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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新闻:大数据时代舆论引导与舆情研判的新视域
2016年08月25日 09:36 来源:《新闻战线》 作者:李希光 毛伟 字号

内容摘要:本文从新闻传播学和舆论学的角度出发,结合国内外的数据新闻实践和我国所处的国际语境,用大数据思维阐述当下网络空间舆论引导和舆情研判的新视域。

关键词:舆情;舆论引导;视域;Journalism;美国

作者简介:

  2013年被称为“大数据元年”,学界业界如火如荼地就“大数据”话题展开讨论,但国内学界对于“数据新闻”的研究却较多停留于个案分析、概念阐释等层面,缺乏用发展的眼光从理论高度进行阐发、对实践进行指导。本文从新闻传播学和舆论学的角度出发,结合国内外的数据新闻实践和我国所处的国际语境,用大数据思维阐述当下网络空间舆论引导和舆情研判的新视域。

  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浪潮下,数据已经成为信息时代占有特殊地位的战略资源,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都越来越趋向基于数据分析的发现和决策①。数据新闻(Data Journalism)又称数据驱动新闻(Data-driven Journalism),是继承和发展了计算机辅助新闻(Computer Assisted Journalism)、精确新闻(Precision Journalism)、数据可视化(Data Visualization)等理念的一种新的跨学科、跨领域的新闻生产方式。

  大数据时代传统媒介生态环境的变革

  “数据”是对信息数字化的记录,本身并不具备意义;但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科技的发展带来了依托数据支撑的新的信息发布方式——“数据新闻”。通过对海量数据的统计分析,数据新闻可以为公众呈现出一种多维的、动态的、全面的信息图谱,将数据所代表的内涵完整展现出来②。数据新闻是一种跨学科的信息发布方式,其生产过程更为精细化,涵盖社会科学、计算机技术、数字媒体艺术等多个领域,将原本复杂、分散的数据与社会发展变化的关系用可视化的、可读性强的形式表达出来,这种更为友好的报道方式更容易激发普通民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式讨论③,塑造更为健康的公共空间生态环境。围绕着服务公众利益、公开透明的数据、可视化呈现、全面性报道等要素,数据新闻已成为全球新闻传播业大力发展的一个新的方向。

  传统的新闻生产方式主要依托记者、编辑的“采写编”,随着数字技术的普及,业界出现了通过将基础数据导入计算机中的特定软件程序如Narrative Science等,自动生成新闻稿的方式——“机器生产新闻”。④ 记者在机器生产新闻的过程中并不处于核心地位,参与度被弱化,只需要在新闻生产前期提供广泛的写作模版,由技术人员进行编程;当软件程序抓取到网络中的优质数据后,便可由算法自动生成所需的新闻稿。虽然“机器生产新闻”的效率要高于传统的新闻生产方式,但此类并没有挖掘“数据”的深层内涵,主观能动性的削弱也导致了深入分析的不足,涉及的报道领域也较为有限。而数据新闻的生产制作往往需要记者、程序员、美工设计等的统筹配合,但在现实情况下,即便在新闻传播业最为发达的美国,鉴于经费问题,一些数据新闻制作团队往往需要记者一人身兼数职来完成新闻生产。数据新闻的生产制作对媒体从业人员的要求更高,整个过程都要科学融合新闻传播思维与大数据思维。知名网络媒体记者、伦敦城市大学新闻学院的客座教授Paul Bradshaw总结出了数据新闻生产与传播的规律,他称之为“数据新闻的倒金字塔结构”(The Inverted Pyramid of Data Journalism)。按照Paul Bradshaw的论述,数据新闻的数据处理包括源数据分类汇编、冗余无效数据清理、语境化编辑数据、数据整合四个步骤,整体上呈倒金字塔结构;而完成数据处理后的传播环节则分为对数据的可视化、叙事化、社交化、人性化、个性化和实用化六个环节,整体上则呈正金字塔结构。

  从数据新闻的生产制作过程可以看出,虽然整个过程是对“数据”的再加工,但传统新闻传播思想已经深深嵌入到每一个环节中,通过一系列综合分析赋予了“数据”意义。数据新闻不仅创新了新闻的呈现形态与生产流程,更是推动了媒介产业的融合发展,通过大数据技术深入挖掘普通公众无暇或者难以处理的大量信息并逻辑性地梳理信息内涵,最终以强可读性的形式发布展现给公众,整个程序应当是科学的、公开的、可接受验证的,使新闻理念回归本质。但同时,数据新闻的发展也催生了学界业界对“数据权力”与“数据权利”的学理思考。数据新闻非常适用于对时间跨度较大、事件错综复杂的综合性报道,但这就要求一方面新闻从业人员需要具备较高的职业技能、文化素养、伦理道德等,能够合理使用数据;另一方面如何认定和规约数据新闻记者挖掘数据的权力与使用数据的权利还尚未有学界业界的定论,而政府层面的法规政策也亟待配套出台。当下,基础源数据大多掌握在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中,一些政府对口机构拥有一定的访问权力,而依靠庞大的资本力量,国内互联网巨头如百度、阿里巴巴、腾讯、新浪等频频跨界投资到媒体领域,打造利于自身发展的媒体生态圈。这些互联网巨头拥有天然的数据源采集环境,更是重视相关的数据库建设,如阿里巴巴早在2009年就推出了与Facebook同一技术支持的分布式数据平台。综合来看,虽然大数据技术已经被互联网公司广泛应用开发,但如何保证不篡改原始数据库,维护数据新闻生产的客观性、公共性还有待进一步的思考研究。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7月,俄罗斯议会国家杜马下议院正式投票通过了网络隐私保护法,根据该法案,俄罗斯公民将享有互联网“被遗忘权”(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有权要求搜索引擎运营商删除指向自己的不实信息或非法信息链接。而欧盟最高法院也曾在2014年做出“被遗忘权”的裁定,用户有权利要求从搜索引擎结果页面中删除自己的名字或相关历史事件⑥。互联网空间以及大数据所蕴藏的海量信息具有重要价值,这也是数据新闻生产制作的基础,而对这些基础数据的控制也已经成为一种现实权力,数据的访问使用、公民的隐私保护等必将成为互联网巨头公司、新闻媒体机构与相关政府机构互相博弈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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