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族的文化形态在理论中达到它的自我意识,是该民族“文化主体性”的集中表达。一个民族的精神气质和它的生命活力,总是要通过该民族的“文化思想”达到它的理论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两个结合”的时候指出:“‘结合’不是‘拼盘’,不是简单的‘物理反应’,而是深刻的‘化学反应’,造就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那么,什么是“新的文化生命体”。习近平总书记紧接着对此作了两点论述:“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把先进的思想理论带到中国,以真理之光激活了中华文明的基因,引领中国走进现代世界,推动了中华文明的生命更新和现代转型。……另一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实了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生命,推动马克思主义不断实现中国化时代化的新飞跃,显示出日益鲜明的中国风格与中国气派,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第二个结合’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基于上述两点论述,本文认为,这一“新的文化生命体”不是别的什么文化生命体,而是特指经由“两个结合”而生成的新文化所构成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因此,习近平文化思想对中国式现代化所形成的“新文化”作出了深刻而系统的反思,为中华民族自己的伟大复兴以及完成它所承担的世界历史使命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指明了这一“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探讨“新的文化生命体”及其内涵与特征,构成了理解和阐释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大议题。
一、“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历史性生成
讨论“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内涵和特征,前提是要明确该文化生命体的产生背景,唯当在其诞生的原初语境中,历史性地把握这一独特文化生命体的来龙去脉,才能达到对该文化生命体的本质性认知,这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原则。
(一)“新的文化生命体”是中国式现代化文化形态自我意识的确立
“新的文化生命体”这一概念作为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原创性贡献,其重大意义在于,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对中国式现代化所形成的“新文化”的理论自觉,标志着对中国式现代化文化形态的自我意识的确立。“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内涵包含三个时态,即过去时、现在进行时和将来时。三个时态分别表明:第一,“新的文化生命体”是已经创造出来的文化生命体;第二,“新的文化生命体”是正在继续自我生长着的文化生命体;第三,“新的文化生命体”是能够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文化生命体。因此,“新的文化生命体”已经历史性地在“两个结合”中生成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但“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一个重大学术概念却只是在这一文化生命体发展到一定程度才首次提出的。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形成,标志着对这一“新的文化生命体”的高度理论自觉,深化了对中国式现代化所创造的“新文化”的规律性认识。
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反思了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科学回答了关于人类文明进步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怎样理解“两个结合”?怎样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关系?怎样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怎样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精神实质和本质特征是什么?“新的文化生命体”如何坚守文化主体性?“新的文化生命体”具有怎样的世界历史意义?如何继续推动“新的文化生命体”的自我生成?等等,对这些关乎文化建设和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反思性认识,构成了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核心内容。
一个民族的文化通常浸润在日用而不觉的日常思想观念和生活行为之中,因此文化无处不在。正因为文化无处不在并总被经验事实具象化,所以人们习以为常地对其难以自知自觉。如何以理论的方式表征自己民族的文化形态,便构成了自己民族文化形态的思想自觉。把文化形态在思想中呈现出来,确立文化形态的自我意识和建构文化形态的自主知识体系等一系列重大文化建设使命,召唤着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确立。习近平文化思想正是通过探寻自己民族文化的源头活水、追溯自己民族文化的发展历程、反思自己民族文化的精神内涵、洞见自己民族文化的独特本质、把握自己民族文化的世界意义等,实现了对“新的文化生命体”在中华民族自我意识中的确立,这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走向成熟的标志。文化形态成熟的重要标志就是,在自己民族自我意识中认识到自己民族文化的精神实质和发展趋势,并自觉地把创建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自己民族复兴和推进世界历史进程的实践旨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把建设“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一项巩固文化主体性和建构自主知识体系的自觉追求。
习近平文化思想对“两个结合”的规律性认识,是在反思近代以来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概括和总结出来的,这实际上已经深入“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本质。一方面,“两个结合”构成了“新的文化生命体”得以诞生的“生命之源”。在决定性的意义上,“新的文化生命体”的诞生过程,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过程。另一方面,这一实际发生着的中国现代历史,在习近平文化思想中被自觉地“反思”出来,而这一“反思”的结果反过来也进一步彰显着“新的文化生命体”的自我意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本质在习近平文化思想中得到了集中呈现,也标志着这一文化生命体发展到了走向成熟的阶段。正因为它开始走向成熟阶段,所以才有资格在世界历史的意义上成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引领者。在马克思看来,哲学不仅“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改变世界”。因此,习近平文化思想不仅是对“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理论发现”,而且是面向未来,进一步推动“新的文化生命体”自我生成的“行动指南”。后者在“改变世界”的意义上进一步凸显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主体性。基于“两个结合”而生的“新的文化生命体”,在习近平文化思想中达到了高度的理论自觉。习近平文化思想系统地赋予了“新的文化生命体”以科学内涵和本质特征,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文化景观。
