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原始思维的两重性

2024-11-21 作者:王震中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4年第9期P148—P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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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原始思维具有两重性,即逻辑思维与原逻辑思维交叉共存。从我国旧石器时代的复合工具和狩猎活动,新石器时代的彩陶、绘画、雕塑、玉器图案纹样以及图腾崇拜中,可以看到原始思维的两重性交叉共存于原始人的头脑中,共存于一个艺术品、一个活动、神话和古史传说之中。每一代人在其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实践—学习—再实践—再学习”过程中,都在增强智慧和增加知识。东西方现代思维存在倾向上的差异,前者可以概括为“悟性的整合性的辩证的意象思维”,后者可以概括为“理性的概念性的分析的逻辑思维”。理想的创造性思维应该是“悟性的整合性的辩证的意象思维”和“理性的概念性的分析的逻辑思维”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逻辑思维;原逻辑思维;创造性思维;互渗律;因果律

作者王震中,中国历史研究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北京100101)。

  一、问题的提出 

  何谓原始思维?法国学者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一书把以“互渗律”为机制的神秘主义的“原逻辑思维”定义为原始思维。而我们所说的原始思维,指的是原始社会人类(以下简称“原始人”)的思维。这与法国学者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一书所谓“野性的思维”所指对象是一致的。也有学者认为,原始思维并非仅仅限于原始人的思维,即使到了原始社会之后的国家社会,凡是带有巫术色彩的思维形式,都属于原始思维。这可以视为“原始思维”的引申义。把引申义向前追溯到本义时,又会指向原始社会人类的思维方式问题。 

  一百多年来,国内外人类学者、哲学学者、历史学者、社会学学者等对于原始思维的认识可分为两大类:一类认为原始思维总体上是合乎逻辑的,主要代表有爱德华·泰勒、弗雷泽、马林诺夫斯基、弗洛伊德、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李景源等;另一类与此相反,认为原始思维是“原逻辑”的或“前逻辑”的,主要代表是列维-布留尔。 

   爱德华·泰勒从进化论以及与自己相同的个体意识活动出发,推想原始人的信仰和思维活动,认为原始人相当于人类的童年,虽然其智力处于较低级阶段,但其心智、感觉、思维和我们是一样的,合乎逻辑的。弗雷泽阐述了原始人思想运动的纯理性活动,认为“古今人类思想基本相似”,“人类最初朴质的人生哲学”与近现代“基本上是相似的”(虽然表面有不少差异);“巫术是一种被歪曲了的自然规律的体系,也是一套谬误的指导行动的准则”,但其思维是合乎逻辑的。马林诺夫斯基提倡通过实地田野调查、走进土著民族之中去研究原始人的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他说,“泰勒对于原始宗教的见解固很重要”,但泰勒把“初民弄得过于冥想,过于理性”,泰勒的万物有灵论“不但不是原始文化底(的)唯一信仰,而且并未占过优制的地位”。他批评列维-布留尔的“前于逻辑的”思维之说是“异想天开”,说原始人的“‘发现、发明与改进’,那当然不是前于经验或前于逻辑的心灵所能办的事”。他通过民族学调查,睿智地指出,初民社会,“凡是有偶然性的地方,凡是希望与恐惧之间的情感作用范围很广的地方,我们就见得到巫术。凡是事业一定、可靠,且为理智的方法与技术的过程所支配的地方,我们就见不到巫术”。在马林诺夫斯基看来,在思维上,原始先民的巫术、宗教、神话与科学都是合乎逻辑的。列维-斯特劳斯强调原始人类“具体性”与“整体性”思维的特点,他说原始人“使用词的抽象程度的高低并不反映智力的强弱,而是由于一个民族社会中各个具体社团所强调和予以细致表达的兴趣不同”。他认为原始人的“图腾分类”呈现出“具体性逻辑的天然的复杂性”,并说野性的“思维活动企图同时进行分析与综合两种活动”,“野性思维的特征是它的非时间性,它想把握既作为同时性又作为历时性整体的世界”,但“野性的思维在与我们的思维相同的意义与方式上是合乎逻辑的”。我国学者李景源认为,原始人对外界客体的认识“是一种以个人经验为基础的意会意识”,原始人有过“表象思维”阶段,他说:“在表象思维阶段,活动是通过表象来调节的。表象是由动作思维过渡到观念思维的中间环节。表象一方面是人类活动概括和简化的产物,是活动的观念化,表象的演化和发展反映了观念思维逻辑的深化……语言和表象的统一,表明表象思维是具体和抽象、直观和概括的统一体。”他认为,原始人也经历了“由表象性思维向抽象性思维的过渡”。这是说,无论是“意会意识”还是“表象思维”和“抽象思维”,都是合乎逻辑的,都在逻辑思维的范畴之内。 

  与上述泰勒等人的观点不同,法国学者列维-布留尔1910年出版的《原始思维》提出,原始思维是以“互渗律”为机制的“原逻辑思维”。列维-布留尔认为,泰勒的“万物有灵论”所谓人格化的神灵不足以解释原始人的集体表象中神灵是什么东西,并认为原始思维不服从“逻辑定律”,不关心“矛盾”,不怎么害怕“矛盾”。例如,一个人、一个事物,可以同时存在于不同的地方。“不论是画像、雕像或者塑像,都与被造型的个体一样是实在的”,“任何画像、任何再现都是与其原型的本性、属性、生命‘互渗’的”。他把这样的思维方式称之为“原逻辑思维”,认为其重要特征是神秘的“集体表象”和“互渗律”。 

