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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遭遇“七年之痒” 手撕塑料袋成法外之地
2016年03月29日 15:35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吴楠 字号

内容摘要:弹指一挥间,塑料袋“奉旨收费”已经七年。

关键词:塑料袋;限塑令;超市;成法;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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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指一挥间,塑料袋“奉旨收费”已经七年。

  然而2008年末推出的限塑令,如今却曝出超薄袋难禁,塑料袋使用习惯难以抑制等问题。

  究其原因,消费者需求与法令法规的差异,仍是无法绕开的沟壑。好在公众环保意识正在加强,“七年”之后,限塑令是否也应考虑改变?

  一家中型超市年使用量超30吨

  手撕塑料袋成“法外之地”

  早上8点30分,位于北五环外的一家大型超市刚刚开门。涌入的人流,几乎都是白发苍苍的老人。

  他们的目标颇为一致——超市的生鲜区,每天早上,超市的生鲜肉蛋都有优惠,也是货量最充足、品质最新鲜的时刻。

  超市生鲜区的货架边,自取的手撕塑料袋随处可见,挑菜前先撕几个塑料袋在手中备着,是许多消费者的习惯。为了方便顾客取用,超市的鲜肉区,还摆放了已经撕好展开的塑料袋,方便老人取用。

  “岁数大了,有时候捻不开,人家这是方便顾客。”退休多年的陈女士,每周都要来超市逛上两三次,这里的一幕幕她早已司空见惯,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妥:“有一阵是有不少人扯好多袋子走,但现在大家素质高了,很少有了。”

  即便如此,若以“限塑令”视角,手撕塑料袋的存在,已是“法外之地”。

  200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同时,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这一通知,之后被称作“限塑令”。

  超市中的手撕塑料袋,显然已违反该“通知”中的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

  “收款台的塑料袋收费,手撕的不收费,基本超市都这么做。”京城西南某中型超市负责人陈力介绍,手撕塑料袋在超市中普及,有其客观需求。由于大型超市的生鲜品类乃至熟食、半成品均在扩张,需要塑料袋包装的商品也逐渐增多,手撕塑料袋的出现,只为方便消费者使用。虽然“限塑令”实施已近7年,但手撕塑料袋不收费可谓“行规”,“收费的难度太大,一个个数得多长时间?”

  不收费的背后,则是高企的塑料袋使用量,据陈力所处超市的统计数字,单是手撕型塑料袋,年使用量便超过30吨,相当于每天都要“送”出160余斤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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