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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专车领域存法律空白 旧法新用被指不合理
2015年01月09日 17:00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一位不愿署名的法律界人士表示,出租车与专车属于不同领域,国外有专门的专车领域,出租车是招手停(有灯、标志),专车是预约(第三方预约、第三方支付),专车市场明显大于出租车市场。

关键词:专车;法律空白;出租车行业;研究院院长;出租车管理

作者简介:

    国内专车领域存法律空白

 

  一位不愿署名的法律界人士表示,出租车与专车属于不同领域,国外有专门的专车领域,出租车是招手停(有灯、标志),专车是预约(第三方预约、第三方支付),专车市场明显大于出租车市场。而在国内,以前专车这个领域是空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拿原来存在多年的出租车管理办法来约束一个新生事物,明显是不合理。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傅蔚冈表示,专车为市民提供了多样化和更方便的出行选择,应该给予一定支持。“打击专车是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行为,北京市场有两三万辆‘黑车’且危害性大,而专车服务很完善,甚至配有相关保险。如果各个地方都打击专车,那会无法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出行需求。”他说。业界、学界呼吁,当务之急不是叫停市场创新服务,而是破除出租车行业的垄断利益,为行业发展营造好的环境。有观点认为,对于这样一种新兴业态,不能一棒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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