(二)“救亡图存”作为“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开端”
“新的文化生命体”诞生于近代中国“救亡图存”的革命实践,因而从开端处便以“反帝—反封建”的双重革命作为这一文化生命体的独特“出身”。这就意味着,“新的文化生命体”在开端处就获得了它的本质性规定:它不仅完成着对中国古代封建文化的扬弃,而且承担起世界社会主义反抗资本主义文化的使命。它如果不能打碎封建的和资本的文化霸权和文化殖民,就无法建立新的文化生命体;而它如果不建立新的文化生命体,就无法彻底打碎封建的和资本的文化霸权和文化殖民。
在马克思主义传播到中国以后,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启蒙下,“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主体性,直接地实现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建。从中国共产党成立起,中国救亡图存的革命实践开启了创建“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新篇章。它所伴随着的是中华民族这一特殊时期的“民族精神”——“伟大建党精神”对“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奠基。正如黑格尔在评价“民族精神”的时候所指出的:“只有这种具体的精神,推动那个民族一切的行动和方向”。中国共产党不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进而形成了“新的文化生命体”。该文化生命体就其“开端”而言,不是在其原有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发演变中自然产生的文化生命体,而是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经过“分娩的阵痛”而诞生的,同时也是在马克思主义这一“魂脉”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激活中诞生的。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冲击和马克思主义魂脉的进驻,构成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宏阔背景及其历史性“出身”。
中华民族在近代的不幸遭遇本质上是一次对中华文化的淬炼。由于西方资本的野蛮入侵,导致中华民族近代“文明蒙尘”。但这绝不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自我退化,这一文化入侵无疑是对5000多年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的一次考验,其直接后果是引发中华文化的现代转型。而这一文化转型的任务历史性地落在了中国共产党的身上。事实证明,中华文明不仅没有因为西方资本的文化殖民而“中断”,反而因为经得起文化冲击的考验而证明了中华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和主体性,并创建了不同于西方的“新的文化生命体”。一方面,作为“民族精神”的特定历史形态,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建党精神”及其革命精神是冲破资本主义枷锁的文化主体性先导力量。另一方面,完成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自我创生。该文化生命体不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简单延续,而是在捍卫自己“文化主体性”的同时,完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了中华文明的生命更新和现代转型,展现了中华文明的现代力量。而且这一生命更新和现代转型在反抗西方资本主义的文化殖民扩张中,继承了马克思人类自由解放的“文化逻辑”,其不同于西方的“文化殖民逻辑”,是“民族的生存逻辑”和“人类的解放逻辑”。中华民族唯当创建自己独特的“新的文化生命体”,才能使这一民族得以复兴,进而为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带来新希望。
(三)“新的文化生命体”的世界历史定向
“新的文化生命体”原初就置身于世界历史境遇。在“反帝—反封建”的双重革命中,“反封建”是民族性的,而“反帝”则是世界历史性的,它构成近代中华民族在世界历史处境中所承担的直接任务,因此“新的文化生命体”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同时也直接成为“世界历史”的。这一规定把“新的文化生命体”直接定格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华民族精神相结合的普遍性立场。中华民族也历史性地进入世界历史的演进逻辑,并直接成为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引领者。这一“新的文化生命体”与马克思所开创的共产主义实践的本质是一脉相承的。
资本主义推动了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资本主义文明形态也一度获得了人类文明的主导性地位。然而,随着资本主义先天固有矛盾的激化,并在“西方文明中心论”和“文明冲突论”的文明观中使这一文明形态日趋陷入困境。正是因为洞见到这一文明形态的困境,马克思开启了对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艰难探索。马克思改写了西方传统的世界历史书写范式,采取“五形态”思路重新整理世界历史,明确人类文明的进步规律,其实质也是在回答“人类向何处去”和“世界向何处去”的历史哲学根本问题。
“五形态”是社会生产方式变革的产物。唯物史观以社会形态更替作为基础来书写世界历史,这显然不同于黑格尔对世界历史作出的“四个世界”的书写范式。“五形态”的核心问题是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而黑格尔“四个世界”的核心问题是绝对精神自我扬弃的过程。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形态的更替同时也是人类文明形态的演进。从奴隶社会开始,形成了明确的阶级社会并建立了国家,此时才进入“文明形态”。原始社会尽管也有氏族和部落,但依旧处在“野蛮状态”或“自然状态”。这样,在唯物史观意义上,文明形态就只是从奴隶社会开始,以此演化为奴隶文明形态、封建文明形态、资本主义文明形态。
近代西方文化开始于“文艺复兴”,但本质上并非希腊文化的复兴,而是资本主义文化的兴起。由资本逻辑主导的文化霸权,把人类带入了一种更加“野蛮”的生存状态,“工人创造的对象越文明,工人自己越野蛮”。对马克思来说,正如葛兰西所说的,必须颠覆资产阶级的文化领导权,建立无产阶级的文化领导权。因此,人类的自由和解放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文化领导权的最高价值追求,因而为确立共产主义的文化形态奠定了基础。随着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这一冲破西方文化霸权和文化殖民的努力,开启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自我生成历程。以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为标志,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的“第一个结合”。通过“第一个结合”,共产主义人类自由和解放的文化理想直接决定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根本性质,并赋予该文化生命体以世界历史定向。又由于“第二个结合”,“新的文化生命体”不可撼动地扎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从而在“根脉”和“魂脉”的互动中完成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自我生成。“两个结合”成为“新的文化生命体”自我生成的唯物史观原理,并使这一文化生命体获得了世界历史定向。
