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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2016年大中城市职工福利保障指数为70.4
2016年11月24日 14:2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冷翠华 字号

内容摘要:报告显示, 2016年中国职工福利保障指数为70.4,处于评级基准第三档,即“福利保障水平处于基础水平”的中间位置,可以满足多数职工对企业所提供福利保障的基本需求。报告指出,加快商业保险发展是提升职工福利保障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应商业补充保险的供给端改革。据介绍,该调查针对中国大陆36个大中城市,职工福利保障指数相对较高,对于广大中小城市而言,职工福利保障水平还较低。这说明大中城市企业向职工提供了较为丰富的福利保障项目,但也为此设置了较为严格的进入条件,并非所有职工都能满足相应条件而享有这些福利保障,企业提供福利保障时更多考虑的是“激励”作用,较少考虑了“保障”作用。

关键词:职工福利;福利保障;购买;职工比例;健康保险;商业保险;显示;金融机构;税收优惠;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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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2016大中城市中国职工福利保障指数报告正式发布。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职工福利保障指数为70.4,处于评级基准第三档,即“福利保障水平处于基础水平”的中间位置,可以满足多数职工对企业所提供福利保障的基本需求。报告指出,加快商业保险发展是提升职工福利保障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应商业补充保险的供给端改革。

  据介绍,该调查针对中国大陆36个大中城市,职工福利保障指数相对较高,对于广大中小城市而言,职工福利保障水平还较低,因此,进一步提高职工福利保障的空间巨大。

  具体来看,在一级指标中,充实性指数最高,高达72.5,比职工福利保障指数高2.1;而公平性指数最低,仅为69.1,比职工福利保障指数低1.3。这说明大中城市企业向职工提供了较为丰富的福利保障项目,但也为此设置了较为严格的进入条件,并非所有职工都能满足相应条件而享有这些福利保障,企业提供福利保障时更多考虑的是“激励”作用,较少考虑了“保障”作用。

  在热点问题方面,该报告也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已经购买税收优惠健康保险的职工比例为11.4%,没有购买但有意愿购买的职工比例高达56.5%,没有意愿购买和暂时不能决定的职工比例仅为32%。“该项保险实施效果欠理想,一个重要的原因可能是政府和相关金融机构宣传和推广的力度还不够。”报告提出。同时,已经购买或考虑购买个人健康保险的职工来说,选择年缴费在2001-5000元之间的职工比例最高,为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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