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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启动2017年第二期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 19辆车辆参与
2017年05月16日 20:07 来源:新华社 作者:熊琳 王化娟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北京5月 16日电(记者熊琳、王化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6日发布消息说,即日启动2017年第二期涉案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工作,共有19辆车辆参与。据了解,本次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继续采用“设定最高限价的竞价模式”,以车辆评估价为起拍价进行处置,同时规定车辆最高限价为车辆评估价的150%。按照规则成功竞买后,买受人根据要求履行完交齐成交价款等相关程序,可持北京高院和指标管理机构共同出具的《北京市司法处置小客车转移登记确认通知书》,在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车辆原号牌号码不再保留。此外,竞买人必须具备小客车摇号资格,即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内已取得经审核确认的有效申请编码,但尚未取得车辆配置指标的个人。

关键词:北京市;限价;司法处置;信息系统;高级人民法院;京牌小客车;转移登记;北京法院;所有权;车辆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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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记者熊琳、王化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6日发布消息说,即日启动2017年第二期涉案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工作,共有19辆车辆参与。公众可通过竞买程序获得被北京法院查封、扣押的小客车所有权,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据了解,本次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继续采用“设定最高限价的竞价模式”,以车辆评估价为起拍价进行处置,同时规定车辆最高限价为车辆评估价的150%。买受人为在限价范围内出价最高者。多人报出最高限价时,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处置网络平台将根据统一设定的条件,自动确定最终买受人。统一设定的条件为参与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累计摇号次数最多的竞买人成为最终买受人;多名竞买人累计摇号次数相同,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时间最早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

  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共有19辆京牌小客车参与此次司法处置。其中评估价最高的为一辆丰田牌轿车,评估价为27.05万元,最低的是一辆长安牌轿车,评估价6.42万元。

  据介绍,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内审核通过但尚未中签的个人在交纳保证金后,可报名参加竞买。按照规则成功竞买后,买受人根据要求履行完交齐成交价款等相关程序,可持北京高院和指标管理机构共同出具的《北京市司法处置小客车转移登记确认通知书》,在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车辆原号牌号码不再保留。

  此外,竞买人必须具备小客车摇号资格,即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内已取得经审核确认的有效申请编码,但尚未取得车辆配置指标的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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