二、“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概念内涵
究竟什么是“新的文化生命体”?这一文化生命体的根本性质是什么?这一文化生命体的价值取向是什么?这一文化生命体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怎样的关系?这一文化生命体与马克思主义具有怎样的内在关联?这一文化生命体与资本主义文化具有怎样的区别?这一文化生命体对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具有怎样的意义?对上述问题的理解构成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基本内涵。
(一)“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唯物史观基础
由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并彻底改变了近代以来中国的命运,“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形成,是和“马克思主义”这一思想理论绝对地联系在一起的。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原理必然包含在“新的文化生命体”之中,并且不是作为这一文化生命体的“构成要素”而存在的,而是作为这一文化生命体的“安身基座”而存在的。
“文化”之所以能够成为“生命体”,是因为文化表征的是人的生命活动。人的生命活动可区分为自然生命活动和精神生命活动。自然生命活动是吃穿住的生存活动,而精神生命活动就是创造文化。但是,两个生命向度彼此不能分离,自然生命是精神生命的安身基础;精神生命为自然生命颁布法则。精神生命活动旨在创造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而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作为精神生命活动的产物,主要呈现在思想、道德、法律、艺术、哲学、政治等诸多文化要素(马克思把这些由精神生命活动产生的文化要素统称为“上层建筑”)当中。这些文化要素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为自然生命颁布了真善美的生存法则,并共同构筑了文化生命体。可见,这一创造生命意义和价值的精神生命活动过程也就是文化的自我生成过程。在这个意义上,文化便成为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交互作用的“生命体”。与此相对应,文化被区分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物质文化是精神文化的基础。根据唯物史观原理,一切观念上层建筑都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因而“文化生命体”本质上是人们在解决现实生活世界中的吃穿住问题时,自己为自己搭建制度和颁布法则的生命活动。而解决吃穿住问题在马克思看来就是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的过程。总之,自然生命决定了精神生命;物质文化决定了精神文化。“文化生命体”不过是处在特定生产关系中的人的“生命活动”的精神表达。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了“文化生命体”的根本性质。
作为普遍交往关系的共产主义是马克思为人类确立的“文化生命体”。这一唯物史观的“安身基座”将以如下方式获得:“只有随着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人们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普遍交往,一方面,可以产生一切民族中同时都存在着‘没有财产的’群众这一现象(普遍竞争),使每一民族都依赖于其他民族的变革;最后,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不这样,(1)共产主义就只能作为某种地域性的东西而存在;(2)交往的力量本身就不可能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因而是不堪忍受的力量:它们会依然处于地方的、笼罩着迷信气氛的‘状态’;(3)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总之,在马克思看来,文化作为上层建筑是立足于特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因而一个文化生命体的内涵乃是由它所立于其上的经济基础的生命活动赋予的。人类为了实现美好生活,而不至于在无谓的资本主义“丛林法则”中自我毁灭,就必须建构自由和解放这一精神生命的文化家园;而为了建构这一精神生命的文化家园,进而要在解决人们吃穿住这一最基本的自然生命活动中找到通往文化世界的更先进的生产方式,这构成了“文化生命体”的唯物史观基础。
“新的文化生命体”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性质的文化生命体。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道路、理论和文化所确立的社会生产生活中的交往关系,就是“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唯物史观安身基座。“新的文化生命体”发端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反帝—反封建”的双重革命,从那时起这一文化生命体的唯物史观安身基座不断自我奠基并走向成熟。在后续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中进一步丰富了它的历史性内涵。以“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两大历史选择为标志,“新的文化生命体”历史性地成就于由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文化生命活动当中;又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开创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该文化生命体既实现了它的现代性主旨,同时又反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此时,“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唯物史观基础再次生长为:实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建设文化强国的历史实践。为此,必须从解决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入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为破解这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提出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这一文化生命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中国式现代化为依托,锚定了新时代的唯物史观定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新的文化生命体”是“两个结合”的实践成果
