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时代的全方位变革

2024-03-0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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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技术的应用带来经济、文化、教育、法治等各领域全方位的变革,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以数字经济与高等教育的耦合发展、数字时代新型法治关系、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的挑战与路径、数字化与古籍传承及创新为例,总结了数字化驱动经济社会重塑的深刻内涵与鲜明特征,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特色。

 

  数字经济与高等教育互相促进

  ◇耿裕清 王晓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促进数字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作出了高屋建瓴的战略安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教育之强夯实国家富强之基,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实现数字经济与高等教育的协调、耦合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与高等教育实现了高质量发展,两者在耦合互动与协调发展方面有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经验和典型做法。贵州大力建设“东数西算”枢纽节点,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持续推动大数据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以数字技术赋能高质量发展。浙江成立数字经济发展中心,着力探寻数字经济发展新路径,将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基础设施全方位、全过程融入高等教育发展,深耕数字经济创新、重视培养数字经济高素质人才。北京完善顶层设计,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坚持地区联动,大力发挥政策优势,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同时推动成立多家研发机构,进一步加大相关企业的研发投入力度,为数字经济和高等教育高质量协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西藏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国家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云网端”一体化建设,实现教育数字化、数字教育化,助力西藏数字经济和高等教育事业全方位发展。

  当前,数字经济与高等教育的耦合互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笔者发表的论文《高等教育与数字经济:以中国为例分析两者的协调耦合性》得出了一些结论。首先,空间差异较明显。在部分省区,数字经济与高等教育实现了较为良好的耦合互动,江苏、上海等省市数字经济活力十足、高等教育国内领先,数字经济赋能高等教育,高等教育促进数字经济。但是,相对而言,西部省区市的耦合互动状态则有待提升,贵州、云南等省区的数字经济与高等教育的协调互动与东部地区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其次,进步不明显。审视数字经济与高等教育近十年的耦合互动可以发现,多数省区市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但是有些省区市的发展较为缓慢,逐渐被兄弟省市赶超。例如,近年来,上海在数字经济与高等教育耦合互动方面的发力态势,相对而言不如周边省市明显,已经被浙江超越;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西部:云南相对贵州的领先优势近年来已逐渐缩小。此外,数字经济赋能弱。在数字经济与高等教育互动耦合的过程中,一些省市出现了数字经济贡献小于高等教育的情况,数字经济对高等教育的赋能不明显,且这一问题出现在东部、中部、西部不同省市。

  数字经济与高等教育的耦合互动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是由一些原因导致的。一是高校与企业的产教融合不深入。一边是数字经济相关企业人才需求量大,一边是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脱节,人才培养供需失衡,学生纸上谈兵现象在部分地区和高校较为突出。此外,高校的创新成果、研发项目与数字经济企业对接效果仍需进一步加强,高校研发空中楼阁、不接地气、不解企业所急,产教融合不协同、不深入。二是高校数字化建设有待加强。部分高校仍然存在移动网络不能全覆盖、信息网络存储空间较少、校园信息化经费不足等情况,这显然不利于高校整体发展。三是数字经济投入有待提高。作为国家重点发展战略,数字经济需要大量投入、吸引大量高素质人才,但是,当前一些省市在数字经济人才关注力度方面仍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在为数字经济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居住保障时存在一些漏洞;同时,一些省市的支持政策、补贴等相对周边省市而言较少,难以促进当地数字经济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促进数字经济与高等教育的高质量耦合互动,各省区市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强调差异化定位。不同省市有不同的资源禀赋,面对不同的发展难题,有着不同的推进目标。因此,各省区市需要因地制宜,根据自身特征,绘就符合自身发展的蓝图,找准符合自身特色的发展路径,发挥个性,实现具有当地特色的数字经济与高等教育耦合互动与协调发展。二是加大对高等教育和数字经济的投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提供专项资金支持高校开展信息化建设、采购信息网络硬件设施、培养数字经济相关人才;出台鼓励数字经济发展的针对性扶持措施,降低数字经济相关企业经营负担,提高其经营灵活性、生命力。三是积极打造数字经济与高等教育耦合互动的平台。成立高校与企业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企业用人需求和高校育人供给进行对接,实现高校与数字经济相关企业联合开展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立数字经济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使数字经济相关专业毕业生的学习实践、就业工作、安家落户等手续可以一站式完成,提高对数字经济人才的服务效率。

  新时代,数字经济与高等教育呼唤耦合互动与协调发展,而数字经济与高等教育协调的耦合发展,将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作者单位: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上海电机学院商学院;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

