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由于微博的发布过程不需任何审查,那么如果发布者刻意伪造虚假新闻,而微博的传播速度十分迅速,在查证真实性之前就已经广泛转发,造成了恶劣影响,这很自然就为虚假新闻的产生提供了环境。
关键词:道德;伦理问题;发布;分析;传播;群体;研究;信息茧房;博运营商;利害
作者简介:
微博存在的问题及其规制策略研究
——基于信息伦理学视角的分析
作 者:韩秋明/赵需要
作者简介:韩秋明,男,1984年生,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2010级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1;赵需要,男,1978年生,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2010级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1
内容提要:文章阐述微博活动引起的伦理道德问题,从信息伦理的四维框架剖析微博伦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为相关部门和研究人员提供参考。
期刊名称: 《情报资料工作》
关 键 词:微博/信息伦理/道德紊乱/行为失范 micro blog/information ethics/moral disorder/behavior anomie
标题注释:本文系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虚拟社区中的信息交流与导控机制研究”(批准号:11CTQ0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我国的微博起始于2007年,饭否、叽歪、做啥等微博网站都在那年相继出现。但是由于管理混乱等原因,2009年出现了微博的封停整顿风波。此后,微博才正式驶入快车道,凭借“自由、高流动性、高个人化与迅速传播”[1]的特点吸引了民众的高度参与,并得到了快速发展。2010年中许多引起关注的大事都是由微博曝出及传播,并引发了一系列风潮,因此,2010年被媒体誉为“微博元年”[2]。更有学者认为微博拥有强大的聚合功能,使得普通大众获得了提供与分享新闻并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的途径,是Web3.0应用的体现,于是将2010年称作中国互联网的Web3.0元年[3]。步入2011年,微博的使用人数更是突破1.95亿,增长率为208.9%,呈爆发式增长[4]。微博的应用范围也更加广泛,比如福岛地震中的微博寻亲、热点事件的微访谈等,体现了浓厚的人文气息。
与此同时,学术界也逐渐开始重视对微博现象的研究。笔者在2011年6月10日以“主题=微博”为检索条件在中国学术期刊网(CNKI)进行精确检索发现,各专业领域对微博的讨论如火如荼,并呈现愈演愈烈之势。2009年,全年共有相关文献84篇;2010年,全年共有相关文献1037篇,而2011年上半年就有相关文献1026篇。毋庸置疑,有关微博的研究已经得到广泛关注。
通过分析这些文献,笔者发现绝大多数文献都在阐述微博的正面效用,或是探讨微博环境下的商业问题,仅有20余篇文献对微博的负面因素略有触及,且都是从传播学的角度进行探讨。笔者认为,微博除了传播学视域下的内在矛盾[5]值得反思之外,它也将会引起信息活动的伦理道德问题。因此,在当前微簿如日中天、风头正劲的情况下,从信息伦理学的角度对微博的负面效应进行审视、分析是很有必要的,且对我们保持理性的头脑,更加客观地看待及有效地规范微博行为来说是大有裨益的。
1 微博的信息伦理问题分析
一般认为,信息伦理学是指信息技术伦理学,即研究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利用和信息保存中所涉及的伦理问题的学科[6]。如果从比较全面的角度观察,现代信息活动中的伦理道德问题可归纳为两方面,即道德空间的紊乱以及道德行为的失范,其中道德行为失范还包含侵犯隐私权、侵犯知识产权和信息污染三个方面[7]。
微博尽管并不是革命性的技术创新,但却是“积跬步而至千里,积小流而成江海”的典范,它完美融合了IM、手机短信、社交网站以及博客的诸多功能,呈现出新的特点,是这个时代最有代表性的信息技术应用之一。由于微博具有裂变式的传播效应,以及极易引发舆论风暴且影响力十分巨大,其引发的伦理问题也日益显现并愈加严峻,突出的两大问题是微博会引发道德空间的紊乱和道德行为失范。