“四个自信”本质上涵盖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基本要素。但是,道路、制度、理论和文化这些文化生命体的基本要素从何而来?它们是如何建立起来的?无疑均来自“两个结合”。进一步,“两个结合”中包含哪些核心的思想理论和价值观念?毫无疑问,其一是马克思主义(魂脉),其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也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理论和文化均是在“两个结合”中形成并建立起来的,这些“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基本要素均来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新的文化生命体”的自我意识,本身就提供了“两个结合”的思想典范,因而成为文化主体性和文化生命力的最有力体现。诚然,“新的文化生命体”也吸收和借鉴了国外优秀文化成果,但主要是由“根脉”和“魂脉”结合而成。“两个结合”是“新的文化生命体”得以诞生的生命之源。
“第一个结合”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一结合解决的问题是:赋予“新的文化生命体”以“魂脉”。由于“第一个结合”,通过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使中华民族自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开始,便把自己的发展目标确立为共产主义。正是由于“第一个结合”,中华文化实现了现代化的双重升级:一方面,它终结了中国两千年的封建文化,使中华民族跃升入现代世界;另一方面,它直接把马克思所开创的共产主义运动确定为自己民族生命活动的根本价值取向,从而使“新的文化生命体”从一开始便超越了西方资本主义的殖民文化。“反帝—反封建”这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双重革命使“新的文化生命体”同时完成了“双重超越”,这一“双重超越”随着“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实现而最终完成对该文化生命体的历史性奠基。
“第二个结合”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这一结合解决的问题是:赋予“新的文化生命体”以“根脉”。“如果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如果不是中国特色,哪有我们今天这么成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存在定于一尊的社会主义道路和模式,社会主义只有建立在自身民族的“文化生命体”基础上方才具有现实性。正是由于“第二个结合”,激活了一度“蒙尘”的中华文明并使其焕发出新的生机,“新的文化生命体”在它的“根脉”上不断实现着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文化的生长不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一源泉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两个结合”本身就是作为“化学反应”的“生命活动”,而非简单拼盘和外在拼凑。因为,机械相加的物理反应是不会产生新文化的。这里,我们举两个例子:“新质生产力”概念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唯物史观的生产力理论,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标识性概念。这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今天世界范围内正在发生着的新的产业技术革命与新时代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而创造性地提出来的新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体现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自我生长。再比如,“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一论断的提出,是把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同今天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也是把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相结合而创造性提出的新论断。该论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也实现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这些足以确证“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旺盛生命力。总之,无论是新概念还是新论断,都源自“两个结合”的生命活动,它成为“新的文化生命体”得以诞生的生命之源。
(三)“新的文化生命体”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文化生命体
由于马克思主义这一“魂脉”的进驻,“新的文化生命体”从开端处便被赋予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这一根本性质,这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被毛泽东表述为:“中国人找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中国的面目就起了变化了。”在接下来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正式建立加固了这一文化生命体的社会主义根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通过“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文化生命体”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中坚守着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的文化生命体”确立了世界变局下的大历史观,自觉地提出了“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以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化主张,彰显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人类情怀。
“新的文化生命体”是“现代化”的文化生命体。“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作为“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根本性质,要从对“现代”(modern)这一概念的分析中得到澄清。“现代”之所以是“现代”,尽管在语词上是同一个概念,在西方和中国却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西方的“现代”特指相对于中世纪而言的“现代”,而中国的“现代”则是同时相对于中国封建时代和西方资本主义时代的“现代”。西方的“现代”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现代”,中国的“现代”则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现代”。正因为“现代”这一概念本身的含义不同,所以也决定了两种“现代化”(modernization)的本质区别,即西方的资本主义现代化和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样,立足于中西各自现代化道路所开创的两种文化形态也就具有了本质性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因此,“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它所蕴含的“现代化”内涵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根本性质所决定的。因此,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理论、文化等要素铸就的“新的文化生命体”也必然是社会主义的文化生命体。可见,不能抛开社会制度、发展道路、基本原理、价值取向等文化范畴,单纯从“技术”和“器物”层面理解“现代化”概念的内涵,而是要从社会制度的性质定义中国式现代化,进而定义“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根本性质。