  稳步推进数字法治建设

  ◇陈秀 李飞孟

  数字化改革是第四次工业革命在国家治理领域的深入发展,是一场构建现代法治体系的革命。数字法治建设的核心是以数字化驱动法治建设,构建数字时代新型法治关系,在法治理念、制度、方法、机制和手段等方面实现整体提升,通过数字化改革找到法治现代化建设先行的路径。

  数字化时代传统法治面临的问题。数字时代的法学变革、数字社会的智慧治理,需要塑造数字时代的法治秩序。

  法治模式变迁。数字法学反映的不是数字的逻辑,而是数字社会的逻辑。数字时代的发展能够促进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发展。

  法治环境数字化转型。目前,数字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我国的司法证据指引系统、司法在线诉讼平台、大数据行政检察、法治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等领域。数字时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随着法治规则的演变,法治环境也逐渐进行数字化转型。数字社会、数字经济、数字政府等的发展,也为数字法治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的快速发展下,传统法治逐渐被数字技术渗透,出现了数字化改革的倾向,传统法治模式也逐渐向数字化法治模式转变。

  数字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坚决贯彻党中央深化数字化改革部署,推进数字法治建设,有序推进数字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努力打造数字法治产品,确保数字法治建设顺利推进。

  数字赋能新型法治机制。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要求,我们应努力打造整体智治、高效运行的数字法治工作体系,以数字赋能推进法治建设的组织机制、方式流程、手段工具全方位和系统性重塑,助力法治建设和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构建法治协同机制。我们应强化数治思维,提升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能力,创新制度保障,建立业务协同长效机制,优化业务流程,助力“互联网+政务服务”顺利推进。以智能科技赋能数字变革,主动融入数字化改革大局,加强数字法治系统建设,不断完善数字法治改革顶层设计、推动重大应用开发。

  完善数字法治建设体系架构,形成建设合力。数字法治建设离不开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新时期,推进数字法治建设,需要构建完善的数字化改革体系架构,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例如,浙江省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领域数字化改革,按照“1+6+N+2”数字化改革体系架构进行数字法治建设。

  数字法治建设的风险防范。数字法治建设要遵循基层探索和顶层设计双向发力的规律,找到整体智治的最佳方案,推动社会活力迸发和人类文明进步。

  算法偏见的预防和治理。算法本身是一个技术概念,可以理解为“计算的方法”或者“处理数据的方法”,体现为一系列计算机指令和解决问题的步骤。算法是人设计的,而人具有一定的价值偏好,难以保持算法的绝对中立。算法不能仅追求效率,还要植入正向的价值观。“技术原理是中立的,但是技术原理是包含主观意图的,应该将平台算法设计部署的主观过错作为问责依据。”算法应用的深入和普及化,给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带来挑战,迫切需要进行算法偏见的预防和治理,以提升风险防范的能力。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机制的完善。在进行数字法治建设的同时,要注重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在证据收集过程中怎么证明证据的真实性(未经改动)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此外,现在电子证据经常用电子手段,比如区块链存证、算法取证等,在这个过程中如何保护好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是数字法治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

  完善全域数字法治监督应用。当前,国家监察部门、人大、政协、检察、执法、审计等监督职能,因监督属性、模式不同,各监督方式发挥不同优势,进一步提升整体监督效能成为重大实践课题,以更好地解决监督信息不对称、零散式监督、监督成效不佳等问题。

  数字法治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数字技术对法治建设进行全方位赋能、革命性重塑,形成“数智”社会治理新范式,是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数字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数字化可以优化数字经济资源配置,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互联网的兴起,促进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和数字法治的发展。伴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会各领域的纵深发展,数字化改革成果将促进社会关系和推进新的制度变革。数字法治建设把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生物技术进行了结合。

  数字法治建设的未来发展方向。数字化改革是法治建设领域的系统性制度创新实践,为法治建设的制度变革提供了新的契机。数字空间会重塑过往的法律空间,传统农业和工商业时代的法律关系需要回应数字时代的发展需求。数字时代已然来临,数字身份、数字行为、数字法律体系的出现,要求国家数字法治能力的提升。通过数字赋能显著提高法治建设效能,更理性、更智慧地找到法治改革的切入点,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作者单位: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

  以“四个标杆”助推数字乡村建设

  ◇沈费伟 毛燕武

  数字乡村战略不仅是党中央对我国城乡关系深刻变化和农业农村发展现代化建设的深刻认识和重大部署,也是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建设数字中国的必然要求。现阶段做好数字乡村发展的统筹,明确数字乡村发展的现实挑战,有助于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最终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面临现实挑战。首先,数字乡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但存在区域发展和供需关系不均衡的难题。当前,数字乡村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发展不平衡,乡村新基建相对落后,农业生产智能化技术缺乏,农业有效数据资源不足。此外,乡村数字化复合型人才不足,部分乡村平台、软件、数字化设备存在重复建设现象,导致投入不足与资源浪费并存。