   列维-布留尔所谓的“集体表象”,指的是“社会化了的意识”,但它并不是社会存在的反映,而是通过记忆和摹仿一代代传下来的,是“起源于不可知的时代的传统来传达这些集体表象的”。那么,原始人的表象是怎样与原始人的思维关联起来的?列维-布留尔用“互渗律”来回答这个问题。列维-布留尔把原始思维所特有的支配这些表象的关联和前关联的原则叫做“互渗律”。所谓“互渗律”,一方面,“在原始人的思维的集体表象中,客体、存在物、现象能够以我们不可思议的方式同时是它们自身,又是其他什么东西。它们也以差不多同样不可思议的方式发出和接受那些在它们之外被感觉的、继续留在它们里面的神秘的力量、能力、性质、作用”。另一方面,对于存在物和现象,原始人能以多种多样的形式来想象其“互渗”:如接触、转移、感应、远距离作用,等等。列维-布留尔说:“可以把原始人的思维叫做原逻辑的思维,就像将之叫作神秘的思维那样。” 

   列维-布留尔说,他使用“原逻辑的”这个术语,并不意味着主张原始人的思维乃是在时间上先于逻辑思维的什么阶段。他又说:“它不是反逻辑的,也不是非逻辑的。我说它是原逻辑的,只是想说它不像我们的思维那样必须避免矛盾。它首先是和主要是服从于‘互渗律’。具有这种趋向的思维并不怎样害怕矛盾(这一点使它在我们的眼里成为完全荒谬的东西),但它也不尽力去避免矛盾。”“互渗律使它毫不费力地,同时在集体中思维个体的东西,又在个体中思维集体的东西”;互渗律还使得“某些人每次披上动物(如虎、狼、熊等)的皮时就要变成这个动物”;互渗律使得“回乔尔人头上插鹰羽,目的不仅是打扮自己,而且这也不是主要的。他是相信他能够借助这些羽毛来使自己附上这种鸟的敏锐的视力、强健和机灵。迫使他这样行动的又是那个作为集体表象之基础的互渗。……我们只可作出这样的结论:原始人关于存在物和客体以及与它们有关的一切东西的表象是神秘的,这些表象是受互渗律支配的”。 

  由上述概括可以看出,列维-布留尔揭示出原始思维最主要的特征是:以受互渗律支配的集体表象为基础的、神秘的、原逻辑(不遵循矛盾律)的思维。列维-布留尔所揭示出的原始思维的这一重要特征,与爱德华·泰勒等人类学家对原始思维的认知是完全不同的,这也是列维-布留尔对原始思维研究的重大贡献。 

   若以泰勒所代表的原始思维合乎逻辑思维为一方,以列维-布留尔的原逻辑思维为另一方加以比较的话,我们认为二者都有贡献亦都有其局限性。在泰勒对原始思维的认知中,他认为原始人的心智、感觉、思维和我们是一样的,是合乎逻辑的,只是在进化的阶梯上,它尚处于智力的低级阶段(人类的童年)。我们认为泰勒的这部分认知是正确的,因为原始思维中确实有逻辑思维的因素。但是,原始思维的许多方面仅仅用逻辑思维是无法解释的,泰勒等学者对原始思维中的确神秘的“集体表象”所表现出的大量不合逻辑的方面没有研究,泰勒也根本没有考虑过列维-布留尔所说原始思维中“原逻辑”的问题。列维-布留尔的“集体表象的神秘性质”和“互渗律”是一个贡献,也是重大突破,但是太绝对化,既没有解决原始思维中“互渗律”与“逻辑律”共存的问题,也无法解释人类愈来愈发达的逻辑思维是如何发生和发展起来的问题。实际上,在原始思维中,逻辑与原逻辑原本就是共存且混而不分的。 

  针对泰勒等学者和列维-布留尔的两种理论观点的局限性,我们提出原始思维具有两重性:逻辑思维与原逻辑思维交叉共存。这是说具有因果推理的因果律及以经验知识为基础的逻辑思维,与不考虑“矛盾律”而以“互渗律”为机制的以神秘主义为基础的原逻辑思维,交叉共存于原始人的头脑中、共存于一个艺术品、一个活动之中。人类的进化表现在思维上,就是原逻辑思维与逻辑思维各自的转型和升华。原始思维的这种两重性决定了原始人的思想特质既是神秘互渗的又有自己的逻辑关系。 

  二、旧石器时代原始思维的两重性 

  在我们的传统认知中,人是会制造工具的动物。从旧石器时代开始,体现在工具和技术中,人们制造复合工具的行为显然是包含逻辑思维的。例如,旧石器时代中期的山西襄汾丁村遗址和山西阳高县许家窑遗址都出土了大量的石球。结合人类学材料可知,这些石球是拴在“飞石索”上用于远距离狩猎的,属于复合工具。石球系上绳索高速旋转投出去,能猎获较为凶猛的和距离较远的野兽;绳索的两端系上石球,在旋转中投出去,可以缠住远方野兽的双腿而捕获野兽。这样,在制作石球和“飞石索”时,猎人是有预设的——如何投掷和能达到什么样的狩猎效果;在狩猎时,以绊兽索为例,绳索的两端系上石球,在旋转中投出去,以此缠住远方野兽的双腿,三种情景相互连贯、一气呵成,这种完整连贯的行为动作是其思维逻辑性的体现。 

  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弓箭的发明和使用给原始人的狩猎经济和战斗力带来质的突破。在中国旧石器时代晚期的考古资料中,山西朔州峙峪遗址(距今2.8万年)、河南安阳小南海遗址(距今2.4万—1.1万年)、山西下川遗址(距今2.3万—1.6万年)等许多遗址都出土有石制的箭镞。 

   弓箭也是一种复合工具,一般是把镞附在箭杆上,使用时利用弓的弹力把镞与箭杆一起射向远方。分析其思维的逻辑性:在制作方面,作为镞,不但要有适当的尺寸和锋利的尖,而且它的底部设计必须符合安装箭杆的要求,以便于把木箭杆插入石镞底部的凹槽中;作为弓,既要考虑选择有弹性和韧性的木材,还要了解该木质弓的弹性韧性的极限;使用时,拉弓、瞄准、放箭等,既需要力量的掌控,也有技巧在其中,技巧和连贯的动作显示了其逻辑性。摩尔根《古代社会》评价说,“弓箭所体现的各种力的配合非常奥妙”,不像是偶然发明出来的。弓箭的发明是原始技术进步的重要标志,而弓箭制作和使用中的知识和经验都要求制作者及使用者以逻辑思维为必要条件。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高度评价弓箭的发明:“弓箭对于蒙昧时代,正如铁剑对于野蛮时代和火器对于文明时代一样,乃是决定性的武器。” 