历史唯物主义表明,必须依据生产关系来考察文化形态,因为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了社会制度、发展道路、基本原理和价值取向的性质,从而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决定了一种文化生命体的根本性质。由于阶级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形成了不同的“社会形态”,每一种社会形态独特的经济、政治、文化、法律、道德、艺术、宗教等要素共同构成了相应的文化生命体,因此,社会形态的更替决定了文化生命体的演进。西方政治哲学的做法是在抽象人性论、抽象的自然法权等层面探讨文化问题,这就有意回避了私有制的生产关系,进而回避了西方文化的资本主义性质。马克思则直接触及了文化生命体的生产关系安身基座,并把一种理想的文化生命体置于共产主义的生产关系之上。“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根本性质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以及世界政治经济体系中所坚持的合作共赢、互利合作的普遍交往关系中得到实质性确立的。
(四)“新的文化生命体”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双创”结果
唯当“魂脉”扎根于“根脉”,它才能成为该文化生命体的“活的灵魂”(这是强调“魂脉”和“根脉”不可分割的重要原因)。因此,一个文化生命体的根本性质,在其直接性上是由它的“魂脉”决定的;而在其根本性上,则是由该民族历史积淀下来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民族性格等文化“根脉”所决定的。这种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民族性格的文化“根脉”在根本上决定了社会制度的选择和安排。比如,西方文化“根脉”中所坚持的“人的独立性”原则为私有制的生产关系提供了人性论基础;反过来私有制也把“人的独立性”原则变成了现实。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才把资本主义私有制定位成“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私有制诞生于西方,是和西方民族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民族性格等文化“根脉”直接相关联的。由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西方文化“根脉”也形成了双向互动关系:西方文化“根脉”必然产生资本主义私有制,而资本主义私有制反过来也巩固了西方文化“根脉”。
然而,对于中华民族来说情况不同,作为东方文明的成员,对“伦理共同体”问题的高度重视,构成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基因。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根脉”也来自对人本身的理解。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把“善”作为人性的开端,这为中华民族文化生命体奠定了人性论基础。与此不同,西方文化把神作为“善”的开端,而把人作为“恶”的起点。基于两种不同人性论预设的文化“根脉”决定了中西文化的本质性区别。
在一个民族文化生命体的演进中,“民族精神”的传承是其中的主线,因为“民族精神”构成了最深层次的文化“基因”,因而一切文化要素都是基于“民族精神”而进入现实的。“民族精神便是在这种特性的限度内,具体地现出来,表示它的意识和意志的每一方面——它整个的现实。民族的宗教、民族的政体、民族的伦理、民族的立法、民族的风俗,甚至民族的科学、艺术和机械的技术,都具有民族精神的标记。这些特殊的特质要从那个共同的特质——即一个民族特殊的原则来了解,就像反过来要从历史上记载的事实细节来找出那种特殊性共同的东西一样。所谓一种肯定的特殊性,在事实上构成了一个民族特殊的原则,就是我们必须从经验上去体会、从历史上去证明决定的一方面。”这就表明,我们理解一种文化形态,首先不是要沉浸在一个民族具体的历史事件当中,而是要把握这个民族精神的特殊原则,只有从这一民族精神的特殊原则出发,才能理解具体的历史事件。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中建立了“个体道德”与“民族精神”辩证统一的政治理念。比如“内圣外王”和“修齐治平”的理念,把个体道德与民族精神辩证地统一起来,因而主张“德法兼治”。这一文化“根脉”在“新的文化生命体”中以“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形式得到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的普遍性维度,并非黑格尔所说的“世界历史从‘东方’到‘西方’,因为欧洲绝对地是历史的终点,亚洲是起点”。黑格尔把东方世界界定为“只知道一个人的自由”。这种对自由的理解显然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自由的理解是大相径庭的。实际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的普遍性维度被称为“大一统”,这种“大一统”是包含差异性和多样性的文化共同体。在“大一统”的有机体中,“个体的自由”扬弃在“共同体的自由”之中。因此,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中,个体自由不是消失了,而是扬弃在共同体之中了,其最高境界便是“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政治理念已经达致“全体的自由”。这一“大一统”的文化“根脉”同样在“新的文化生命体”中得到了传承,这就是建立在“根脉”和“魂脉”基础上的“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
马克思颠倒了黑格尔的“四个世界”的世界历史辩证法,确立了唯物史观的世界历史书写范式。最初的社会形态是以人的依赖关系呈现出来的;后来在西方文明中出现了原子式的“个体自由”,其本质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而由于马克思主义的出现,完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超越了西方的原子式“个体自由”,又不断推动“全体的自由”扬弃它的民族特殊性而获得普遍性,进而最终趋向于“人类的自由和解放”。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中包含着使各民族共生的生存法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集中体现在其伦理制度当中。全部古代“礼仪制度”的实质归结起来就是限制个体生命凌驾于共同体生命之上,防止导致西方所谓的“每一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的自然状态。在这个意义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各个民族的“共生”作为人类生存的最高法则,简称“共生法则”(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的丛林法则)。所以,当近代西方政治哲学探讨如何解决丛林法则中个体与个体、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生存矛盾的时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早已经在其伦理学的辩证法中提出了普遍性的文化主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中的各民族“共生法则”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得到了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出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文化主张,这也是“新的文化生命体”的世界历史定向。
