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后王月福将一盛有汽油的饮料瓶带至李青等人的暂住处,指使李青、李显光、柴培涛当晚用该汽油烧帐篷,并让柴培涛联系了刘长伟。3月 21日凌晨1时 50分许,在李青的指引下,柴培涛驾车载李青、李显光、刘长伟携带汽油、砍刀等工具到达“开元御景”施工工地,柴培涛停车等候。在明知帐篷内有人值守的情况下,李青持砍刀站在帐篷口处,李显光持砍刀和盛汽油的饮料瓶,将汽油浇在帐篷外侧东南角处的沙发及帐篷上,刘长伟持砍刀和沾有汽油的毛巾,用打火机点燃毛巾引燃沙发进而引燃帐篷。其间,王月福纠集并指使李青、柴培涛、刘长伟、李显光等人采用砸玻璃、投放礼花弹、毁坏财物、人身伤害等手段,多次对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村民进行滋扰、威胁,并强行拆除村民住房,严重扰乱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关键词:帐篷;庭审;汽油;李青;柴培涛;王月福;砍刀;群山;村民;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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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3·21”纵火案开庭,村主任等7人被诉放火罪和寻衅滋事罪
火烧帐篷恐吓村民致1死3伤

20日,平度纵火案庭审现场。(青岛中院供图)
20日,造成1死3伤的青岛平度“3·21”纵火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普东刑事审判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杜群山等7名被告人涉嫌犯放火罪、寻衅滋事罪等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3月初,山东省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杜家疃村部分村民因对村土地增值收益款分配不满,在位于该村南“开元御景”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南侧搭建帐篷,由多名村民昼夜轮流看守,以阻止施工。3月中旬,该村村委会主任杜群山与该工地围挡承建商青岛贵和置业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长崔连国共谋,由崔连国找人对阻止工地施工的村民进行恐吓。崔连国安排王月福与杜群山联系。杜群山约王月福见面后提议用汽油点燃村民搭建的帐篷,以此恐吓村民离开,并让王月福当晚动手。王月福将此事告知崔连国,崔连国未加阻止。后王月福将一盛有汽油的饮料瓶带至李青等人的暂住处,指使李青、李显光、柴培涛当晚用该汽油烧帐篷,并让柴培涛联系了刘长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