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日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的前身、在我国法学教育界有着显著声誉的东吴大学法学院迎来百年院庆。
关键词:法学教育;成就;东吴;苏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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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专家探讨东吴法学教育经验成就
光明日报苏州9月8日电(记者苏雁 通讯员沈琰琳)日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的前身、在我国法学教育界有着显著声誉的东吴大学法学院迎来百年院庆。350余位法学界教育专家、校友齐聚苏州大学,回顾东吴法学教育的成就与经验、探讨东吴法学教育对当代法学教育的借鉴意义。
“南东吴,北朝阳。”这是流传于民国司法界的一句老话,其中的“东吴”即东吴法学院。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东京审判以6:5的投票结果将罪行累累的日本战犯绳之以法。出现在这场正义之辩上的17位中国代表中,有10位来自当时的东吴法学院。
目前唯一健在的参加过东京审判的中国代表团成员、校友高文彬曾回忆:“那时候我们英美法、中国法都学,而且学英美法都用原版英文书。而东京审判采用的正是英美法程序,最后点名从东吴大学要人。”最终,中国赴远东军事法庭的法官、检察官、顾问等人,几乎全部来自东吴法学院。
参加过东京审判的倪征燠先生的女儿倪乃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父亲能够作为中国的代表在法庭上辩论,捍卫祖国利益,离不开东吴法学院的司法实践教育。
“作为当时中国唯一一所以教授‘英美法’课程为主的法学院,东吴法学院开创了一个适合的教育传统,专以讲授‘比较法’为主,兼顾英美和大陆法系,其精英式教育培养了一大批举足轻重的法律人才。”苏州大学党委书记王卓君告诉记者。
“当下,懂得一个国家语言、法律文本的人不少,了解法律制度如何形成的人也不少,而懂得实践中法律如何运用的人不是很多,尤其是了解不同国家之间法律比较运用的人才很欠缺。”在“纪念东吴法学百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表示,目前,我国的法律人才培养中存在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色彩和利己主义,法学毕业生多,而高端法律人才缺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