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语言决定论

2023-02-2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简介:詹文杰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哲学院教授 ,外国哲学教研室主任
  语言可以从抽象的意义来谈论,就是与思想、行动等相区分的一般言语现象以及与言语现象密切相关的文字书写现象。语言也可以从具体的语种来谈论,就是汉语、英语、阿拉伯语这些特定的语言。语言相对论和决定论所说的语言主要是后面这种特指的语言。谈到一门语言跟说这门语言的人的思维方式、精神特质或哲学观念之间的关系,强版本的语言决定论认为,前者决定了后者,即有什么样的语言构造就一定会导致什么样的心思或哲学观念,说语言A的民族有且只能有观念体系a,而说语言B的民族有且只能有观念体系b。语言决定论者自然会特别强调语言之间的差异,以及由之带来的思维方式和观念之间的差异,也就是他们往往伴随有语言相对论的观点。他们尤其会认为,当A和B分属不同的语系(而不是同一语系内部的不同语族、语支、语种),那么,观念体系a和观念体系b可能有非常大的差别,而汉语和属于印欧语系的各门西方语言的差别以及与之相关的中国传统哲学和西方哲学的差别,就属于这种情况。
  从张东荪先生发表《从中国言语构造上看中国哲学》一文开始直到如今,中国学界总有一些学者支持这种语言决定论,并且认为中国传统哲学的特质乃是由于中国传统语言文字的特征所导致的,或者说,中国传统语言文字的独特性决定了中国传统哲学的独特性,而西方哲学由于受到西方语言形式的塑造也表现出跟中国哲学很不同的特点。张东荪、王树人、张祥龙、孙周兴等人都有这类观点的论述。实际上,很多西方汉学家如谢和耐、葛兰言、陈汉生等人也有很多类似的主张。他们对于汉语形式和西方语言形式的差异以及各自特征的描述常常有较大的共识,但是他们对于这种语言形式的差异导致了思想上怎样的后果却有很不同的解释。
  然而,语言决定论自身存在诸多的困难,它在汉语哲学研究中的应用也会遇到很多挑战。在我看来,汉语哲学中的语言决定论者的论述大多是一些断言、设想或猜测,而很少能够有力地证明不同语种对说该语种的民族的心智结构起到了决定性的塑造作用。即使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差别的确在不同的语言族群之间系统地存在,这种差别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不同语言族群使用了不同的语言文字,其他因素在其中是否扮演了重要的甚至更关键的角色,这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质疑语言决定论的人认为语言的语法特性并不能决定语言的语用特性,而决定论者把汉语描述为固定不变的语言文字系统,认为汉语的语法特性决定了中国传统哲学的特性,其中蕴含的语法特性可以决定语用特性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语言和思想的分离论认为,我们要区分语言和语言表达的东西,而最重要的是语言表达的东西,也就是思想,不是用来表达的语言,因为不同的语言文字可以表达相同的思想观念,而同一种语言文字也可以表达极端对立的思想观念。
  有些人拿维特根斯坦的话“语言的界限就是世界的界限”来佐证“汉语世界”这个说法,似乎“汉语的界限就是汉语世界的界限”,这显然是不对的,因为维特根斯坦谈论的“语言”是泛指的语言,而不是特指的语言(即某个特别的语种)。从“语言的界限就是世界的界限”得出“汉语的界限就是汉语世界的界限”是有严重问题的,它蕴含如下意思:每一门语言都构成一个封闭的世界,因而有多少门语言就有多少个封闭的世界。这个想法是错误和危险的,因为作为语种的语言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生成发展的,说不同语言的人完全可以分享同一个世界,它就是由说不同语言的人相互交流和对话而构成的人类世界。哪怕我们承认“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在不同语言族群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语言障碍”,也决不能走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种极端的不可通约论和不可调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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