  弓箭的发明、系有绳索的石球的制作,都展现了原始先民思维的逻辑性特征;但真正进行狩猎时,在原始先民看来,这些工具和狩猎方法必须拥有巫术力量,需要通过巫术式的互渗作用于狩猎行动。欧洲中石器时期有一些狩猎壁画,例如著名的法国阿里埃叶洞穴壁画有“着箭的野牛”,西班牙一些洞穴壁画有弓箭狩猎图等。“着箭的野牛”之类的狩猎壁画并不仅仅是艺术表现,而是有巫术含义亦即互渗思维在其中的,因为他们相信,“任何画像、任何再现都是与原型的本性、属性、生命‘互渗’的”,“着箭的野牛”壁画是作用于野牛狩猎的,即通过壁画对狩猎野牛施加巫术影响。 

  许多人类学著作和民族志材料告诉我们,几乎在所有原始民族中间,猎人在临近出发的日子里必须戒房事,必须留意自己的梦,必须净身、吃斋,或者只吃某类食物,必须以一定的方式装饰自己和给自己的身体涂色,有的甚至还举行模拟狩猎的舞蹈,这一切都被认为是能够对他所希望捕获的猎物产生神秘影响的行为。 

  从旧石器中期的石球、旧石器晚期的弓箭等武器的制作技术和使用的知识与经验中,可以看到其中所蕴含的逻辑思维;而人类学材料中原始人充满巫术行为的狩猎活动,则说明他们具有受互渗律支配的原逻辑思维。由此我们说,原始思维的两重性——逻辑思维与原逻辑思维,是交织共存于原始先民的头脑中的,原始先民思维的演化就是在逻辑思维与神秘的原逻辑思维两重性中,或者以此消彼长的方式,或者以二者都得以转型升华的方式而演化的。 

  三、新石器时代原始思维的两重性 

  (一)仰韶文化彩陶图案所表现的原始思维两重性 

  大约距今7000—5000年分布在黄河中游地区的仰韶文化,尤其是仰韶文化早期和中期,有发达的鱼形图案、人面鱼形图案、花卉和鸟形图案等彩陶纹样。石兴邦曾对西安半坡遗址出土的鱼形彩陶图案由写实到抽象的演化进行了整理(图1)。 

  观察西安半坡遗址仰韶文化鱼形图案演化图,可以发现:由写实到几何化的抽象,显然属于逻辑性思维的提升。诚然,逻辑思维既可体现在具体思维之中,亦可体现在抽象思维之中。然而,若比较具象与抽象、感性与理性,抽象和理性更能体现出思维的逻辑性。几何化抽象化之后的上下对称、左右对称,显然包含对于对称规律的朴素认识,而对称规律或对称性是被包含在逻辑思维范畴的。所以,从原始思维上讲,仰韶文化半坡时期彩陶图案的构图方式显示出半坡先民的逻辑思维。 

  半坡遗址之外,在河南陕县庙底沟遗址的彩陶上也看到抽象的逻辑性思维。庙底沟类型的仰韶文化属于仰韶文化中期,其彩陶花纹以圆点、钩叶、弧线三角组成的抽象花卉图案为其特色。庙底沟时期的彩陶图案表现得更加抽象,而且还是一种动态抽象,在这种动态抽象中也有左右对称的表达,所以,与半坡时期相比,庙底沟时期的仰韶文化先民的逻辑思维是向前发展的。

 

  在彩陶的表现形式、表现手法上,我们看到它们具有逻辑性的思维方式,但是这些图案的内涵却透露出神秘的原逻辑思维。以仰韶文化彩陶中鱼纹和人面鱼纹为例,有人依据鱼在我国古代语言中象征着生殖和婚配,而说鱼纹象征着本族的生殖与繁衍;有人把仰韶文化人面鱼纹释作一个头顶戴有道具的巫人嘴衔两鱼的形象;也有人说人面鱼纹是寓人于鱼中的意思,是图腾崇拜,甚至进而联系《山海经·海内南经》《大荒西经》“人面而鱼身”乃“炎帝之孙”的记录,说仰韶文化的鱼纹和人面鱼纹是炎帝族图腾的艺术表现。总之,仰韶文化的鱼纹和人面鱼纹的内涵透露出神秘主义的以“互渗律”为机制的原逻辑思维。 

  (二)仰韶文化彩陶绘画所表现的原始思维两重性 

  无独有偶,新石器时代的绘画也表明原始思维具有逻辑与原逻辑思维的两重性。河南临汝阎村出土的一件彩陶缸,上面画着一只白鹳衔着一条鲢鱼,旁边竖立一把斧子。此画被命名为《鹳鱼石斧图》(图2),这件彩陶缸的时代属于仰韶文化前期。关于《鹳鱼石斧图》的内容和含义,严文明认为陶缸是该部落酋长的葬具,画面中一只白鹳衔一条鲢鱼,白鹳是死者本人所属氏族的图腾,鲢鱼则是敌对联盟中主要氏族的图腾,旁边画的大石斧是权力的标志。整个画面表现出这位酋长生前必定是英武善战的,他曾高举那作为权力标志的大斧,率领白鹳氏族和本联盟的人民,同鲢鱼氏族进行殊死战斗,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从思维角度作分析,结合人类学材料可知,在原始民族的头脑中,部落与部落之战实际上代表的是部落神与部落神之战。古埃及战争调色板的画面,也证明了这一点。在埃及出土一块描述战争场面的调色板断片,调色板的正面画着战败的敌人,他们裸露身体、赤手空拳,完全成人形;胜利者则呈动物形,是狮子和食肉鸟。在埃及早期历史中,神都呈动物形,国王们的名字也是动物名,如蝎、眼镜蛇、鹰等。到后来才出现人形和动物形同时存在的情况,但更主要的是人兽混合形即人身兽(禽)头神。所以在制作这块战争场面调色板的时期(约公元前3000年),埃及人将胜利者画成动物形,画成动物正在追逐、歼灭、俘获敌人,是要告诉人们:他们的保护神战胜了敌人,也只有依靠神的力量才能取得战争的胜利。这块战争调色板再现了古埃及人独特的宗教思维和宗教思想,其思维特点也是逻辑思维与神秘主义的原逻辑思维综合在一起,只是在二者的此消彼长中逻辑思维已获得充分发展。 