1.1 微博引发道德空间的紊乱
微博凭借发布门槛低、支持随时随地及各种方式的发布,吸引了大众的高度参与。微博被认为是“草根盛筵”的平台,是体现“公权力”的主战场,是哈贝马斯提出的“公共领域”的真实写照。诚然,微博对重构话语权有其独特的作用,但是也应看到,在这个过程当中,将可能会出现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1.1 道德相对主义的盛行
微博可以看做是“自媒体”,即个人成为信息发布、共享、传播的主体,且几乎没有任何限制,这无疑给大众发表自己的声音和共享自己的看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当然,这也会加剧所谓的“道德相对主义”,即人们在微博上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无论怎么说都行。微博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对于匿名的微博来说,个人是自主和独立的,你只需要考虑自己的意志、情感、兴趣和欲望,而无需对某个组织或社会群体负责[7]。因此,在微博上到处可见激烈的言辞和不负责任的语言。比如,近两年出现的通过微博进行对骂,互相诋毁对方;通过微博发布谣言等行为。此外,道德相对主义将极有可能会进一步演化成民粹主义,即一种群体性情绪的表达,它是出于对正义、平等、参与和简单朴素等人类之爱的极度渴望而表现出对现状、现体制的反叛与狂躁[8]。由于微博自身的强大社会动员力量,有可能会造成社会主流话语的削弱以及社会阶层之间的对立、动荡。
1.1.2 意见领袖的泛滥
在互联网的早期,麻省理工学院的传媒与科技专家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Nicholas Negroponte)就预言了 the Daily Me(《我的日报》)的出现[9]。微博正是此预言的完美写照。微博影响力的考量主要有两大指标,即被关注人数(粉丝数)及信息转发率。当关注人数具有一定的数量级且每次发布一条微博都会有很多人转发的时候,就说明此微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微博用户即可成为一定人群的“意见领袖”。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发布的《2010中国微博年度报告》显示,2010年影响较大的74起与微博相关的舆情案例中,有近五成存在明显的意见领袖。他们通过微博转发和评论,可以将某一事件迅速推至舆论高潮,也可以设置议题,改变公共舆论议题走向[10]。为了扩大微博的影响力以及话语权的分量,为了争当“意见领袖”,很多微博用户可能会出现“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现象。万维网发明人蒂姆·伯纳斯·李曾表示,Twitter主要被用于表达极端观点,“并非理性讨论之地”[11]。当微博成为吸引眼球、哗众取宠的工具的时候,个人主义就愈发明显。
1.1.3 信息茧房的固化
“信息茧房”(information coons)的概念由凯斯·R·桑斯坦在《信息乌托邦——众人如何生产知识》一书中提出,他认为造成信息茧房的原因就是“我们只听我们选择的东西和愉悦我们的东西[12]。”
微博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高度个性化,即由微博用户自己决定关注哪些人、哪些领域的信息,而微博运营商会根据个人的喜好来推送微博内容,这无疑就会造成微博用户只关注其选择的和喜欢的东西,从而形成信息茧房。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如果一个人只关注自己喜爱的东西,那么他的视野无疑将会缩窄,对生活中的问题不可能考虑得很全面,从而产生“知识沟”。将自己封闭在一个只有共同爱好的人组成的“信息茧房”中,尽管可以与茧房中的人密切交流,并产生“互为知己”的满足感,但这种封闭视听的行为从长远角度来看,无论对个人还是机构都会造成很大的危机。
1.1.4 群体极化的倾向
群体是指感情和思想全都采取同一个方向,形成一种集体心理的聚集成群的人[13]37。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在微博中,关注同一个人或几个人,但并未形成集体心理的若干微博用户所构成的人群不能算作这里要探讨的群体。这里讨论的群体是在微博中因为某一事件引起共鸣,从而采取集体行动或者捍卫某种责任而暂时聚集在一起的微博用户。
