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实施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今年4月,中国建立了贸易便利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能是研究部署、统筹指导贸易便利化工作。
关键词:贸易便利化;中国;行动;国际贸易;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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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全球贸易便利化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一方面,各经济体之间的贸易规模扩大,联系日益紧密,对高效率的贸易便利化需求与日俱增;另一方面,一些国家为保护本土企业,更倾向于采用非关税的壁垒措施,贸易保护主义阻碍着便利化的实现。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坚持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改革举措,努力提高对外开放程度,实现与各国互利共赢。
联席会议制度保障
贸易便利化的目的是简化和改进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缩短货物的运送时间,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查或提高通关效率,并降低大量隐性成本,推动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的发展。2014年11月27日,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通过《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标志着贸易便利化进入新的阶段。2015年9月4日,中国成为接受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第16个成员国。
为实施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今年4月,中国建立了贸易便利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能是研究部署、统筹指导贸易便利化工作。围绕《协定》实施开展工作,加强对我国贸易便利化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确定提高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政策举措,协调各部门的贸易便利化政策等。
“联席会议是一个长期性的、基础性的制度安排,通过联席会议可以实现统筹、协调作用,特别是遇到重大问题,如涉及到贸易保护、提高出口竞争力等问题,联席会议可以推进部门协调合作,有利于对外贸易长期可持续发展。”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王军指出。
互认伙伴遍布全球
目前,很多国家和政府组织都在开展一项与商界的对话与合作——“经认证的经营者”(简称AEO)制度。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WCO)倡导的,为实现贸易安全与便利而引入的管理制度。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可以通过AEO互认,对各自认证的AEO企业予以互相认可。
中国海关积极开展AEO国际互认合作,迄今已经签署了中新(加坡)、中韩、内地香港和中欧共4个AEO互认安排。同时,中国海关总署与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也开展了供应链安全合作项目,促进贸易便利化。
据海关总署稽查司企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8年以来,中美海关先后在中国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环渤海以及福建地区开展了联合认证。企业通过中美联合认证后,在美通关速度较以往提高50%以上,平均查验率由认证前的3%降到0.7%,其中32%的企业货物查验率为零,企业境外物流费用明显减少,70%的企业在美港口、保险费用平均降幅达35%,企业守法经营和安全管理意识普遍增强。
在推进国际互认的同时,中国海关着力强化本国AEO企业守法培育和严格管理,使越来越多进出口企业成为诚信、守法、规范、安全的优质企业。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AEO企业40091家,约占进出口企业总数的5%,报关单票数占54%,进出口总值占67%,纳税额占70%。AEO企业已经成为中国进出口领域的中坚力量。
当前,中国海关正在加紧与美国、新西兰、日本、瑞士、巴西、中国台湾等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海关开展AEO互认磋商,同时积极推进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埃及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的AEO合作,全力打造中国企业出口“绿色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