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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黄士芳:为实现市民文化权利提供坚实保障
2014年12月12日 17:10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林洲璐 字号

内容摘要:为全民阅读立法是深圳依法治市、健全文化法治、实现市民文化权利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意义重大的立法行动。

关键词:中心主任;文化研究;市民文化;深圳市;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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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民阅读立法是深圳依法治市、健全文化法治、实现市民文化权利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意义重大的立法行动。”《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起草人之一、深圳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黄士芳对记者说,要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深圳出台阅读促进条例将为市民阅读资源和阅读环境提供法律依据和坚实的保障。

  “推动阅读立法对深圳而言十分必要,阅读立法是固化和深化深圳所有成效的读书活动的成功经验。”黄士芳说,在深圳,深圳读书月已成功举办15届,阅读设施完善,公共图书馆星罗棋布,实体书店建设水平居全国前列,民营书店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市民阅读率持续上升,图书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这些成果需要法律的固化和深化。

  黄士芳说,从今年年初开始,《条例》被列入了年度立法计划,于是一系列的立法准备工作陆续铺开:开展文献调研和实地调查工作,召开多次专家座谈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征求意见,并在英文深圳日报《Shenzhen Daily》上征求意见……“该条例的立意和起点很高,希望能够尽快推出,为全国全民阅读立法提供深圳样本。”

  黄士芳认为,作为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和创新城市,深圳在全民阅读领域开展阅读立法工作,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做好全民阅读立法,一方面总结我市在全民阅读领域里的成功经验,一方面为我市全民阅读未来发展指明方向,提供保障。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洲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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