  参照古埃及和商代的例子分析《鹳鱼石斧图》中的原始思维,则会看得更为清楚。《鹳鱼石斧图》中,在军事权力的标志物(大斧)的旁边画着雄壮有力的白鹳衔着奄奄一息的鲢鱼。诚如严文明所说,这显然象征着白鹳聚落乃至部族对鲢鱼氏族的战争和胜利。在这幅画中,我们从石斧、鹳和鲢鱼的排列组合、布局,以及各个画素之间的关系及其巧妙构思,可以看到其逻辑思维的一面;但是,我们从画面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又可以看出白鹳氏族部落与鲢鱼氏族部落之战表现的是白鹳图腾神与鲢鱼图腾神之战,这很符合列维-布留尔所说的“不论是画像、雕像或者塑像,都与被造型的个体一样是实在的”,“任何画像、任何再现都是与其原型的本性、属性、生命‘互渗’的”。所以,《鹳鱼石斧图》也表达了原始思维的逻辑与原逻辑两重性的混合共存。 

  (三)东山嘴遗址材料所表现的原始思维两重性 

  我国新石器时代遗址中有一些雕塑与同出的其他遗迹遗物相互配合,共同反映出原始思维中的互渗思维。例如,辽宁喀左县东山嘴遗址出土的小型孕妇陶塑像和“双龙首璜形玉饰”(即蜺虹玉璜),以及与其配套的“社坛”“天坛”遗迹就表现了这一内容。东山嘴遗址最引人瞩目的是位于遗址中心北部石砌的大型方形祭坛,该祭坛所祭祀的对象是堆在祭坛中间那些被加工成顶端尖、底部平的锥状的长条石头——石社社神。在大型方形祭坛的南边15米的地方,是圆形祭坛,圆形祭坛祭祀的应该是天。除东山嘴遗址外,牛河梁遗址发现的圜丘和方丘,同样以方圆结合,祭祀天地。 

   从原始社会后期到汉代以来,社神崇拜的发生与发展大体经历了原生形态、次生形态和再次生形态三个阶段。原生形态的社崇拜,将社神视为土地神,这是社神原本的土地属性。甲骨文中的“社”字就写作“土”。《说文·示部》云:“社,地主也。从示土。”原始先民通过“社”这样的形式来崇拜和祭祀土地,他们崇拜的是土地的万物生长(即生育)的功能。次生形态的社崇拜,在社神原本土地属性中加进了与农业生产无关的许多社会属性,并有多方面表现:有的表现为土地神的人格化,并与英雄神格化相结合;有的表现为出征或凯旋要在社中举行祭礼;免除灾害、祓禳于四方也要举行社祭;天子践位,诸侯结盟,都要祭社。诸如此类,表明社神变成了具有多种功能的国家或地区性的保护神,“社稷”一词也成为国家政权的代名词。社神属性的进一步变化,还使得作为祭祀场所的“社”的性质也发生变化,社坛之地变成上帝、天神、地祇及人鬼无所不祭的场所。 

  但是,辽宁喀左县东山嘴遗址的社坛是目前发现最早的社坛,其时代属于原始社会末期,此时社神属性具有较为早期的原生形态特点。在该社坛内出土的“双龙首璜形玉饰”(蜺虹玉璜),以及圆形祭坛(天坛)周围出土的许多小型孕妇陶塑像,也都与祈求万物生长的生育崇拜相关。 

  东山嘴遗址出土的“双龙首璜形玉饰”玉器,器体呈弧形,两端各雕出一个“龙头”,尾部相连合为一体,造型同甲骨文的“虹”字颇为相同。若考虑到这一玉饰出土在甚为隆重的祭坛之内,可将其理解为象征蜺虹的礼器,并可把该玉器称为“蜺虹玉璜”。 

  我国古代,人们对虹这种自然现象有着特别关注。商代卜辞记载:“王占曰:有求(咎)。八日庚戌有各云自东,冒母(晦);昃亦有出虹自北,饮于河。”(《合集》10405背)商王观察卜兆认为有灾祸,而验辞记录第八天庚戌日,有黑云自东而来,乌云蔽日,白昼因冒(蒙覆)而晦暗,变成了黑夜,伸手不见五指。之后雷鸣电掣,暴雨倾然,雨过天晴,太阳过午西斜,东北出现飞虹。之前的暴雨,似是虹饮水于河(黄河)所致,可能是将虹与龙之形进行关联,加以想象的结果。《诗·鄘风·蝃蝀》“蝃蝀在东,莫之敢指”则告诫人们,用手指虹,虹会使人烂指头。 

  在先秦人的理解中,虹是天上一种蛇类动物,天上出虹是这种动物雌雄交配的现象,色明者是雄虹,色暗者是雌虹,紧紧相依,两尾相连,便是雌雄交配。所以有虹出现在东方,有比喻男女相合的情况。如《逸周书·时训》:“清明之日,桐始华;又五日,田鼠化为鴽;又五日,虹始见。桐不华,岁有大寒;田鼠不化鴽,国有多残;虹不见,妇人苞乱。”又说:“小雪之日,虹藏不见……虹不藏,妇不专一。”《时训》强调自然节令与人和社会活动的关系,从春分开始,若不应时,则出现各种乱象。“苞乱”,《御览》作“乱色”。《逸周书汇校集注》引潘振云:“苞,包藏淫乱也。”这里是以虹为阴阳交媾之象,“虹不见,妇人苞乱”和“虹不藏,妇不专一”,其所占之象都与这一意境相关。《吕氏春秋·孟冬纪》:“雉入大水为蜃,虹藏不见。”高诱注:“虹,阴阳交气也。” 