综上,“新的文化生命体”是指:在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并由资本主义率先开启的现代化进程中,中华民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冲破了近代殖民地“文明蒙尘”的危急局面,在“反帝—反封建”的双重革命中拯救了自己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新的文化生命体”是基于“两个结合”的唯物史观原理,在“根脉”和“魂脉”统一中不断开辟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是在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生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础上,由人民群众所创建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其中,“第二个结合”使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在现代世界重新焕发新的生机,完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现了中华文明生命更新和现代转型,为实现人类“全体的自由”提供了实存基础;而“第一个结合”开创并依托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确定为“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根本性质,同时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作为该文化生命体的世界历史定向。
三、“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具体特征
“新的文化生命体”传承了中华文明的总体性特征,这就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中所概括的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需要进一步探讨的是,在这些总体特征基础之上,“新的文化生命体”形成了和它的独特内涵直接相关联的三个具体特征,三者形成了该文化生命体特征的辩证结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主体性特征(正题)—文化辩证性特征(反题)—文化普遍性特征(合题)。上述辩证逻辑结构表明,“新的文化生命体”首先是基于“中华民族”特定的历史条件而诞生的文化生命体,因而具有该文化生命体的文化主体性特征(正题:民族的独特性);其次,这一文化主体性并不排斥其他民族的文明体,而是在各民族主体间性基础上,使中华民族与其他民族在文明交流互鉴中“求同存异”,即文化辩证性特征(反题:各民族的主体间性);最后,由于推动各民族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新的文化生命体”获得了文化普遍性特征(合题:各民族文明的统一性)。以下分别展开讨论。
(一)“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主体性”特征
世界上有些文明体在遇到外来文明入侵后,其原有的文明便消失殆尽,因而出现了“文明的中断”。也有些文明体虽然仍以原有民族的“名义”存在,但其文明实质上已经发生了“质变”,因而“名存实亡”了。一些民族国家被西方殖民入侵后形成的“西化”中,丧失了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导致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就是,该民族没有确立自己的“文化主体性”。中华文明之所以“从未中断”,乃是因为具有自己的“文化主体性”,这一文化主体性在“新的文化生命体”中再一次得到了印证。
“新的文化生命体”尽管吸收了马克思主义“魂脉”,但却是自我生成的而非外在“拼盘”,是在中华民族主动应对西方殖民入侵过程中所彰显的文化主体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虽然也融合了儒释道多种文化因素,但总体上仍然处在民族文化的自然生长状态之中,这与近代所遭遇的资本主义文化殖民完全不同,因而可以把中华传统文化的自然生长称为“自然的文化主体性”。然而,近代西方文化入侵后,一度冲击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但是,这种冲击非但没有消灭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反而以“反帝”的方式更加自觉地捍卫了这一文化主体性,因而可以称之为“自觉的文化主体性”。因此,“这一主体性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中国大地上建立起来的;是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础上,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通过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建立起来的”。从“自然的文化主体性”到“自觉的文化主体性”的转变,是中华传统文化生命体生长为“新的文化生命体”的重要标志。
“主体”概念的哲学含义是“自己是自己的决定者”。“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主体性,首先表现在对近代“文明蒙尘”的自我拯救。“伟大建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的创立,是“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开端,也是这一文化生命体的文化主体性的第一个标志性事件。中华民族精神在这里具象化为“伟大建党精神”,并直接历史性地实现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建。而在历史辩证法的高度上则呈现为以下双向互动:文化主体性孕育生成了中国共产党;而反过来,中国共产党及其带领的广大人民群众则成为进一步坚守和捍卫这一文化主体性的“主体力量”,这是由它被历史性地选择为拯救“文明蒙尘”的“担当者”这一原初历史目的所决定的。这样一来,中国共产党及其带领的广大人民群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主体”;是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的“创新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主体”。这些归结起来便可以得出结论:中国共产党及其带领的广大人民群众是“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创造主体”。