  其次,数字乡村建设数据集成基本实现,但存在产业数字化效益不高的难题。当前,政府大力推进城市大脑的功能和应用向乡村延伸,然而农业产业链上的数据,如种子、化肥、作物保护公司拥有的数据并未得到有效利用。现有少量数据主要源于天(卫星)空(无人机)地(传感器),且大多是静态的,误差较大。农业产业问题多停留在“用技术”上,存在乡村产业数字化人才紧缺的问题,这些都制约了乡村产业数字化效益的提升。

  再次,数字乡村的主体参与实现多元化,但存在社会治理参与力度和广度不足的难题。数字乡村建设中政府干预过度,许多试点乡村难以从“盆景”走向“风景”,缺乏自主发展的动力。数字乡村重点领域市场主体缺乏,城乡存在一定“数字鸿沟”,农村居民数字素养有待提高。一些数字化政策晦涩难懂,缺乏个性解读与宣传,成为农民深入了解数字化的主要障碍。

  最后,数字乡村助力共同富裕的效果明显,但存在数字化进程要素融合和机制配套不足的难题。数字乡村建设资金主要源于政府财政支持、银行贷款等渠道,难以维持集成配置、升级基础设施等工作。农业生产数字化进程缓慢、信息不对称、利益机制不完善、生产流通销售数字化基础薄弱。同时,数字乡村全产业数据“一体化”全链条的数据共享机制亟待完善,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

  以打造“四个标杆”推进数字乡村发展路径。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未来需要打造多元治理、科学评价、要素协同、文化发展“四个标杆”,更好地释放数字乡村发展的强大力量。

  第一,打造多元治理的标杆。一是坚持“党建统领”的治理机制。通过搭建“乡村大脑”治理平台,构建“市—镇—村—组—户”五级联通的数字治理网络体系,实现各类数字应用场景。设立“乡村大脑”建设基金,用于人才培训、技术开发、项目奖励。二是搭建乡村人才创新创业的平台。发挥农村新型主体力量,实施“大学生回村”工程,给予待遇上的优惠政策倾斜。推动村校和村企合作,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在农村建立工作站。鼓励和支持人才回归创业,对回乡投资实行项目资金补助。探索政企合作、村企合作的新模式、新业态、新主体。三是坚持规划引领数字乡村治理。政府部门要探索制定数字乡村大脑发展规划,与“城市大脑”、乡村振兴、数字经济、新基建等规划对接融通。

  第二,打造科学评价的标杆。一是构建“三维可视化”的管理和评价平台。数字乡村的运营管理平台,是村集体自主运营的管理工具,提供乡村党群联户状况、资产交易、民宿、农家乐、农产品、游客等实时经营数据。乡村运营者可清晰掌握乡村闲置资产、资产管理人、资产运营情况等信息,实现乡村资产数字化、可视化。二是构建“目标量化”的评价标准。重视乡村集体收益及乡村资产的增值运营,建立包含估值模型和增值模型的数字资产模型,整合乡村数字资产,助力乡村资产的对外招商运营。三是构建“管理科学”的评价方式。采用“政府+专业测评机构”的双重测评方式,并对乡村进行持续性观察研究,以保障评价主体和数据收集工作的可靠性。

  第三,打造要素协同的标杆。一是大力推进农村“新基建”建设。政府要加强建设一批电商、教育等网络平台及应用,同时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农田、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二是加强乡村数字化人才培育。提升农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广大农民的数字化技能和知识水平,培训“乡村大脑”简便化运用能力。三是持续推进乡村产业数字化运营转型。政府部门要积极建立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打通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整个链路,打造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现代农业新产品、新模式与新业态。

  第四,打造文化发展的标杆。一是盘活乡村文化设施资源。研究“时空记忆”概念,引入前沿技术呈现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资源,推进乡村特色非遗资源和物产资源转化。二是丰富乡村的文化活动。适时出台乡村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制度,保障乡村文化室、文化街等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三是实现传统文化产业化转型。政府部门要致力于推进本地文化产品品牌化经营,加强乡土文化的数字化保护与传承,通过搭建以“品牌+、文化+、互联网+”为核心特色的载体,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作者单位: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

  古籍数字化赋能中国古代文学研究

  ◇马颖杰 蒋捷

  古籍数字化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古籍文献进行加工处理,是当下数字化时代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传统文化领域结合的具体呈现。古籍数字化对古籍的整理工作,涵盖文本数字化、影像数字化等,不仅包含对不同纸质版本古籍的扫描、传播,还包括古籍数据库的建立和应用。李明杰等学者提出,把古籍数字文本通过一系列数据处理及加工技术开发出新的知识产品,使古籍数字化的概念由此向着更深广的“知识域”迈进。