  需要指出的是,自春秋以来的传世文献对虹的阐释,应该既保留有古义,亦有衍生变化之义。我们的分析是:东山嘴遗址的年代是新石器时代晚期,这件蜺虹玉璜两尾相连一体的造型保留了阴阳相会、男女相合、雌雄相配之古义,而所谓“妇不专一”“苞乱”,即说虹表达的是男女阴阳不和,这属于衍生变化之后的意识观念,是后起的。 

  《礼记·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阴气。”“社祭土”实际上是祭祀土地的生育、孕化能力,而当人们意识到阴阳交合可促进生育时,在社坛内出土“双龙首璜形玉饰”(蜺虹玉璜)这样的礼器,就体现了红山文化先民的互渗思维。有学者指出,“中国古代幼稚而朴素的哲学认为一年之中四季流行乃是阴阳二气相荡相薄、交替轮番的过程”,包括“以人力去影响自然进程做法还有仲春通淫与万用入学”。周人认为二月之节六畜发情,互相择偶是自然规律,人类婚配的最佳时节也在此时。故《周礼·地官·媒氏》曰:“中春之月,令会男女,奔者不禁止。” 

   可以佐证这一说法的,是春秋时期把男女相聚一地、野合而欢于社称为“观社”的现象。《春秋》庄公二十三年记有“公如齐观社”一事,三传皆曰非礼。《公羊传》注疏皆谓越境淫于异国民间,故为非礼。《墨子·明鬼篇下》云:“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郭沫若认为:“燕之有祖”,即指“燕有驰祖之习”,“祖而言驰,盖荷此牡神而趋也。此习于近时犹有存者……往岁于仲春二月上巳之日,扬州之习……号曰迎春。”宋之桑林,即《帝王世纪》所说的“桑林之社”。《诗经·鄘风·桑中》所描写的男女幽会相恋的情形及《左传》成公二年称人私通或有孕为“有桑中之喜”,都有助于说明直到春秋时期桑林之社既是神圣的祭祀场所,也有作为男女相会相合之地。楚之云梦,即楚社旧地。据宋玉《高唐赋》,在这里也有人们相会相合的情况。闻一多曾考证:云梦即高唐神女之所在,而楚先王幸神女,与祀高禖的情事也相似,故知云梦即楚之高禖,并认为社神即禖神,而桑林之神即宋之高禖。 

   “观社”与“祀高禖”有重合的一面,正表明社祭中含有生育崇拜的内容。在神圣的社中野合而婚,最初的本意并不在于寻欢作乐,而是祈求大地生育、五谷丰登。就社崇拜的形态而论,如前所述,社崇拜有原生、次生、再次生三种形态。将社与野合之地分开,社坛只是祭祀场所,这些应属于战国以后社崇拜的再次生形态。在这之前,社坛最主要的功能是用作祭祀,但为了增强土地成长万物的生育能力,提倡男女在社的附近相会相合是符合当时思想观念的。人类学材料告诉我们,当原始人发现人类的生育繁衍离不开男女婚配交合之后,在当时“互渗”与感应的思维机制的作用下,人们认为只要在田地旁边或含有土地崇拜的社坛附近进行一番婚合,就可以互渗感应于土地,促使它像人类子孙绵绵不绝那样,生育繁茂,结出累累硕果。事实上,局限于生产力低下和知识的限制,“古代人总是喜欢把许多具有共同特征的物体联系起来作为同一的意向”,生育和土地种植的作物成熟都包含孕化的过程,这本身就是原始的“互渗律”。这种习俗和思维习惯,不但我国的一些地区尚有存留,在爪哇地的农家,当稻花开时,农人夫妇每于夜间绕田间行走,并相合相会以促其成熟。这些都属于原始思维中的互渗思维。 

  社神是土地之神,祭社就是祭祀土地的生长(生育)功能,在社坛发现“双龙首璜形玉饰”(蜺虹玉璜),该玉器在这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就在于能促进大地万物的茁壮生长,生育繁茂。 

  东山嘴遗址出土陶塑人像肢体残块二十余件,其中有2件小型孕妇塑像,头与右臂已残,左臂弯曲,左手贴于上腹,腹部隆起,臀部肥大,具有明显的孕妇特征。关于东山嘴遗址出土小型孕妇陶塑像的解读,有学者把它作为母系社会的生育崇拜来谈论,并与欧洲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妇女石雕像相提并论,说“这些绘画、雕像和泥塑艺术品和当时人们祈求生育、希望生产获得丰收的原始信仰有密切关系”;有学者认为“长方形的祭坛,应是祭祀地母的场所”;陈星灿则直接指出小型的孕妇塑像是丰产巫术的道具。人类借助视觉来感知外部世界,并通过对身体的认识而类比自然现象。把女性怀孕生育与土地对于万物生长的意义联系在一起,当然属于原逻辑思维的一种。这与和妇女相关联的某些单纯的生殖崇拜不相矛盾。 

  如果将东山嘴作为社坛的大型方形祭坛与小型孕妇陶塑像的思维类型联系考虑,我们认为小型孕妇陶塑像所象征的意义,表示其生育力量。这与社神有生长万物的功能,祭社有崇拜生育的内容完全一致。红山文化先民认识到土地(社神)对于万物生长如同妇女怀孕生育一样,并认识到生育是阴阳交合的结晶,这既有形式逻辑的一面,亦有在互渗律支配下的原逻辑思维的另一面。所以,东山嘴遗址出土的小型孕妇陶塑像、蜺虹玉璜以及社坛之间相互关联,共同反映出当时红山文化先民原始思维的两重性特征。 

