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中央军委党史军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根据《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修订版)》,经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学术委员会评选,现公布第二批中国精品年鉴区域试点单位名单(共7家):
中共南通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南通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连云港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杭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杭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室
中共厦门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武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贵阳市档案馆(贵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希望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积极支持试点单位的工作。希望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年鉴质量建设,充分发挥中国精品年鉴区域建设“试验田”作用,敢为人先、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新时代精品年鉴建设和精品年鉴区域建设的可行之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精品建设典型经验,为引领带动全国年鉴事业走上高质量发展道路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