中国共产党及其带领的广大人民群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同时更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塑造者。当民族遭遇劫难的时候,也是民族精神生命力集中呈现的时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在近代登上历史舞台,承担起了创造“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历史任务。中华文明没有中断,这无疑是关乎民族“文化主体性”的重大文明事件:近代中国文明只是“蒙尘”而从未“中断”,乃是因为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从未中断。在各种“救亡图存”道路的探索中(包括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等),民族精神从未停止对民族命运的自我拯救。尽管早期革命道路的选择是不符合历史和国情的,但民族精神却从未中断,这也是中华文明在近代西方殖民入侵后而没有中断的根本原因。而且,中华文明所蕴含的“文化主体性”反而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下变得越发坚挺强劲。
以上历史回溯表明,拯救近代以来的“文明蒙尘”是“新的文化生命体”彰显其“文化主体性”的第一个标志性事件。然而,尽管中国推翻了帝国主义的压迫,获得了民族解放,但直到21世纪初,世界历史依然处在由资本主义所主导的政治经济权力的“支配—从属”的世界格局之中。在这一背景下,“新的文化生命体”却不仅能够凭借“两个结合”而独立自主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且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世界历史正在向着国际关系民主化、世界经济合作共赢化的方向不断迈进。同时,“新的文化生命体”也在突围“西方文明中心论”“文明冲突论”“历史终结论”的过程中坚强地捍卫着自身的“文化主体性”。所有这些表明,世界历史已经升起了摆脱“支配—从属”世界格局的新曙光、展现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图景。这一致力于改写西方资本主义主导的“支配—从属”世界经济版图的重大文明事件,构成了“新的文化生命体”彰显其“文化主体性”的第二个标志性事件。
(二)“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辩证性”特征
“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主体性,并不排斥其他民族文化的主体性地位,而是在坚持各民族“文化主体间性”的基础上,承认每个民族文化的特殊性,这就形成了具有与其他民族文化求同存异的“文化辩证性”特征。这一“文化辩证性”特征,首先可以从“中华民族”这一概念自身包含的辩证法原理来加以理解。这一辩证法原理就是:多元一体。梁启超最早提出“中华民族”这一概念,后来费孝通根据梁启超对“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理解,把中华民族文明体概括为“多元一体”。“多元一体”对中华民族的基本定位直接包含着辩证法的思维方式。众所周知,在辩证法的数量逻辑中包含如下思辨关系:“一”是正题,“多”是反题,而“全体”是合题。“全体”是 “一”和“多”的辩证统一,即“全体”是由“多”个“一”构成的“一个”整体。所以,“全体”既是“一”又是“多”。这一辩证法在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时候得到了最为典型的实践运用。尽管中华民族是由“多民族”构成的文明体,但它始终作为包含每个民族特殊文化的“同一个民族”即“中华民族”的有机整体而存在。更为重要的是,上述关于理解多民族文化多样性的辩证法原理不仅对于理解中华民族自己的文化多样性有效,而且对于理解世界各个民族之间的文化多样性来说同样有效,因而这一“文化辩证性”是一以贯之的。
在世界历史的意义上,“新的文化生命体”承认每个民族的文化主体性地位,坚持各个民族文化没有“高低优劣”之分,没有“中心—边缘”之分。因此作为辩证逻辑“反题”的“文化辩证性”,是对作为“正题”的“文化主体性”的扬弃,即主张世界应该允许“多个”民族文化主体共存,并“一起”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与此相反,西方资本主义坚持一种形而上学的文化观。形而上学的哲学含义是“非此即彼”的两极对立思维,这在文化观上意味着对其他民族文化的排斥,或者从根本上否定其他民族的文化主体性。这一点在西方“历史虚无主义”的观点中得到了集中表达,即通过否定其他民族国家的历史来否定其民族文化。这一形而上学的文化观或者只承认“文化的特殊性”而不承认“文化的普遍性”;或者退一步即便承认文化的普遍性,但也仅仅承认“抽象的普遍性”。形而上学的文化观割裂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它一方面坚持没有“特殊性”的“普遍性”,把自己的文化视为“普世价值”,试图用“普世价值”取代其他文化价值观,这在“西方文明中心论”的观点中得到了集中表达。另一方面,坚持没有“普遍性”的“特殊性”,坚持文化霸权主义,认为不同民族的文化会在优劣之分中形成“中心—边缘”的结构,这一结构必然导致优质文明与劣质文明之间的冲突,最终实现优质文明战胜劣质文明。这一形而上学的文化观在“文明冲突论”的观点中得到了集中表达。
基于上述“文化辩证性”特征,“新的文化生命体”形成了“民族共生法则”。所谓“民族共生法则”是指,“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主体性不仅不排斥其他民族的文化主体性,而且以实现每个民族共同生存为目的而形成对每个民族特殊文化的承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文明倡议》中强调:“我们要共同倡导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坚持文明平等、互鉴、对话、包容,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包容超越文明优越。我们要共同倡导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各国人民的共同追求”。可见,这与中华民族对待自己民族内部文化差异性和同一性的原则是一致的。“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辩证性”特征是一以贯之的:既在中华民族内部坚持文化的“差异性”和“同一性”的辩证统一;同时也在整个人类文明中坚持同一条法则,因而这一“文化辩证性”才能够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普遍法则。
(三)“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普遍性”特征
任何民族的优秀文化,都不仅仅属于某一个民族,而同时应该成为“人类”的和“世界”的,这便是通常所说的“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这就意味着,一切优秀的文化都具有“普遍性”特征。“新的文化生命体”所创造的文化,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同时也是世界文化的组成部分。该文化生命体扬弃了各民族“主体间性”,在尊重各民族文化差异性的基础上,寻求文化交流互鉴,推动实现各个民族文化的“共生”,因而具有“文化普遍性”特征。诚然,西方文化中同样存在着许多优秀文化,因而也具有普遍性特征。但是,西方的“资本主义文化”却完全不同,它推行“西方文明中心论”。在其看来只有“西方文化”(地中海文明)才有资格代表人类文化,并据此宣称西方文化具有“普遍性”特征,实则是用文化渗透为资本扩张开辟道路。这种文化观隐含着对其他民族文化的排斥和否定,甚至试图用西方文化取代其他民族的文化,无法实现各民族文化的“共生”。
“新的文化生命体”是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在世界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中形成的文化生命体。正因为“新的文化生命体”坚持“文化普遍性”特征,从而也赋予该文化生命体以世界历史定向。这一“文化生命体”是已经形成并仍在继续自我生长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既是以“中华民族”的名义讲述“人类文明”的故事;同时也是以“人类文明”的名义讲述“中华民族”自己文明的故事。