在许多与微博有关的事件中,微博群体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比如“微博打拐”事件,若不是众多微博用户纷纷响应,频繁转发,利用零散的时间和非专业的行动,将所见到的乞讨儿童照片上传至微博,且不断与各地新闻媒体以及公安部门互动交流,这件事也难以形成如此强的舆论场,且取得成功。这些都印证了勒庞所说的“群体能作出极崇高的献身、牺牲和不计名利的举动,即孤立的个人根本做不到的极崇高的行为[13]80。”
但同时,勒庞也提出,“群体具有‘不善推理,却急于采取行动、易受暗示和轻信、情绪的夸张与单纯’的特点。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但是从感情及其激起的行动这个角度看,群体可以比个人表现得更好或更差,这全看环境如何[13]53。”这也意味着如果引起行动本身的事情是较为崇高的话,群体就可能做出伟大的举动。而一旦引起舆论的事情本身较具有迷惑性或者事实如何并不清楚的时候,群体有可能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在并未做出理性思考的情况下,就贸然采取行动。这种情形正如桑斯坦曾言的群体极化,“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14]。”这种倾向会将公众舆论朝着错误和极端的方向引导,进而引发社会危机,这对构建和谐社会来说绝对是有害的。
1.1.5 信息空间的破碎
微博与博客不同,它限制每一条信息的字数不能超过140字。这140字虽然降低了写作门槛,催生了大众的表达欲望,但同时也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微博呈现出来的信息(微小说除外)都是仅仅流于表而、较为肤浅、没有深思熟虑、缺乏系统思考的口语文本,而且重复性相当严重。可以想象,当碎片化的文本大规模占据人们生活并改变了人们习惯的时候,信息将变成负担,微博网站将变成信息垃圾场,信息空间则会沦落为毫无意义语境的汇集。
伍尔曼曾经表达过对信息碎片化的忧虑,“人所知道的只是信息的碎片(fragment),不能参与有意义的寻找,反而因过分沉迷(obsession)或沉溺(addiction)于信息海洋而丧失了根据自己的‘常识’去看问题的能力,被信息的碎片所塑造[15]。”在微博中,这种忧虑仍然值得人们深思。
1.2 微博引发的道德行为失范
微博不仅会造成受众道德观念上的变化,还会引起行为上的失范,具体表现为:
1.2.1 侵犯隐私权
在微博中,时常会看到一些微博用户出于某种原因刻意曝光他人隐私,比如职务、住址、房产、家族关系、情感状况等,或者将别人不愿公开的信息以及在非正式场合未多加思考的私下言论公开并传播,引发社会争议,给当事人造成伤害等行为,这都是侵犯个人的隐私权。
1.2.2 侵犯知识产权
微博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转发与分享,当然这种行为自然可以不用经过作者的同意,尽管转发的时候会有原作者的昵称,但这种所谓的引用也是极其不规范的。还有就是将别人原创性的内容直接复制粘贴,以自己作品的形式发布,并非通过转发的方式,这更加明显地侵犯了著作权。因此有网友大声疾呼,作为一项作品的微博,正在遭遇一场赤裸裸的完整“偷窃”[16]。当然,这里主要强调的是经过作者脑力加工的有“独创性”的微博作品,比如微小说、个人感悟等,而非日常琐事的口语化表达。
1.2.3 虚假新闻的滋生
据调查,在微博上最受关注的仍旧是那些具有新闻性质的消息。前文所说,微博具有“自媒体”性质和裂变式的传播效应,任何人只需注册一个账号即可成为自己微博的“记者”,从而第一时间发布任何信息。由于微博的发布过程不需任何审查,那么如果发布者刻意伪造虚假新闻,而微博的传播速度十分迅速,在查证真实性之前就已经广泛转发,造成了恶劣影响,这很自然就为虚假新闻的产生提供了环境。并且由于微博字数的限制,很多事情难以说清,在传播过程中加上每一位转发微博用户的主观意识影响,在传播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失真和偏差。比如“金庸去世”的新闻,原本只是一个求证帖,经过权威媒体微博、实名认证微博以及其他广大微博用户的转发,就成了轰动一时的假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