  (四)新石器时代人兽合一题材所反映的原始思维两重性 

  我国新石器时代人兽合一题材也反映出原始思维的两重性。作为人兽合一的题材,最典型的有良渚文化玉器上人兽合一的神徽和马家窑文化半山、马厂类型彩陶上的人形蛙纹图案。 

  在长江下游的良渚文化玉器上,每每雕刻有繁缛的人与兽组合形象(图3)。也有只刻出人形的神像,或只刻出兽形的神像。关于良渚文化玉器中反复出现的或人兽组合、或只雕刻人形、或只雕刻兽形的这类题材,学术界一般称为“神徽”。笔者认为,这个“神徽”所象征的就是良渚文化先民们的祖先神。

 

  在人兽组合形象中,人作为祖先神是容易理解的,而兽意味着什么呢?良渚先民、良渚制玉工匠,为什么要把兽和人雕刻在一起?其实,之所以把人和兽结合在一起,就是要表达祖先与兽的关系——祖先与兽是一体的——祖先来源于神兽;而只雕刻出兽形,或者只雕刻出人形,并把兽与人置于同等的地位,所要表达的是人与兽是可以相互置换的,是同一的。这样的思维方式符合原始思维中神秘主义的互渗律,雕刻所呈现的对称性以及高超的艺术水平,又符合逻辑思维,而整体的思想观念意在说明自己的祖先是由兽而来。也就是说,良渚文化玉器上人兽结合的神徽,反映的是含有图腾痕迹的祖先崇拜,这是一种祖先崇拜的早期形态,背后大概有祖先是如何诞生的神话。 

   良渚文化玉器上雕刻的兽的形态有如下特征:(1)有圆而大的眼睛。(2)有锋利的前爪。(3)兽嘴中有锋利的牙齿,有的有獠牙,有的没有獠牙。由于有的兽嘴中有獠牙,有学者认为良渚玉器刻画的兽是野猪。但我们认为,獠牙采用的是夸张的手法,意在对兽的神化,增加其神秘性。这种表现手法与高庙文化双羽翅兽面口中的獠牙、湖北天门石家河遗址出土的“肖家屋脊文化”的“人面神像”玉器人嘴中上下各有两个獠牙、江西新干吴城文化玉器上“人面神像”人嘴中上下各有两个獠牙、西周玉器面部似兽亦似人的玉饰一样,这些獠牙,特别是人面神像人嘴中的獠牙,是不可能与野猪相联系的。实际上,这些獠牙都是为了增强或凸显其神秘性而已,这种情形就如龙角是一样的——最初的龙是没有龙角的,龙角是为了增加龙的神秘属性而在后来加上去的。总之,从前爪、锋利的牙齿和面部的整体特征看,这个兽接近凶猛的老虎,只是有所神化,或者说既有写实的风格,又有所变化,但主体是虎的形象。所以,良渚文化玉器上反复出现的人兽合一的神徽代表其祖先来自虎,是带有图腾痕迹的祖先诞生神话的艺术表现,或者说是祖先崇拜与图腾崇拜相交融的一种表现手法。 

  良渚玉器上的人兽合一的神徽,可以解读为“祖先神徽”,展现的是祖神亦即本族保护神来自虎图腾。从思维角度看,图腾观念意识的出现远远早于祖先崇拜,但后者中却可以包含前者。可以将这一现象称之为祖先崇拜与图腾崇拜相交融——后起的祖先崇拜中包含有先前的图腾崇拜转型后的因子,正如下文将叙述的那样,在图腾崇拜的思维中原始思维的两重性交织在一起:在形式上包含着逻辑上的推理关系;在内容和实质上体现出的却是神秘主义和互渗律,含有浓厚的原逻辑思维。 

  马家窑文化半山、马厂类型的彩陶纹样有一种是人形蛙纹(图4)。半山、马厂类型的人形蛙纹是由马家窑文化马家窑类型的蛙纹发展而来的,而马家窑类型的蛙纹又是由仰韶文化中的蛙纹图案发展而来的。仰韶文化的蛙纹和马家窑文化马家窑类型的蛙纹属于写实的蛙形图案,马家窑文化半山、马厂类型的蛙纹则演变为人形蛙纹,严文明把这种人形蛙纹称为拟蛙纹。人形蛙纹是人蛙相融,合为一体;在人像和大蛙的脚下,围绕罐或壶每每饰有一圈水波纹样。 

  我们曾论证仰韶文化和马家窑文化中的蛙纹是图腾纹样,而且可与青铜器族徽“”相关联,是轩辕黄帝之轩辕(即“天黾”,大青蛙)图腾。人形蛙纹或可视为蛙纹与人纹的合一,透露出这种纹样背后的族群自认为来自蛙。 

  总之,良渚文化人兽合一的祖先神徽、马家窑文化半山、马厂类型的人形蛙纹、仰韶文化的人面鱼纹,都是意在说明自己的祖先由何而来,叙述的是图腾崇拜与祖先崇拜相融合后的典型的祖先诞生神话,或者说是祖先崇拜中包含着明显的图腾因子的神话故事的艺术表现。这样的艺术表现,就其形式与内涵而言也是逻辑思维与原逻辑思维的合一。 

  四、图腾崇拜中的原始思维的两重性 

  “图腾”(Totem)一词,是由北美洲使用阿尔衮琴语的奥吉布瓦人(Ojibways)的土语转化而来,意为“我的血亲”;澳洲土著所谓“科旁”(Kabang)与之同义,代表了一种独特的宗教崇拜信仰。人类学家广泛考察发现,不但美洲印第安人有这种崇拜,澳大利亚、波利尼西亚、美拉尼西亚等地也发现了类似现象,因而这一用语和现象引起广泛注意。19世纪初,严复在他翻译的甄克斯《社会通诠》一书中,第一次将“totem”音译为“图腾”。 

  关于图腾的起源,众说纷纭。我们认为,图腾应起源于原始人在不了解怀孕与男女性关系的情况下,原始社会的妇女对其怀孕生育现象的解释;当社会出现氏族、部落、部族后,它又成为对本族来源的一种解释,但这已属于图腾转型时期的情况了。 

