模型被打散,以部落为基质的认同开始解体。边城的军政制度由此发生了巨大变革,边城政府的组织力和阿拉伯兵团的凝聚力得到极大的提高:“驻军城市本身也成为了社会变革的中心。在阿拉比亚亲缘关系和世系社会之外出现了一个社会分层、职业分化和社群组织程度更高的阿拉伯城市社会,它被非阿拉伯人所同化,形成了一种新型的世界性社区。”
第三,社会结构的重组。边城的定居化策略打破了阿拉伯人和非阿拉伯人之间的障碍,使得被征服地区的原住民群体大量涌入边城,其中大部分都皈依了伊斯兰教并成为第二等级的麦瓦利。随着皈依者数量的迅速增长,麦瓦利逐渐超过阿拉伯人并成为边城内规模最大的族群,最终融入阿拉伯人并形成了一种带有前伊斯兰时期释奴色彩的“食客”(client)群体。作为食客主人的阿拉伯人则成为贵族,而食客在理论上与贵族属于同一部落,这种变化使二者的关系从前伊斯兰时期的“奴隶主—奴隶”式的亲缘关系转变为“贵族—平民”式的带有阶级性质的政治、经济群体,例如台米姆部落的贵族就将萨珊王朝的骑兵部队作为食客。这种带有阶级色彩的新型“恩庇关系”(clientage)使边城的阿拉伯人与麦瓦利之间能够汇成更紧密的合力,从而对中央政府的统治构成威胁。
第四,文化背景的多元。由于帝国的“四等人制”赋予了第三等级的齐米人一定的自治权,使之有权在边城内建造独立城区,其文化因此在城区内得以保留,加之后期拥有不同文化背景的族群不断涌入边城,阿拉伯文化便在其他文化的冲击下不再具备主导优势,例如在福斯塔特,拥有建筑和手工艺技术的科普特人、犹太人不仅成为为阿拉伯人生产奢侈品和建造清真寺的工匠,科普特和犹太教堂的建筑风格还对阿拉伯人的清真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文化结构的多元化不仅稀释掉了阿拉伯文化的主体地位,更是冲淡了阿拉伯人的内部认同,按照阿拉伯帝国的制度设置,作为帝国最高元首的哈里发同时也是伊斯兰世界的至上领袖,但边城的多元文化秩序则为作为地方统治者的瓦利与哈里发分庭抗礼提供了新的正当性来源,以叙利亚为基地的伍麦叶人就是以先知和罗马皇帝继承人的二元身份来构建其独立于正统哈里发的正当性。
644年奥斯曼即位开启了伍麦叶家族统治帝国的时代。奥斯曼时期(644—656)正处于阿拉伯帝国的疆域从扩张到停滞、中央政府从集权到分权、地方势力从被压制到崛起、国内矛盾从对外到对内的重要转型期,地方势力在对帝国权力的争夺中进一步加剧了边城的崛起和分裂。此外必须指出的是,奥斯曼时期帝国的征服运动虽然不久便因内战而中断,但奥斯曼对东地中海的经略为帝国在后来的近百年间致力于向地中海扩张奠定了基础。由于伍麦叶人在前伊斯兰时期就从事半岛内外的转口贸易,因此极其认同以商业经济立国的希腊—罗马帝国的“海洋秩序”。在奥斯曼的支持下,统治叙利亚的穆阿维叶和统治埃及的阿卜杜拉·本·赛耳德·本·艾比·赛尔赫成为第一支阿拉伯海军的缔造者。特别是在攻占了黎凡特、埃及以及亚历山大等海滨城市后,阿拉伯帝国不仅完成了对拜占庭帝国的经济封锁和战略压制,而且获得了进攻君士坦丁堡的军事基地。依靠黎凡特、埃及等经济中心提供的充裕财富以及亚历山大等军事基地生产的战船,阿拉伯人得以接连攻占塞浦路斯、艾尔瓦德和罗德岛(Rhodes)等岛屿,并于655年在船桅之役中重创了拜占庭海军。
随着伍麦叶王朝的建立和政治中心西移至叙利亚的大马士革,这一时期帝国的扩张特征出现了巨大的变化:由于伍麦叶王朝继承了希腊—罗马帝国的“海洋帝国”属性,这一时期帝国的重点扩张对象是西部的地中海和拜占庭帝国,因此在横贯东西的边城体系中,最重要的就是伍麦叶人在环东地中海岸构建的“环海边城链”。这条漫长的边城链从上美索不达米亚的马拉提亚延伸至地中海滨的塔尔苏斯以及阿达纳、摩普绥提亚、马拉什等,这些堡垒城市皆位于军事要道的战略交叉点或峡谷的隘口处,被称为“关隘”(
al-‘awāṣim
),这些关隘连成了拱卫叙利亚的内线,与之相对的是北部的外线,即以托罗斯山脉和前托罗斯山脉为天然分界的边境线,被称为“要塞”(
al-thughūr
)。这两条内线和外线将众多星散在环东地中海岸的边城连接成为一条半环形滨海军城链,进而将安纳托利亚、黎凡特以及整个北非的滨海低地整体纳入了一个严密的海防体系中,阻断了拜占庭帝国向东、南两个方向进入中东和北非并获取战略资源的路线,有力地压缩了其在该区的战略空间。
