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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施行一年效果显 :“史上”最严执法力度加大
2016年02月26日 08:36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叶晓楠 陈雯颖 字号

内容摘要: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我们将把这两部法结合起来,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通过不断努力,完善法制环境,真正做到企业守法、地方政府履行环保责任。

关键词:环保法;环保部门;地方政府;成绩单;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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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1年多来,各级环保部门执法力度日益加大,环境治理成效与老百姓的感受也更加贴近。

  治污大招频出

  “过去的环保法太软,没有什么硬措施,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2月18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国新办举行的中外媒体见面会上说,新环保法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解决“软”的问题。

  环保从“督企”转向“督政”,即从过去监督违法排污企业,转向综合监督地方政府履行职责转变,加上挂牌、限批,形成组合“杀手锏”。

  新环保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为了落实这个责任,环保部公开约谈了15个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效果明显。此外,环保部和国家林业局一起,还就自然保护区问题对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进行了联合约谈。环保部还对33个市(区)开展了环保综合督查,同时督促各省区市环保部门对30%以上的地市政府开展督查。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地方政府落实责任,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截至去年年底,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罚款42.5亿元,比2014年增长了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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