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传播学 >> 传媒快讯
宝马车“撞”出舆论风波 交警官微四发通报回应质疑
2015年07月02日 08:4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卢永春 字号

内容摘要:6月29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微@南京交警,发布通告称南京宝马肇事车速195千米/小时,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请批捕。至此, 10天内4次发通报回应质疑,还原南京宝马肇事案真相,南京交警赢得网民点赞。

关键词:舆论;风波;网民;南京;交警

作者简介:

    交警官微四发通报 回应质疑还原真相

    宝马车“撞”出舆论风波

 

  6月29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微@南京交警,发布通告称南京宝马肇事车速195千米/小时,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请批捕。至此,10天内4次发通报回应质疑,还原南京宝马肇事案真相,@南京交警赢得网民点赞。

  6月20日14点30分许,南京网民微博爆料称,在南京市友谊河路、石杨路十字路口发生车祸事故,一辆宝马轿车将一辆马自达轿车撞击后轿车撕裂,一男一女飞出后死亡。网民@逯康康更是上传多张“惨不忍睹”的现场图片。该信息随后被@南京零距离、@南京城管等账号关注并转发,半小时内被转发1000多人次。

  仅隔10分钟左右,即14点42分,@南京交警作出了回应。首先确认这起事故及其地点,透露民警和消防已到达现场进行处置。还发出呼吁:“请沿线的车友们有序通行,不要在此逗留!”稍加留意可以发现,这条政务信息发布来自手机端。快速响应的移动化政务发布,已用于日常工作中。

  此次事故中,肇事“宝马”成为舆论激化的燃油桶。目击者称,“肇事司机当时闯红灯加速,事故后逃离”“宝马车上发现类似冰毒的粉末状物体”,网民指向司机“醉驾”“毒驾”的可能。

  6月20日18时,@南京交警发布首份事故通报:肇事驾驶人事发后离开现场,后被警方找回并控制,事故详情正进一步调查中。该条微博舆情响应不可谓不快,但其措辞却引发一些网民的议论,“逃逸就逃逸,离开现场算怎么回事?”“明明是肇事逃逸,有什么不能表明立场的!”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时晓莉)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