这一时期除了部分前伊斯兰时期遗留的古城以及正统哈里发时期建造的边城外,阿拉伯人又在西亚和北非地区建造了诸多新的边城,如凯鲁万、瓦西特、拉姆拉等。依靠新建的海军和“环海边城链”,伍麦叶王朝后来连续发动了三次进攻君士坦丁堡的战争,但受制于有限的海军力量而均以失败告终。“环海边城链”将安纳托利亚到北非的漫长海岸线以多座边城联结在统一的海防体系内,使得帝国的攻守战略极为灵活,其严密高效的工事能弥补海军薄弱带来的局限,帝国能通过封锁边城链来遏制拜占庭人对大陆腹地的进攻,如穆阿维叶将沿海的原住民尽数迁往内地,在边城外的海岸上安置灯塔,在叙利亚到埃及之间构建了严密的工事以保卫大马士革,并以这种“海禁”战略击败了拜占庭人对叙利亚和埃及的进攻。伴随着帝国海军在东地中海的进攻,穆萨·本·努赛尔(640—716)以凯鲁万为基地征服了马格里布和安达卢斯,进而将西北非的柏柏尔地区和伊比利亚都并入了帝国的版图,伍麦叶王朝的扩张自此达到了顶峰。
因此,“环海边城链”在中东军事史上是一种极具创造性的战略设置,其创造性在于,它是由同为海洋民族的伍麦叶人构建的带有海洋帝国色彩的海防军事体系。该体系由众多位于战略要地的城市构成,而每个城市拥有较高的自治性,因此这些城市并非帝国的直辖领土,而是呈现为一种开放的、动态的军事基地形式,这些基地兼具陆海二元性,向外可派遣海军主动攻击,向内可调集陆军收缩防线,在战争时期可发动军事进攻,在承平时期可实施经济封锁,因此在战略层面有着极强的灵活性。正是由于这种海防体系带来的全方位、长时期的影响,欧洲诸商业城邦长期深受来自地中海东、南两个方位的军事和经济封锁,最终被迫于11世纪末为突破阿拉伯帝国的封锁而发动了数次战争,但在“环海边城链”的高压封锁下始终未能深入中东内陆,仅能劫掠个别沿海城市来获取有限资源。更重要的是,“环海边城链”不仅将安纳托利亚、黎凡特以及整个北非的滨海低地纳入一个严密的海防体系,并通过拱卫叙利亚的两条陆上战线将东地中海战区与美索不达米亚联结了起来,进而以此向东延伸,将中亚地区的丝路城市也纳入了这条横贯东西的城市网络中,并呈现出西部军事、东部商业的二元特征,而这条兼具军事和经济职能的城市网络通过阿拉伯帝国的政治赋予形成了体系化的统治媒介,这就是“边城体系”。随着“环海边城链”的构建,边城体系由此在伍麦叶时期逐渐完善。
但从长远来看,边城体系也为帝国统治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首先,欧麦尔二世的阿拉伯与非阿拉伯人穆斯林平等政策推动了内地城市的发展。717年欧麦尔二世即位后,为缓和阿拉伯穆斯林与其他穆斯林族群(即麦瓦利)之间的矛盾,下令实施二者相平等的政策,这一政策相当于打破了作为第一等级的阿拉伯穆斯林与第二等级的麦瓦利之间的界限(齐米人和奴隶则一直存在),自此麦瓦利摆脱了隶属于阿拉伯贵族的“食客”身份,可以像阿拉伯穆斯林那样不受限制地涌入城市,从而使伊拉克、呼罗珊以及北非的城市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其次,欧麦尔二世的改革取消了阿拉伯穆斯林的特权身份,进而推动了地域性的超血缘族群 (如呼罗珊阿拉伯人)的崛起。欧麦尔二世的改革破坏了作为帝国精神基础的 “四等人制”,加速了阿拉伯人与麦瓦利的融合,伍麦叶王朝赖以立国的 “叙利亚阿拉伯人”的正当性由此被肢解。最后,随着承平时期边城的军事职能被经济和文化职能所取代,众多政治和宗教派系逐渐兴起并爆发“阿拔斯革命”。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什叶派,该派正是以宗教领袖伊玛目为核心、以库法为基地形成了独立于伍麦叶王朝的自治群体,而什叶派中最具影响力的分支就是阿里派和阿拔斯派,其中阿拔斯派又通过带有宗教性质的“布道”进行宣传,并得到了呼罗珊阿拉伯人和波斯人等地缘性族群的支持,最终发动了超越族群和城市边际的“阿拔斯革命”,这场普遍革命的影响远远超出了以城市为统治基础的伍麦叶王朝的统治范围,使之最终被阿拔斯王朝所取代。

