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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开启重本抑末先河
2016年02月01日 11:2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2月1日 作者:李禹阶 字号

内容摘要:商鞅、韩非经济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强调国家对民间工商业厉行干预。以商、韩为代表的法家人物,为维护秦国官僚政治体制及相应的军功爵制,极力主张国家对经济领域实行超经济干预政策,反对秦国民间工商业的快速发展,希望通过由国家全面控制、垄断经济资源的举措,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随着民间工商业发展及商人财富的积聚,秦国逐渐形成与军功爵制相离异的另一财富分配渠道。在商、韩等人眼中,国家大力实行经济干预政策,主要基于两点:其一,工商业者在经济领域成长起来后,将会形成与国家政治等级和军功爵禄制相脱离的社会财富分配、消费渠道,挟资托势,成为与君主政治体制相对立的离心力量。韩非正是继承了商鞅等人的思想,否认社会经济的多元化和社会财富分配的多样性,不断走向经济领域中维护专制政治的极端道路。

关键词:秦国;商鞅;军功;经济领域;经济思想;政治;民间工商业;韩非;商人;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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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鞅、韩非经济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强调国家对民间工商业厉行干预。以商、韩为代表的法家人物,为维护秦国官僚政治体制及相应的军功爵制,极力主张国家对经济领域实行超经济干预政策,反对秦国民间工商业的快速发展,希望通过由国家全面控制、垄断经济资源的举措,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这种经济干预和资源控制思想的具体表现,便是大力提倡“重农贱商”、“崇本抑末”。

  极力放大国家与民众的矛盾

  从商鞅起,法家人物在国家与民众的关系上,极力放大两者在利益和价值观上的矛盾与冲突,认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在商鞅等人看来,“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否则,民众就会轻视国家爵位,卑视官吏和朝廷赏赐,不专心致力农战。

  在残酷的兼并战争中,秦国实行二十等军功爵制度,社会财富的分配主要在这一系统内通过军功赏赐进行。随着民间工商业发展及商人财富的积聚,秦国逐渐形成与军功爵制相离异的另一财富分配渠道。在商鞅等人看来,工商业者不事农战,获利却高于农夫和战士,且生活安逸,挟资千金,由此形成二弊。

  其一,败坏社会风气,使农夫和战士无励志农战之心,官吏则易形成权钱交易之乱俗。“今境内之民皆曰:‘农战可避而官爵可得也。’是故豪杰皆可变业……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民以此为教者,其国必削”。“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富则轻赏”,不利于政治稳定。

  其二,扰乱政治等级和社会秩序。在商鞅看来,商人挟利,率性而为,“挟重资,归偏家”,与心存异心的宗法权贵混为一体。一些大商人、大手工业主勾结官吏,横行乡里,“民资重于身,而偏托势于外”,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将导致“尧、舜之所难”的情况,致使基层社会的整合和控制失序。因此,商鞅提出:“故为国者,边利尽归于兵,市利尽归于农。边利归于兵者强,市利归于农者富。故出战而强、入休而富者,王也。”

  力主国家全面控制经济

  韩非进一步发展商鞅的经济思想。在韩非看来,国家与民众始终处于利益对立之中,民强则国弱,民众富足就不会效力于农战。因此,让民众处于绝对贫困中,防止民众通过国家政治等级和军功爵制以外的渠道取得富贵地位,才能使之一心一意追随国家赏赐和国家利益。“国有无功得赏者,则民不外务当敌斩首,内不急力田疾作,皆欲行货财、事富贵、为私善、立名誉以取尊官厚俸。故奸私之臣愈众,而暴乱之徒愈胜,不亡何待?”韩非还认为,财富积存私家,会削弱国力,威胁国家稳定,“公家虚而大臣实”,“群臣之太富,君主之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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