  古籍数字化带来古代文学研究的新视角、新方法。古籍数字化对古籍或古籍内容的再现和加工,带来了古代文学研究的新视角、新方法。王兆鹏、邵大为的《数字人文在古代文学研究中的初步实践及学术意义》、郑永晓的《古籍数字化与古典文学研究的未来》、徐永明的《中国古典文学研究的几种可视化途径——以汤显祖研究为例》、林施望的《数字汉学中的新型数据库建设与文史研究》等文,就古籍数字化在古代文学研究中的路径进行了专门探讨。古籍数字化与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结合的形式多种多样,数字人文兴起后,ArcGIS、QGIS、Pajek等软件在古代文学研究中的应用如王兆鹏所言,“改变文学史的认知角度和方法,时间上细化文学史的时间粒度,空间上深化文学的空间层次”。

  古籍数字化研究的具体实践——以GIS为例。借助GIS技术在古代文学研究领域的应用,可以展现古籍数字化如何赋能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在中国历史上,因官职调动、归乡、游历等各种因素,文人创作了大量以“送某某”或“赠某某”为题的赠诗与赠序。赠诗与赠序题目和内容中提及的被赠予者从此地去往某地的地理信息,使得此地与彼地形成一种文本上的地域联系,产生了文本上的异地互动。

  选取产生于元代杭州的文人赠诗、赠序为研究文本,通过使用文学地理学中的“系地法”,利用GIS软件将被赠予者的去向作可视化呈现,可以得到杭州赠别类诗文中赠别对象去处的动态分布、赠别对象籍贯的静态分布两组数据。从两者的空间分布图中可以归纳其中地点信息的集群特征,并借助量化研究从数据方面细致分析赠别对象的空间流动及杭州与其他地域文学层面上的关联,进而可以探讨以杭州作为中心的辐射范围。

  研究过程中,利用古籍库筛选出的作于杭州赠别类诗文均有明确的地点指向,即赠别对象离开杭州的去处。利用GIS软件将其对应坐标(即经纬度)于元朝版图上作可视化呈现。同时,考虑到地点的重合,制图中又将地点出现的频率作归纳处理。由最终生成图片可见:关于去往元大都(今北京)的诗文数量为最,而杭州与异地的互动,除大都外再无如此密集的单个城市;若以行省为单位作更大区域范围的考量,浙江行省的定点最为密集,尤其集中于中北部。其后,对于元代杭州赠别诗文中赠别对象籍贯可考者,利用GIS软件对赠别对象籍贯的地理信息作可视化呈现,由生成图片可见:赠别对象籍贯最多者为杭州;江浙行省的表现依旧突出,数量和密度均远超其他区域;中书省的籍贯数量虽与江浙行省有差距,但亦较为可观。这一点表现与上图实为相似。徐永明在统计《全元诗》和《全元文》作者籍贯时,总结籍贯分布“主要集中在元中书省所辖的腹里地区和故宋都城临安,亦即元之经济腹地江浙等行省及其周边省县”。这一点在本研究中也得到了体现,与之相呼应。

  周雪光通过对当代中国官僚体制的空间流动趋势的研究,发现跨行政区域的官员流动率极低,官员的空间流动主要为行政区域边界所制约,只有极少数官员有跨地区流动的可能性,且这一空间流动意味着职务或地位的提升,并就此提出了“层级分流”模式。事实上,通过数字人文技术对元代杭地赠别诗文中地理信息的处理和呈现,可以发现这一模式放之元代亦可通用。

  综上,通过古籍数字化技术对元代杭州赠别诗文中的地理信息数据的呈现及分析解读,可得出相关结论。一是杭州与大都以政治关系为核心紧密互动。二是杭州于江浙行省内与其他城市以地缘关系为纽带亲密互动,表现为不论是杭州出发所到地还是赠别对象籍贯归属均以江浙行省为主,即文人流动以行政区域(省级)内部流动为主,较少有跨越行政(省)级别的空间流动。显现人员流动较强的地域局限性的同时,亦可看出杭州作为中心远不能波及整个南方(包含云南行省、江西行省、湖广行省、四川行省、江浙行省)这样广大的范围,就其辐射能力,不如说是区域(江浙行省)中心更为稳妥。以此为例,可以发现,古籍数字化的深入发展必将惠及传统文学研究者,从而推动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走向更广阔的世界。

  (作者单位: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浙江大学文学院;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杜琨(报纸) 张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