为了巩固新王朝的统治,阿拔斯哈里发也修建了一些新城市,以此摆脱前朝地方势力的影响,例如为了加强对埃及的统治,阿拔斯王朝在福斯塔特的东北部修建了阿斯卡尔并由帝国驻军驻守,但与伍麦叶时期边城的不同在于,阿拔斯时期的驻军城市实际上是巴格达的“卫星城”,而不具有边城那样的自治性,其政治职能高于军事职能。另外,由于此前规定阿拉伯驻军必须待在边城中,阿拉伯驻军只能依靠迪万发放的薪俸来生活,而边城之外的农田和草场则被游牧的贝都因部落占领,但欧麦尔二世的改革以及阿拔斯革命打破了阿拉伯穆斯林与麦瓦利之间的界限,使得阿拉伯人同样摆脱了“部落战士”的绑定身份,可以离开边城并在乡村自由定居。在伊斯法罕、木鹿、尼沙普尔和巴勒赫,阿拉伯驻军利用充裕的资本在乡村买田置地,并迅速演变为地主和农民;在阿塞拜疆,来自巴士拉和库法的阿拉伯驻军占领了土地和村庄,并成为大地主;在克尔曼,阿拉伯移民通过开垦荒地成为农民;在伊拉克,来自巴士拉和库法的部落谢赫成为地主。因此,去军事化的阿拉伯人纷纷离开边城,从而加剧了边城人口的流失,进一步导致了边城的衰落。
然而,尽管边城体系的军事职能因阿拔斯王朝政治中心的转移和国家意志的更易(即战略重心从对外扩张转向对内统治)而逐渐走向衰落,但由于阿拔斯派在获得国家权力后为了对抗同为“圣族”之后的阿里派而与其决裂,并致力于发展经济和鼓励学术来为阿拔斯哈里发赋予统治的正当性,边城的经济和文化职能由此凸显,如巴士拉、库法、福斯塔特、雷伊、伊斯法罕、尼沙普尔、凯鲁万等许多边城都发展为著名的学术中心。
更重要的是,由于阿拉伯帝国的扩张和边城体系的构建将西北非到中亚之间的辽阔地域并入了同一政治体,从而将陆上丝路完整地联结了起来,而边城的城址往往位于战略地位重要的交通要道,因此承平时期的许多边城在陆上丝路的商贸刺激下发展为该地区的经济中心,如科尔多瓦、凯鲁万、亚历山大、盖塔伊(今开罗老城)、伊斯法罕、木鹿、尼沙普尔、撒马尔罕、玉龙杰赤、布哈拉等。于是,伍麦叶王朝时期的环地中海边城群与阿拔斯王朝在安纳托利亚和伊拉克构建的内、外两条边城线联结成一条横贯东西的城市带,这条城市带从马格里布一直延伸至中亚河中地区,进而以退去了军事职能的边城为节点完整地将陆上丝绸之路从中亚西延至西北非,这些城市之间既相互合作,又彼此竞争,如阿夫里格王朝的国都卡斯(今乌兹别克斯坦贝鲁尼市)和花剌子模首府玉龙杰赤(今土库曼斯坦库尼亚—乌尔根奇)均是阿姆河流域的商业重镇,二者为争夺丝路贸易而发生战争,最终阿夫里格王朝于995年被花剌子模所灭。

结语
“边城体系”是阿拉伯人随着帝国的征服运动在西起马格里布、东至河中地区、北达安纳托利亚、南到阿拉伯半岛的辽阔地域内建设的军事城市带。该体系缘起于亚历山大建造的希腊化城市,继承和发展了塞琉古城邦体系、帕提亚自治城市体系和萨珊王城体系,是一套集政治、军事、经济、文化职能于一体的完整城建机制,为阿拉伯帝国的扩张和统治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每座边城都是一个阿拉伯文明的负载体,它的建立使阿拉伯帝国获得了在中东立足的基地,帝国正是通过这些边城向中东地区输出阿拉伯文明和伊斯兰秩序,从而确立了帝国在中东地区的政治合法性。尤为重要的是,横贯东西的边城体系通过边城这一介质将马格里布到河中地区之间的辽阔地域联结为一个统一而完整的实体,使中东地区首次被完整地纳入了同一古典帝国的统治范围内。而作为边城体系最重要组成部分的“环海边城链”更是中东军事史上的一个创举,它打破了传统的针对东地中海之海洋帝国的对抗逻辑(即通过军事占领将所有海洋帝国势力能辐射到的沿海地区置换为帝国直辖领土,以此在军事和经济上封锁海洋帝国的静态策略),将环地中海区域诸多具有战略价值的边城连接为一条“珍珠链”式的完整军城体系,体系内的诸边城在秩序上依附于帝国,帝国赋予其自治权,使得该体系在战争时期和承平时期具有不同的功能,体现了较强的灵活性。
