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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医患关系路在何方”系列之三 “医闹”如何从“不敢”到“不愿”
2015年09月25日 12:09 来源:人民网 作者:王宇鹏 字号

内容摘要:医闹”,正如其字面意思,在医患纠纷中以一幕幕闹剧的形式上演着——近年来,患者方在医院门口摆花圈、拉横幅、堵大门等现象层出不穷。

关键词:医生;矛盾;大门;社会秩序;花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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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闹”,正如其字面意思,在医患纠纷中以一幕幕闹剧的形式上演着——近年来,患者方在医院门口摆花圈、拉横幅、堵大门等现象层出不穷。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首次将破坏医疗秩序行为纳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医闹”是医患矛盾爆发的一种表现,而医患矛盾由来已久,此次“医闹”入刑能否在一朝化解这块寒冰?

  医与患

  “医患关系的破坏,为何要归咎患者一方,医生一方就没有过错吗?”“医闹”入刑后,不少从业者表示“众望所归”的同时,网络上质疑的声音也不绝于耳。笔者认为,“医闹”入刑,并不旨在为医生一方助威,而是将扰乱社会秩序的条款进行细化,从而保护医患双方。

  近两年“医闹”屡禁不止,它的“升级版”——暴力伤医事件也层出不穷。曾有媒体盘点,从今年5月28日到6月16日的20天里,连续发生了12起暴力伤医事件;而医闹的“扩大版”——职业医闹群体兴起,又给悲剧推波助澜——曾有一张新闻图片,广东省的一家医院门前,职业医闹者们兴高采烈地撒着纸钱……“医闹”入刑是给这类违法行为筑起的一道高压线。

  从另一角度看,如果放纵“医闹”,任由职业医闹和暴力伤医者大行其道,破坏就医环境,才是对遵纪守法的广大患者的不公平。医疗过程本身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如果今后医生在面对患者时首先自保,不愿为了帮助患者争取一丝希望而给自己招致麻烦祸端,那么还有谁来做患者身边的守护天使、与死神较量的战士?

  因此,“医闹”入刑并非是站在为哪一方撑腰的立场,而是按照违法与守法来划分;遏制违法行为,是对守法者的保护。

  情与理

  旁观者一般会认为,患者是处于弱势一方,他们无从判断医生专业水平的高低和诊疗方案是否正确,在就医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如果在医疗事故中受到人身伤害,甚至牺牲生命,就更值得同情。这样看来,摆花圈、堵大门等行为也似乎变得“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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