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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中的权力、记忆与国家——基于2015年清史研究的述评
2016年11月29日 08:55 来源:《中国史研究动态》 作者:鱼宏亮 字号

内容摘要:综观2015年度清史研究,材料刊布和专题探讨引领着清史发展,从宏观到微观都有可圈可点的成果。有些探索性问题,也为进一步讨论奠定了基础。种种迹象表明,我们的历史书写与历史研究已经进入了一个与现实社会、生活发生复杂而密切联系的时代。历史学依然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关键词:2015年;清史研究;述评;清代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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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时期的历史研究都建立在基础的文献、档案的发掘整理之上。清代的文献档案本身具有数量大、范围广、保存全等特点,所以每年的新刊布档案文献成为学界关注的重点。本年度中西方有关机构都刊布了大宗档案文献,涉及宫廷、法律、科举、中西交流、外交、学术思想等多个主题,[1]对推动基础研究有着重要意义。制度史和政治史等传统基础研究领域也有重要论著发表,涉及重要官制、重大政治事件、重要的经济现象等内容。基础研究的重要性体现在其奠定了宏观研究的框架和微观研究的参照系,同时也提供了历史阐释的共同背景,如果没有足够的实证研究的积累,这种由基础研究奠定的学术范式不会发生变迁,依然是学术共同体对话的基础,学术争鸣如果不是建立在某种程度的共识之上,其效果将值得怀疑。

  现代中国史学研究建立在某个特定转型期的历史观念或者文化观念之上,清代后期所经历的大冲击,导致了文化与历史观念上的大转型,用西方近代以来形成的观念来重构晚清政治思潮与文化观念是这种转型期的主要表征。而这种与中国古史发生断裂的历史观念却深深地影响了近代以来的国史叙事。姜萌《族群意识与历史书写:中国现代历史叙述模式的形成及其在清末的实践》[2]一书循两条主要线索,一则探讨近代历史编纂学的演变,一则讨论其背后之义理,历陈近代国家危机、变法自强、国族建构等观念在历史书写中的演进。重点梳理了近代西方族群、民族、国族等观念对清末民初历史叙事的影响[3]。值得注意的是,姜著在讨论国族、民族、族群、汉族史书写的问题时,没有注意到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与欧洲社会不同,无论是民族还是国族,或者某个特定的族群,放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来看,与产生这些概念的欧洲具有不同的意义。其中有些观念则是现代史学研究争论不休的根源。

  关于清末民初的文化转型,近年史学界多有涉及。姜萌在上书中提出的历史书写与历史语境错位的问题也很重要,我们当代人的古史观念实际上建立在近代这一大转折时代的基础之上。对于清末国史重构期大的观念背景,罗志田作了简要概述:“如果把近代中西文化交往视作两大文化体系的竞争的话,则中国一方正如罗荣渠先生指出的,是‘打了大败仗,发生了大崩溃’……失败之余,中国文化思想界就成了外来观念的天下。”[4]当然,发生在观念演变背后的还是社会结构的大调整,传统的士大夫演变成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这些外来观念主要在这个层面上进行传播。历史书写也从传统正史叙事演化为国民新史学。新史学不仅体现在编纂体例、结构、材料选择的变化,而且贯穿了全新的观念。这些观念深深影响了其后百年的国史纪事与历史认同,有的甚至变成了不言而喻的常识,从而遮蔽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些重要现象和特征。近年来学界对晚清民国这一重构期的重视与研究,对我们走出观念错位,回归历史语境,有着重要意义。

  观念的错误往往建立在概念系统的混乱之上。陈寅恪曾说:“盖一时代之名词,有一时代之界说,其涵义之广狭,随政治社会之变迁而不同,往往巨大之纠纷讹谬,即因兹细故而起,此尤为治史学者所宜审慎也。”[5]

  对于中国史研究中长期存在的大量使用未加考辨的概念,近年有学者提出注意并做了大量研究,观念史与概念史的研究日益引起重视。[6]曹新宇、黄兴涛《欧洲称中国为“帝国”的早期历史考察》认为新清史以清朝多民族统治模式为帝国的开端存在史实性错误,指出早在明末,西方传教士就以帝国来称谓中国。[7]罗威廉《在美国书写清史》[8]一文则对美国学界研究清史百年来的范式变迁进行了梳理,指出了当代美国的中国史研究中“民族和种族”、“女性和性别”后现代史学与新文化史观的影响,这对我们了解美国清史研究中的意识形态问题有所助益。

  一、政治与制度

  有清一代中央和地方制度,在继承中国古代传统政治体制尤其是明代制度的基础上也有所改易,主要体现在具有满洲特色的八旗官制和满汉分职等制度,为学界所重视。就八旗制度而言,包括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其功能由军而民、由全局到局部的转变,学界也多有论述。杜家骥《清代八旗官制与行政》认为八旗制度是清朝的特有制度,它与汉族王朝传统制度相结合,形成了清代的特色统治。不了解八旗制度,就无法对清代以满族为主体的统治有全面、深入的理解。八旗制本身从关外时期非常简单的社会组织发展为严密而复杂的管理体制,其中大量吸取了历代王朝的统治经验和制度沿革。僵化地看待这一制度或者强调这一制度的某一种特性,都会在认识上产生巨大的疏离。书中指出:“清入关后的满族—八旗,无论旗人事务还是旗人官员,并非完全由本民族自身管理,相当一部分是纳入汉制机构由满汉官员共同经办。无论中央与地方,又都存在汉官管辖满官的情况。凡此,是认识清王朝国家性质和满汉关系应该注意到的。”[9]这提示我们,在研究这些所谓的具有“满族特色”的制度时,应当看到更为广泛的制度调适和制度变革,没有这种大规模适应中原地区社会经济状况的制度变革与文化融合,清朝就难以从一个地方政权转化为一个大一统国家,具体研究要避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式的一孔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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