由于边城和边城体系的出现完全服务于阿拉伯帝国的军事征服,这便决定了其存在的首要意义是军事职能。当对外扩张趋缓和停滞或帝国统治需求发生更易(如统治重心的变动)时,帝国便不再为边城提供秩序,边城不再具有正当的存在意义,其军事职能则被经济、文化等其他职能置换掉,边城由此被还原为普通意义上的城市。边城是前伊斯兰时期阿拉伯半岛的部落体系在伊斯兰时期同希腊和希腊化世界的城邦文明与波斯帝国的集权体制融合后的产物,因此边城体系保留了浓厚的阿拉比亚部落色彩,并以基于部落认同的“四等人制”为精神基础,这种精神秩序在帝国的体量和规模尚不大时还能维持阿拉伯人的“精英军事种姓”身份,但当帝国扩张为超大规模的政治实体时,用血缘和族属来划分他我和界定贵贱就不再符合普遍帝国的统治要求了,多族群和多文化的新国情必然会瓦解掉“四等人制”这一精神基础,而作为该秩序外化物的边城自然也会随之解体。
经典作家指出,城乡之间的对立和城市的出现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域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进一步巩固了社群的分工和阶级的分化。边城不仅推动了阿拉伯政治组织从贝都因式的部落王国向中东的古典帝国的转型,而且确立了伊斯兰文明在中东世界的主体地位,更重要的是加速了阿拉伯人与其他族群的融合,促进了阿拉伯人从血缘性部落向地缘性族群的转变。而国家所有制和私有制的确立又推动了阿拉伯人的社群分工和阶级分化,边城的阿拉伯驻军逐渐演变为以帝国薪俸和扩张红利为生的军事贵族(部落战士),被阿拉伯化的其他族群(麦瓦利)则分化为依赖阿拉伯军事贵族的“食客”或生产者。城乡对立推动了阶级的分化和城市资本与乡村地产的分离,但由于不事生产的军事贵族掌握着帝国的财政特权,使得这些城市精英拥有大量独立于乡村经济的资本,这些资本在伍麦叶王朝晚期皆用于购置乡村的地产,而这种状况反过来进一步加剧了帝国的城乡对立,使边城和乡村分别异化为彼此区隔的“联盟”,导致正统哈里发国和伍麦叶王朝都是在“联盟”内部或“联盟”之间的对立中被瓦解。
边城作为阿拉伯帝国最基础和最重要的统治媒介,使帝国机器得以凭借城市的完善设施和发达经济对中东地区的乡村社会形成虹吸效应,进而将广阔的乡村社会吸纳为边城经济圈和帝国秩序圈的组成部分,由此通过经济和文化输出的双重手段将边城与附近的乡村紧密结合,从而完成对中东地区的阿拉伯化。而阿拔斯王朝建立后,随着征服运动的停滞和城市经济的恢复,多元化的边城与陆上丝路共生共荣,从军城转变为经济和学术中心,并通过商业和文化输出将彼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由此形成了一条横贯亚非大陆的城市带,而这一城市带就构成了现代中亚、西亚和北非城市带的雏形,并在丝路贸易带来的财富承载下通过中心城市的经济、文化辐射将辐射范围内的土地转变为其附属区域,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早期的国家疆域,从而为后来向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转型创造了历史条件。
综上,以“环海边城链”为重要载体的西亚北非城市带有力地推动了西亚北非地区的政治文化整合,并与东方的“丝绸之路城市带”共同构建了连贯亚非欧大陆的物质文化交流网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形成奠定了重要的地缘基础。习近平主席指出,这条经济带打通了东亚、南亚和西亚北非的交通运输网络,覆盖了体量巨大的人口和规模可观的市场,相关国家和地区须在加强民心相通、增进传统友谊的前提下提高区域经济循环速度和质量,实现互利共赢,提高国际竞争力。中国通过基建投资和城市建设的全新模式打造连接亚非欧大陆的“城市发展走廊”,使具有古朴风韵的丝路古城与边城再度焕发新生,从而改变了传统的全球城市等级结构。在共建“一带一路”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通过对“边城体系”及其意义的探讨,把握丝路边城发展的脉络,总结丝路边城的历史规律,也在一定程度上能为共建“一带一路”背景下丝路城市的发展建言献策,提供历史智慧,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于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