   在远古社会,关于怀孕与男女性关系的知识人类最初是不清楚的,但是人类的求知欲又促使他们力图对怀孕生育现象作出自认为合乎道理的解释。在“原逻辑”的“互渗思维”机制的作用下,妇女们很自然地将母体胎儿明显的胎动与当时所看见、所接触或所吃的东西联系起来,构成原始人的因果推理,从而认为怀孕和生育是这一动植物或其精灵进入母体的结果。例如,居住在澳大利亚中部的阿兰达人(Aranda)即认为怀孕与性交及父亲的作用没有任何关系,“阿兰达人没有关于生理上的父职的概念,怀孕不认为与父亲的作用有任何关系,而被认为是某一图腾祖先的神灵进入母体的结果”。因此,“当一个阿兰达人的妻子为他生了一个混血儿的时候,他并不感到任何惊异或忧虑,而可能认为这仅仅是由于她吃了由欧洲人那里获得的面粉的缘故”。阿兰达人的“图腾集团与婚姻无关,一个男子可以与任何图腾集团的女子结婚”,“这种集团的成员认为他们紧密地与某种自然物——通常是动物或植物——相联系,并且是这种自然物的后裔”。 

  我国古代各族始祖诞生神话有力佐证了图腾起源于远古妇女对其怀孕生育现象的解释。以商族为例,《诗经·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长发》:“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楚辞·天问》:“简狄在台,喾何宜?玄鸟致贻,女何喜?”对于这些古史传说,《史记·殷本纪》则叙述为:“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坠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在《玄鸟》《长发》的始祖诞生神话中,我们看不到有娀氏女子简狄生育商族男祖先时,其丈夫有什么作用。从史料原始性的等次性来看,我们认为《玄鸟》《长发》所反映的商族的玄鸟图腾神话,要比《楚辞·天问》和《史记·殷本纪》更原始一些,它保留了图腾祖先诞生神话中较原始的内涵。这也与《玄鸟》《长发》成书年代较《楚辞·天问》和《史记》要早有关。 

  上述商族男性始祖诞生神话体现了原始思维的两重性:思维在形式上带有逻辑性或者说带有逻辑推导的因果关系;但在内容和实质上,因果关系中的“因”与“果”,并非一种真实的关系,而体现出的是神秘和互渗律,所以又是原逻辑的。 

   因果关系与逻辑既有区别又有关系。康德将知性的12个范畴分为“数学的”和“力学的”两类,因果关系属于力学推理,也就是说,它的“真”是由经验来保证的。维特根斯坦接受了康德对逻辑的这种分类,认为针对包含因果关系的物理命题的“真假”,需要通过经验事实来进行判断。所以,能够通过经验事实检验的因果关系属于逻辑推理。因果关系与逻辑的区别在于,因果关系中原因在前,结果在后,这就有了时间因素。而逻辑推理不考虑时间因素。逻辑推理的条件是有限的,而在因果关系中,“条件”可以不受限定;也可以说因果关系是偶然命题,逻辑关系是必然命题。因果关系的推理能否成立,关键在于作为“原因”的条件是怎样的。但是,因果关系与逻辑又是有关系的,其关系在于“逻辑就是建立必然的联系”,因果关系的因果律讲的是任何一种现象或事物都必然有其原因,这种原因与结果之间只要是真实的关系,它就具备了逻辑推理的条件。这就像在数学语言中,∵(因为)与∴(所以),二者之间的推理关系也是因果关系,这也说明因果关系与逻辑关系是有关联的。总之,在图腾观念的思维中,由于“因”与“果”并非是真实的关系,而只是非经验的主观设定(自认为)的因果关系,这样的因果关系的推理只在思维的形式上具有逻辑性,而实质上却不然,经不住真正的逻辑追问。 

  一方面,上举的这些事例中都含有因果关系,有因果关系的思维在形式上有逻辑性特征,貌似符合“逻辑就是建立必然的联系”这一定义。例如,在阿兰达人的事例中,图腾精灵进入母体是怀孕生育的原因,怀孕生出了孩子是其结果,在原因与结果之间建立了自以为是的联系。阿兰达人女子吃了欧洲人的面粉是原因,生出混血儿是其结果,这种因果关系也属于貌似建立了二者的逻辑联系。再比如,在商族始祖诞生神话中,简狄在河边游泳时吞食玄鸟卵是原因,由此而怀孕生出商契是结果,也有形式上的因果关系。周族女性始祖姜嫄,在野外踩踏巨大的脚印是原因,由此而感到身动怀孕乃至生育是结果,在形式上前后也具有因果关系。所以,就这些事例的思维形式而言,它们都含有自以为是的因果关系,有表面上的逻辑性。 

  另一方面,这些事例在思维的内容上,即作为原因的思想观念,却是神秘主义的原逻辑的,遵循的是互渗律。阿兰达人把怀孕认定是“某一图腾祖先的神灵进入母体的结果”,在形式上是解释怀孕的原因,在思想实质上却遵循互渗律。其实,图腾概念中,作为图腾的动植物等乃“我的亲族”“我的血亲”这种观念,就已经是在互渗思维的支配下形成的了。 

  我们在谈论图腾起源时,对它作了逻辑性的思维形式与原逻辑性的思维内容两个方面的分析,作这样的分析只是为了叙述上的方便。实际上,在原始人的行动、作品、信仰中,逻辑思维与原逻辑是密不可分地合为一体的,是混存的。 

  五、从原始思维到创造性思维 

  我们在吸收泰勒等人与列维-布留尔等人原始思维学说中合理部分,并排除其错误部分的基础上,提出“原始思维具有两重性:逻辑思维与原逻辑思维交叉共存”的结论。原始思维两重性命题的提出,有助于理解人类进化表现在思维上的原逻辑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关系问题——人类逻辑思维之所以愈来愈发达就在于它原本在原始思维中就有自己的雏形;有助于理解后来发展起来的一神教何以是神秘主义与理性长期“合户”以及难解难分的问题;有助于理解人类的思维如何由原始思维演化到现代文明社会的现代思维;有助于理解现代思维在东西方之间有无差异问题;有助于理解为何中国人的“象思维”或意象思维的文化传统问题;也有助于理解现代思维中创造性思维的机制。 

