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消费生活品质

2023-06-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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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主题教育,要践行宗旨为民造福。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中蕴含着一个一以贯之的逻辑,那就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最重大的政治责任,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所在,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所在。当然,增进民生福祉不是抽象的目标和口号,而是涉及群众面最广、涉及群众利益最深、涉及群众问题最具体的一项事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品质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在从生产型社会到消费型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消费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消费品质的提升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增进民生福祉,必须以提高居民消费品质为核心。

  消费体现民生福祉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消费是与人民群众关系最为密切的民生领域之一,因而消费也必然具有强烈的根本利益属性。消费不仅关乎经济增长动力,而且事关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这次主题教育,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时代十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改善人民生活、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解决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升。但是,在消费领域依然存在着不少痛点堵点难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消费特别是传统线下接触型消费恢复较慢,线上消费与线下消费明显失衡,消费信心和消费需求显著不足,不同阶层的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也存在显著差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领域面临较多困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度呈下降趋势,优质消费产品和服务供给有待提升,不少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特别是新业态领域的消费问题较为突出,流通循环和消费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总体消费品质有待提升,这些也是民生领域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解决这些问题,关系到畅通国内大循环,关系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必须从为民造福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增强人民群众在消费上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意义,坚决避免出现消费领域的问题以政治问题的形式爆发出来。

  美好生活内蕴理性消费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早在党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这十个“更”,不仅精准反映了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描绘了未来生活的新图景,而且生动表达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品质要求。从消费的角度来看,这里不仅包括私人消费领域的品质提升,而且也包括公共消费领域的品质提升。如果说过去我们要解决的是民生消费领域“有没有”的问题,那么现在要解决的是“好不好”的问题。“好不好”不是生活状况的简单反映,而是更聚焦于生活品质的内涵提升,更突出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诗意化的栖居环境和风格化的生活方式等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这是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根据新发展阶段的新特点提出的新要求。

  2023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国家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民的生活品质也必然随着高质量发展而发展,呈现出一个时代、一个地区居民消费生活的基本状况和精神面貌。从单维度生活水平的提高到多维度生活质量的提高,再到内涵式生活品质的提高,本身就是一个从注重数量到质量和数量并重,再到全面彰显人的尊严、体面和价值的过程,其核心取向就在于从更加突出“人的现代化”这一综合维度来改善人们的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而,高品质生活不是在消费上尊崇物质奢华,更不是用消费主义的华丽外衣装点出来的生活形态。在本质上,提高生活品质体现了消费观现代化和理性消费行为,包括消费理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消费环境和消费文化等多维度,最终目标是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普惠民生福祉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精神贫乏也不是社会主义。”提升消费品质更加注重的是物质富足与精神富有的协调发展,这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是相契合的。我们党成功开创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其中一个基本特征就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物质基础的强大、生活资料的丰富是现代化发展实践的题中应有之义,健康的精神追求、丰富的精神生活同样是现代化不可或缺的,它们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撑起了美好生活的基本架构。如果只追求物质享受,被物质欲望所支配,失去了丰富多彩的美好生活体验,那无异于马尔库塞所说的“单向度的人”,是与美好生活逆向而行的。中国式现代化打破了“现代化=西方化”的迷思,西方一些国家在消费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重大弊端就是物质主义的过度膨胀,这是我们在现代化进程中应该警惕和避开的一个误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国梦,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比翼双飞的发展过程”。我们所强调的消费品质提升,就是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既包括物质消费的富足,也包括精神消费的富有,两者相互促进和不断升级,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

  创造高品质消费生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充分肯定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例如,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托育、养老、住房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民生连着民心,解决这些难题关系千家万户的美好生活,也只有在高质量发展中才能解决这些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也是增进民生福祉的根本前提和实践基础,而高质量发展成果的最直接效用就是转化为高品质的消费生活,这与惠民生、暖民心息息相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高品质消费生活不仅是消费者个体层面所拥有的消费能力和消费鉴赏品位,也包括对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消费,如教育、医疗、托育、养老、住房等公共产品和服务都是公共消费(集体消费)的对象。因此,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高品质消费生活,关键是要加快推进公共消费。美好生活需要的多样性、社会性和历史性,也决定了人们无法仅仅通过个体或家庭来满足所有美好生活的需要,那些对高品质消费生活来说不可或缺的公共消费产品和服务,必须由社区、城市乃至更高级别的单位来组织和供给才可能实现。也就是说,高品质消费生活不仅是私人领域的问题,也是一个事关公共服务的问题。新时代以来,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尽管发展迅速,但仍存在总量不足、分配不均等、分布不均衡、享用不可及等较为突出的问题。对此,为创造高品质消费生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效增进民生福祉,必须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公共服务的结构和布局,更好地保障不同社会阶层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真正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高品质消费生活,必须持续优化消费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使居民有稳定收入能消费、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优化消费环境,是为消费者办实事、解难题、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的关键举措。提高消费品质,必须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不断提升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促进新供给创造新需求,抓好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总体而言,优化消费环境,持续促进消费品质提升,更好地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与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

  (作者系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教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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