“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普遍性”特征,集中体现在以“人类命运共同体”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世界历史使命当中。而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毫无疑问要由那在世界历史进程中,具有“文化普遍性”的进步民族承担起这一世界历史使命。世界历史进程不是由某个民族国家的主观目的所引导的,而是由各个民族在“文化普遍性”基础上达成的客观目的。
我们借用恩格斯对历史规律的描述来理解“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普遍性”原理。在恩格斯看来,历史不是毫无目的的,而是诸多个体从主观目的出发而形成的“平行四边形”的合力决定了历史的客观归宿。因此,思想家的使命就在于事先发现并揭示这一客观规律。这样,每个个体在历史进程中都发挥了作用,但这些作用却最终扬弃了它的主观性而构成了历史客观目的的推动力量。同样道理,全部世界历史的命运也由各个民族共同参与而完成。但是,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主观目的在其中,而那些能够把握世界历史客观趋势的民族,便成为代表世界历史进步方向的民族,因而该民族扬弃了它的主观性而把握了世界历史的客观性。由此决定,这一民族作为文化生命体承载着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世界历史客观目的。可见,正是因为一种文化能够承载世界历史的“客观目的”,它才能够支撑起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使命,才有资格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这充分证明了它所具有的“普遍性”特征。而那具有“普遍性”的文化,必将成为“普遍文明形态”的推动力量。
文明形态的演进是历史的进步过程。19世纪初法国历史学家基佐在《欧洲文明史》中也指出:“文明这个词所包含的第一个事实(这是我向你们匆匆展示的一些不同例子的结论)是进展、发展这个事实。”人类文明形态的演进规律显示,世界历史总是趋向于“普遍文明形态”的诞生,正如但丁所指出的:“如果承认某种文明有一目的,另一种文明又有另一目的,而不承认一切文明有同一目的,那就未免愚蠢可笑。”这一文明形态的演进是在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的条件下才实质性地发生的,它改变了以往单纯文化人类学意义上的文明形态的自然演进过程,而使世界历史在各个民族的普遍交往中自觉地创造着文明形态,而这一“普遍文明形态”无疑是建立在各个民族的“文化普遍性”基础之上的。那具有“文化普遍性”的民族,能够在自己的民族精神中“知道”自己所承担的世界历史使命,从而达到对人类文明形态的理论自觉。在这个意义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本质上是关于“新的文化生命体”所具有的“文化普遍性”的自我意识。
习近平文化思想明确了“新的文化生命体”所承担的世界历史使命。一端是人类的自然生命活动;一端是人类的精神生命活动,两者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了文明形态演进的原始动力。如果一个民族能够把构建普遍的世界交往关系作为基础(合作共赢),同时把自己的民族精神自觉地上升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引领者,则该民族所成就的文化便具有了普遍性。“新的文化生命体”直接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项世界历史使命,因而它便在世界历史的意义上成为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进步力量。人类文明新形态不是我们主观赋予世界历史的“愿景”,而是资本主义文明形态遇到生存困境后,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的真理率先洞见到的世界历史的客观目的。因此,按照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可以把黑格尔描述的世界历史进程颠倒为以下空间逻辑:世界历史的客观目的不是黑格尔意义上从“东方世界”开始而终结于“日耳曼世界”,相反,是从西方资本主义文明开始而成形于东方世界“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确立。这也构成了“新的文化生命体”所担负的普遍的世界历史使命。
总之,创建“普遍的文明形态”的历史任务乃是寻求各个民族共生的文明范式。“新的文化生命体”把各个民族实现共生作为这一文化生命体的内在法则,这在合作共赢、交流互鉴的文明观中得到了最为彻底的阐明。这一文明形态不是排斥各个民族文化特殊性的“抽象的普遍性”文明形态,而是在尊重其文化特殊性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以各个民族共生为目的的普遍文明形态。
结语
通过考察“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内涵和特征,初步形成了这一文化生命体自我生成的双重图谱。
一是“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形成图谱:中华民族—中华文明体—中华民族精神“根脉”的确立—中华民族救亡图存—马克思主义“魂脉”的进驻—中国共产党成立—“新的文化生命体”的自我生成。中华民族是“轴心时代”人类最古老的文明体之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成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根脉”而生生不息,其连续性使该文明从未中断。近代由于西方殖民入侵,中华民族“救亡图存”成为“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开端。当马克思主义这一“魂脉”传入中国后,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并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标志激活了一度受西方文明冲击的“民族精神”,捍卫了文化主体性,进而承担起东方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的使命,同时也给“新的文化生命体”赋予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这一根本性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基础上,基于“两个结合”,“新的文化生命体”将持续自我生成。
二是“新的文化生命体”在世界历史进程中不断趋向“普遍文明形态”的图谱:“新的文化生命体”起源于“文明蒙尘”而非“文明中断”—文化生命体基于马克思主义“魂脉”获得了世界历史的普遍性—“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社会主义性质及其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开创—“新的文化生命体”对资本主义文明的超越—把人类的自由和解放作为该文化生命体的最高法则。“新的文化生命体”开端于救亡图存的民族解放运动,因而从开端处便进入马克思所指出的“世界历史”进程,因而中华文明只是因为西方殖民入侵而“蒙尘”,但从未“中断”。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新的文化生命体”把自己定向为实现共产主义,并开创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使“新的文化生命体”超越了西方资本主义文明,进而推动“普遍文明形态”的确立,最终把实现人类的自由和解放作为该文化生命体的最高法则。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李潇潇 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