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说,作为行业组织,我们有责任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有责任带领全国36万名律师更加自觉地维护宪法权威,更加坚定地推进宪法实施,做宪法忠实的崇尚者、拥护者、捍卫者和践行者。
关键词:宪法;宪法修正案;治国;专家学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作者简介:
13日,中央政法委在京召开法学法律界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座谈会。与会的专家学者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完全赞成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认为这次宪法修改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需要、党心民心所向,对于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要认真学习领会宪法修正案,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宪法修改符合宪法发展规律和实践发展需要
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
“面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还面临许多新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通过修宪提供根本的法律保障。”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说,此次宪法修改,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是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的生动实践。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徐显明认为:“指导思想是国家的灵魂、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使党的指导思想成为国家指导思想,成为全民共同的思想基础,也是国家和民族进步的巨大思想动力。”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表示,与时俱进是宪法必备的品格,在新形势下,宪法作出适当修改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十分及时、必要的,实际上解决了宪法的进步性、长期性和稳定性问题,保持了宪法持久的生命力。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这次宪法修改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符合法治发展规律,是一次彰显宪法权威的顶层设计。
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安排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充实坚持和加强党全面领导的内容、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这些重大修改,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安排。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说,这次修宪的鲜明特征和重大成就之一,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起点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了宪法与党章的有机衔接。宪法与党章有机衔接是加强党对国家和社会全面领导的根本性制度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