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京籍职工缴不满15年职工险可转居民险本市户籍参保人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继续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参保缴费,等达到规定的领取条件时。3非京籍职工缴满10年可在京领取养老金外埠户籍人员在本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0年以上,且具有永久性个人账户的,即可将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可以申请将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也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关键词:养老保险;缴费;城乡居民;居民养老;职工养老;待遇;账户;养老金;户籍;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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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参保统一60岁领养老金
昨天,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暨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市居民养老缴费补贴随之从30元涨至60元,最高可补90元。今年女性参保还可赶上55岁开始领取待遇的“末班车”,明年起新参保者将统一为60岁才能领待遇。
关于补贴 年缴2000元以上政府补90元
《通知》明确,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定额缴费,参保人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今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额度为1000元至7420元,个人可从中任选金额缴费,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记者了解到,为了强化多缴多得、多缴多补的制度激励机制,本市今年再次提高参保缴费财政补贴力度。在原来每人每年固定补贴30元的基础上,今后本市对个人缴费1000元至2000元之间的人员,每人每年补贴60元;个人缴费标准2000元及以上的,则每人每年补贴90元。同时,凡是今年参保缴费的本市城乡居民,包含目前已缴费的人员,缴费补贴均按新标准执行。
关于缴费 部分大龄参保者可一次性多缴
《通知》规定,对于2015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人员,如果本市居民在2009年1月1日已经超过了45周岁,外省进京落户人员在2013年1月1日超过45周岁的,为保证他们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能享受养老待遇,允许这两类参保人在年满60岁时一次性自愿多缴保费,以增加个人账户额度,但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而对于本市居民在2009年1月1日未达到45周岁、外省进京落户人员2013年1月1日未达到45周岁的,则应按年缴费,且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另外,2015年1月1日起新参保人员,因个人原因间断缴费,到年满60周岁时缴费还不足15年的参保人,须延期并逐年缴费,直到满足按月领取待遇条件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