   那么,原始思维是如何演化为现代思维的呢?从原始思维到现代思维,经历了由原始思维到古代思维、再到近代思维和现代思维的漫长演化过程。对于这一漫长的演化过程,既需要做认识发生论方面的研究,亦需要做认识发展论方面的研究;既需要做人类认识的系统发生的研究,亦需要做人类认识的个体发生的研究,还需要做“人类认识的系统发生在个体发生中的重演”的研究。这些研究都属于重大课题,显然不是本文所能承担的。尽管如此,我们愿意尝试概括出从原始思维到现代思维总的演化机制。我们认为,每一代人都是在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实践—学习—再实践—再学习”过程中增强智慧和积累知识,并通过遗传基因把积淀和增长的智力智商代代相传下去。人类个体可以在智慧增强和知识积累的过程中得到锻炼,特别是发明了文字并用于文献的记录之后,人类社会“总体的智慧和知识”不但逐渐累积,而且可以通过文献记载得到传承。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虽然智慧和知识不可以遗传,然而人类的智力和智商是可以遗传的,即人类逐渐增强的智慧会使其智力和智商不断提高,而不断提高的智力和智商对大脑皮质的生理结构和生理机能应该有所作用。这样,作用于大脑皮质的智力智商不但会使大脑皮质产生细微生理变化,也会积淀于人类的基因之中,代代相传,代代发展。与现代文明的人类相比,原始人的心智和思维因个体智力开发锻炼不充分、社会总体知识积累不充足,不如后代人因遗传和基因所获得的逐渐升高的智力智商,因而其心智和思维相当于人类的童年时期。人类从原始思维经古代思维到近代思维再发展到现代思维,既得益于每一代人个体智力的开发锻炼和社会知识的积累增加,亦得益于其智力通过大脑皮质的生理积淀而作为人类智力基因传给下一代;而社会积累的“总体知识”则可能成为“文化基因”因袭下来。所以,每一代人的智慧成就,特别是科学技术的成就是重要的,而基因遗传也是重要的,人类思维的演进正是这二者相互作用、相互激荡的结果。 

   文明社会人的心智有因袭和遗传的一面,也有通过“实践—学习—再实践—再学习”得到自我提高的一面。在文明社会中,中国人和欧美人的思维特征,在某种意义上可作出思维倾向的类别划分。中国人的思维倾向,有的学者称之为“象思维”或“意象思维”,我们把它概括为“悟性的整合性的辩证的意象思维”。与此相对,我们把欧美人的思维倾向概括为“理性的概念性的分析的逻辑思维”。需要指出的是,在“悟性的整合性的辩证的意象思维”倾向中,并非没有逻辑思维;在“理性的概念性的分析的逻辑思维”倾向中,并非没有意象思维,二者只是各有所偏好而已。准确地说,在现代人的头脑中原本就是逻辑思维与意象思维相交叉并存,就像原始思维是“逻辑思维与原逻辑思维相交叉并存”一样的。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东方与西方这两种思维倾向的不同?这种差异主要是各自社会环境和各自文化传统造成的。以逻辑学而论,讲逻辑是中国先秦时期的墨家和名家的重要特点之一,古印度和印度佛教中的“因明学”也是具有逻辑思辨的学问。然而,后来不但墨家和名家衰落了,中国的逻辑学也没有更好地发展起来,这是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一个不足。西方在古希腊时就发展出了逻辑学,并形成自己的文化传统。再以绘画而论,中国的绘画(特别是山水画)更多地显示出意象思维,欧美的油画(特别是印象派油画)更多地显示出分析性的或抽象思维,二者所反映的思维倾向也是不同的。所以,在智力智商都很高的情况下,在都具备逻辑思维与意象思维的生理机能的情况下,不同的文化传统可呈现出不同思维倾向。 

   “悟性的整合性的辩证的意象思维”和“理性的概念性的分析的逻辑思维”都属于人类思维由原始思维升华和转化而来的高级形态,各自都有自己特殊的功能,都有创造性思维的某些方面,但又都不是创造性思维的全部。理想的创造性思维应该是“理性的概念性的分析的逻辑思维”与“悟性的整合性的辩证的意象思维”的结合。试想,在科学研究中当我们的研究进行不下去的时候,是不是需要考虑转变思路?这种思路的转变其实就是思维的转换。再比如,我们所说的“思想火花”“顿悟”之类,它可能是在“悟性的整合性的辩证的意象思维”中冒出来的,但是要想让这个“思想火花”结出硕果,是不是还需要“理性的概念性的分析的逻辑思维”的持续性工作?以往所说的“大胆设想,小心求证”,其“大胆设想”与悟性、“思想火花”相联系,而“小心求证”则需用详实材料通过理性的逻辑推理才能完成。所以,“大胆设想,小心求证”显然需要意象思维和逻辑思维完美地结合才行。 

  再以AI人工智能科技而论,它本质上属于“逻辑思维”,由于它没有“意象思维”,它的超级算力产生不出悟性悟力,产生不出“思想火花”,所以,它只能服务于人而不能支配人。真正的创造性思维一定是“悟性的整合性的辩证的意象思维”和“理性的概念性的分析的逻辑思维”的有机结合。由于我国传统文化的思维倾向偏重于“悟性的整合性的辩证的意象思维”,这就需要在中学和大学教育中增强逻辑学教学,以使得受教育者心灵中奠定“悟性的整合性的辩证的意象思维”和“理性的概念性的分析的逻辑思维”相结合的创造性思维基础,这也是我们提倡把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文化相融合而促进当代中华文化创造性地发展的措施之一。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晁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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